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遇到公司勸退該如何應對
遇到公司勸退該如何應對
遇到公司勸退該如何應對,很多的公司在遭遇經營不當或者發展不下去的時候,就會選擇裁員,但是也有的公司會出現無緣無故勸員工自己辭退的情況,那麼遇到公司勸退該如何應對呢?
一、公司辭退員工員工如何應對?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無故辭退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補償或者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二、如何合法辭退員工
辭退員工,不論對公司還是對員工,都是一個沉重的話題。然而辭退員工,對於大多數公司來說,又是不得不面對的現實。
優秀的人才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要素之一,不能達到要求的員工必然要被淘汰,與此同時,經濟的大起大落也引來了一浪接一浪的裁員潮。辭退、裁減員工是必須處理,又是最難處理的工作。
辭退員工時處理不當,很容易引發勞動糾紛甚至對簿公堂,對公司造成不良的影響。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實質上是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之一。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
由於勞動合同解除事關重大,因此勞動法對其條件和程序做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要遵守嚴格的法律條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說辭就可以辭。
不當辭退方式很多,最為嚴重的是違法辭退,主要表現為三大類情形:
1、辭退員工事實依據不充分;
2、辭退員工法律依據不準確;
3、辭退員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種違法辭退,往往會給公司的經營管理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對於辭退理由不太充分的人員,為規避風險,可以先做如下處理:
1、給員工一次機會,在溝通充分的基礎上讓員工寫出書面檢查(手寫,檢查要深刻);
2、多次違紀但較輕員工,可以採用停薪留職,讓其繼續進行學習規章制度;
3、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本崗位職責,在結合當事人意願的情況下,可以調崗)。
在工作期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是需要按照規定的內容來執行的,其中雙方在簽訂了勞動合同後也是要遵守勞動法的`規定,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如果說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到用人單位,如果說是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也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一、自己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1、准備好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整理好仲裁所需要用上的證據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3、帶上身份證原件去當地的工商局行政大廳,列印你所要仲裁的公司的《企業注冊登記信息表》。請注意先查詢好該公司所屬的工商局,去對應的工商局行政大廳辦理。有些城市,可以上網去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列印這份資料。
4、寫好《仲裁申請書》,內容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現住址、聯系電話、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用人單位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地址和聯系電話)、具體的仲裁請求及金額、事實和理由。申請書一式兩份,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去當地仲裁委辦事大廳去領取空白申請書模板來填寫。
5、在當地仲裁委辦事大廳提交按要求辦理申請、提交申請資料。
6、辦事大廳接收申請的工作人員當場審核申請材料,對符合規定的材料當場收件並出具收件回執,對需要補交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7、回去等消息,一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收到受理通知書或者不受理通知書。如果收到的受理通知書,書上會告知仲裁開庭時間和相關事宜,所以仲裁委已經接收你的仲裁申請並已排期開庭。
二、什麼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去哪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當事人雙方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總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面對被辭退的事實】
領導很長時間不讓你上班,故意拖著,等你熬不下去就自動離職。別還傻傻地等著,有一天他會給你排班。你要明白公司領導的真實意圖,冷靜面對自己被辭退的事實。
【請給辭工的理由】
公司為什麼要勸退員工呢?是自己的問題嗎?若公司不是惡意用工,請領導給你一個辭工的絕對理由。想想對方給的那些理由,是否站得住腳?是否能說服自己的心?
