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役軍人想繼續上學有哪些政策學沒讀完可不可以
退伍軍人繼續上學的優惠政策有:
1、為鼓勵各地將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納入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范圍。
2、退伍軍人上學可以加分、優先錄用等,退役軍人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試,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顧,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退伍軍人可以免試入學,成人高校招生專升本免試入學,服役期間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4、退役軍人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可實行注冊入學。
5、退伍軍人在中等職業教育期間,按規定享受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資助;
享受學費資助和生活補助。
6、對退役一年以上、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專高職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歷教育期間按規定享受學費資助和相關獎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享受學生生活費補助。
7、服役期間學歷政策,國家鼓勵軍人服役期間參加開放教育、自學考試等學歷繼續教育,退役後可根據需要繼續完成學業,獲得相應國民高等教育學歷文憑。
未畢業的在讀學生入伍退役後可以在讀。
退伍復學標准:
1.按照規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退役士兵,退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
2..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期間入伍的士兵,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間被退回或者因身體原因在服役期間被安排退役的,學校也應允許他們復學。
3.但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受除名、開除軍籍處分或被勞動教養、判刑的,將不予復學。部隊保衛部門負責通報其就讀學校,按規定送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2. 2020年陝西對退伍軍人上大專是如何規定的,那些學校招收退役軍人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
第八條退伍義務兵原是農業戶口的,按下列規定安置:
(一)對確無住房或嚴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體幫助又確有困難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一定數量的建築材料和經費幫助解決住房問題。
(二)對軍地兩用人才,要本著熱情幫助,積極推薦,立足當地,不包分配的原則開發使用。
(三)各用人單位向農村招工時,應優先錄用超期服役、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和女性退伍義務兵,在錄用年齡規定上可根據其軍齡相應放寬。
(四)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和獲得中央軍委、大軍區批准授予的榮譽稱號並授有一、二級英雄模範獎章的退伍義務兵,其立功獎章、立功受獎證書、獎勵登記表、立功受獎通知書的立功喜報等證件齊全,由縣一級安置部門審查,報地、市安置部門批准後,可予安排工作,退伍後補辦立功證明手續的,一律無效。
(五)個別軍齡滿六年,超期服役期間批准結婚且配偶為城鎮全民、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或本人在十二歲以前失去父母的現實表現好的退伍義務兵,由縣一級安置領導小組審查,報地、市安置領導小組批准後,可予安排工作。
第九條原是非農業戶口,符合安排工作規定的退伍義務兵,服役前沒有參加工作的,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和按生產、工作需要中安置相結合的辦法安排工作。
(一)每年退伍義務兵的安置計劃由省計劃委員會、勞動廳和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根據需要在城鎮安置工作的退伍義務兵的數量,結合各地區,各行為安置的可能,分地區,按系統編制下達接收安置計劃。各地、市、縣和各有關部門必須按計劃完成安置任務。在省安置計劃未下達前,凡按規定應在地、市、縣屬單位安置工作的,可以無安置,待省計劃下達後統一結算。
(二)退伍義務兵的安置,應盡可能發揮專長,照顧志願。
(三)符合本《細則》第二條第二項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妥善安置;屬於第二條第三項作提前退役處理的(過失犯罪除外),和服滿現役但因在部隊或退出現役待分配期間犯罪被判處徒刑的退伍義務兵,由安置部門接收後,介紹到所在街道辦事處,按社會待業人員對待。對部隊開除軍籍或者除名的,不享受退伍義兵待遇。
(四)有關部門面向社會招收職工時,應允許待分配期間符合招收職工條件的退伍義務兵報考。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退伍義務兵應給予適當照顧,優先錄用。
(五)各接收單位對分配的退伍義務兵應及時接收,妥善委排,不得推拖、拒絕。延期接收的,由接收單位或延誤單位負責補發工資。
(六)義務兵退伍後,自謀職業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地安置部門批准後,不再負責安排工作。
第十條因戰、因工緻殘的二等、三等革命傷殘軍人,原是非農業戶口、未參加工作的,由安置部門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在職人員的,按本《細則》第十一條辦理。原是農業戶口的,由縣一級安置領導小組審查,報地、市安置領導小組批准後。予以安排工作;個別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安排的,可發給在鄉傷殘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第十一條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退伍後原則上回單位復工復職。原是合同制或縣、區以上集體所有制職工,退伍後可按現行退伍義務兵安置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可按《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辦理復學。其等待復學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可計入工齡。復學者是非農業戶口的,安置部門不再負責安排工作。
第十三條退伍義務兵報考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時,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其年齡可根據軍齡適當放寬,並予優先錄取。榮立二等功以上和父母是烈士的退伍義務兵,可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被錄取入學的,可優先享受助學金、學生貸款,減免學雜費。
經本人申請,安置部門同意,非農業戶口的退伍義務兵在未安排工作以前報考學校,一年內未被錄取入學的,隨下一年度安排工作;被錄取入學的,安置部門不再負責安排工作。其一年內報考學校的時間不計入工齡。
第十四條退伍義務兵入伍前與父母共同生活,服役期間家庭住址變遷的,原徵集地無直系親屬,其父母遷居後系城鎮戶口的,可與所在城鎮退伍軍人一樣安排工作;其父母遷居後系農業戶口的,隨父母落戶,與所在地的農村退伍軍人一樣對待。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3. 退伍軍人上學政策
