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两癌免费筛查政策
法律分析:为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切实保障农村妇女生殖健康,助力脱贫攻坚。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社〔2019〕15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两癌免费筛查政策。
法律依据:《两癌免费筛查政策》 一、项目目标(一)完成全县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目标任务(以下简称“两癌”),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优先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妇女。(二)宫颈癌早诊率90%,乳腺癌早诊率60%。(三)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医务人员知识测试合格率达到85%以上。(四)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使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二、项目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癌”检查工作。其中宫颈癌计划覆盖3000例;乳腺癌计划覆盖3000例。任务分配详见附表1。宫颈癌及乳腺癌检查初筛均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妇计中心”)完成乳腺手诊及B超检查,在铜仁市妇幼保健院完成乳腺钼靶检查,在县人民医院完成组织病理学检查。三、项目执行时限 4月--11月。四、项目实施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行“方便群众”、“整村推进”和“建档立卡优先”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在项目点同时实施“两癌”检查,检查优先覆盖35-64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妇女,提高“两癌”检查筛查率及覆盖率。五、项目救助 妇联部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和民政部门贫困医疗救助基金将给予适当救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告知“两癌”阳性病人,可带病历及有关治疗资料到相关部门申请救助。六、检查项目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详见附件10)。(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上报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低级别病变(CIN1)、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原位腺癌(AIS)、微小浸润癌(鳞癌/腺癌)、浸润癌(鳞癌/腺癌)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2.乳腺癌检查项目(1)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详见附件1)。(2)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3)乳腺癌月报表(详见附件2),项目开展以后次月2号前将月报表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⑵ 两癌免费筛查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1、两癌指的是: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癌筛查就是指通过先进的检查手段,排查出受检者是癌症还是一般的妇科疾病。
2、两癌筛查的目的:将这两种危害女性健康的癌症,尽早地排除出来。做到早诊断、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
3两癌/筛查的性质:是关爱女性健康的公益活动。我国政府部门的宣教力度在逐渐加大,社会对女性健康的关注度也在随之慢慢提高。
4、这次两癌免费筛查活动主要针对的人群是北京市户口和非北京市户口的妇女,其中25-65岁适龄妇女为子宫颈癌免费筛查对象,40-60岁妇女为乳腺癌免费筛查对象。
只要符合以上这个条件就能去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 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