【用實力證明自己】
公司要勸退你,如果你不是在品德上有問題,只是自己所用的方法有問題,那麼還可以改進。只要你有實力,加一把勁,你還有在公司繼續發展下去的希望。一個已經在你身上花成本的公司,也不願輕易地就放棄你。
【爭取重來的機會】
如果你自己確實不想走,對於那份工作實在很喜歡,對於這個地方還很眷戀,自己想要留下來,還是有機會的。那就要態度非常地誠懇,爭取重來的機會,讓自己有所改變,幹得比以前更好。
【最後能好聚好散】
公司勸退你,如果你決定走人了,那就好聚好散。不要對原來的公司大放厥詞,甚至謾罵那公司的領導,滿腹的牢騷怨恨。你要是有這種心態和行為,在哪裡工作都不會受歡迎,你的行為只能使事態更往惡化方向走。請改換自己的方式,為彼此保留面子和自尊,做到好聚好散。
㈡ 公司要勸退你如何應對
面對公司勸退的應對分以下情況:
1、同意「勸退」的,可以協商解決,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不支付補償金的話,公司違法,可以收集公司辭退的證據,比如要求公司出具辭退通知等書面材料。如果公司不同意出具的,可以選擇報警等方式收集證據,然後按照程序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理;
2、拒絕「勸退」,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㈢ 公司要勸退你如何應對
公司要勸退你如何應對
公司要勸退你如何應對,經常碰到員工被用人單位勸辭的情形,這種情況下,員工一定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被公司三言兩語就勸退成功了,下面看看公司要勸退你如何應對。
員工被公司勸退怎麼辦
單位欲辭退某員工,但與該員工未達成一致,雙方未簽訂解除協議,勞動者不再到公司上班。爭議發生以後,用人單位可否以員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不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律師認為確實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及用人單位的可操作性,如果勞動者不能證明不去上班是用人單位的意思,用人單位又不承認勞動者不上班是其授意或默許的話,此時的勞動者將處於及不利的地位,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其內部的規章制度以員工曠工為名開除該員工,這樣的結果是勞動者不僅拿不到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反而背上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罪名。
1、如果被單位勸辭,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張不上班,單位口頭同意也不行,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最好是書面證據,也可以是錄音、手機簡訊等)不上班是單位的同意才可以考慮選擇不上班。根據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任何經濟補償,因此,不要不注意這個問題導致這個嚴重的後果。
2、如果一旦爭議已經產生,一定想好辦法補救,證明當初不上班不是故意曠工,而是用人單位的授意,可以通過人證,最好再輔助於其他證據,錄音往往是比較容易取得的證據。
3、再有,如果單位以曠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就要看看該規章制度指定的民主程序和是否有公示,如果從來沒有見過這個規章制度,那麼依據它做出的開除決定可以質疑他的合法性,提出異議。
4、關於被勸辭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演算法。
公司要勸退員工怎樣補償
公司「勸退」員工,實則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逃避責任的一種形式。勞動者遇到勸退情況時,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提起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有兩種情況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補償標准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要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是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勞動者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承擔競業限制的年限內,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
公司勸退如何應對
公司勸退如何應對要分情況。一是同意「勸退」的,可以協商解決,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不支付補償金的話,公司違法,可以收集公司辭退的證據,比如要求公司出具辭退通知等書面材料。
如果公司不同意出具的,可以選擇報警等方式收集證據,然後按照程序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去勞動監察的大隊投訴處理。二是拒絕「勸退」,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公司勸退可以拒絕嗎
可以不同意。勞動者無過錯被公司勸退的,是有經濟補償的。但是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的,沒有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勞動者提出離職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如何應對公司勸退
面對被辭退的事實
領導很長時間不讓你上班,故意拖著,等你熬不下去就自動離職。別還傻傻地等著,有一天他會給你排班。你要明白公司領導的真實意圖,冷靜面對自己被辭退的事實。
請給辭工的理由
公司為什麼要勸退員工呢?是自己的問題嗎?若公司不是惡意用工,請領導給你一個辭工的'絕對理由。想想對方給的那些理由,是否站得住腳?是否能說服自己的心?
用實力證明自己
公司要勸退你,如果你不是在品德上有問題,只是自己所用的方法有問題,那麼還可以改進。只要你有實力,加一把勁,你還有在公司繼續發展下去的希望。一個已經在你身上花成本的公司,也不願輕易地就放棄你。
爭取重來的機會
如果你自己確實不想走,對於那份工作實在很喜歡,對於這個地方還很眷戀,自己想要留下來,還是有機會的。那就要態度非常地誠懇,爭取重來的機會,讓自己有所改變,幹得比以前更好。
最後能好聚好散
公司勸退你,如果你決定走人了,那就好聚好散。不要對原來的公司大放厥詞,甚至謾罵那公司的領導,滿腹的牢騷怨恨。你要是有這種心態和行為,在哪裡工作都不會受歡迎,你的行為只能使事態更往惡化方向走。請改換自己的方式,為彼此保留面子和自尊,做到好聚好散。
㈣ 被公司勸退如何反擊
如果勞動者被公司勸退,可以不同意;沒有過錯被強制勸退的,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來進行支付。
一、被公司無故辭退,去勞動局仲裁
無論什麼性質的公司,在辭退某個下屬時,都必須提前一個月的時間,以正式的書面形式通知,並且拿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一家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而無故進行辭退,這種情況是可以利用勞動仲裁的方式來仲裁公司,因此大家在遇到突然被辭退時,一定要明白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我們國家大部分人對法律的認識都比較淺,就算遇到事情也有抵觸情緒,不過大家一定要明白,法律是保護大家合法權益的工具,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傷害;勞動仲裁是對勞動者提供幫助的,在我們國家並且是免費的,只有掌握合適的證據,去當地勞動局仲裁,就能達到維權的效果;所以說,大家被公司無故辭退時,可以去勞動局進行仲裁維權。
