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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协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7-22 12:35:41

A. 手机软件是走https协议的有哪些

1、你是说手机上的客户端软件或者APP吗?我所知道的走配有https协议的手机软件:微信、qq、支付宝、淘宝、苹果AppStore里面的软件,所有的手机银行客户端(中、农、工、建)、招商等等。
2、https协议是一种加密传输协议,比http更加安全,可以很好的保障传输数据的安全,一般和金融相关,支付相关,购物相关的软件几乎都要使用https协议,还有涉及到用户隐私,含有账号密码等软件都要使用。
3、https实现需要SSL证书,SSL证书需要到CA机构比如( 沃通CA )等去申请,通过审核后才签发。

B. 视频直播软件开发中常用的流媒体传输协议有哪些

视频直播软件系统开发,常用的流媒体传输协议有RTMP,RTSP,HLS,HTTP-FLV
RTMP:(可用于推流端和拉流端) Real Time Messaging Protocol 实时消息传输协议,RTMP协议中,视频必须是H264编码,音频必须是AAC或MP3编码,且多以flv格式封包。因为RTMP协议传输的基本是FLV格式的流文件,必须使用flash播放器才能播放.
RTSP:(用于推流端) Real-Time Stream Protocol,RTSP 实时效果非常好,适合视频聊天、视频监控等方向
HLS(用于拉流端) Http Live Streaming,由Apple公司定义的基于HTTP的流媒体实时传输协议。传输内容包括两部分:1.M3U8描述文件,2.TS媒体文件。TS媒体文件中的视频必须是H264编码,音频必须是AAC或MP3编码。数据通过HTTP协议传输。目前video.js库支持该格式文件的播放
HTTP-FLV(用于拉流端) 本协议就是http+flv,将音视频数据封装成FLV格式,然后通过http协议传输到客户端,这个协议大大方便了浏览器客户端播放直播视频流.目前flv.js库支持该格式的文件播放

C. 这些协议是那些软件用的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权利(或称“自由”):以任何目的运行此程序的自由;再发行复制件的自由;改进此程序,并公开发布改进的自由(前提是能得到源代码)。

相反地,随版权所有软件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几乎从不授予用户任何权利(除了使用的权利),甚至可能限制法律允许的行为,比如逆向工程。

GPL与其他一些“许可的”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比如BSD许可协议)相比,主要区别就在于GPL寻求确保上述自由能
在复制件及演绎作品中得到保障。它通过一种由斯托曼发明的叫Copyleft的法律机制实现,即要求GPL程序的演绎作品也要在GPL之下。相反,BSD
式的许可协议并不禁止演绎作品变成专有软件。

由于某些原因,GPL成为了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的最流行许可协议。到2004年4月,GPL已占Freshmeat
上所列的自由软件的约75%,SourceForge的约68%。类似的,2001年一项关于Red Hat Linux
7.1的调查显示一般的代码都以GPL发布。着名的GPL自由软件包括Linux核心和GCC。

D. 几种开发者常见的开源软件协议的分析与介绍

本文主要是针对几种开发者常见的开源软件协议的分析与介绍。
Mozilla Public License
MPLLicense,允许免费重发布、免费修改,但要求修改后的代码版权归软件的发起者。这种授权维护了商业软件的利益,,它要求基于这种软件得修改无偿贡献版权给该软件。这样,围绕该软件得所有代码得版权都集中在发起开发人得手中。但MPL是允许修改,无偿使用得。MPL软件对链接没有要求。
BSD开源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着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着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着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
1.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2.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GPL
GPL许可证是自由软件的应用最广泛的软件许可证,人们可以修改程式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程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于这些程式的衍生作品。必须在修改过的档案中附有明显的说明:您修改了此一档案及任何修改的日期。您必须让您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包括本程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内含本程式的全部或部分所衍生的作品,允许第三方在此许可证条款下使用,并且不得因为此项授权行为而收费。
LGPL
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Apache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
Public Domain
公共域授权。将软件授权为公共域,这些软件包没有授权协议,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它。
zlib/libpng
只要不误传该软件的起源并保留原始发布的公告,任何人可以以任何目的使用该软件,包括商业应用
Artistic许可使作者保持对进一步开发的控制。
MIT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E. 软件开发一系列合同

