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區租用的車位可不可以轉租物業不同意怎麼搞
摘要 車位是可以轉租的,只要原定租賃合同里沒有規定不可以轉租就行,轉租需要簽訂轉租合同,有必要的還要帶承租人和出租方簽訂協議。如果有出租方不同意的,可以依據合同維護自身的權益。
『貳』 小區物業不給固定車位可以起訴嗎
這個要看你以前跟前物業公司是怎麼的糾紛了
以下幾種情況可以不交物業管理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註明了物業費有租住戶繳納的
3、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4、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合同
5、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准
6、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7、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8、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
如果不是上面的那些情況不交物業費那麼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
進一步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 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
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
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
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叄』 物業不給停車位怎麼辦
地面停車位歸全體業主所有,所以業主當然有「優先享受小區停車位的權利」,但並不意味著一定可以免費停。業主委員會有制定停車規則的權力,並且由物業來執行。所以如果制定了規則是「臨時停車費用是包月3倍」,那麼物業就有權利這樣收費。
『肆』 小區的車位為什麼不能提供「免費」使用
可能有很多人覺得為什麼說小區的綠化面積屬於我們,但那些停車位就不屬於我們了,因為業主們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就是汽車停在樓下小車小區的車位當中受到了傷害這個時候,是不是要求物業公司進行賠償,那人家憑什麼賠償呢?我這個地方是免費的不收費的,你停在這兒遇到什麼問題,自然你自己解決,但是總是有業主覺得我的車就是停在你們管理的范圍當中,我出現的任何問題你就要負責,所以說我也沒有辦法必須要求小區的車位提供相應的金錢支付,才能供業主使用。但現在有地鐵啊,地鐵真的很快,而且可能會相對的擁擠一些,但是很快就到了也蠻好的。
『伍』 小區未經業主同意強制收取停車費,應向哪個政府部門反映
對於車位糾紛可以向哪個部門投訴這個問題沒辦法准確回答,比如開發商修建的車位已經侵犯業主合法權益,業主可以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開發商的違法行為,如果是業主之間因為車位的使用問題發生的糾紛,不能協商處理的應該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
該類糾紛應該是數量最多的糾紛,產生糾紛的原因非常復雜,如最常見的開發商在未滿足小區業主需求的情況下,高價將車位出售、出租給第三方導致的糾紛;又如開發商將本屬於小區共有道路或其他場所改成車位,卻又向業主收取停車費導致的糾紛,再如開發商為業主購買停車位,享受停車服務設置各種人為障礙所導致的糾紛等等,需要產生的糾紛。法律規定,小區內規劃用於停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應當在法律上同必須的效力基本一致,只是後者更有強調的意味,對開發商有強制性,意味著即便開發商擁有對車庫的所有權,但只要小區內業主對車庫的需要還沒有滿足,開發商就不能將車庫賣給他人。即使已經出售,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亦屬無效合同。因此,只要業主不明示放棄,開發商就無權將車位、車庫賣給外來者,因此,如果開發商在未滿足小區內業主停車需要的情況下將小區內車位賣給業主外的人,業主可以基於該項規定提起訴訟,該糾紛也應該適用為車位、車庫糾紛這一案由,在建築區劃內,停車位、車庫的所有權應當只限在開發商與住戶之間約定所有,並只可在小區住戶之間進行轉讓,而不宜轉讓給區分所有權人以外的第三人。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小區由於外來人口過多而導致的人員流動大,不安定因素增多等問題。如果該小區內業主將車位賣給非小區的住戶,則小區業主或業委會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陸』 業主公共用地被物業劃車位收費,業主不同意,結果會怎樣
吵架啊
『柒』 物業公司自己劃車位繪員工免費停車!業主卻不給停!如何投訴
你們小區的物業公司自己劃車位給員工免費停車,業主卻不給停,如果你是小區業主的話,可以投訴物業公司,直接去住建局的物業科進行投訴就可以。
投訴物業,可以這樣去做。
物業是我們生活中非常常見的,現在每個小區都會有物業來管理相關事宜,有些物業就很讓業主們喜歡,但是有些物業就會經常被業主們投訴,大家在享受物業帶來的服務時,也是有繳納了相應的物業費用的,所以如果遇到了物業侵犯了自己權利的時候是可以投訴的,那投訴物業最有效辦法是什麼?小區物業費包括哪些?