二、被公司無故勸退時,不要簽辭職同意書
有不少的企業想要開除員工時,都會找一些理由讓你主動離職,大家一定要分清楚「勸退」和「主動」的區別,在被公司勸退的情況下,公司是有義務賠償員工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是1-3個月的工資,對於主動離職來說,公司是沒有義務賠償的;就算被辭退後去勞動仲裁,由於簽了主動離職是無法仲裁成功的;大家一定要明白書面辭職書的作用,面對公司千方百計的哄騙,也不能隨意在上面簽字,一旦大意簽了字就是維權無門;所以說,大家面對被公司勸退出,不要隨便簽辭職同意書。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支付賠償金。這個賠償金,可不少。
㈤ 被公司勸退如何反擊
法律分析: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維權:一、被公司無故辭退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二、被公司無故勸退時,勞動者不要答應簽辭職同意書;三、沒有理由不用過試用期的,可以抓住其中的把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㈥ 員工被公司勸退,員工如何應對
員工被公司勸退,員工的應對方法如下:
1、詢問公司勸退的原因,如果是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從而給公司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即接受勸退並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2、如果公司無故勸退員工,公司即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㈦ 被公司勸退如何反擊
如果勞動者被公司勸退,可以不同意;沒有過錯被強制勸退的,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來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㈧ 面對公司勸退該怎麼辦
面對公司勸退該怎麼辦
面對公司勸退該怎麼辦,公司勸退自己的時候,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員工與公司之間解除勞動關系可以是因為員工自己辭職,也可以是基於公司的解僱,還有一種情況是員工被公司勸退。下面看看面對公司勸退該怎麼辦。
遇到用人單位勸退,若是屬於違法辭退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金;若是屬於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與勞動者協商解除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欲辭退某員工,但與該員工未達成一致,雙方未簽訂解除協議,勞動者不再到公司上班。爭議發生以後,用人單位可否以員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不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律師認為確實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及用人單位的可操作性。
如果勞動者不能證明不去上班是用人單位的意思,用人單位又不承認勞動者不上班是其授意或默許的話,此時的勞動者將處於及不利的地位,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其內部的規章制度以員工曠工為名開除該員工。
這樣的結果是勞動者不僅拿不到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反而背上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罪名。
1、如果被單位勸辭,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張不上班,單位口頭同意也不行,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最好是書面證據,也可以是錄音、手機簡訊等)不上班是單位的同意才可以考慮選擇不上班。
根據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任何經濟補償,因此,不要不注意這個問題導致這個嚴重的後果。
2、如果一旦爭議已經產生,一定想好辦法補救,證明當初不上班不是故意曠工,而是用人單位的授意,可以通過人證,最好再輔助於其他證據,錄音往往是比較容易取得的證據。
3、再有,如果單位以曠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就要看看該規章制度指定的民主程序和是否有公示,如果從來沒有見過這個規章制度,那麼依據它做出的開除決定可以質疑他的合法性,提出異議。
4、關於被勸辭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演算法。
看完了律圖我帶來的文章,你應該知道遇到被公司勸退的情況,該如何處理了吧。其實,這還需要看公司是給予什麼原因勸退的,如果是員工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
從而給公司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的話,此時的勸退就相當於是解僱的意思。如果是公司原因勸退員工的,那麼公司的行為就可能涉嫌違法,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一、當你遭遇被公司逼(辭)退的情形,該如何應對:
1、為重新出發做准備
第一,關注招聘信息,以備不時之需。要注意屏蔽現有公司,每日刷新時用自己手機的網路進行。
第二,開始找工作的事情,但不要和公司任何同事說起。
第三,收集在職資料轉移回家,公司的工作文件,對你未來工作有幫助的資料要及時備份。
2、為申請仲裁做准備
開展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或信息。
第一,關注公司裁員是否合法合規。以確定裁到自己頭上,是否能正常拿到賠償。
第二,學習勞動法規。為維護及爭取個人利益做准備。
第三,收集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的位置、聯系電話、辦事流程。
第四,學習避雷。
1、盡可能不用公司電腦,改為自己的筆記本;
2、不在上班時間上無關網站,小心被公司後台監察到;
3、不要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勤,給公司製造開除你的理由;
4、上班時間不要閑聊,注意謹言慎行,不要留下把柄。
第五,不要隨便簽署任何文件,比如為你量身定做的.KPI。
第六,下載自己在公司工作的歷史郵件,要用自己的筆記本下載下來,這是重要憑證。下手要快一點
第七,勞動合同。准備好勞動合同,如果入職後公司沒有及時下發,請記得要求領取。沒有合同對起訴仲裁有阻礙,需說有對策,但還是建議有。
第八,工牌、考勤打卡證明、工資銀行流水,全部列印備份,銀行流水需要銀行蓋章。這些都是有力的證據。
第九,到社保局列印社保繳納清單,到公積金中心列印繳存清單,全部要蓋章。
第十,所有簽字的文件,比如考勤記錄等記得拍照留底。
二、那麼,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辭退員工?
