『壹』 騰訊方是何時起訴「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運營者不正當競爭糾紛的
早在2019年4月份,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受理了原告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訴「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運營者不正當競爭糾紛。
彼時騰訊方面請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開發、宣傳、運營「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立即停止提供「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下載服務並停止對該軟體進行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5000萬元等。
騰訊認為,「微信紅包」最具趣味的關鍵點是「搶」。「搶紅包」本身會帶來微信群的瞬間活躍並激發傳播慾望,具備「錢+游戲+社交」的多重功能,因此一經推出便在市場躥紅。「微信」軟體及「微信紅包」功能獲得的市場競爭優勢和商業價值,應依法受到保護。
同時騰訊方面認為,首先,在運行「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時,用戶不需要啟動「微信」軟體,可以自動搶到微信里的紅包,破壞微信正常的運行環境和運管秩序。其次,「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非法監聽微信聊天記錄,抓取微信聊天記錄中涉及紅包字樣的信息和微信紅包中的資金流轉情況,嚴重侵害用戶隱私和微信數據安全。
最後,「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運營者是看中「微信」軟體超過十億的用戶量和「微信紅包」的市場價值,目前已積累了6000多萬的用戶量。這種傍「微信」品牌、搭「微信紅包」便車、截取騰訊商業資源的行為,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更早之前的2016年,微信安全中心便首次發布過針對使用用戶的「搶紅包外掛打擊公示」,並對使用賬號進行了限制紅包功能的處置。2017年,江蘇鹽城警方破獲全國首例「搶紅包外掛軟體」案件。
掌上遠景此前否認侵權
對於騰訊公司的起訴,掌上遠景公司否認侵權,其在庭審中辯稱:首先,被訴軟體曾於2018年在騰訊應用寶平台上線。
該平台系原告所屬應用分發平台,其負有事前審核義務,騰訊應用寶平台審核通過了被訴軟體,表明騰訊公司已經通過行動確認涉案軟體不存在不正當競爭情形。
其次,被訴軟體與微信軟體之間的功能定位不同,二者之間的適度關聯性不能推導出二者處於相關市場、存在競爭關系;再次,被訴軟體並未改變或破壞微信軟體的正常運行,自動搶紅包功能只有在獲得相關用戶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並未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 金融界-熱搜第一:騰訊贏了!「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開發者被判賠償475萬
『貳』 開發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要賠騰訊475萬,案件的基本情況是怎樣的
開發微信搶紅包軟體被判罰475萬,因為這涉嫌到惡意不正當競爭這種搶紅包的軟體。你可能在瀏覽器上面看到很多比較免費的,不收錢的內存也比較小,有一些廣告主要是靠這個賺錢,但是本身的市場影響力都不大,因為大到一定程度的都被官方掐死了。
規則意識是現代社會之中每個人都要遵守的,每個人都要有的,人家制定這個規則,大多數人都願意遵守,就你不遵守,你想跳出這個規則,那就得付出代價。你自己跳出去沒有影響公平的環境,這游戲幾千人幾萬人玩,就你自己跳出去了,那官方也懶得管你,但你自己跳出去不說,你還帶著大多數人跳出去告訴大家,我可以規避官方的審查,也不要錢,你跟著我一塊玩吧,那你這種行為肯定會被收拾的呀。
『叄』 一款名為「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被判賠475萬,這款軟體為何被罰
現如今應隨著網路化的發展,QQ以及微信端都自動帶有發紅包以及收紅包的功能,隨著各種社交軟體紅包功能的上線,紅包也不僅局限於傳統式的紙質紅包,隨著網路用戶的不斷增多,大家也從線下的紙質紅包轉發為線上的電子紅包,紅包的金額大小也不盡相同,小至一分,大至幾百的紅包都有,或許大家都遇到一個同樣的情況,那就是在搶紅包的時候遇到網速慢的情況,明明你是第一個點開的紅包,最後卻一分都搶不到,最終也只能遺憾的收場了。
『肆』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被判賠475萬,網友怎麼看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被判賠475萬,網友有以下看法:
@Jane1555:早就知道這個軟體,沒下載過,嫌吃相太難看。
@V斌斌有禮V:我以前下載過這種軟體,後來有些人私人轉賬不私下發,非要在群里發,就卸掉了,不然也太尷尬了。
@幽蘭若水-:我現在才知道有這種軟體,感覺自己錯過了一個億。
@聞到風的氣息:這次再搶不到,就是我自己慢不能怪別人開掛了。
@偷影子的人啊:騰訊有啥損失,損失的不應該是沒用外掛的用戶么?
