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交车换乘免费规则
法律分析:持卡人在第一次刷卡后5分钟后,换乘除第一次刷卡线路外的公交车,享受免费换乘,免费换乘不受车辆行驶方向、站点影响。1小时内,可享受多次免费换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三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第八百一十六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2. 武汉公交换乘免费规则2021
开学后,看到有不少网友询问武汉公交换乘费用方面的规则是什么,那今天就借此以机会,和大家做个介绍。其实各个平台,例如支付宝和微信,有时也会推出一些公交优惠活动,大家可以多多留意,还是能省不少钱的。3. 成都公交换乘免费规则
法律分析:1.成都公交卡换乘是指对乘坐市区公交车辆的IC卡次数消费者实施两小时内可任意次数免费换乘的优惠2.主城区路线的公交都可以免费换乘。成都开通的城市一卡通名叫天府通
法律依据:《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八条 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线路专营、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全市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并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和价格机制。
4. 2021武汉公交换乘免费规则
法律分析:全天公交运营时段内,采用“武汉通”卡刷卡乘车的乘客,在执行现刷卡乘车折扣基础上,可在90分钟内享受三次优惠换乘,其中第一次换乘免费,第二次、第三次换乘享受折扣优惠,三次以上换乘不优惠。超过90分钟后进入下一个换乘计算周期。具体票种优惠办法如下:1、现实行刷卡乘车8折优惠的线路,第一次换乘刷卡免费,第二、三次换乘刷卡享受全票价6折优惠;2、现实行刷卡乘车9折优惠的线路,第一次换乘刷卡免费,第二、三次换乘刷卡享受全票价7折优惠;3、现有部分双层车公交线路和轮渡客运航线实行刷卡定额优惠(全价1.5元、刷卡1.3元),第一次换乘刷卡免费,第二、三次换乘刷卡在全价票的基础上优惠0.4元。
法律依据:《武汉市公共交通换乘政策方案》
(一)提供了三种公交等换乘地铁方案选择,三种方案均取消了此前公交与公交的免费换乘,并采取时限内2次换乘折扣。
(二)全市域(含新城区)内实施一票制的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轮渡及地铁等公共交通方式。
(三)原票价是指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共交通票价,刷卡票价是指使用武汉一卡通乘车的享受一定折扣优惠票价,目前常规公交主要是刷卡享受八折优惠,轨道交通是刷卡享受九折优惠。
5. 武汉公交2016什么情况下免费换乘
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武汉市刷“武汉通”乘坐公交、轮渡可享受90分钟内换乘优惠。
具体优惠办法为:
1、现刷卡乘车八折优惠的线路,第一次换乘刷卡免费,第二、三次换乘刷卡价六折优惠;
2、现刷卡乘车九折优惠的线路,第一次换乘刷卡免费,第二、三次换乘七折优惠;
3、刷卡定额优惠的双层公交和轮渡(全价1.5元、刷卡1.3元),第一次换乘刷卡免费,第二、三次换乘优惠0.4元。
2015年12月24日,武汉市出台《常规公交换乘优惠实施办法》,90分钟内,换乘公交可享受3次优惠,其中,第一次换乘免费,第二次、第三次换乘有折扣。3次以上换乘不优惠,超过90分钟进入下一个换乘计算周期。
换乘优惠包括市内公交、电车、轮渡;不包括地铁、轻轨、新城区区内公交。
同一张“武汉通”卡允许同一时间帮他人代刷,但仅一人可享受换乘优惠。
使用武汉通老年证乘车,第一次换乘不扣减武汉通老年证中的乘车次数,第二次、第三次换乘正常计数。
(5)坐公交为什么免费换乘扩展阅读:
换乘优惠消费提示音:
第一次刷卡普通票卡:“嘀”
第一次刷卡老龄卡:“刷卡成功”。
换乘第二次(0元换乘):“嘀,嘀”
换乘第三、第四次普通票卡:“嘀”
换乘第三、第四次老龄卡:“刷卡成功”。
6. 成都公交换乘免费规则
1.成都公交卡换乘是指对乘坐市区公交车辆的IC卡次数消费者实施两小时内可任意次数免费换乘的优惠
2.主城区路线的公交都可以免费换乘。成都开通的城市一卡通名叫天府通,使用成都公交卡(天府通)电子钱包乘坐公交、地铁享受九折优惠。持天府通卡,使用次数乘坐公交享5折优惠。
一、学生卡乘车优惠 学生卡乘车0.2元/次,充值以1元为单位起充,次数仅限在公交消费,具有包月性质,逾月作废。二、老年卡在非高峰时段乘车,每次乘车扣除免费次数3次,高峰时段内乘车只能使用电子钱包,按基本票价9折计费(注:高峰时段指工作日的7:30-9:00和17:30-19:00,以进站时间为准)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八条 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线路专营、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全市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并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和价格机制。
