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安的各景点对军人免费么
要有军人的证件 参观正规景点时是免票的
2. 关于退伍军人持证免费游景点的规定
不能。
通常或进入旅游区只针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没有这项优待,退役残疾军人除外。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
3. 陕西省关于退伍军人优惠政策有哪些
经查询陕西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得知,退伍军人优惠政策如下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二)对军地两用人才,要本着热情帮助,积极推荐,立足当地,不包分配的原则开发使用。
(三)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工时,应优先录用超期服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在录用年龄规定上可根据其军龄相应放宽。
(四)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和获得中央军委、大军区批准授予的荣誉称号并授有一、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的退伍义务兵,其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的立功喜报等证件齐全,由县一级安置部门审查,报地、市安置部门批准后,可予安排工作,退伍后补办立功证明手续的,一律无效。
(五)个别军龄满六年,超期服役期间批准结婚且配偶为城镇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或本人在十二岁以前失去父母的现实表现好的退伍义务兵,由县一级安置领导小组审查,报地、市安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予安排工作。
第九条 原是非农业户口,符合安排工作规定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和按生产、工作需要中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工作。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的安置计划由省计划委员会、劳动厅和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根据需要在城镇安置工作的退伍义务兵的数量,结合各地区,各行为安置的可能,分地区,按系统编制下达接收安置计划。各地、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按计划完成安置任务。在省安置计划未下达前,凡按规定应在地、市、县属单位安置工作的,可以无安置,待省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应尽可能发挥专长,照顾志愿。
(三)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属于第二条第三项作提前退役处理的(过失犯罪除外),和服满现役但因在部队或退出现役待分配期间犯罪被判处徒刑的退伍义务兵,由安置部门接收后,介绍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对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不享受退伍义兵待遇。
(四)有关部门面向社会招收职工时,应允许待分配期间符合招收职工条件的退伍义务兵报考。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应给予适当照顾,优先录用。
(五)各接收单位对分配的退伍义务兵应及时接收,妥善委排,不得推拖、拒绝。延期接收的,由接收单位或延误单位负责补发工资。
(六)义务兵退伍后,自谋职业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安置部门批准后,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条 因战、因工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非农业户口、未参加工作的,由安置部门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在职人员的,按本《细则》第十一条办理。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县一级安置领导小组审查,报地、市安置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安排工作;个别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安排的,可发给在乡伤残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一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单位复工复职。原是合同制或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职工,退伍后可按现行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可按《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复学。其等待复学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可计入工龄。复学者是非农业户口的,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三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其年龄可根据军龄适当放宽,并予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和父母是烈士的退伍义务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被录取入学的,可优先享受助学金、学生贷款,减免学杂费。
经本人申请,安置部门同意,非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在未安排工作以前报考学校,一年内未被录取入学的,随下一年度安排工作;被录取入学的,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工作。其一年内报考学校的时间不计入工龄。
第十四条 退伍义务兵入伍前与父母共同生活,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的,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其父母迁居后系城镇户口的,可与所在城镇退伍军人一样安排工作;其父母迁居后系农业户口的,随父母落户,与所在地的农村退伍军人一样对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陕西哪些景点对退役军人免费扩展阅读
《陕西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于1990年5月11日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发〔1990〕89号印发。该《实施细则》共2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11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该《办法》第61条决定,废止1990年5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陕西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陕政发〔1990〕89号)。
参考资料:网络-陕西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
4. 全国退役军人免费景区有哪些
1、光岳楼
光岳楼,亦称“余木楼”、“鼓楼”、“东昌楼”,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城中央,始建于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在《中国名楼》站台票纪念册中,光岳楼与鹳雀楼、黄鹤楼、岳阳楼、太白楼、滕王阁、蓬莱阁、镇江楼、甲秀楼、大观楼共同组成中国十大名楼。
5. 退役军人优待证去陕西博物馆免费吗
很多地方,特别是这种公益类的景点,都对退役军人免费了 的。你可以拨打当地区号加114,问一下这个博物馆能不能免票,非常方便的。祝你好运,希望能得到采纳,谢谢。
6. 有退伍军人证旅游到景区可以免票吗
通常免费或优惠进入旅游区只针对现役军人,对退役军人是没有这项优待的,退役残疾军人除外。一些地区退伍证是5折买票。
7. 持退伍军人优待证那些旅游景点可以免费或者半价
持退伍军人优待证一般在各个地区的公办景区会实行免费或半价的优待,具体要看当地政府的规定。
以河北为例,根据《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七条退役军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免门票费。鼓励民营旅游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对退役军人实行优先优惠。
(7)陕西哪些景点对退役军人免费扩展阅读:
《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五条退役军人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各相关单位应当设置优先服务窗口或优先服务标识。
第十一条《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丢失或损坏的应当及时补办。对伪造、骗取《优待证》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涂改、转借他人使用《优待证》的人员,由县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没收其《优待证》,2年内不再享受相关优待。
8. 残疾军人证在西安哪些景点免费
残疾军人所享受具体旅游景点政策,各地不同,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省内各景点对持有军残证件享受全免政策,包括西安,放心去吧
9. 持退伍军人优待证那些旅游景点可以免费或者半价
持退伍军人优待证到政府管理的旅游景点,都是可以免费的,如果到私营的旅游景点是不会免费的。
10. 陕西的哪些旅游景点对军人免票的
现在应该是除华山、华清池、秦俑博物馆外的所有景点一律对军人免费了,上述四个地方军人门票半价。但由于当地对旅游机构监管不严,所以有的地方是不履行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