目录 1. 甲方乙方介绍 3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3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内容和要求 4 4. 乙方开发计划 4 5. 甲方验收计划 5 7. 乙方维护计划 5 8. 禁止转委托开发 5 9. 保密 6 10. 知识产权归属 6 11. 第三方知识产权 6 12. 风险责任的承担 6 13. 报酬及支付方式 7 14. 违约与赔偿 7 15. 不可抗力 8 16. 解除合同 8 17. 争议解决 8 18. 一般条款 9 19. 开发过程中的变更声明 9 20. 签字确认 10 附件10 1. 甲方乙方介绍 1.1 甲方介绍 甲方(委托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介绍 1.2 乙方介绍 乙方(承包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介绍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内容和要求 3.1 开发内容介绍 提示:此处扼要地阐述项目开发内容,详细内容可以放在附件中。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3.3 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4. 乙方开发计划 4.1 开发期限和开发地点 本项目的开始日期为 ,截至日期为 。 本项目的开发地点是 。 4.2 任务进度计划 提示: (1)乙方和甲方共同协商开发计划,此处的计划是高层描述,仅用于合同。 (2)乙方项目小组应当撰写更加详细的《项目计划》以指导项目开发。该《项目计划》不得与本合同抵触,须通过甲方的审批。(甲方是乙方的客户) 5. 甲方验收计划 验收时间 地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乙方应交付的成果 输入乙方应交付的所有成果 验收方式 (1)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交付的文档进行技术评审。(2)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交付的可执行软件进行验收测试,《验收测试计划》和《验收测试用例》由双方共同确定。 问题处理约定 如果甲方发现工作成果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约定如下:(1)如果工作成果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工作成果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7. 乙方维护计划 免费维护时间 收费维护时间 维护方式与响应时间 补充: 8. 禁止 转委托 开发 在本 合同有效 期内,乙方必须亲自履行甲方委托的开发项目,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受托 项目部 分或 全部转让给 任何其它方执行。违 反本 项规定的,乙方将承担全部可能产生的责任。 9. 保密 9.1 乙方应对本合同所述的技术资料和 技术秘密 采取保密措施,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 本项目 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资料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透露,也不能就有关合同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 9.2 乙方知道违反本 条规 定将给甲方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 9.3 乙方承认本合同中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为甲方所专有,将其对乙方进行披露并不意味着任何 所有权 、专利权的转让。 9.4 在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 技术规范 、测试文件和 质量标准 等相关的技术资料,或者 计算机软件 、文档及 源代码 等。乙方应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任何复印件。 9.5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没有为任何信息 保守秘密 的义务,即当乙方已事 先知 道它无需为其保守秘密时;当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且不是由乙方未经授权而提供时;当该信息是由乙方独自开发的;或者当乙方从某第三方合法地接受该信息且没 有保 密限制时。 9.6 本条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在本 合同期 满或终止后将持续 年有效。 10. 知识产权 归属 10.1 本合同项目 技术成果 的 专利申请权 、计算机软件的 着作 、技术秘密以及技术资料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放弃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 的 署名权 。 10.2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及 非专利技术 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 10.3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以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的研究开发项目先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或接受委托开发合同。乙方如重复签订研究开发 项目合同 ,应对以后签 订合同 的无效及其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11. 第三方知识产权 11.1 乙方承诺,其在受托开发本合同项目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涉及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11.2任何因甲方使用本项目的成果而引起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抗辩。如确因本项目成果引起的侵权,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 12. 风险责任的承担 12.1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受现有的 科学知识 、技术水平或 试验条件 的限制,发生无法预见、无法防止或无 法克 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全部或部分失败,该风险责任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即根据损失的金额各自承担50%。 12.2 确定上述风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研究开发的项目本身在国际和国内 现有技术 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方在开发过程中已充分发挥了主观的努力; (3)同领域的专家认为在技术上是属于合理的失败。 12.3 乙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 及时通 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 报酬及支付方式 提示:付款方式是指分几次付款,每次支付条件和(或)日期等内容。甲方将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开发进程支付上述报酬。 合同总金额 乙方银行帐号 支付批次 金额 支付条件 估计时间 补充: 14. 