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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車位出租合同哪裡有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餘租金概不退還。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並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並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徵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並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後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出租人: 承租人: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租賃合同的概念及特徵租賃合同的成立無須交付標的物或履行特定行為,故為諾成合同,而非實踐性合同;租賃合同承租人必須按規定或者按約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因而是有償合同;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從對方取得利益,均須支付一定的代價,出租人以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取得租金,承租人以交付租金而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具有對應性、對價性,因而租賃合同是雙務合同。 2.租賃合同是轉移對產使用權的合同租賃合同是以承租人一方取得對租賃物的使用收益為目的的,並在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因而租賃合同僅僅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並不轉移租賃物的所有權,這一點使它區別於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等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所以,出租人在與承租人訂立了房屋租賃合同後將房屋交由承租人居住,即將房屋的佔有使用權在租賃期間交由承租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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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
為了規范建設裝飾工程市場行為,維護承包雙方權益,現將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本(GF-96-0205)和乙種本(GF-96-0206)兩個示範文本印發給你們。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本適用於大、中小型工程的界定,建築工程造價為界定依據,由各地區、各部門具體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應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和乙本的印刷和發放施行,各地要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審查和監督工作,施行過程中的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饋給我們。
附(GF-96-0205)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甲種本)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件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許可權、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調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法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時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時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列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己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 協議條款;
2. 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准、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35條約定的辦理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准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准、規范。沒有國家標准、規范時,有行業標准、規范的,使用行業標准、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准、規范的,使用地方的標准、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准、規范的,使用地方的標准、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准、規范。
國內沒有相關標准、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准、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中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施工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准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來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政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兩間,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了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新生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一有異議時,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執行。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綱用,一並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的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的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調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的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證得乙方同意交以書面形式通知之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並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1. 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准。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准、規范、設計的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師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質量達到優良標准,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了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准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能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查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後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後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能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准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後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准。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提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質量等級和提出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 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和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映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除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
⑸ 車位合同怎麼看有沒有產權
法律分析:1、停車場在小區房屋銷售時未按公建面積公攤,停車場的房屋所有權(俗稱產權)應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對業主,此時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受到法律保護。
2、開發商在銷售小區房屋時已將地下停車場按公建面積分攤給了全體小區業主,從律上講,該停車場的產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與個別業主簽訂停車場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簽訂的協議也應歸於無效。
如果小區業主需要購買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話,應同小區業主委員會或同經業主委員會授權委託的物業管理簽訂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全體業主有權決定該地下停車場停車位的使用權。
3、地下停車場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盡管該面積未分攤給全體業主,但開發商也無權。物權第五十二條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⑹ 請問,哪裡有比較全面的合同範本可以免費下載啊謝謝。
不如換個個人半的office辦公軟體 里頭合同文本 樣本,計劃書什麼的都有
⑺ 車位租賃合同電子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餘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並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並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
(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徵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並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後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⑻ 有沒有免費車位
第一,宣傳資料要妥善留證保存。
很多地方都會宣傳車位免費送,但真正做到免費的不多,總是有一個合同告訴你車位需要多少錢,有的車位甚至要比房價還貴,比如我遇到過近百萬的贈送車位,在買房之前銷售都說是送的,卻都簽有車位使用權協議。
這種情況下就算再多業主來說,來證明他們說過免費送也沒用的,這字也是你簽署的呀,但如果有他們的宣傳資料那就不一樣了。
第二,使用權和產權務必分清楚。
車位分為產權車位、人防車位、公共車位,只有產權車位可以辦理產權登記過戶到購房人名下,後兩種都只是享有使用權,最後一種甚至本來就是全體業主的,本來就是免費用的。
在規劃車位的過程中會考慮車位配比,一家一個是最基本的,但由於產權車位數量有限,因而都會把人防車位也算進去,車位配比就會達到1.5左右甚至2。
產權車位就不說了,是誰的就是誰的,買賣很少出問題。人防車位卻是一筆爛賬,按產權車位收費不說,還簽訂的是使用權協議,而且在誰投資誰受益原則下,人防成本在沒在購房款中根本算不出來,總不能要開發商把所有賬目都給你吧。所以人防車位的官司最多,不想麻煩的話就在買之前問清楚是人防車位還是產權車位,使用權只有20年,但產權卻有70年,不一樣就是比一樣,天花亂墜也沒用。
⑼ 在哪裡下載電子合同比較靠譜
我平台有超過500份不同行業的合同模板可供各位企業用戶免費下載試用。這些電子合同樣本都是經過專業的法務人員審核,條款清晰,建議大家使用。
現在網上就有非常多的合同模板提供給各位網友,但小編在這里想要提醒各位,由於這些合同模板的出處不明,可能存在一些具有爭議的情況。
很多人想要電子合同樣本,是因為在傳統紙質合同時代,通常都是在各種地方下載一份合同模板,然後將部分條款修改之後再列印出來進行簽署。而大家擔心的,通常都是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在條款上面有哪些差異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使用可靠電子簽名技術的合同具備和傳統紙質合同一樣的法律效力,但電子合同是作為一種技術產品存在的,所以它並不會對合同條款本身做出特殊的要求,理論上來說,電子合同的內容條款是可以和紙質合同完全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