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规定高速免费车辆包括哪些
以下是国家规定高速免费的车辆:1、全国军队、武警车辆;2、符合规定的“绿色通道”货车;3、重大节日期间,7座以下小型客车。4、经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级政府批准的抢险救灾车辆,阶段性免费。5、执行紧急任务警车、救护车度、消防车。6、辖区公安、国安、交警、交通部门的工作车。7、各地方对防汛、防火、防灾类工作抢险车;载收割机、农机类车。扩展内容: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贰’ 全国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免费标准
全国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免费标准如下:
1、货物必须新鲜没加工易保存才行,例:冻肉、薯仔、加工肉、蛋奶制品等能免费。
2、能与非鲜农产品混装、能与其种类农产品混装。
3、要满载,要达百八十拉,比较占量货物体积达百八十能示货单证明载重达车辆核定载重百八十。
4、必须携带效期内营运证。
5、行驶绿色通道路段收费站,一定要走绿通专用车道才能免费,一般都靠外侧较宽车道,提示牌要注意看。
6、要配合工作员货物进行检查本高速公路绿通车道工作。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最初于1995年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在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2)收费站绿色通道什么车免费扩展阅读
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一、加强养护管理,保证道路畅通。
1、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齐、标志明显、绿化美化、安全畅通。
2、要着力提高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公路畅通,减少交通延误,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二、规范标志设置,方便驾驶人员识认。
1、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能够方便快捷地通过收费站,各收费站点应尽可能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并按照《关于规范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标识设置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4号)的有关要求,在专用道口上方设置统一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指路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迅速通过专用收费道口。
2、同时,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通道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各地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公告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使“绿色通道”政策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要深入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货运集散地,加强对货主单位、承运单位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依法装载、合法运营的意识,为“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叁’ 绿通车辆免费条件
1、货车装载的农产品必须是《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的农产品;
2、合法装载,绿通农产品的载量要占货车核定载量的80%以上,并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3、农产品必须是鲜活的,经过深加工,或者腐烂的都不能享受绿通优惠。
4、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5、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超过三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减免政策。
鲜活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的车辆。不属于鲜活农产品的范围的产品包括: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深加工产品及花、草、苗木、粮食等。
五菱小货车走绿通的标准
拉载的货物需要装满车厢的4分之3才能走绿通。
在高速公路上拉水果以重量为标准免过路费走绿色通道: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意思的详解二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超过4米(集装箱为不超过4.2米)车货总长度不超过18米车货总宽度不超过2.5米。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标准以该车挂车营运证为准。
在通过高速路收费站时,需要各种资料证件齐全。根据车辆规定的载重标准,不可以超重。具体详情需要到当地交管部门咨询处理,视当地政策而定。
全国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免费标准如下:
1、货物必须新鲜没加工易保存才行,例:冻肉、薯仔、加工肉、蛋奶制品等能免费。
2、能与非鲜农产品混装、能与其种类农产品混装。
3、要满载,要达百八十拉,比较占量货物体积达百八十能示货单证明载重达车辆核定载重百八十。
4、必须携带效期内营运证。
5、行驶绿色通道路段收费站,一定要走绿通专用车道才能免费,一般都靠外侧较宽车道,提示牌要注意看。
6、要配合工作员货物进行检查本高速公路绿通车道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