违约 与赔偿 14.1 甲方未按本 合同规定 支付第一期研究开 发报 酬, 乙方 有权解除合同。 14.2甲方逾期支付第二期或第三期开发研究报酬的,自逾期的第二天起,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报酬额的0.05% 违约金 ,违约金总额不超过 应付款 额的50%。逾期二个月仍不支付的,造成研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14.3 乙方未按计划或不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 补救措施 。如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按计划或不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在二周内返还所有甲方提供的研究开发报酬,返还或销毁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承担本合同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 14.4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研究开发进程完成开发项目。如乙方逾期完成开发项目,甲方将给予乙方一个月的 宽限期 ,并且不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但宽限期满后,乙方仍未完成开发项目,其违约责任应 追溯 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的第一天起,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开发研究报酬总额的0.05%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开发研究报酬总额的50%。 14.3 除了本合同第7.2 条规 定的条件外,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委托的开发项目或开发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并返还研究开发费用。 14.4 乙方将甲方支付的研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纠正。如因此造成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应当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是指本 合同生效 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 地震 、 台风 、 水灾 、 火灾 、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 合同的履行 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5.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 明文 件送交对方。 15.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5.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 继续履行 或终止的问题。 16. 解除合同 16.1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任一方在通知对方后,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6.2 一方严重违 反本 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违约方在对方通知后三十天仍未纠正,非违约方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时。如果该违约无法在三十天内纠正,而违约方在此期限内已经开始着手,并将以努力诚恳继续纠正此 违约行为 ,则守约方应为违约方合理地延长该时间的期限。 16.3 当一方按正常程序停止经营业务、破产、处于付款拖欠、延期偿付、公司重组或倒闭状况,或全部转让利润与 债权人 、书面承认 无力偿还 到期债务、 委派 清算人 清算其业务或财产,或参与或接受与破产或债权人权利有关的法律或 行政诉讼 程序时。 16.4 当本合同以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包含甲方机 密信 息的 所有物 件,并证明该销毁情况;或者将这些物件归还对方。 17. 争议解决 17.1 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2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7.3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 仲裁委员会 ,并按该 委员 会的 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7.4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8. 一般条款 18.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对本合同提出的任何弃权、修改或更改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对方,并经对方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视作已被弃权、修改或更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须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生效。 18.2 如本合同的一条或者一条以上的条款被适用法律视为无法实施,则(1)该无法实施的条款不会影响到本合同中其他任何条款;(2)本合同应被视为从未包含该无法实施的条款;(3)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商议,用一条意思最接近的条款替换该无法实施的条款。 18.3 合同各方在此声明并保证:(1)代表各方签署本合同的人员拥有明确的授权,其签字对签约方具有约束力;(2)本合同的执行、递交与履行不会违反各方公司的章程、规定;以及(3)本合同的执行、递交与履行已经得到全部所需合作方或 公司行为 的正式授权;并且本合同已对上述 方形 成了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同时能按其条款执行的义务。 18.4 本合同文本的 定稿 应以 文写成,附件以 文写成。合同各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的所有 通信联络 均应以 文进 行。本合同以 文文本为准(或“两种文本有同等 法律效力 ”) 18.5 双方同意,本合同条款的上下文如果表示出该条款在本 合同有效 期后仍然有效,则该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后应继 续保 持有效。 18.6 本合同与附件构成双方间的完整的合同,并将取代之前所有的书面或口头、执行或未执行的讨论、合同或声明。未经双方授权代表再签定 正式合同 ,本合同将不作变化、增删和修改或其他活动。 19. 开发过程中的变更声明 由于甲乙双方在签 订合同 之际,对项目需求的了解不够深入,因此本合同中的开发内容和计划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双方可能变更开发内容和开发计划。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特此声明: 本项目 的实际开发内容、开发计划、 验收标准 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需求 规格说明 书》为依据。如果需求发生变更,双方将重新协商开发计划和费用。 20. 签字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追问: 大侠,完了吗? 回答: 恩,他这个不能一次发完! 上面发的这个是比较全面的,你看下! 希望对你有帮助!

