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事上訴狀該怎麼寫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首先,標題要寫「刑事上訴狀」。
然後,把上訴人(上訴人一般為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自訴案件的,上訴人為自訴人)的基本信息寫上,姓名等信息要和身份證保持一致,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信息也要寫上,需要提醒的是,不要有錯別字;被上訴人的姓名等一些基本情況。對於被上訴人這一塊,如果是刑事公訴案件中的被告人提起上訴的,不用寫被上訴人。
接下來,寫上訴人因何案件,不服哪個法院、什麼時候、字型大小的刑事判決,現提起上訴。
接著要寫的就和寫起訴狀差不多了,寫明上訴的請求和上訴理由。
寫上訴請求,要明確,上訴的目的就是希望改判,對於是全部改判還是部分改判要寫清楚,但不能盲目的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和事實來寫。
再寫上訴理由,寫上訴理由主要是對原判的不恰當的地方進行論述,論述過程中要提供相關依據。上訴理由這部分包括:論證原判認定的事實存在錯誤;論證原判適用法律不當;論證原審適用程序不當;論證原判作出判決所認定的事實不清(如證據不足就判決的)。這幾個方面根據實際情況來寫,有的就寫,沒有的就不用寫。需要重點注意的是,在論證上述情形時,必須要有依據。
最後,寫上「此致」,遞交上訴狀的法院(如:XX中級人民法院、XX高級人民法院),右下方下上「上訴人:XXX」,簽字並蓋章或按手印,寫明年月日。假如上訴狀是請律師寫的,要寫明律師是哪個事務所的、律師姓名,寫在「上訴人」下面,如「代書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條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
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其與被告人的關系,並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2. 律師起訴狀怎麼寫
法律分析: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原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案由:交通事故賠償。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3. 怎樣寫上訴狀,
上訴狀
上訴人:
被上訴人:(刑事上訴狀無被上訴人)
上訴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號 ,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上訴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 份
上訴人: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1、上訴請求。首先要綜合敘述案情全貌,接著寫明原審裁判結果。其次指明是對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後寫明具體訴訟請求,是要撤銷原判、全部改變原判還是部分變更原判。
2、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原審裁判而言,而不是針對對方當事人。針對原審判決、裁定論證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
(2)原審確定性質不當;
(3)適用實體法不當;
(4)違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項]
1、上訴只能採用書面形式。如果當事人僅在一審判決、裁定送達時口頭表示上訴而未在法定期間內遞交上訴狀,則視為未提出上訴。
2、上訴是當事人享有訴權,一審原、被告及被判決承擔責任的第三人均有權上訴。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4. 上訴材料需要哪些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簽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復印件)。
包括下列證據:
(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證據;
(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戶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明;
(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5. 怎麼寫上訴書啊
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名稱:_____ 住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
民族:____ 職務: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上訴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於____年__月
__日__字第__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理由及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訴狀副本___份。
2、有關證明材料___件。
註:①上訴理由應全面陳述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的不當或錯誤,提出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在一審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實、理由和證據。上訴的請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銷、變更原判決。
②當事人不服法院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6. 上訴狀怎麼寫
民事上訴狀格式上訴人(一審原告/被告)(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被上訴人(寫法同上)上訴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 字第 號民事判決,提起上訴。
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上訴請求,撤銷 人民法院( ) 字第 號民事判決(如果認可其中的幾項,可以僅撤銷不認可的判決事項比如撤銷判決第三項等);改判為(你原來的主張或請求)。
本案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負擔。
上訴理由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判決適用法律存在的錯誤,應該如何等。
綜上所述,根據相關規定,提起上訴,請判如所請。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訴人
年 月 日
(6)請律師免費寫上訴材料應該怎麼寫擴展閱讀:
上訴狀分為刑事上訴狀、民事上訴狀和行政上訴狀。
1.刑事上訴狀
是刑事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案件判決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訴期限內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審裁決或重新審理而提出的訴訟書狀。
2.民事上訴狀
是民事訴訟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變更原審判決或裁定,或重新審理的書狀。
3.行政上訴狀
是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對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決,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變更原裁判的一種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