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2年寧夏師范學院招生簡章
寧夏師范學院是一所公辦本科院校,坐落於歷史名城固原市,是寧夏首所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學校,下面就由我帶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寧夏師范學院招生簡章」,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寧夏師范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寧夏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753)
第五條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學校隸屬: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第八條 校 址:古雁校區位於寧夏固原市原州區新區學院路,文苑校區位於寧夏固原市原州區文化巷。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處)具體負責中職升本科、專科升本科和亂、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招生政策和來源計劃管理的指導性意見,依據國家、地方發展需要,學校辦學條件等,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分析,合理編制來源計劃並報教育廳審核、教育部備案,經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規劃處核對確認後向社會發布。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二條 認可政策
1.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優惠政策,並按加分或降分後的成績錄取。
2.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考試、專業考試、測試和經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允許或委託的高校或職業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測試成績。
3.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綜合考試、測試科目成績。
第十三條 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
2.各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各專業學生外語類公共必修課只開設《大學英語》課程。
3.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口試,且口試成績達到3B及以上等級。
4.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必須達到65分及以上。
5.報考舞蹈類專業考生男生身高不低於167CM,女生不低於158CM。
6.公費師范生、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招收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招考規定的寧夏籍優秀高中畢業生。
7.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教育部印發《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2000)10號喚汪檔]文件精神,報考公費師范生、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陵者專業的考生,請認真閱讀以上文件,以免造成不予錄取或錄取後到畢業時無法獲取教師資格證產生違約的後果。
8.中職升本科招收寧夏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的應屆畢業生。
9.專科升本科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報考條件:
(1)招收寧夏高職院校優秀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
(2)考生在高職(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與擬報考我校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
(3)考生在校期間品德優良,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4)考生須在校期間完成寧夏教育考試院當年公布的《寧夏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分學校分專業專業基礎課目錄(參考)》中專業基礎課程的學習並成績合格,完成高職(專科)階段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學業成績優良,按時取得畢業證書。
第十四條 投檔程序
1.遵循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批次及程序進行投檔。
2.公費師范生、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普通類專業列入自治區一本提前批次錄取;體育類列入自治區二本提前批次錄取;藝術類列入自治區藝術本科B段錄取。
3.中職升本科各專業招生列入自治區單獨招生錄取。
4.專科升本科各專業招生列入自治區專升本招生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程序
1.學校嚴格按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規定和錄取批次進行錄取。
2.寧夏各批次錄取原則為:
(1)公費師范生、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按文理科計劃總數的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按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分配時,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分配,若投檔成績相同,漢語言文學專業按語文、文綜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按數學、理綜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英語專業按英語、文綜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史類、文理兼收專業按綜合、語文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理科類專業按理綜、數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2)普通類專業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按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3)體育類專業按體育術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體育術課成績相同,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4)藝術類專業按文化課×30%+專業課換算為750分×70%的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5)專科升本科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投檔總成績相同,文史類按大學語文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理工類按高等數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6)中職升本科按「文化基礎+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分組成的總成績擇優錄取,若總成績相同,按「文化基礎」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文化基礎」課成績相同,按其語文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3.外省各批次的錄取原則為:體育類、藝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均相同按文綜、理綜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普通本科專業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按文綜、理綜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六條 信息公開
為了加強社會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通過陽光高考平台、學校招生網站、新聞媒體等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做到招生信息「十公開」,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措施
第十七條 收費標准
新生均按國家核定的有關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及住宿費。
1.公費師范生學費、教材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按自治區相關政策執行。
2.本科學費:
文史類4000元/學年;
理工類4400元/學年;
藝術類8000元/學年;
少數民族預科2500元/學年。
住宿費:
六人間(古雁校區):
800元/每生每學年(無室內衛生間),
900元/每生每學年(有室內衛生間);
四人間(文苑校區):
800元/每生每學年(無室內衛生間)。
根據寧價費發〔2014〕18號和寧價費發〔2015〕19號文件規定,對寧夏南部山區九縣、區(含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彭陽縣、涇源縣、隆德縣,中衛市海原縣,吳忠市紅寺堡區、同心縣、鹽池縣)師范類農村戶口學生按學費標準的30%收取,寧夏其他師范類學生按學費標準的70%收取。
3.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變化,學校將按最新文件標准執行。
第十八條 獎助措施及轉專業要求
1.獎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寶鋼教育基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寧夏燕寶慈善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校學生綜合獎學金及單項獎學金等。
2.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香港慈恩基金會助學金、香港海鷗助學團助學金等。
3.其他資助: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公費師范生生活補助、勤工助學、師范生伙食補貼、臨時特困補助、應征入伍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
4.考生入校後,可依據《寧夏師范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提出轉專業申請。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政策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證書頒發:學校實行學年學分制管理,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取得規定的學分,由學校頒發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寧夏師范學院學位授予實施細則(修訂)》的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畢業時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寧夏師范學院,證書種類均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八章 招生咨詢及監察
第二十條 招生咨詢電話:(0954)2079366 2079368
學校官網: https://www. nxnu.e.cn/
招生網址:https://zs.nxnu.e.cn/
郵 箱: [email protected]
郵政編碼:756099
第二十一條 監督申訴工作由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
招生監督申訴電話:(0954)2079653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招生計劃、專業方向、報考時間和方式等各類招生考試信息以招生簡章為准。
第二十三條 對以寧夏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寧夏師范學院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