7. 无锡公交换乘优惠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无锡换乘优惠是指:在乘车换乘时,本次刷卡或扫码与前次刷卡或扫码的时间间隔在90分钟内,享受免费换乘或在换乘基础上减2元的优惠。
具体优惠详情如下:常规公交换乘常规公交免费;轨道交通换乘常规公交免费,轨道交通以出站时间开始计算;常规公交换乘轨道交通在基础票价上减2元,剩余支付票价继续享受对应票种刷卡/扫码优惠,轨道交通以进站时间开始计算;优惠换乘不限次数。
法律依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对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以及规模居住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等大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制定相关标准。
第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科学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港湾式停靠站等,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的通行效率。
8. 2022武汉公交换乘免费规则
武汉公交换乘免费规则 武汉公交90分钟内换乘,将享受三次优惠换乘,其中第一次换乘免费,第二次、第三次换乘享受折扣优惠,三次以上换乘不优惠。 超过90分钟后进入下一个换乘计算周期。
(一)换乘优惠次数。根据“武汉通”公司刷卡数据统计:我市公共交通普通群体无换乘出行(即一次到达目的地)占80.27%,一次换乘占18.75%、二次换乘占0.88%、三次及以上换乘占0.09%。综上,一次换乘占比较高,二、三次及以上换乘仅占极少一部分。
由此可见,目前大部分乘客无需通过换乘即可完成公共交通出行,其余多数通过一次换乘可完成出行,三次以内换乘基本覆盖所有公共交通出行需求。鉴于二、三次换乘占比较少,不会大幅增加财政负担,因此将我市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次数确定为三次。
(二)换乘优惠时间。根据“武汉通”公司刷卡数据统计,所有换乘出行的人群中,98%的人群能在90分钟之内完成公共交通换乘需求。
鉴于大部分乘客能够在90分钟之内完成一次公共交通出行所需换乘,因此将90分钟作为换乘优惠时间限制比较科学合理。
(三)换乘优惠标准。为引导各类交通方式均衡发展,原则上应尽量避免各类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优惠存在较大价格差。换乘方案中,各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优惠幅度应保持基本一致。出于特定的原因,换乘优惠幅度可以有所差别,如南京市为了平衡公交与地铁运营企业的客流,降低了给予常规公交向地铁换乘的优惠力度。
因此,我市换乘政策覆盖所有公共交通方式,对所有公共交通方式采取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换乘优惠标准,如公交与公交之间换乘优惠为原票价五折,按照2元票价计算,即相当于优惠1元,在考虑地铁与公交之间优惠减免时,尽量减免1元左右。
(四)换乘优惠计时规则。换乘方案应秉持公平性原则——对所有公共交通出行群体给予公平的计时规则。如果以常规公交(或轮渡)刷卡上车(或船)及地铁刷卡出站开始计时为标准,会导致常规公交(或轮渡)的出行时间被计入换乘优惠时间而地铁的出行时间未被计入,造成二者计时标准的不公平性。
因此,换乘方案确定以乘客进入“大公交”系统第一次刷卡开始计算换乘优惠时间。
(五)换乘优惠人群。目前,我市公交出行主要支付载体依旧为“武汉通”卡(2019年,常规公交、有轨电车和BRT总占比:73.73%,地铁占比:68.06%)。现阶段,持卡普通群体享受相应的公共交通票价与换乘优惠,且老年人、残盲人士等特殊群体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另外,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使用扫码支付出行的群体不断上升(2019年,常规公交、有轨电车和BRT总占比:19.18%,地铁占比:12.85%)。但是,为扫码支付出行群体实施换乘优惠需要对公交运营及相应的票务企业的各种收费与清分系统进行升级与改造。这些工作需要一个相对较高的资金投入与较长的工期,所以近期暂不将扫码支付出行群体纳入换乘政策范围。
因此,我市本次公交换乘政策覆盖所有使用“武汉通”卡(不含老年卡和残盲卡)群体。在新换乘方案实施之后,结合实施效果再开展相关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确定将扫码支付纳入换乘政策之中的具体时间节点和操作办法。
法律依据:
《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码头)、时间从事营运;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营运安全;
(三)执行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保证服务质量;
(四)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核准的价格;
(五)接受乘客的监督,受理乘客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