1、大學生士兵退役後享受就學優惠政策:
(1)退役後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2)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
(3)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指初試)推薦攻讀碩士研究生。
2、具有普通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後,可自行在戶籍或工作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成人高校專升本招生,經相應成人高校審核後錄取。每年春節前報名,3月1日前完成錄取工作,新生於當年春季入學。學習時間一般為兩年半。
退役畢業生可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在戶籍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成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並按照省級成招辦公布的招生院校及專業目錄填報志願。
3、退役的高職(專科)畢業生報名後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結束後,有關成人高校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經省級成招辦辦理相關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報名人數超出計劃數的,成人高校對報名人員進行必要的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由省級成招辦調劑到其他志願高校錄取。
4、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畢業生與其他普通專升本考生一起報名參加考試,享受招生計劃單列、考試成績單獨劃線、按報考人數30%比例擇優錄取的優惠政策。
4. 陝西哪些學校退伍軍人免費上學
陝西沒有 全國也寥寥無幾 除非你特優秀, 被國防和部隊、警察院校看中
5. 退役軍人想繼續上學有哪些政策
。。。。士兵退役後享受就學優惠政策:
1、退役後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2、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
3、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指初試)推薦攻讀碩士研究生。
具有普通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後,可自行在戶籍或工作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成人高校專升本招生,經相應成人高校審核後錄取。每年春節前報名,3月1日前完成錄取工作,新生於當年春季入學。學習時間一般為兩年半。
6. 退役軍人上學有什麼政策
法律分析:退役後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指初試)推薦攻讀碩士研究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五條 現役軍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服役期間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學籍,退出現役後兩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待;入學或者復學後參加國防生選拔、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以及畢業後參加軍官人選選拔的,優先錄取。
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
義務兵和士官服現役期間,入伍前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保留。
第六十條 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發給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
義務兵退出現役,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退出現役義務兵就業享受國家扶持優惠政策。
義務兵退出現役,可以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年限內考入普通高等學校或者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的,享受國家發給的助學金。
義務兵退出現役,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
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以及屬於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被評定為五級至八級殘疾等級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本人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
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退役金的標准。退出現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7. 退役軍人子女上學有什麼優待
法律分析:截至2021年6月,教育部對退役軍人子女入學並沒有優撫規定,但對烈士子女和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有優撫規定,具體如下:
1、烈士子女入學入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辦學校學習期間免交學費、雜費,對其中寄宿學生酌情給予生活補助。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20分錄取。報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的,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降分幅度不得超過20分。
2、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時降10分錄取。報考高等學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軍人在校學習期間免交學雜費。
法律依據:《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的優待對象包括:退役士兵;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第二條 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其中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報考成人高等學校可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退役士兵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予以復試或錄取。
8. 陝西省關於退伍軍人優惠政策有哪些
經查詢陝西省《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實施細則得知,退伍軍人優惠政策如下
第八條 退伍義務兵原是農業戶口的,按下列規定安置:
(一)對確無住房或嚴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體幫助又確有困難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一定數量的建築材料和經費幫助解決住房問題。
(二)對軍地兩用人才,要本著熱情幫助,積極推薦,立足當地,不包分配的原則開發使用。