F. 自由软件协议包括哪些

下面的正文是自由软件基金会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原始文档的副本。Linux操作系统以及与它有关的大量软件是在GPL的推动下开发和发布的。
你将看到:如果你打算为了发布的目的修改,更新或改进任何受通用公共许可证约束的软件,你所修改的软件软件同样必须受到GNU通用许可证条款的约束。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1991.6 第二版

版权所有(C)1989,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675 Mass Ave, Cambridge, MA02139, USA
允许每个人复制和发布这一许可证原始文档的副本,但绝对不允许对它进行任何修改。

序言

大多数软件许可证决意剥夺你的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对比之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力图保证你的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保证自由软件对所有用户是自由的。GPL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由使用这些软件而承担义务的作者所开发的软件。(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其他一些软件受GNU库通用许可证的保护)。你也可以将它用到你的程序中。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决意保证你有发布自由软件的自由(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对此项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保证你能收到源程序或者在你需要时能得到它;保证你能修改软件或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软件;而且还保证你知道你能做这些事情。为了保护你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规定:禁止任何人不承认你的权利,或者要求你放弃这些权利。如果你修改了自由软件或者发布了软件的副本,这些规定就转化为你的责任。
例如,如果你发布这样一个程序的副本,不管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你必须将你具有的一切权利给予你的接受者;你必须保证他们能收到或得到源程序;并且将这些条款给他们看,使他们知道他们有这样的权利。
我们采取两项措施来保护你的权利。
(1)给软件以版权保护。
(2)给你提供许可证。它给你复制,发布和修改这些软件的法律许可。
同样,为了保护每个作者和我们自己,我们需要清楚地让每个人明白,自由软件没有担保(no warranty)。如果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改了软件,并继续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原来的自由软件。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问题,不应损害原作者的声誉。
最后,任何自由软件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我们希望避免这样的风险,自由软件的再发布者以个人名义获得专利许可证。事实上,将软件变为私有。为防止这一点,我们必须明确:任何专利必须以允许每个人自由使用为前提,否则就不准许有专利。
下面是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确切的条款和条件。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

0. 此许可证适用于任何包含版权所有者声明的程序和其他作品,版权所有者在声明中明确说明程序和作品可以在GPL条款的约束下发布。下面提到的“程序”指的是任何这样的程序或作品。而“基于程序的作品”指的是程序或者任何受版权法约束的衍生作品。也就是说包含程序或程序的一部分的作品。可以是原封不动的,或经过修改的和/或翻译成其他语言的(程序)。在下文中,翻译包含在修改的条款中。每个许可证接受人(licensee)用你来称呼。
许可证条款不适用于复制,发布和修改以外的活动。这些活动超出这些条款的范围。运行程序的活动不受条款的限止。仅当程序的输出构成基于程序作品的内容时,这一条款才适用(如果只运行程序就无关)。是否普遍适用取决于程序具体用来做什么。

1. 只要你在每一副本上明显和恰当地出版版权声明和不承担担保的声明,保持此许可证的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完整无损,并和程序一起给每个其他的程序接受者一份许可证的副本,你就可以用任何媒体复制和发布你收到的原始的程序的源代码。
你可以为转让副本的实际行动收取一定费用。你也有权选择提供担保以换取一定的费用。