@Vincent14153214:450萬是怎麼算出來的?
@誰說不是呢:應該狠狠打擊外掛。
@無題待解:那是不是有那種自動搶票機?這個能不能也治理一下?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被判賠475萬
據報道,一款名為「微信自動搶紅包」的軟體,可以使用戶在微信軟體後台運行的情況下,自動搶到微信紅包,並且設置有「開啟防封號保護」應對微信軟體的治理措施。
這款軟體的開發和運營方掌上遠景公司以及提供下載平台的卓易訊暢公司,被微信軟體的開發者和運營者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近日,該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掌上遠景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其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450萬元及合理支出約25.4萬元。
以上內容參考北青網-為什麼你總是搶不到微信紅包?這款「自動搶紅包軟體」6700萬次下載,被判賠475萬!
『伍』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為何會被判賠475萬
因為該軟體涉嫌以不正當競爭行為獲利。
據光明日報,一款名為「微信自動搶紅包」的軟體,可以使用戶在微信軟體後台運行的情況下,自動搶到微信紅包,並且設置有「開啟防封號保護」應對微信軟體的治理措施。
這款軟體的開發和運營方掌上遠景公司以及提供下載平台的卓易訊暢公司,被微信軟體的開發者和運營者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近日,該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掌上遠景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其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450萬元及合理支出約25.4萬元。
法院審判經過:
掌上遠景公司開發並宣傳、運營涉案軟體行為雖未被明確列舉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前三項之中,但應屬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和第二條所規制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被告卓易訊暢公司系軟體分發平台,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涉案軟體由掌上遠景公司自行上傳並發布,卓易訊暢公司並未宣傳涉案軟體,並無證據證明卓易訊暢公司存在幫助他人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觀意圖,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終,法院判決掌上遠景公司賠償二原告經濟損失450萬元及合理支出約25.4萬元。
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已生效。
以上內容參考 北青網-為什麼你總是搶不到微信紅包?這款「自動搶紅包軟體」6700萬次下載,被判賠475萬!
『陸』 微信自動搶紅包犯法,開發者被判賠475萬,其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微信自動搶紅包犯法想不到吧,開發者被判了475萬,因為這個涉及到了惡意躲避不正當競爭。就是開發這個自動搶紅包的軟體,宣稱可以規避官方的審查系統,就這一個點就涉嫌到了不正當競爭。
搶紅包本來就是圖1開心的,還是建議各位不要碰自動搶紅包這個東西因為那個軟體開發出來,它基本上很難在市場上正常流通,各個官方的應用商店都會對此進行一定的限制。有部分商店是可以的,然後你從瀏覽器上下載,從其他人那裡得到的這個版本雖然可以用,但你不知道它本身獲取的許可權是怎樣的,它可能會對你手機裡面的個人信息安全造成一定影響。
『柒』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被判賠475萬,對這一判決,你贊成嗎
有一款名為「自動搶紅包」的軟體,可以使用戶在微信軟體後台運行的情況下,自動搶到微信紅包,並且設置有「開啟防封號保護」應對微信軟體的治理措施。這款軟體的開發和運營方掌上遠景公司以及提供下載平台的卓易訊暢公司,被微信軟體的開發者和運營者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對於這一判決,我是非常贊成的涉案軟體將自動搶紅包作為其核心功能進行推廣,不僅嚴重損害騰訊公司經營利益,亦威脅「微信」軟體用戶個人權益;涉案行為持續時間長,下載量、用戶規模較大。
判決顯示,掌上遠景公司開發並宣傳、運營涉案軟體行為雖未被明確列舉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前三項之中,但應屬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和第二條所規制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指出,從主觀狀態來看,深圳掌上遠景公司在涉案軟體中推出「防封號功能」對抗二原告的治理措施,可見其主觀惡意明顯,且至其被起訴後仍未立即停止涉案軟體的運營。綜合以上因素,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酌定深圳掌上遠景公司應當支付的賠償數額為450萬元。
『捌』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被判賠475萬,這款軟體的開發者是否涉嫌違法
