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公共物品,試舉一例說明分析
市場只適於提供私人產品和服務,對提供公共物品是失效的,而提供公共物品恰恰是政府活動的領域,是政府的首要職責。政府經濟學關心的問題,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與市場提供私人物品之間的恰當組合,以及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所花費的成本和代價,合理地確定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財政支出的規模。
因此,公共物品的本質特徵決定了政府提供的必要性。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徵是非排他性、非競爭性和外部性。非排他性決定了人們在消費這類產品時,往往都會有不付費的動機,而傾向於成為免費搭乘者,這種情形不會影響他人消費這種產品,也不會受到他人的反對(由公共物品的非競爭性特點所決定)。在一個經濟社會中,只要有公共物品存在,「免費搭車者」就不可避免。這樣,私人企業如果提供公共物品,就無法收回成本。同時,由於公共物品的個人消費「量」是不確定的,價格機制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競爭市場上一般無法提供這類產品,就像經濟學家所說的,競爭性的市場不可能達到公共物品供給的帕累托最優,無法滿足社會對這類產品的需求,因此,需要公共經濟部門介入——用稅收手段來集資,提供這些產品。
㈡ 什麼是公共產品它具有哪些特徵
亦稱「公共財貨」、「公共物品」。西方經濟學用語。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物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
所謂公共產品,是指那些消費不具有排他性但收費存在困難的產品。
因此,為了保證最優化的公共產品的供應量,就只能由政府來供應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分為兩類:一類是向全體公民免費提供的純公共產品;另一類是向消費者收取一定費用的准公共產品。在這一類企業中,社會目標占據支配地位,並且具有高度的壟斷性。如果這類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標准進行改造,則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下,未必能實現資源的最有配置。因此,國家不僅要對這類企業擁有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所有權,而且應由國家來直接經營,這包括由政府財政籌資創設提供准公共產品的企業,政府直接任免企業負責人,對進入或退出的企業實行控制等。
㈢ 消防隊,房屋,免費公園,食品哪個屬於公共物品的
嚴格地說沒有一個是純公共用品。但是房屋、食品屬於私人物品,因為具有競爭性,你佔了別人不能占。而消防隊、免費公轉類似俱樂部發生的,屬於准公共物品。
㈣ 什麼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有何特點和分類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費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會成員共同享用的物品,嚴格意義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所謂非競爭性,是指某人對公共物品的消費並不會影響別人同時消費該產品及其從中獲得的效用,即在給定的生產水平下,為另一個消費者提供這一物品所帶來的邊際成本為零.所謂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費一種公共物品時,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費這一物品(不論他們是否付費),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通常不具備排他性或(和)競爭性,一旦生產出來就不可能把某些人排除在外的商品稱為(純)公共物品.所謂商品的排他性是指商品的生產者或者購買者可以很容易地把他人排斥在獲得該商品帶來的利益之外;商品的競爭性是指消費商品的數量與生產這一數量的成本有關.
所以,確定是否是公共物品,關鍵就是看是否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
分類有幾種:
第一類是純公共物品,即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第二類公共物品的特點是消費上具有非競爭性,但是卻可以較輕易地做到排他,有學者將這類物品形象地稱為俱樂部物品(club goods);第三類公共物品與俱樂部物品剛好相反,即在消費上具有競爭性,但是卻無法有效地排他,有學者將這類物品稱為共同資源或公共池塘資源物品.俱樂部物品和共同資源物品通稱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時具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准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擁擠性」的特點,即當消費者的數目增加到某一個值後,就會出現邊際成本為正的情況,而不是像純公共物品,增加一個人的消費,邊際成本為零.准公共物品到達「擁擠點」後,每增加一個人,將減少原有消費者的效用.公共物品的分類以及准公共物品「擁擠性」的特點為我們探討公共服務產品的多重性提供了理論依據.
此外,公共物品也可以這樣分類:
(1)純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如國防和燈塔等,通常採用免費提供的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多見.
(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過一定的臨界點,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就會消失,擁擠就會出現.准公共物品可以分為兩類:
a.公益物品.如義務教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公園等
b 公共事業物品,也稱自然壟斷產品.如電信、電力、自來水、管道、煤氣等.
㈤ 日常生活中公共物品有哪些請舉例說明。
公共物品也可以這樣分類:
(1)純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如國防和燈塔等,通常採用免費提供的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多見。
(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過一定的臨界點,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就會消失,擁擠就會出現。准公共物品可以分為兩類:
a.公益物品。如義務教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公園等
b 公共事業物品,也稱自然壟斷產品。如電信、電力、自來水、管道、煤氣等。
㈥ 公共物品分類有哪三種類型
公共物品分為純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1、純公共物品:是指具有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一般認為,國防、治安等都是最典型的純公共物品,一般通過納稅間接購買而被動消費,消費時無法分割,只能由政府提供;
2、准公共物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准公共物品具有一定程度的擁擠性,部分間接購買,部分直接購買,消費時可以部分分割,政府和私人都可以提供。如教育、醫療衛生、收費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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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生活中哪些屬於公共產品哪些是純公共產品哪些是准公共產品為什麼請具體分析。
公共產品不是指公家生產的產品,不是指公共部門提供的產品;一種產品之所以是公共產品,是因為它在消費上具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徵。
准公共產品:是只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它介於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擁擠的公路等都屬於准公共產品。
純公共產品必須同時具有三個特徵: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典型的純公共產品是國防。
公共產品(Public good)是私人產品的對稱,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公共產品,亦稱"公共財貨"、"公共物品"。西方經濟學用語。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物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
㈧ 名詞解釋什麼是公共物品
解釋:一般公共物品是指沒有產權歸屬的物品。比如公共的魚塘,空氣等等。公共物品是和私人物品相對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