2. 你可以修改程序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程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同时满足下面的所有条件,你就可以按前面第一款的要求复制和发布这一经过修改的程序或作品。
a) 你必须在修改的文件中附有明确的说明:你修改了这一文件及具体的修改日期。
b) 你必须使你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它包含程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包含由程序的全部或部分衍生的作品)允许第三方作为整体按许可证条款免费使用。
c) 如果修改的程序在运行时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你必须使它在开始进入常规的交互使用方式时打印或显示声明:包括适当的版权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或者你提供担保的声明);用户可以按此许可证条款重新发布程序的说明;并告诉用户如何看到这一许可证的副本。(例外的情况:如果原始程序以交互方式工作,它并不打印这样的声明,你的基于程序的作品也就不用打印声明)。
这些要求适用于修改了的作品的整体。如果能够确定作品的一部分并非程序的衍生产品,可以合理地认为这部分是独立的,是不同的作品。当你将它作为独立作品发布时,它不受此许可证和它的条款的约束。但是当你将这部分作为基于程序的作品的一部分发布时,作为整体它将受到许可证条款约束。准予其他许可证持有人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整个产品。也就是每个部分,不管它是谁写的。
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全部由你写成的作品的权利。而是履行权利来控制基于程序的集体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发布。
此外,将与程序无关的作品和该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一起放在存贮体或发布媒体的同一卷上,并不导致将其他作品置于此许可证的约束范围之内。

3. 你可以以目标码或可执行形式复制或发布程序(或符合第2款的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遵守前面的第1,2款,并同时满足下列3条中的1条。
a)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机器可读的完整的源码。这些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第1,2款的要求。或者
b)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给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机器可读的源码的书面报价。有效期不少于3年,费用不超过实际完成源程序发布的实际成本。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的第1,2款的要求。或者
c)和目标码一起,附有你收到的发布源码的报价信息。(这一条款只适用于非商业性发布,而且你只收到程序的目标码或可执行代码和按b)款要求提供的报价)。
作品的源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对可执行的作品讲,
完整的源码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script。作为特殊例外,发布的源码不必包含任何常规发布的供可执行代码在上面运行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如编译程序,内核等)。除非这些组成部分和可执行作品结合在一起。
如果采用提供对指定地点的访问和复制的方式发布可执行码或目标码,那么,提供对同一地点的访问和复制源码可以算作源码的发布,即使第三方不强求与目标码一起复制源码。

4. 除非你明确按许可证提出的要求去做,否则你不能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任何试图用其他方式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是无效的。而且将自动结束许可证赋予你的权利。然而,对那些从你那里按许可证条款得到副本和权利的人们,只要他们继续全面履行条款,许可证赋予他们的权利仍然有效。

5. 你没有在许可证上签字,因而你没有必要一定接受这一许可证。然而,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赋予你修改和发布程序及其衍生作品的权利。如果你不接受许可证,这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因此,如果你修改或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你就表明你接受这一许可证以及它的所有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的条款和条件。

6. 每当你重新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接受者自动从原始许可证颁发者那里接到受这些条款和条件支配的复制,发布或修改程序的许可证。你不可以对接受者履行这里赋予他们的权利强加其他限制。你也没有强求第三方履行许可证条款的义务。

7. 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违反专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的结果,强加于你的条件(不管是法院判决,协议或其他)和许可证的条件有冲突。他们也不能用许可证条款为你开脱。在你不能同时满足本许可证规定的义务及其他相关的义务时,作为结果,你可以根本不发布程序。例如,如果某一专利许可证不允许所有那些直接或间接从你那里接受副本的人们在不付专利费的情况下重新发布程序,唯一能同时满足两方面要求的办法是停止发布程序。
如果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在特定的环境下无效或无法实施,就使用条款的其余部分。并将条款作为整体用于其他环境。
本条款的目的不在于引诱你侵犯专利或其他财产权的要求,或争论这种要求的有效性。本条款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自由软件发布系统的完整性。它是通过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应用来实现的。许多人坚持应用这一系统,已经为通过这一系统发布大量自由软件作出慷慨的供献。作者/捐献者有权决定他/她是否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发布软件。许可证持有人不能强制这种选择。