投訴物業最有效辦法是什麼
最有效的方式應該為住建局物業科投訴,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提供服務可以依法起訴。
接訴禮貌是做好投訴處理工作的基礎,良好的態度、和藹的笑容能將業主的怨氣化解許多;聆聽與記錄,真心誠意聽取業主的投訴,認真記錄事情的要點;判斷、處理。首先感謝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關心和愛護,然後快速判斷、迅速反映、及時處理,需要各部門配合的應迅速通報、全力協調,經過判斷分析,找到問題所在,應在第一時間以積極的正面態度回應業主,並告知物業管理公司的處理辦法。
回訪是與業主建立信任,彌補因種種原因造成誤會的重要環節,也是檢查工作質量,與業主溝通,搞好關系的最好機會。
小區物業費包括哪些
一、管理費
在物業之中管理費是指物業工作人員將其公共區域進行巡視、檢查、物業維修以及更新費用的賬務管理、物業檔案資料等一些管理服務費用。
二、清潔費用及綠化養護費管理費
清潔費用是指公共區域的環境打掃費用,包括:工具、工作人員用品、垃圾外運以及請化糞清掏等等費用;綠化養護費用有:綠化工具費、用水費、農葯化肥費、雜草清運費以及景觀維護費。
三、辦公費用與人員工資
辦公費用是指交通費、通訊費能及辦公用品、水電費用等等。小編了解到,物業服務人員工資則包括:人員費用、基本工資、社會保險以及規定提取福利、加班與服裝費用等等。
上述內容就是有關投訴物業最有效辦法是什麼?小區物業費包括哪些的全部介紹了,如果物業確實做得比較過分,業主們不硬挨一味的忍讓,不要覺得和物業產生了矛盾對自己不利,如果可以調解解決自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不行的話大家也可以選擇投訴的方式。
『捌』 榆林高新小區承諾給免費停車位卻收費,你如何看待這件事
榆林高新小區承諾給免費停車位卻收費,你如何看待這件事?
一、這個小區的物業並沒有遵守當初的承諾,給業主免費的停車位。
在榆林有一個小區物業跟底商的業主協商,在地上的門前申請停車位,並且承諾會給每個底商一到四個不等的免費停車位。業主們也在相關的申請材料上簽了字。但是,車位申請下來之後,業主們停車卻要收費。物業給出的解釋是,本來認為可以申請下來很多車位,但是,最終只有70個,如果給業主太多免費車位,根本沒有管理公司來承包這些停車位。但是在業主們看來,物業根本就沒有遵守當初的承諾。
『玖』 法律上物業有沒有為業主提供免費車位的義務
物業沒有這樣的義務,而且也沒有這樣的能力。因為物業只是小區的管家,小區的車位都是開建小區時就規劃好的,規劃多少就是多少,物業可以管理這些車位,但物業無法製造新的車位免費提供業主使用。
『拾』 請問我們在小區租的房子,現在物業不讓我們在小區停車。我們不知該怎麼辦。請求幫忙。
這個是沒有辦法的,因為你是租的房子嘛。並不是這個小區裡面的業主。那麼一些車位停車位的問題,你並沒有繳納嗎?物業管理人員要求不讓停車,這也是合法的呀。個人可以想要停車的話去小區的物業進行協商繳納停車費劃出固定的停車位置或者說是租賃停車位置,這些都是可以的。因為你不是小區的業主嗎?並沒有使用權,尤其是在停車位置上,所以最後的問題的本質還是要落到物業管理這一塊上面來。一定要和物業管理。去進行溝通繳納,相關的費用這樣就可以停車了。因為現在的停車位置都是這樣的,比較稀缺和緊張,你在城市裡面租房子,你租的是房子,並沒有租停車位啊。租了房子,想要獲得免費的停車位,這也是不符合現實的。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和你房東商量一下,因為你租的房子嘛那房東肯定是業主了。找房東上兩下。這個也可以某種程度上可以解決的停車的問題的。如果說是二房東的話,那麼要繼續向。第一房東能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