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獻血多少家屬可以免費用血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十四條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
具體收費標准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獻血法並沒有對獻血多少可以終身免費用血做出明確規定,各省市血站自行進行規定,所以獻血多少可以終身免費用血,要根據各地的政策執行。
② 獻血多少家屬可以免費用血
01③ 獻血家屬優惠政策
獻血家屬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獻血1000毫升以上時,本人可無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報銷獻血等量的醫療用血費用。而不是直系親屬可以免費用血;
2、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而其服務對象只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
除獻血者本人按上款規定享受的用血優惠外,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可以累計按獻血者的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無償獻血者本人獻血後,5年之內可免費使用3倍於獻血量的血液,5年之後按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並優先用血;而本省無償獻血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臨床用血時,自獻血之日至5年內,可免費使用等量血液,5年之後則不再享受免費用血的政策。
無償獻血者及親屬用血報銷血費所需證件有無償獻血證、獻血者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醫療單位診斷書、用血發票及其復印件、醫療單位出示的公民臨床用血審核表、用血者與獻血者的關系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採集血液的;
(二)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第九條 血站對獻血者必須免費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身體狀況不符合獻血條件的,血站應當向其說明情況,不得採集血液。獻血者的身體健康條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血站對獻血者每次採集血液量一般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過四百毫升,兩次採集間隔不少於六個月。嚴格禁止血站違反前款規定對獻血者超量、頻繁採集血液。
④ 無償獻血後,我或我的直系親屬用血有何優惠請將各種情況都寫出。
1、無償獻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費用血的權利。
2、無償獻血者(不包括自身儲血)累計獻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獻血量的三倍免費用血;累計獻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終身免費用血。
3、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需要臨床用血的,可以按獻血者實際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十四條 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准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第十五條 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國家提倡並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為保證應急用血,醫療機構可以臨時採集血液,但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確保采血用血安全。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用血報銷:在醫院用血是按照程序交錢,出院後帶上以下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1、獻血證。
2、雙方身份證。
3、用血者與獻血者關系證明(戶口本)。
4、所在醫院的用血證明(用血時間、用血量、用血品種、醫生簽名和醫院公章)
5、用血的發票單據。帶齊後到血站報銷。還有重要的是你要回獻血的地方的血站報銷!或者你直接咨詢血站。
(4)無償獻血配偶如何免費使用擴展閱讀
獻血標准
一、可以獻血
1、年齡:18-55周歲(可申請延續獻血年限)
2、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脈壓差:≥30mmhg。
4、脈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體溫正常。
二、不能獻血
1、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丙型肝炎病毒抗體陽性者。
2、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3、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吸毒史者、多個性伴侶者。
4、麻風病及性傳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5、該獻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發生與輸血相關的傳染病者。
6、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的過敏患者,如經常性蕁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蕁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7、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8、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9、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支氣管擴張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10、消化系統疾病患者,如較嚴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慢性胰腺炎等。
11、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腎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征以及急慢性腎功能不全等。
12、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13、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疾病、甲狀腺機能亢進、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
14、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及嚴重神經衰弱等。
15、寄生蟲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蟲病、肺吸蟲病及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6、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7、做過切除胃、腎、脾、肺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8、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9、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視神經炎及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等。
20、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等。
21、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來源於克-雅病原體感染的組織或組織衍生物(如硬腦膜、角膜、人垂體生長激素等)治療者。