在北京時間2021年的7月18日,關於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被人民法院判決賠償454萬的相關話題,瞬間沖上了微博熱搜,引來了無數網友們的關注。那麼為什麼會判決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賠償嗯設計這個軟體的人是否涉嫌違法,接下來就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涉嫌侵權首先我們了解一下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人民法院根據原告和被告的訴求,認為這個自動搶紅包軟體對於原告騰訊公司而言,涉嫌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所以才判決這個自動搶紅包軟體需要進行經濟賠償。
我們都知道搶紅包這件事情是一個為了活躍群內氣氛可以激發大家傳播的這樣一種慾望,是騰訊公司的一種特有的商業模式。但是這個自動搶紅包軟體明顯就違背了當時騰訊公司設計這一個業務或者流程的初衷,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形成了侵權。
『玖』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被判賠475萬,法官怎麼說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被判賠475萬,法官表示:近年來,我國互聯網技術發展迅猛,互聯網產業規模逐年擴大,互聯網領域內的創新非常活躍,新技術和商業模式層出不窮,行業內的競爭也異常激烈,帶來了諸多新的競爭法問題。
2017年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專門就規制網路環境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問題作出規定,俗稱「互聯網專條」。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經營者利用網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法的各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下列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一)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
(二)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
(三)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本案被訴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屬於該條文第二款前三項中明確列舉的行為,但是否屬於第四項兜底條款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原則條款規制的范圍,則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二原告與掌上遠景公司、卓易訊暢公司均屬利用網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者,存在市場競爭關系。
其次,涉案軟體利用技術手段破壞了微信軟體的正常運行,侵害了二原告的合法權益。
涉案軟體在功能上通過技術手段直接改變了「微信紅包」功能的正常操作流程,以自動搶紅包代替手動搶紅包,架空了「微信紅包」功能的娛樂性和社交性,損害了微信軟體的競爭優勢和用戶體驗,進而可能減少微信用戶使用微信的黏性和時間,削弱了二原告通過微信流量變現的能力,實質上破壞了二原告運營微信獲益的正常商業模式,直接妨礙和破壞了微信軟體的正常運行。
此外,批量化、自動化的操作方式也必然會增加微信軟體運行的數據量和數據流,增加微信伺服器的運營負擔。
再次,涉案軟體不當地利用了微信軟體的運營資源和競爭優勢,擾亂互聯網環境中市場競爭秩序,並損害了軟體用戶的利益。
涉案軟體相關頁面顯示,其具有「加速搶紅包」「搶大紅包功能」等功能項,但實際上涉案軟體並沒有開發相應功能,點擊「加速搶紅包」等功能,會顯示「優化中」,並在「優化完成」後彈出廣告信息。這種誘導性的頁面設置欺騙了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同時對於未使用涉案軟體的用戶,由於理論上手動操作滯後於系統自動操作,其亦無法獲得公平獲贈及領取紅包的機會。
最後,掌上遠景公司在實施被訴行為的過程中具有明顯惡意,違反了誠信原則以及商業道德。
涉案軟體設置有「開啟防封號保護」功能,並設置有專門頁面詳細介紹防封號說明及技巧,可見掌上遠景公司並未按照商業道德尋求與微信軟體運營者的授權或合作,而是在明知二原告對涉案軟體持否定態度的前提下,未經許可運營涉案軟體且設置防封號功能應對二原告的治理措施,主觀惡意明顯。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開發者賠償騰訊475萬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官方微信發文稱,掌上遠景公司開發並運營了一款名為「微信自動搶紅包」軟體,卓易訊暢公司運營的豌豆莢應用開發平台提供下載該軟體。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掌上遠景公司和卓易訊暢公司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最終,法院認定掌上遠景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掌上遠景公司賠償二原告經濟損失450萬元及合理支出約25.4萬元。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