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自付和個人自費的區別
個人自費:此部分的葯品或項目、材料是不在醫保范圍的,需要參保人員全額支付。
個人自付:部分的葯品、項目、材料雖然納入了醫保范圍,但需要參保人員先支付一定的比例:如葯品的10%,材料的30%-40%。
這部分參保人員支付的錢叫自負自理:個人自負:納入醫保的費用,是有一定的報銷比例的,如退休職工住院報銷90%左右,剩餘的10%、還有起付段等費用是病人自理的,也是自己要支付的,一般就是起付線。
個人承擔:與個人自費意思相同。
醫保自付有兩個概念,自付第一個概念是指醫保范圍內按比例計算個人應負擔的金額,其中包括起付線和封頂線以上的部分。例如,張某在醫院看病花了60萬,該醫院的起付線為1200元,封頂線為50萬。那麼起付線的1200元和封頂線以上的10萬元就是自付一的部分。
自付第二個概念是指醫保范圍內有自付類的葯品、檢查治療和材料,其中需要個人先行負擔的部分。例如,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葯品分為甲類葯和乙類葯,一般甲類葯100%報銷,乙類葯只報銷60%-90%的部分,那麼超出的這一部分就是自付二的范圍。
自費是指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需要全部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例如,不在醫保目錄范圍內的丙類葯、自費耗材等。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⑵ 關於醫療報銷自費葯和公費葯的區別
【1】提供不同
醫保是在職員工和居民在患病時,提供能夠支付的起的一種醫療技術,而公費醫療是向特定的一些工作人員提供的免費醫療及預防的社保制度。
【2】覆蓋人群不同
公費醫療只限於公務員。醫保是在職員工、農民、學生、小孩都涵蓋在內。
【3】保障范圍不同
公費醫療的保障比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更大,報銷比例更高。公費醫療是由單位承擔費用,報銷比例是百分之百,醫保在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報銷比例。
總的來說,公費醫療的報銷范圍更廣,報銷比例更高,費用由單位負擔,但能享受到的人員有限。醫保覆蓋人群廣,但報銷比例有限。
⑶ 自費葯好還是醫保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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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屬自費醫療項目、滋補葯品和非治療性葯品、保健葯品、進口昂貴葯品一律自費,入院不足24小時的留觀病人醫葯費用不予報銷。
葯品種類非常多,這里難以一一列舉,詳細情況可查閱《安徽省基本醫療用葯目錄》。按醫保政策規定,甲類葯品由醫療保險費用支付;
病人確實因病情需要,使用了乙類葯品、進行了大型檢查、或實施了特殊治療的,病人還要承擔這些費用的20%;
甲類、乙類以外的自費葯品費用全部病人自己承擔。血液製品費用全部病人自己承擔。基本醫療保險葯品分為甲類葯品和乙類葯品兩大類。甲類葯品是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葯品中價格低的葯品;乙類葯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療效好,同類葯品中比甲類葯品價格略高的葯品。
定點醫療機構為職工、退休人員實施診斷和治療用葯,應先使用《葯品目錄》中的甲類葯品,後使用乙類葯品,在選擇使用乙類葯品和自費葯品時,必須經參保人員同意,並在《醫保委託協議書》上簽字認可。甲類葯和乙類葯的區別
甲類的otc標識為紅色標記,乙類的otc標識為綠色標識,甲類乙類葯品都是醫保范圍內的。非處方葯管理辦法中甲類必須在葯店銷售,乙類除可在葯店銷售外,還可在普通商業企業等地方銷售,但必須經過當地地市級以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登記,符合條件的頒發乙類非處方葯准銷標志。而醫保目錄是根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篩選的,甲乙類是按照療效價格比確定的,也就是說療效確切且費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類,不需自付。而乙類基本有自付比例,具體由各地方定;還有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醫保乙類品種有調整權利,調入和調出總量控制在品種數量的15%以內,而各地均無權對醫保甲類品種做調整。門診使用時,都可以用卡上的醫保個人賬戶支付。住院使用時,乙類葯品與其他乙類費用,參保人結算時,乙類先自負10%後,和甲類費用一起算基本醫療費用,超過醫院門檻費的部分一起享受統籌支付比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百分之八十幾,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百分之四五十)。簡單地說,乙類費用在住院時,自己出錢多一些。醫保住院報銷——自費除開,乙類費用先自付10%後,超過門檻費的部分,就可以「報銷」百分之八十幾了(職保)。不是你墊付現金以後憑票據報銷,而是在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住院時,出具醫保卡,讓統一的醫保結算系統讀取參保人資料,辦理住院號,在出院結算時,醫保系統就不收取你「該報銷的」部分——統籌支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