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的区别
个人自费:此部分的药品或项目、材料是不在医保范围的,需要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个人自付:部分的药品、项目、材料虽然纳入了医保范围,但需要参保人员先支付一定的比例:如药品的10%,材料的30%-40%。
这部分参保人员支付的钱叫自负自理:个人自负:纳入医保的费用,是有一定的报销比例的,如退休职工住院报销90%左右,剩余的10%、还有起付段等费用是病人自理的,也是自己要支付的,一般就是起付线。
个人承担:与个人自费意思相同。
医保自付有两个概念,自付第一个概念是指医保范围内按比例计算个人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包括起付线和封顶线以上的部分。例如,张某在医院看病花了60万,该医院的起付线为1200元,封顶线为50万。那么起付线的1200元和封顶线以上的10万元就是自付一的部分。
自付第二个概念是指医保范围内有自付类的药品、检查治疗和材料,其中需要个人先行负担的部分。例如,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药和乙类药,一般甲类药100%报销,乙类药只报销60%-90%的部分,那么超出的这一部分就是自付二的范围。
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需要全部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例如,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丙类药、自费耗材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⑵ 关于医疗报销自费药和公费药的区别
【1】提供不同
医保是在职员工和居民在患病时,提供能够支付的起的一种医疗技术,而公费医疗是向特定的一些工作人员提供的免费医疗及预防的社保制度。
【2】覆盖人群不同
公费医疗只限于公务员。医保是在职员工、农民、学生、小孩都涵盖在内。
【3】保障范围不同
公费医疗的保障比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大,报销比例更高。公费医疗是由单位承担费用,报销比例是百分之百,医保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报销比例。
总的来说,公费医疗的报销范围更广,报销比例更高,费用由单位负担,但能享受到的人员有限。医保覆盖人群广,但报销比例有限。
⑶ 自费药好还是医保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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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自费医疗项目、滋补药品和非治疗性药品、保健药品、进口昂贵药品一律自费,入院不足24小时的留观病人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药品种类非常多,这里难以一一列举,详细情况可查阅《安徽省基本医疗用药目录》。按医保政策规定,甲类药品由医疗保险费用支付;
病人确实因病情需要,使用了乙类药品、进行了大型检查、或实施了特殊治疗的,病人还要承担这些费用的20%;
甲类、乙类以外的自费药品费用全部病人自己承担。血液制品费用全部病人自己承担。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两大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定点医疗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实施诊断和治疗用药,应先使用《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后使用乙类药品,在选择使用乙类药品和自费药品时,必须经参保人员同意,并在《医保委托协议书》上签字认可。甲类药和乙类药的区别
甲类的otc标识为红色标记,乙类的otc标识为绿色标识,甲类乙类药品都是医保范围内的。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中甲类必须在药店销售,乙类除可在药店销售外,还可在普通商业企业等地方销售,但必须经过当地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登记,符合条件的颁发乙类非处方药准销标志。而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具体由各地方定;还有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种做调整。门诊使用时,都可以用卡上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住院使用时,乙类药品与其他乙类费用,参保人结算时,乙类先自负10%后,和甲类费用一起算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医院门槛费的部分一起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百分之八十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百分之四五十)。简单地说,乙类费用在住院时,自己出钱多一些。医保住院报销——自费除开,乙类费用先自付10%后,超过门槛费的部分,就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几了(职保)。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