本节的目的在于明确说明许可证其余部分可能产生的结果。

8. 如果由于专利或者由于有版权的接口问题使程序在某些国家的发布和使用受到限止,将此程序置于许可证约束下的原始版权拥有者可以增加限止发布地区的条款,将这些国家明确排除在外。并在这些国家以外的地区发布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许可证包含的限止条款和许可证正文一样有效。

9.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随时出版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改版或新版。新版和当前的版本在原则上保持一致,但在提到新问题时或有关事项时,在细节上可能出现差别。
每一版本都有不同的版本号。如果程序指定适用于它的许可证版本号以及“任何更新的版本”。你有权选择遵循指定的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以后出版的新版本,如果程序未指定许可证版本,你可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已经出版的任何版本。

10. 如果你愿意将程序的一部分结合到其他自由程序中,而它们的发布条件不同。写信给作者,要求准予使用。如果是自由软件基金会加以版权保护的软件,写信给自由软件基金会。我们有时会作为例外的情况处理。我们的决定受两个主要目标的指导。这两个主要目标是:我们的自由软件的衍生作品继续保持自由状态。以及从整体上促进软件的共享和重复利用。

没有担保

11. 由于程序准予免费使用,在适用法准许的范围内,对程序没有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提供程序的人们“一样”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适销和适合特定用途的保证。全部的风险,如程序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都由你来承担。如果程序出现缺陷,你承担所有必要的服务,修复和改正的费用。

12. 除非适用法或书面协议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按许可证条款修改和发布程序的人们都不对你的损失负有任何责任。包括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程序引起的任何一般的,特殊的,偶然发生的或重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损失,或者数据变得不精确,或者你或第三方的持续的损失,或者程序不能和其他程序协调运行等)。即使版权所有者和其他人提到这种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例外。

最后的条款和条件
如何将这些条款用到你的新程序

如果你开发了新程序,而且你需要它得到公众最大限度的利用。要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法是将它变为自由软件。使得每个人都能在遵守条款的基础上对它进行修改和重新发布。
为了做到这一点,给程序附上下列声明。最安全的方式是将它放在每个源程序的开头,以便最有效地传递拒绝担保的信息。每个文件至少应有“版权所有”行以及在什么地方能看到声明全文的说明。

<用一行空间给出程序的名称和它用来做什么的简单说明>
版权所有(C) 19XX <作者姓名>
这一程序是自由软件,你可以遵照自由软件基金会出版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条款来修改和重新发布这一程序。或者用许可证的第二版,或者(根据你的选择)用任何更新的版本。
发布这一程序的目的是希望它有用,但没有任何担保。甚至没有适合特定目的隐含的担保。更详细的情况请参阅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你应该已经和程序一起收到一份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副本。如果还没有,写信给: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675 Mass Ave, Cambridge,
MA02139, USA
还应加上如何和你保持联系的信息。

如果程序以交互方式进行工作,当它开始进入交互方式工作时,使它输出类似下面的简短声明:
Gnomovision 第69版, 版权所有(C) 19XX, 作者姓名,
Gnomovision绝对没有担保。 要知道详细情况,请输入‘show w’。
这是自由软件,欢迎你遵守一定的条件重新发布它,要知道详细情况,
请输入‘show c’。
假设的命令‘show w’和‘show c’应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应条款。当然,你使用的命令名称可以不同于‘show w’和‘show c’。根据你的程序的具体情况,也可以用菜单或鼠标选项来显示这些条款。

如果需要,你应该取得你的上司(如果你是程序员)或你的学校签署放弃程序版权的声明。下面只是一个例子,你应该改变相应的名称:
Yoyodyne公司以此方式放弃James Harker所写的 Gnomovision程序的全部版权利益。
Ty coon付总裁