22、某些職業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塵肺及有害氣體、有毒物質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眼鏡度數超過600度者不建議獻血,防止發生視網膜脫落情況。
三、暫時不能
1、拔牙或其他小手術後未滿半個月;闌尾切除術、疝修補術及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
2、婦女月經期前後三天,妊娠期及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個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6、口服抑制或損害血小板功能的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類葯物〕停葯後不滿五天者。
7、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8、被血液或組織液污染的器材致傷或污染傷口以及施行紋身術後未滿一年者。
9、與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史者,自接觸之日起至該病最長潛伏期。
⑤ 請問,獻血者家屬用血是免費的嗎
為了保障醫療臨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被用者的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1998年10月1日施行)規定,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提倡18至55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對無償獻血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製作的無償獻血證書為全國通用(包括軍人),終身有效。
3、是獻血者及直系親屬用血費用報銷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市民臨床用血液只傳遞血液收集、儲存、分離、檢查等費用。無償獻血者的臨床用血免除全額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臨床用血,可以根據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除或削減全額規定的費用。
《四川省公民獻血條例》中第15條:無償獻血的市民本人臨床需要血液時,憑無償獻血證明書和身份證享受以下優惠。
(1)從獻血之日起3年內,可以無償享受獻血量的3倍。
(2)獻血3年後,無償享受獻血量相同的醫用血液。
(三)累計獻血量超過800毫升時,可以終身無償享受無限醫療用血。
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父母、子女)臨床需要血液時,可以無償享受與獻血量相同的醫用血液。
因此,獻血者獻血後,可以按照規定償還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用血,獻血量越大,報銷率越大。
4、是無償獻血優先用血的證明
由於血液資源不能再生,不能人工製造,捐贈全血是35天保存期,單采血小板是5天保存期,血液產品供應不足,各地經常出現“血硫”或“偏血不足”。特別是寒假,暑假。大部分醫院制定了無償獻血優先血政策。當你或你的家人生病住院需要輸血治療時,如果現在血液不足,無償獻血是你首先使用血液的憑證。(大衛亞設,北方執行部隊)。
注意:無償獻血不要丟失,要妥善保管偽造、變更、租賃、轉讓《無償獻血證》。
說了這么多,又一次對很多獻血者:無償獻血是獻血者的獻血記錄證明,是獻血者的榮譽證書和獎勵依據,是獻血者本人和父母、配偶、子女臨床用血報銷的證明,無償獻血首先是血液的證明。因此,無償獻血可以說是保險單,請獻血者妥善保管。
⑥ 誰知道,獻血後,家屬用血,怎麼報
1.無償獻血者可以享受免費用血的待遇,獻血者本人自獻血之日起五年之內免費享受五倍無償獻血量的醫療用血,五年之後免費享受與無償獻血量等量的醫療用血,其配偶和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自獻血三十日起免費享受與無償獻血量等量的醫療用血。
2.在醫院用血是按照程序交錢,出院後帶上以下原件及復印件兩份:(1)獻血證。(2)雙方身份證。(3)用血者與獻血者關系證明(戶口本)。(4)所在醫院的用血證明(用血時間、用血量、用血品種、醫生簽名和醫院公章)(5)用血的發票單據。
帶齊後到血站報銷。還有重要的是你要回獻血的地方的血站報銷!或者你直接咨詢血站。
⑦ 無償獻血親屬可以免費用血嗎
法律分析: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享受用血費用減免的優惠待遇。用血費用的報銷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自獻血之日起5年內的累計報銷用血量按獻血量血費的5倍計算,5年後的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量等量計算;
(二)無償獻血累計滿1000毫升以上的,終生享受無限量用血費用報銷待遇;
(三)獻血後復檢不合格的,其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量血費等量計算;
(四)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其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者獻血量血費等量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
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獻血工作,統一規劃並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獻血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監督管理獻血工作。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推動獻血工作。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採取措施廣泛宣傳獻血的意義,普及獻血的科學知識,開展預防和控制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的教育。新聞媒介應當開展獻血的社會公益性宣傳。
⑧ 獻血後親屬用血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十四條規定,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享受用血費用減免的優惠待遇。用血費用的報銷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自獻血之日起5年內的累計報銷用血量按獻血量血費的5倍計算,5年後的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量等量計算;
(二)無償獻血累計滿1000毫升以上的,終生享受無限量用血費用報銷待遇; 流程如下:先到醫院把用血的錢交了,然後到院辦公室開證明,然後找到醫生簽字,拿上你的身份證辦理。
(三)獻血後復檢不合格的,其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量血費等量計算;
(四)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其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者獻血量血費等量計算。
(8)無償獻血配偶如何免費使用擴展閱讀
一、免費用血對象:獻血者本人、獻血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
二、免費用血標准
(一)無償獻血累計800毫升以下的,獻血者本人可以享受獻血量三倍量的醫療用血免費待遇(每獻血200毫升最多返還血費660元,以實際發生輸血費用為准);
(二)無償獻血累計800毫升及以上的,獻血者本人可享受終身、不限量的免費用血待遇(輸血費用多少結算多少,以實際發生輸血費用為准);
(三)無償獻血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輸血的,可享受與獻血者總獻血量相等量的醫療免費用血待遇(每獻血200毫升最多返還血費220元,以實際發生輸血費用為准)。
三、免費用血所需證明
(一)本市《無償獻血證》原件(異地獻血本地用血的參照:江蘇省衛生廳:關於實施省內異地用血報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
(二)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費用後需申請人簽字);
(三)獻血者和用血者的關系證明(《戶口簿》或單位或社區(村委會、派出所)出具的或其他能證明關系的證明原件);
(四)用血醫院(地區不限)收取患者輸血費用的收據原件和註明輸血費用的收費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