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鄉下有一間舊磚瓦房免費借給親友住,若房子倒塌致人身事故,業主應負責任嗎
法律上應負責任!人情上可以與親友商量!除非你與親友簽訂免責協議書!
B. 把自己租的房子讓給朋友住違法嗎
其實我個人認為房東行為是違法的。據合同的要求,不能轉租或者合租,是跟自己沒有關系的人。但作為你的侄子,其實和你們家是住同一家人,為什麼住在一起要給兩份房租呢?況且你也沒有違反合同。為了孩子能夠安心學習,你可以再補貼一點房東。
C. 業主免費給好友居住房屋,要求自行花錢裝修後現在要我們無條件搬出,這合理合法嗎
摘要 當初你們有簽訂合同嗎?如果沒有合同的話,那麼你們就理虧呀
D. 老房子 免費給人住 然後塌了出事故 需要負責任嗎
需要承擔因民事侵權所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甚至需要承擔因過失所導致的刑事責任。
免費,也應當承擔責任,免費不是免責的理由。除非你已經明確告知了對方房屋本有的危險,如果發生意外不承擔任何責任,而對方明知卻仍然執意入住的。
E. 自有房屋免費提供給他人經營發生意外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你好,這主要從五大方面來解釋
(一)主體
法律責任需要一定的主體來承擔。法律責任構成要件中的主體是指具有法定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並不是實施了違法行為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就自然人來說,只有到了法定年齡,具有理解、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人,才能成為責任承擔的主體。沒有達到法定年齡或不能理解、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者,即使其行為造成了對社會的危害,也不能承擔法律責任。對他們行為造成的損害,由其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樣,依法成立的法人和社會組織,其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自成立時開始。
(二)行為
有行為才有責任,純粹的思想不會導致法律責任。引起法律責任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或者侵害了法定權利,或者不履行法定義務。因此,這里所說的違法行為是廣義的,包括直接侵害行為和間接侵害行為。直接侵害行為是指直接侵害法定權利或不履行法定義務,直接給社會造成一定危害的行為;間接侵害行為是指雖未侵害受害人的法定權利或未直接對受害人不履行法定義務,但由於行為人未能對直接侵害法定權利者或不履行法定義務者盡到義務,從而導致或促使直接侵害發生的行為。
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的關系存在著兩種情況,一是違法行為是法律責任產生的前提,沒有違法行為就沒有法律責任,這是兩者關系的一般情形或多數情形;二是法律責任的承擔不以違法的構成為條件,而是以法律規定為條件。這是兩者關系的特殊情形。
(三)心理狀態
構成法律責任要件的心理狀態,是指行為主體的主觀故意和主觀過失,通稱主觀過錯。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確自己行為的不良後果,卻希望或放任其發生。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不良後果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不會發生或自信可以避免。應當預見或能夠預見而竟沒有預見,稱為疏忽;已經預見而輕信可以避免,稱為懈怠。過錯在不同的法律關系中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在民事法律中一般較少區分故意與過失,過錯的意義不像在刑事法律中那麼重要,有時民事責任不以有過錯為前提條件,比如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在刑事法律關系中有過錯非常重要。
(四)損害事實
所謂損害事實,指行為人的違法行為對受害方構成客觀存在的確定的損害後果。有損害事實包括對人身的、財產的、精神的或者三者兼有的、政治影響的。損害必須具有確定性。它意味著損害事實是一個確定的事實,而不是臆想的、虛構的、尚未發生的現象。損害事實是法律責任的必要條件,任何人只有因他人的行為受到損害的情況下才能請求法律上的補救,也只有在行為致他人損害時,才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五)因果關系
因果關系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二者之間存有必然的聯系,即某一損害事實是由行為人與某一行為直接引起的,二者存在著直接的因果關系。因此,要確定法律責任,必須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首先確認行為與危害或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聯系,確認意志、思想等主觀方面因素與外部行為之間的因果聯系,還應當區分這種因果聯系是必然的還是偶然的,直接的還是間接的。直接因果關系中的聯系稱為直接原因,間接因果關系中的聯系稱為間接原因。作為損害直接原因的行為要承擔責任,而作為間接原因的行為只有在法律有規定的情況下才承擔法律責任。
望採納,謝謝。
F. 我的房子,房產證是我的名字,免費給叔叔阿姨住到老,他們的兒子有權繼承嗎
你的房子,房產證是你的名字,免費給叔叔阿姨住到老,他們的兒子當然沒有權繼承,只有房產證是叔叔阿姨的名字,他們的兒子才有權繼承。房產證是你的名字,房子就只是你一個人的。
G. 房子借朋友住,算轉租嗎
這種情況算轉租的,因為同學已經出了租金了,房東收取違約金是合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7)將房屋免費給人住是什麼法律關系擴展閱讀
違約金上限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通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調整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後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後,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H. 為什麼典權關系是絕對法律關系比如:甲將房屋出典給益而在甲、乙之間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是絕對法律關系
典權當然屬於絕對法律關系;。屬於用益物權,是物權的范圍。屬於絕對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