这一许可证不允许你将程序并入专用

G. 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常见协议

LGPL许可证
LGPL许可证是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简写,也叫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中文译为“较宽松公共许可证”或者“函数库公共许可证”。该许可证适用于一些由自由软件基金会与其它决定使用此许可证的软件作者所特殊设计的软件软件包─比如函数库(即Library)。LGPL许可证,也是自由软件联盟GNU开源软件许可证的一种,大部分的 GNU软件,包括一些函数库,是受到原来的 GPL许可证保护的。而LGPL许可证,适用于特殊设计的函数库,且与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有很大的不同,给予了被许可人较为宽松的权利,所以叫“较宽松公共许可证”。在特定的函数库中使用它,以准许非自由的程序可以与这些函数库连结。当一个程序与一个函数库连结,不论是静态连结或使用共享函数库,二者的结合可以合理地说是结合的作品,一个原来的函数库的衍生品。因此,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只有在整个结合品满足其自由的标准时,才允许连结。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则以更宽松的标准允许其它程序代码与本函数库连结。例如,在少数情况下,可能会有特殊的需要而鼓励大家尽可能广泛地使用特定的函数库,因而使它成为实际上的标准。为了达到此目标,必须允许非自由的程序使用此函数库。一个较常发生的情况是,一个自由的函数库与一个被广泛使用的非自由函数库做相同的工作,在此情况下,限制只有自由软件可以使用此自由函数库不会有多少好处,故我们使用了LGPL许可证。在其他情况下,允许非自由程序使用特定的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自由软件的大部分。例如,允许非自由程序使用GNU C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整个GNU作业系统,以及它的变形,GNU/Linux操作系统。尽管LGPL许可证对使用者的自由保护是较少的,但它却能确保与此函数库连结的程序的使用者拥有自由,而且具有使用修改过的函数库版本来执行该程序的必要方法。
MPL许可证
MPL是The Mozilla Public License的简写,是1998年初Netscape的 Mozilla小组为其开源软件项目设计的软件许可证。MPL许可证出现的最重要原因就是,Netscape公司认为GPL许可证没有很好地平衡开发者对源代码的需求和他们利用源代码获得的利益。同着名的GPL许可证和BSD许可证相比,MPL在许多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方面与它们相同(因为都是符合OSIA认定的开源软件许可证)。但是,相比而言MPL还有以下几个显着的不同之处:◆ MPL虽然要求对于经MPL许可证发布的源代码的修改也要以MPL许可证的方式再许可出来,以保证其他人可以在MPL的条款下共享源代码。但是,在MPL许可证中对“发布”的定义是“以源代码方式发布的文件”,这就意味着MPL允许一个企业在自己已有的源代码库上加一个接口,除了接口程序的源代码以MPL许可证的形式对外许可外,源代码库中的源代码就可以不用MPL许可证的方式强制对外许可。这些,就为借鉴别人的源代码用做自己商业软件开发的行为留了一个豁口。◆ MPL许可证第三条第7款中允许被许可人将经过MPL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同自己其他类型的代码混合得到自己的软件程序。◆ 对软件专利的态度,MPL许可证不像GPL许可证那样明确表示反对软件专利,但是却明确要求源代码的提供者不能提供已经受专利保护的源代码(除非他本人是专利权人,并书面向公众免费许可这些源代码),也不能在将这些源代码以开放源代码许可证形式许可后再去申请与这些源代码有关的专利。◆ 对源代码的定义而在MPL(1.1版本)许可证中,对源代码的定义是:“源代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它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原本’(原文为‘Script’),或者不是与初始源代码显着不同的源代码就是被源代码贡献者选择的从公共领域可以得到的程序代码。”◆ MPL许可证第3条有专门的一款是关于对源代码修改进行描述的规定,就是要求所有再发布者都得有一个专门的文件就对源代码程序修改的时间和修改的方式有描述。