1、從勞動者的角度
第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第二,勞動者嚴重違法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第三,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四,勞動者存在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行為,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用人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六,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七,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從用人公司出發
第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第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最後,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敲黑板:用人公司辭退員工,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同時遵循法定的程序執行,不允許用人公司自行在法律規定外自設解除條件。
三、當你接到辭退通知,該如何應對:
1、搜集證據。公司辭退你,那就需要收集公司非法辭退的證據。把書面辭退的文件、微信、郵件、電話記錄中涉及辭退你的信息都保存起來,掌握證據越多,對你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越有利。
這里提到的非常辭退,是指公司沒有正當的理由辭退你。
正當理由是指由公司制定的員工手冊、員工日常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果你的行為都沒有違法公司的規章制度,而是以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來辭退,那就是非法辭退,如果遇到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
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是不一樣的哈。
2、臨危不亂,一切照常
突然接到辭退通知,別慌。無論領導如何巧言令色,辭退就是裁員。你千萬不要著急按領導的指示去找HR辦離職,甚至直接離崗回家。
這里是部門領導故意誤導你去找HR提出辦理離職手續的。這就是將裁員變成了你主動離職,目的是為了省下N個月的補償金。
你要記著任何時候,如果公司要辭退你,你直接回答一句行就行:讓HR來找我談。一定要等HR來目的是:
確定離職日期,手續怎麼辦,如何補償或賠償,工資怎麼結算等。
否則你就每天照樣正常上班。早上上班、拍照,晚上下班、拍照,不給你安排任務就做自己原有崗位職責該做的事(千萬不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沒有公司電腦就自己帶。
3、爭取個人利益最大化
1、轉崗總比辭退好。與HR提內部轉崗的需求,讓HR幫你在公司內部其它部門穿針引線,搭一把。
2、爭取補償。內部轉崗不能達成時,接下來就要和HR談好工資結算到哪一天,賠償金怎麼計算。
科普一下:
經濟補償金按您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無理由辭退勞動法規定的標准最高是2N,當然一般比較難獲得。那麼,你可以爭取賠N+多(即入職一年,補1個月,你可以在1個月的基礎上爭取多1-2個)。怎麼談,舉個例子:
你說,我入職才3年,那你就爭取N+4吧。即四個月賠償。
又有人說,我才入職1年,那你就爭取2個月賠償吧。如果公司不答應,那就爭取一個半月。
那麼職場新人又問,我還在試用期,入職才一個多月,我該怎麼爭取?也是一樣的道理,你先爭取2個月,不行就1個半月,再不濟就一個月,甚至半個月總該同意了。
敲黑板:一般經理或者HR給你多爭取1個月賠償金,非常難;但多給你爭取10天20天或者1個月的離職時間,很容易。如果賠償金不能多爭取,那就爭取延期離職的時間吧。一般被辭退都是要立即馬上走的。
4、做好工作交接
職場中人,無論何種原因離職,建議還是要站好崗,離職按規定完成交接,體面的離開對你開展新的工作也是有幫助的。
這里我不贊成將你手裡公司資料採取刪光、毀光、拿光三光政策。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哈。
㈨ 被公司勸退如何反擊
公司勸退如何應對要分情況。
一是同意「勸退」的,可以協商解決,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不支付補償金的話,公司違法,可以收集公司辭退的證據,比如要求公司出具辭退通知等書面材料。如果公司不同意出具的,可以選擇報警等方式收集證據,然後按照程序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理。
二是拒絕「勸退」,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