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免费技能培训有哪些
法律分析:焊工、电工,面点师、烹调师、美容美发加曾化妆盘头、计算机、月嫂、营养配餐师,刮痧按摩师、颁发全国统一专业等级证书,毕业后免费推荐工作,国家针对河北给的惠民政策。
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培训,原则上不得下延至市、县及以下。
第十二条 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承办。
第十三条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B. 听说常州有了国家心理咨询师面授定点培训机构
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是江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常州市地区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唯一定点培训和考核机构,负责全常州地区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和鉴定,隶属于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共就业培训机构,是政府办学。
学员可按照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标准培训后在常州直接参加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考试,为想报考常州心理咨询师的人员提供了保证和方便:所有培训均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每年两期面授班,接受培训的学员满意度极高,通过率全省名列前茅,人性化管理。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三级培训费,书费,报名考试费,中餐费共计 4000元 二 级5800 元 开统一事业单位发票。考试不通过免费培训。全年随时报名. 电话88116870
报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28号4楼玻璃房。(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往东100米)
C. 常州国家心理咨询师唯一定点培训考核机构
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是隶属于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共就业培训机构,为规范常州心理咨询师培训市场,是政府办学。
2009年被江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常州市地区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唯一指派的国家定点培训和考核机构,负责全常州地区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和鉴定,学员可按照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标准培训后直接在常州直接参加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考试,为想报考常州心理咨询师的人员提供了保证和方便:所有培训均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每年两期面授班,接受培训的学员满意度极高,通过率全省名列前茅,人性化管理。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三级培训费,书费,报名考试费,中餐费共计 4000元 二 级5800 元 开统一事业单位发票。考试不通过免费培训。
现经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的严格规范的培训,已有上百名学员获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优质的教学,优质的服务,获得学员的交口称赞
报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28号4楼玻璃房。(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往东100米) 88116870
D. 劳动局免费培训项目有哪些
劳动局免费培训项目有电工中级、面点中级、厨师、风味小吃、酱卤菜插花、美容、彩妆造型、美甲。随着国家为了提高人员就业。大力提倡物业人员参加政府劳动机关举办的免费培训项目,市政府为人民做好事之一。
劳动局免费培训的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以下人员,均可享受政府培训费用补贴,失业和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在职职工,其他经批准的人员,有积极的创业、就业、致富欲望,市区应往届毕业生、下岗失业、破产、失地人员、凭身份证复印件、二张一寸照片。
新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免费培训免费考证,再就业培训是指对有过一次工作经历的职工失业或下岗后,对其进行的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再就业培训是帮助劳动者提高再就业能力,从而尽快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措施。
E. 政府免费培训都有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1、家政服务行业2、养老服务行业3、托幼4、保安5、电商6、汽修7、电工8、妇女手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F. 政府免费培训都有哪些项目
国家的免费培训的相关规定包括,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实行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和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还有家政服务行业、养老服务行业、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