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政府采購中心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與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監督管理職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與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監督管理職責。
『貳』 政府采購監管部門
《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與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監督管理職責。
一般省市財政局/廳 都有政府采購管理處,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而政府采購中心是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中心的管理,具體各省不一: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屬於財政廳管,北京屬於國資委,浙江省屬於商務廳,黑龍江、安徽、內蒙古屬於省/自治區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