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法律診所學
診所式法律教育歷粗開埋爛敏始於上個世紀60年代的美國。望文生義,診所式法律教育又稱「臨床法律教育」。系指仿效醫彎枝學院學生在醫療診所臨床實習的做法,原則上在有律師執業資格的教師指導之下,將法學專業學生置於「法律診所」中,為處於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詢,「診斷」其法律問題,開出「處方」。以此促進學生對法律理論的深入理解。其優點在於培養法學學生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意識,特別是律師職業技能,以實現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