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建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農村建房需要辦理的手續主要有以下內容:1、建房戶應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的申請;2、村委會審核同意之後會簽字蓋章;3、向鄉鄉建辦提出相關申請;4、鄉建辦工作人員同意建房;5、到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的相關申請表;6、經鄉建辦的簽字同意;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後核實同意;8、交縣規劃建設局進行審批;9、建房戶領取相應產權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二條 對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依照下列規定行使所有權:(一)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二)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三)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Ⅱ 在農村自家蓋房子時,都需要什麼手續
你需要向你的村委會提交書面申請材料。一般情況下,村委會會在村裡集中審核申請材料。經過商議,一般情況下會通知村民。其他人沒有意見的,村委會報鄉級國土資源單位審核。根據規定,國土資源單位將調查村民的意見,並對建房佔用的土地進行審查。如果鄉鎮一級審核沒有問題,國土資源單位會給你發一份住宅宅基地建設申請表,由你填寫。填好的申請表需要交給村委會,村委會會對你的居住職業和家庭情況做一個簡單的證明。認證的有效性體現在加蓋村委會公章和負責人簽字上。有了這個認證才能做下一步。
宅基地證明復印件(宅基地證明不是申請人本人的,村委會必須出具證明,證明宅基地證明持有人與建房申請人的關系);農村村民建房「一戶一房」保障;房屋原始影像資料(至少兩張照片列印在A4紙上);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圖紙(允許注冊建築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等具有工程施工資質的人員以個人身份從事農民住宅設計)(還應提供設計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注冊執業證書),或直接採用市建設部門出具的通用設計圖紙和標准設計圖紙(沒有基礎和地基通用設計圖紙的,應邀請專業勘察單位出具勘察報告,由設計單位繪制施工圖)。
Ⅲ 農村建房要什麼手續可以建
農村建房需要的手續有: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3、向鄉鄉建辦提出申請;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鄉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二條 對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依照下列規定行使所有權:
(一)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二)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三)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Ⅳ 想在農村自建房,需要去村裡辦什麼手續呢
有了土地證,一切就會順利多了,現在農村蓋房,報建與不報建的都有很多,首先說說報建的好處和弊端吧,報建的話,很多老村區,屋子之前的距離是不符合要求的,寫好申請後由村民小組討論通過後到村委會去簽同意意見,村委會同意後送鄉人民政府審核通過,然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並辦理(老房拆除重建的辦理同意許可證。
農村建房沒有宅基地的,需要先向村裡申請,然後村裡再上報逐級審批,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村委會初核後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則會派國土員、建管員等人到實地查看。國土員主要看新選地址是否佔耕地,是否在地災點,如佔耕地則不批准,如在地質隱患點也不能批准。
Ⅳ 農村自建房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農民自建房需要辦理手續已經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向當地鄉鎮政府規劃辦報告,辦理《規劃許可證》即可建設。未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同時向村委會申請,村委會審核同意後分別報鄉鎮國土所和規劃辦,辦理《規劃許可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後方可建設。其中: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需本組組長簽字,新開基建房的,需本組三分之二以上農戶簽字,並應繳納耕地佔用稅。
禁止非農人員購買農村土地建房,小產權屬非法行為,不得登記發證。
法律依據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後,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休、退休幹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村莊、集鎮規劃區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第二十三條 承擔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築工程施工任務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等級證書或者資質審查證明,並按照規定的經營范圍承擔施工任務。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從事建築施工的個體工匠,除承擔房屋修繕外,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施工資質審批手續。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村莊、集鎮房屋的產權、產籍的管理,依法保護房屋所有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二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村莊、集鎮的房屋、公共設施的管理規定,保證房屋的使用安全和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壞或者損毀村莊、集鎮的道路、橋梁、供水、排水、供電、郵電、綠化等設施。
Ⅵ 蓋房子要辦理什麼證件
一個合法的房子一般需要具備以下證件:
1.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2.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2015年3月1日,停辦集體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證。統一發放不動產權證書。
3.契稅稅票,為收取契稅時所用的收款憑證發票。
4.購房協議,購房協議書是購房合同的一種體現,是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而簽訂的協議。一份正式的購房協議書範本會包含當事人信息、房屋情況、房款及支付約定、雙方違約責任約定等內容。
5.貸款的還需要貸款協議。
6.公共維修基金以及房款發票。
Ⅶ 農民建設用地建房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農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證和城鎮建設規劃許可證。
農村建房手續辦理須知
一、程序
(一)戶主申請(說明申請事由,用地面積和土地類型,家庭狀
況)村、社簽字。
(二)本戶的戶口簿復印件及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三)規劃內要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外要辦理《村、
鎮規劃選址意見書》。
(四)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五)建房戶他處無宅基地的說明書,村主任、駐村幹部簽字。
一戶不能多宅。
(六)分家無房產的應附分家協議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須要路政部門的明確意見。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門的明確意見。
(九)地災踏勘現場意見。
(十)新開宅的農戶,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並交
付集體經濟組織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買賣過戶必須只有一宅,且搬遷到外地,由社、村
鎮出具簽字才能過戶。
註:堅決禁止佔用基本農田。
二、審批面積(具體按當地的政策確定)
(一)1-3人,按3人審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審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審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擴建的連同老屋計算面積。
三、幾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爭議的不批。
(三)地質有滑坡現象的不批。
(四)禁建區的不批。
(五)界定為基本農田范圍內不批。
(六)規劃區內的不能隨便批。
四、收費標准
(一)農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動的情況下,不收工本費,辦用地許可證。
(二)重新開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費和押金,辦理用地許可證,但老屋必須拆除後復耕。
(三)重新開宅,新佔耕地(不是水田和劃為基本農田)因兄弟分家無住房確需佔用的不收工本費和押金,但老屋必須拆除後復耕。耕地佔用稅按規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許審批佔用,特別是水田。
五、違法佔地處罰
(一)違法佔地建房的界定
未經批准,騙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佔多,批非佔耕。
(二)實施處罰的程序
立案、調查取證、實地丈量、調查、研究處罰意見、告知、下發處罰書、收繳罰款、補辦用地手續。
(三)處理標准
1.非耕地處罰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處罰款不少於20元每平方米,耕地佔用稅照收。
3.耕地(水田),處罰款不少於30元每平方米,耕地佔用稅照收。
註:(1)對部分違法建房戶,態度惡劣,影響較大,在收取罰款時按上限徵收,處罰後強制撤除建(構)築物。
(2)對違法建房戶處罰的依據為:
違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重慶市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六十九條。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56號)第四十二條,計征罰款。
Ⅷ 建房子要辦什麼證件
農村建房也是需要辦理房產證的,辦理的手續按照以下順序逐一進行:
1.由建房戶提出申請,填寫《農村個人建房申請、審核表》;
2.所在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鎮政府進行初審,並負責調地工作;
4.鎮政府分村定期定點張榜公布初審意見;
5.報縣級機關聯合審批;
6.縣國土資源局收取建房保證費用,核發《農村個人建房建設工程許可證》;
7.建房戶開工前報告鎮政府,鎮政府現場查驗,敲樁定位,並實行建設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後,建房戶應向鎮政府申請竣工驗收;
9.鎮政府會同縣有關部門派人現場查驗,按規定核發建房竣工驗收合格證,退還建房同地保證金;
10.建房戶憑驗收合格證,向國土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利登記。
11.建房戶領取房屋產權證。
(8)農民免費建房要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