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區道路不平坑坑窪窪圍欄缺乏我可以要求減免物業費嗎
物業應負擔的責任限度,物業費可以減免到什麼程度。 物業沒有提供相應的前期物業合同項下的服務,物業應負擔的責任限度,物業費可以減免到什麼程度。
1、物業公司疏於管理,物業設施欠缺,服務不到位。對外來人員以及不明身份的人員,都可以在業務服務范圍區內隨便出入,安全得不到保障。至今沒有全部設立四周門崗,只有一個門崗,且夜間只有一人值守。
物業沒有做到小區各個主出入口24小時值班(其中12小時立崗)。夜間對服務范圍內重點部位、道路進行防範檢查和巡邏,巡邏不少於2人,做到有計劃、有記錄。【證據照片】
2、物業對監控維護不善。
小區安防設施在開發商沒有全部完工前提下,2013年前期物業進駐了小區,但是小區攝錄系統在物業接手時候是工作的,只是在物業接手之後,中控室硬碟被盜,造成攝像系統不運行,而且是連續幾年物業也沒有修復,然後發生了多起入戶盜竊刑事案件,警察辦案,無攝像記錄可查。
3、物業公司的電梯5方對講系統及戶內安全報警通信不完備,幾年過去了,至今尚未與業主戶內聯通,電梯五方對講系統是物業的必備設備。已經有威脅到業主生命安全的案例發生。例如,在業主戶內電梯出現了運行故障,被困電梯內,只因為物業公司的電梯5方對講報警通訊設施不完備,未與業主戶內聯通,業主遇險不能主動與外界聯系求救,致使有關業主被關入電梯長達30多個小時,嚴重威脅到業主的生命安全。【證據照片】
電子圍欄系統、住戶報警、周界報警、中央監控系統等,因為設施不能正常工作原因,物業公司從2014年開始至今均未提供上述服務。
4、對小區部分業主私搭亂蓋的行為不作為,物業管理不當。不履行制止並報告不法行為義務。物業公司的持續不作為,使得業主私搭亂蓋的違法行為持續數年之久
5、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收集極差,垃圾物品隨處堆放、私搭亂建隨處可見、蚊蠅滋生、犬吠連天、夜聽犬吠、下雪後積雪不清理。
6、無車輛停放管理,車輛隨意無序停放,嚴重影響業主出行及鄰里關系。
7、房屋在保修期內,地產開發商委託物業公司協調房屋的維修事項,但是物業所做的一切僅局限於做書面登記,並沒有實際起到協調服務的作用,因此導致業主房屋在保修期內的維修,遲遲得不到解決,大多已經出了保修期,時至今日仍未果。
8、消防設備設施(消防栓)常年處於無水狀態,發生了火災,消防車到來無水可取,只是近期住戶投訴到市政才發現,市政沒有開啟閥門,也就是說住戶入住四年來消防設施從未處於運行狀態。
9、小區公共機電設施常年不維護
以上物業公司違反物業合同的事實,小區業主自2013年入住以來多次與物業公司交涉,並書面通知物業公司違反前期物業合同的事項,並由物業公司簽字確認。
『貳』 以控制價清單簽訂固定總價合同的,分項綜合單價及措施費是否可以調整
固定總價合同就是「包死價」,組成固定總價的分部分項費用及措施費用明細即使不合理或漏項,也不可以修改。固定總價合同只要是按圖施工且通過竣工驗收合格,費用是不變的,結算審計只對現場的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進行增減,組計價的依據是依據合同約定進行計算。
『叄』 固定單價合同,在下列情況下是否可以調整合同單價若索賠如何索賠有何依據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所述,涉及民事合同糾紛。《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規定「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因因建設單位拆遷進度慢的原因停工4個月,且材料價格漲幅達40%,繼續履行原合同明顯有失公平,可依據上述情勢變更原則進行合同變更。
『肆』 租客要求減免租賃費用我該怎麼辦
租客要求減免租金可以和出租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就需要按照之前簽訂的租房合同支付租金。因為法律規定,承租方的主要義務有按時交付租金,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伍』 固定單價合同如何結算
固定單價合同是指合同的價格計算是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基礎,工程任務和內容明確,業主的要求和條件清楚,合同單價一次包死,固定不變,即不再因為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的增減而變化的一類合同。
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價格的風險。承包合同在國際貿易當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單價合同是指根據單位工程量的固定價格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合同的實際總價的工程承包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的結算:
合同所確定的固定單價為完成合同清單項目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腳手架搭拆費、工資性津貼、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間接費、利潤、稅金、材料代用、人工調差、材料價差、機械價差、政策性調整、施工措施費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清單綜合單價在合同有效期內固定不變。
單價合同是指按針對當時的圖紙、招標文件以及技術資料的固定單價,而工程量按實結算。一般情況招標方都是給一個暫定量的。
結算=審計工程量*中標單價。
固定單價是有利於乙方的,但如果固定總價,業主在施工過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員會少些,省心,而且利於控製造價。
有些時候設計圖紙不詳細、相關條件不具備,這時候工程量無法計算準確,但又想招標,這時候可以採用固定單價,工程量按實算,把圖紙不詳細的風險轉嫁於施工單位。
『陸』 如何處理固定單價合同可以調價
固定單價合同一般不能調價。固定單價合同是根據圖紙及相關的規定、規范來計算價格的,並且工程的任務和內容明確清楚,因此除情勢變更外,不能夠調整價格。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四條
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概預算等文件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
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柒』 固定總價合同可以調價嗎
看具體情況定。固定總價合同是屬於價格規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調整價值的。但如果出現一些特殊的情形時,是可以調整的。這個可以雙方進行協商,如果對方願意調價,那麼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合同中約定固定總價,但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准發生變化或建築材料價格或者人工費用過快上漲,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固定總價合同,缺乏工程內容明確這一基礎依據,如果不據實結算將導致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失衡,有失公平。因此,這種情況下應當據實結算工程款,承包人有權要求調整合同價格,若無法協商一致,則可依據施工過程中的圖紙等資料進行鑒定。固定總價合同是為供貨方提供一個完成任務的固定價格的合同。履行合同的承包商必須承擔完成工作的責任而不管完成工作的成本是多少。在這種合同中,價格保持不變,除非采購雙方均同意改變。對項目團隊是低風險的,因為不管項目實際耗費了供應商(包括分包商)多少成本,項目團隊都不必付出多於固定價格的部分。但對供應商來說,這種合同是高風險的,因為如果完成項目後的成本高於原計劃成本,供應商將只能賺到比預計要低的利潤,甚至出現虧損。固定總價合同適用於以下情況:(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計在施工過程中環境因素變化小,工程條件穩定並合理。(2)工程設計詳細,圖紙完整、清楚,工程任務和范圍明確。(3)工程結構和技術簡單,風險小。(4)投標期相對寬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時間詳細考察現場、復核工程量,分析招標文件,擬訂施工計劃。(5)合同條件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清楚,合同條件完備,期限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 (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對於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 (7)基於重大誤解所簽訂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