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跟物业谈判减免物业费
法律分析:1、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物业费从交房拿到钥匙的那天算起,一般是先预交半年或一年。如果交房时发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入住,在修好再次通知交房之前,物业费由开发商交。记得口说无凭,一定要保留证据。如果因为业主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物业费起缴时间以此前规定的交房日期算起,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在业主收房时一起补交。2、房屋出租,合同中注明物业费由租客缴纳。如果房子已出租,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物业费由业主承担。如果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出租期间物业费由承租人缴纳,且合同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物业费就由租客缴纳,同时,业主承担连带缴纳责任。3、空置房可申请减免物业费。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或者入住后因故长期不用的空置房,可向物业申请减免物业费,具体减免幅度,由业主和物业协商确定,一般为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或50%。不过,为了避免出现假空置房,物业会一次性收取半年物业费,且在水电上予以控制。4、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物业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若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提出抗辩,拒绝交纳。5、物业乱收费。一般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必须要经过当地物价局的审核通过并下发收费许可才可以,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反映,让物业出示收费许可,如果物业拿不出,业主有权拒缴,并向物价局投诉。6、服务质量不达标,全体业主可拒缴,但需要有力证据。物业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这是很多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原因,对此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用手机、相机等记录下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然后主动去和物业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该收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记录。一旦物业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就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协商,要求整改或解聘物业,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但较好不要一言不合就拒缴,如果长时间逾期不缴纳,物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除非业主能提供强而有力的证据,否则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❷ 农行小额管理费怎么免
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在农业银行的任意一个网点提出申请办理即可。若是想知道自己的农业银行卡会不会被扣除小额管理费,可以电话咨询农业银行卡的服务热线。
农业银行小额管理费用减免规定:个人客户在农业银行仅有一个唯一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自2017年8月1日起,主动减免该账户的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小额管理费主要是针对小额账户的,是指在统计期内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包括主账户和子账户的总额)小于规定的收费起点金额标准的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含活期存折、借记卡、卡折合一账户)。农业银行于2004年起对借记卡收取年费。对年对月系统自动扣收,如有欠费,系统将自动补扣。
【拓展资料】
现如今农行的小额账户管理费为每月1元,根据最新规定如果在一家银行只有一张银行卡的情况下是会免去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但是如果同一身份证在同一家银行拥有多张银行卡的情况下还是会收取的。可以通过拨打银行的客服热线来询问银行卡具体扣费细节。
银行卡是我们大多数人都在使用的储蓄工具,资金存入银行相比其存入他金融机构而言要安全的多,但是在生活当中,我们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我们的银行卡莫名其妙的被扣除了几块钱,下面就来跟大家聊一聊银行各大银行小额账户管理费。
主要有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过多的手续费几乎已经消除,就连四大银行都免除了年费,但要求客户主动到柜台进行免费确认。第一种是免除多余的费用,这是相应国家所要求的。早在多年之前,我们国家就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减少银行收取的各种费用,这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很多时候当你存钱的时候,尤其是活期存款,一年的利息不足以扣除年费和小额管理费。这降低了存款客户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客户的负担,银行业金融机构几年来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逐步减免年费和小额管理费。至于其他费用,不一定会减少。
首先我们知道银行只能对一个账户免收手续费。如果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拥有多个账户,就可以只减免一个银行卡或其他账户的年费和小额管理费。客户可以选择使用频率高的账户,也可以选择资金金额大的账户。这样就可以免除许多不必要的费用。
❸ 隔离费用如何申请减免
暂时资金困难不能交隔离费的话,也可以向当地社区申请补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缓解咱们经济紧张的局面。申请补助。一般来说,如果是政府强制隔离的话,像核酸检测费用、住宿费和餐费等,政府都是有相关补贴的,有些集中隔离根本就不需要被隔离人员自己掏钱。如果实在是要求自费隔离,购买疫情隔离险。最近一两年来,保险公司推出了一款疫情隔离险。投保人买了疫情隔离险后,只要是被政府强制隔离了,达到了理赔的条件,保险公司就会支付给投保人大概是200元一天的隔离津贴。有了这些津贴,基本上可以抵消相应的隔离费用。自行与隔离单位协商。咱们被集中隔离的话,一般都是去酒店隔离。咱们如果实在没钱的话,可以跟隔离酒店反映,看能否减免部分费用。有些酒店在了解被隔离人的相关情况后,可能会有一定的减免费用的行为。向社区申请补贴或者豁免费用。目前来说,大部分的地区都会主动给隔离人员提供补助,这个补助是按天来计算的。当咱们的隔离结束后,一般是不需要马上结清所有费用的。当地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会对隔离人员进行电话回访,如果咱们没有收到补助的话,可以向对方反映,也可以打申请报告给社区,进行补贴申请或者豁免费用申请。
隔离要遵守的流程是?
1.应佩戴口罩,按顺序依次下车;人数较多时,要听从安排,分批下车。
2.个人行李物品应放置在指定消毒区域,配合酒店做好行李表面消毒、安检和体温监测。
3、用餐须知、酒店温馨提醒等。
4.配合防疫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如实申报活动轨迹,了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目的,熟悉隔离要求和注意事项,要及时保存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并且加入酒店相关信息交流群。
5.需要搭乘电梯时,请一人一梯依次乘坐,在电梯内保持沉默,请勿摘下口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❹ 天津公务员如何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
2022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大家已经结束了报名,虽然今年由于疫情的原因,笔试的时间推迟了,但是各位考生一定要保持自己的节奏备考。很多特殊的人群由于一些原因是可以减免考试费用的,那么天津公务员如何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费呢?今天就由上岸鸭给大家解答一下。
(一)如何报考
1、考生首先登录报名平台,进入天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
2、登录后,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以点击立即缴费
3、进入缴纳笔试考务费页面,阅读注意事项,进入订单确认页面
4、进入缴费订单确认页面,考考生需要核对相关的信息和金额,点击“确认支付”按钮进入非税支付系统。
5、后续会在左侧“直接付款”处输入支付银行卡号,点击下一步。
6、考生在后续的页面点击“免费获取”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至红框处,然后点击“确认付款”按钮,即完成支付
(二)如何减免
考生如果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需要减免的,凭其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和户口本经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定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残疾证的证件编号和残疾类别、等级。报名结束后,由市残联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减免考务费用,无需现场审核确认。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如果对于考生身份、考生经历或者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有任何疑问的都可以咨询相关单位,公告里面会有相关单位的咨询电话。
公务员资料领取
❺ 如何申请诉讼费减免
法律分析: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及说明等。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