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軟體著作權具體如何確定
依照《 計算機軟體 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 的歸屬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獨立開發。 這種開發是最普遍的情況。此時, 軟體著作權 當然屬於軟體開發者,即實際組織開發、直接進行開發,並對開發完成的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條件獨立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自然人。 (2)合作開發。 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蔽基困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一般是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軟 著作權歸屬 。如果 沒有書面合同 或者合同並未明確約定軟體著作權的歸屬,合作開發的軟體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對各自開發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是,行使著作權時,不得擴展到合作開發的軟體整體的著作權。如果合作開發的軟體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權由各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 無正當理由 的鋒皮,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權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提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開發者。 (3)委託開發。 接受他人委託開發的軟體,一般也是由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書面合同約定該軟體著作權的歸屬;如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的,則著作權人由受託人享有。 (5)職務開發。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軟體著作權由該法人或宏念者其他組織享有。(一)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的軟體;(二)開發的軟體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軟體。但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對開發軟體的自然人進行獎勵。
⑵ 如何判斷軟體著作權歸屬權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歸屬權的判定方式:一般情況下,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開發者跡謹。但如果法律另有規定的,按特殊規定判定。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七條
軟體高返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體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體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
辦理軟體登記應當繳納費用。軟體登記姿念基的收費標准由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規定。
第九條
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無相反證明,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開發者。
⑶ 軟體著作權怎麼查
本文介紹怎樣襲碧運查詢軟體著作權的相關信息和真偽。⑷ 軟體著作權的認定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的認定方式:
1、無特殊情虧擾況的,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
2、合作開發的軟體,其軟體著作權的歸屬由合作開發者約定;
3、委託開發的軟體,其軟體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與受託人約定,無書面約定的,由受託人享有。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九條
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無相反證明,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鍵李其他組織為開發者。
第十條
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合作開發的軟體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對各自開發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是,行使著作權時銷亮旦,不得擴展到合作開發的軟體整體的著作權。合作開發的軟體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權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開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