(三)各用人單位向農村招工時,應優先錄用超期服役、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和女性退伍義務兵,在錄用年齡規定上可根據其軍齡相應放寬。
(四)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和獲得中央軍委、大軍區批准授予的榮譽稱號並授有一、二級英雄模範獎章的退伍義務兵,其立功獎章、立功受獎證書、獎勵登記表、立功受獎通知書的立功喜報等證件齊全,由縣一級安置部門審查,報地、市安置部門批准後,可予安排工作,退伍後補辦立功證明手續的,一律無效。
(五)個別軍齡滿六年,超期服役期間批准結婚且配偶為城鎮全民、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或本人在十二歲以前失去父母的現實表現好的退伍義務兵,由縣一級安置領導小組審查,報地、市安置領導小組批准後,可予安排工作。
第九條 原是非農業戶口,符合安排工作規定的退伍義務兵,服役前沒有參加工作的,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和按生產、工作需要中安置相結合的辦法安排工作。
(一)每年退伍義務兵的安置計劃由省計劃委員會、勞動廳和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根據需要在城鎮安置工作的退伍義務兵的數量,結合各地區,各行為安置的可能,分地區,按系統編制下達接收安置計劃。各地、市、縣和各有關部門必須按計劃完成安置任務。在省安置計劃未下達前,凡按規定應在地、市、縣屬單位安置工作的,可以無安置,待省計劃下達後統一結算。
(二)退伍義務兵的安置,應盡可能發揮專長,照顧志願。
(三)符合本《細則》第二條第二項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妥善安置;屬於第二條第三項作提前退役處理的(過失犯罪除外),和服滿現役但因在部隊或退出現役待分配期間犯罪被判處徒刑的退伍義務兵,由安置部門接收後,介紹到所在街道辦事處,按社會待業人員對待。對部隊開除軍籍或者除名的,不享受退伍義兵待遇。
(四)有關部門面向社會招收職工時,應允許待分配期間符合招收職工條件的退伍義務兵報考。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退伍義務兵應給予適當照顧,優先錄用。
(五)各接收單位對分配的退伍義務兵應及時接收,妥善委排,不得推拖、拒絕。延期接收的,由接收單位或延誤單位負責補發工資。
(六)義務兵退伍後,自謀職業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地安置部門批准後,不再負責安排工作。
第十條 因戰、因工緻殘的二等、三等革命傷殘軍人,原是非農業戶口、未參加工作的,由安置部門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在職人員的,按本《細則》第十一條辦理。原是農業戶口的,由縣一級安置領導小組審查,報地、市安置領導小組批准後。予以安排工作;個別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安排的,可發給在鄉傷殘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第十一條 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退伍後原則上回單位復工復職。原是合同制或縣、區以上集體所有制職工,退伍後可按現行退伍義務兵安置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可按《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辦理復學。其等待復學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可計入工齡。復學者是非農業戶口的,安置部門不再負責安排工作。
第十三條 退伍義務兵報考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時,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其年齡可根據軍齡適當放寬,並予優先錄取。榮立二等功以上和父母是烈士的退伍義務兵,可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被錄取入學的,可優先享受助學金、學生貸款,減免學雜費。
經本人申請,安置部門同意,非農業戶口的退伍義務兵在未安排工作以前報考學校,一年內未被錄取入學的,隨下一年度安排工作;被錄取入學的,安置部門不再負責安排工作。其一年內報考學校的時間不計入工齡。
第十四條 退伍義務兵入伍前與父母共同生活,服役期間家庭住址變遷的,原徵集地無直系親屬,其父母遷居後系城鎮戶口的,可與所在城鎮退伍軍人一樣安排工作;其父母遷居後系農業戶口的,隨父母落戶,與所在地的農村退伍軍人一樣對待。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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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實施細則》於1990年5月11日由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1990〕89號印發。該《實施細則》共25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11月9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公布《陝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該《辦法》第61條決定,廢止1990年5月11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陝西省〈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實施細則》(陝政發〔1990〕89號)。
參考資料:網路-陝西省《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實施細則
9. 退伍軍人免費讀全日制大專,具體怎麼辦理手續
辦理手續為報名、填報志願及錄取即可。
以河南省為例,凡具有本省戶籍、具有高中階段教育學歷(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或同等學力、身體健康的應往屆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企業在職職工、村兩委幹部等「有一技之長、有培養前途」的群體均可報名參加此次高職擴招。
已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含對口招生)但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再重復報名,考生可直接進行高職擴招志願填報。報名、填報志願及錄取等工作由省招辦統一安排。8月底、10月份,省招辦將再組織兩次高職擴招補報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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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軍人免費讀全日制大專的相關要求規定:
1、自主就業退役軍人退役1年內可選擇接受一次免費(免學雜費、免住宿費、免技能鑒定費)培訓,並享受培訓期間生活補助。
2、教育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於3個月。退役1年內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的,經安置地退役軍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第二年參加一次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3、學雜費、住宿費和職業技能鑒定費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及退役軍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規模、成本、時間等因素確定,生活補助費標准由安置地安置主管部門根據退役軍人實際參訓情況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