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软件企业退税所需材料
软件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一)具有软件企业资格并持有厦门市信息化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 持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三) 持有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
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需提交的资料:
(一)计算机软件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书面申请报告及《计算机软件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
(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六)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七)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1.软件企业申请退税计算表、软件企业纳税情况表(见附件2、附件3);2.软件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3.企业产品销售明细帐复印件、属嵌入式软件的还需提供成本明细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与原件一致。
❷ 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具体怎么退法
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软件退税文件扩展阅读: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
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❸ 软件退税最新政策2021
一、正文回答
软件退税最新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双软企业认定;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
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软件类企业在其经营发展过程中,关于产品的研发及开发涉及到很多关于退税或减税的申请,是企业节约成本重要方式。
二、分析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我国境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
三、软件退税要符合哪些条件?
1、发票上所列或注明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必须与软件产品注册证完全相同,否则,增值税不能立即退还;
2、所开具的嵌入式软件发票可以分为软件和硬件发票,也可以一起发行,但要注明每种软件和硬件的比例;
3、先归档,然后申请。先交税,然后退税。
❹ 2011年受让的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能否退税能与不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2011年10月出台的新国税10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
软件退税的软件着作权必须为纳税人自主开发,原始取得,所以受让的软件着作权不能享受软件的退税政策。
另外此次退税为一次性软件审查及备案,软件退税需要先到国税局审查,审查需带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软件着作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司公章,和国家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软件着作权证书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司公章。审查通过后,纳税人需带《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原缴款书信息汇总表》到国家税务局进行备案,备案10-15个工作日即可退税。
❺ 软件着作权退税政策
一、正面回答
共有着作权可以软件退税,涉及到开发生产的作品在着作权登记和测评后是可以享受到退税优惠的,与作品的着作权人并无直接关系,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分析
软件着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的客体是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着作权如何转让?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着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3、办理软件着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
❻ 退税资料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
退税带的资料有:货物税专用缴款书、税收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货物明细账等。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
二、分析详情
退税是指将已征收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需要退税的情况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因为税务机关的失误,导致多征或不应征收而征收了的税款,需要退还给纳税人;
2、在实行预缴或者预扣税款的情况下,在汇算清缴时发现有多缴纳的部分,需要退还给纳税人;
3、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退税,包括鼓励企业出口而实行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等相关政策。
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的工作流程,包括应退税款的退税申请、货物审核以及审批三个环节。
三、退税申报流程
第一步,做免税申报。
1.开外销发票。可以让货代把报关单传真给我们,按传真件开具外销发票。或等
报关单和核销单全部退给企业后按报关单开具,这样似乎不符合税法里销售的确认方法,但这样一般比较直接和简单。
2.在出口退税软件中按我们开的外销发票录入每一条出口信息。
3.打印免税清单
4.生成免税文件,存在自己能找到的路径。
5.在国税增值税申报的时候添加上述的免税文件。
第二步,做退税预申报。
1. 同样在出口退税软件中录入每一条出口信息。
2. 增值税申报情况填写,必须按照国税申报时候的申报表填写准确。
3. 打印退税申报表
4. 生成退税申报文件。
5. 在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预申报退税文件。
6. 待税务审核后,在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审核后的单据。
7. 下载的审核单据里会有每条出口信息的审核结果,如有错误请返回作修改。
第三步,退税正式申报
1.把修改后的退税数据,生成正式申报文件。2.再次通过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上传正式申报文件。3.打印正式申报记录,正式申报上传完了,系统回提示。
❼ 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在哪号文件
按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软件产品销售享受即征即退,即没有增值税负担,出口的话也就没有退税。应为免税出口。
❽ 软件着作权退税怎么办理计算机版权登记流程途径有哪些
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下软件着作权退税怎么办理?计算机版权登记流程途径有哪些?计算机版权登记流程途径有哪些软件着作权资料有哪些?1、填写申请表。具体申请材料详情2、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3、源程序一份,要求:(1)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要求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A4纸单面黑白打印;(2)源程序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页脚要注明着作权人全称;4、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一份,要求:(1)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文档要求每页不少于35行(结束页除外)A4纸单面黑白打印;(2)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页脚要注明着作权人全称;5、填写《代理委托书》一份6、如软件是在linux平台上以GCC开发的,需提交:《GPL声明》一份7、个人申请者需下载并填写《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一份8、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计算机版权登记流程途径有哪些?1、自行前往版权中心办理,由于软件着作权登记数量大幅上升,普通申请人根本无法排上队。2、邮寄办理,申请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向版权中心交材料。3、代理机构办理,比较方便,费用也不算高
❾ 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规定: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财税〔2012〕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