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快递如果放在驿站丢失了的话你会怎么解决
快递代收点,这种近几年出现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出现在校园门口,小区楼下,工厂门口的便利店或者小卖部,店家出于为熟客提供方便,增加人流量各种想法,自然而然形成的,这样一来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收费,有序管理,安全,取件方便,对名取件,另一种就是免费,无人管理,无人看管,监控缺失,一团糟,自己翻箱找自己的快递,看到别人的东西也可以顺手牵羊拿走,没人管你的,丢失店家不负责!
㈡ 快递代收点丢了快递怎么办
一、和快递公司协商解决;
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
四、通过法律诉讼。
寄丢快递涉及赔偿的相关规定: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案款予以说明。
如果快递公司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额设定为远远低于物品的实际价值,则有违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在快递公司不能举证证明曾以合理方式向寄件人提醒注意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的情况下,该条款对寄件人也不应具有拘束力。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如果快递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物品丢失,寄件人完全可以据此向快递公司主张实际损失。
㈢ 让快递员放在代收点的快递没了怎么办
如果真不值太多钱,就拉倒吧,因为这事,也怪不得任何一方……免得他人及自己都惹的心情难受甚至难堪的境地!
也许,您会觉得冤……可事实,代收点如果没有收费的情况下,是不太可能给您承担责任的,可快递员如果给您电话时,经过您的允许搁在相应的代收点时,对方也没有错,可现在的问题是您的快递也确实丢了,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您自己想开点(前提是宝贝真如您所说,不是特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