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人說,獻血是無償的,可為什麼病人用血卻要收費
首先,《獻血法》規定,公民在臨床上使用血液時,只需支付血液的收集、儲存、分離和檢查費用。
這主要是指公民在臨床上需要使用血液的費用。這是從採集血液到提供臨床用血的所有費用,需要由血液使用者支付。
第七條累計獻血的計算期限以醫療機構發票上註明的醫療用血日期為准。獻血前的余額應當用於報銷醫療用血費用。獻血者獻血經檢驗不合格的,獻血總量不予累計,但獻血者可以免費使用等量的獻血。
『貳』 獻血證就可以在醫院免費用血嗎還是怎麼
使用的時候是不免費的。先交了一切費用,事後再去報銷。
『叄』 有獻血證親人可以免費用血嗎
法律分析:有獻血證直系親屬是可以免費用血的。在獻血達到一定數時會頒發無償獻血證會記錄獻血時間和獻血量,會根據獻血量來決定直系親屬用血的多少,也有可能會根據所在地的相關規定出現差異,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還有父母可以使用規定內的免費血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二條 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
『肆』 獻血之後真的可以免費用血嗎
是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享有如下用血權利:無償獻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費用血的權利。無償獻血者(不包括自身儲血)累計獻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獻血量的三倍免費用血;累計獻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終身免費用血。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需要臨床用血的,可以按獻血者實際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具體分類
1、獻血多少可以終身免費用血——一千毫升以上
我國在這方面是有所規定的,當然不同的地區是會有所不同的。但是相差也不會出現很大方面的懸殊,一般情況下在獻血一千毫升的情況下是可以終身免費用血的。
2、五年內享用免費血量
對於不同程度上的獻血情況,政策是有所不同的。對於獻血以後的五年之內的時間里,如果患者需要用血的話,可根據當時患者獻血的三倍的血量進行免費的享用。
3、五年後享用免費血量
在對於患者需要用血的時間如果與之前獻血時間相差五年以上的情況下,在對於免費用血的數量上是與之前所獻血量形成等量,也就是當初獻了多少使用多少。
4、獻血六百毫升以上
對於獻血的血量來看的話,在獻血累計到六百毫升以上的情況,可在十年內如果該患者需要用血的話可免費享用患者需要的血量。
5、獻血八百毫升以上
根據獻血累計八百毫升血量的患者,在需要用血的情況下時間則是擴展到十五年以內需要用血的話,免費享用該患者患病所需要的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