BSD许可证
BSD许可证原先是用在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发表的各个4.4BSD/4.4BSD-Lite版本上面(BSD是Berkly Software Distribution的简写)的,后来也就逐渐沿用下来。1979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发布了BSD Unix,被称为开放源代码的先驱,BSD许可证就是随着BSD Unix发展起来的。BSD许可证现在被Apache和BSD操作系统等开源软件所采纳。相较于GPL许可证和MPL许可证的严格性,BSD许可证就宽松许多了,一样是只需要附上许可证的原文,不过比较有趣的是,它还要求所有进一步开发者将自己的版权资料放上去,所以拿到以BSD许可证发行的软件可能会遇到一个小状况,就是这些版权资料许可证占的空间比程序还大。
QPL许可证
QPL是The Qt Public License的简称,是挪威一家机构创设的。QPL许可证的基本要求是获得源代码、修改源代码,并可将修改从原始代码中分离出来;修改可以按照作者的意愿被组合到新版本中;二进制代码可以和原始代码同名,这一点对于动态连接库来说尤其重要;任何人都可以修正错误,这对于系统的发布者来说很关键;修改过的软件可以按照满足QPL许可证基本要求的任何开源软件许可证进行发布。
QNCL许可证
QNCL许可证是Qt Non Commercial License的简称,是QPL许可证的“兄弟版”,就像GPL许可证与LGPL许可证的关系一样,QNCL许可证比QPL许可证更严格一些。在修改和发布方面的规定,QNCL许可证与QPL许可证是一样的,差异就在于软件的范围方面,或者说在连接方面。QNCL许可证规定“假如一个应用程序给你提供了一个入口,使你有权使用QNCL许可证下的软件的功能开发程序、重复使用程序的某一部分或其他软件的某一部分,那么对该应用程序的使用视为是使用QNCL许可证下的软件的行为,该应用程序应受到QNCL许可证的约束”。QNCL许可证比QPL许可证更严格之处在于,QNCL许可证像GPL许可证那样,完全禁止根据本许可证得到的开放源码软件与其他非系统库函数连接的软件以其他许可方式一起发布。
Common许可证
Common许可证的全称是Common Public License。在满足OSIA开源软件许可证认证标准的前提了后,Common许可证还有一些细节性的规定值得参考:◆ 明确了专利授权。一般的开源软件都有明确源代码的版权人将自己的修改权、复制权等版权权利向公众许可,但保留署名权,而Common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还明确假如源代码中含有专利权,源代码专利权人将复制、使用的专有权利向公众许可。◆ 规定可以将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与其他类型的不受本许可证约束的代码结合,以新产品的形式发布,只要其中经该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能按该许可证的要求发布即可。◆ 细化了该许可证终止的情形,包括发生专利侵权诉讼。◆ 明确了一个独立承担责任的原则,就是假如按该许可证使用源代码的使用者将获得的源代码应用于商业使用,那么他就要对在商业应用中出现的由于使用该源代码程序而产生的侵权诉讼承担完全责任。这一条规定是比较特殊的,绝大多数开源软件许可证都不这么要求。
IBM许可证
IBM许可证的全称是IBM Public License。在满足OSIA开源软件许可证认证标准的前提下,IBM许可证还有如下一些细节性规定:◆ 明确了专利授权。一般的开源软件都明确源代码的版权人将自己的修改权、复制权等版权权利向公众许可,但保留署名权,而IBM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还明确假如源代码中含有专利权,源代码专利权人将复制、使用的专有权利向公众许可。◆ 细化了该许可证终止的情形,包括不按该许可证的要求发布和使用源代码、发生专利侵权诉讼等。◆ 像Common许可证一样,IBM许可证也明确了独立承担责任原则,即假如按该许可证使用源代码的使用者将获得的源代码应用于商业使用,那么他就要对在商业应用中出现的、由于使用该源代码程序而产生的侵权诉讼承担完全责任。
Jabber许可证
Jabber许可证的全称是Jabber Open Source License,由美国Jabber, Inc.公司提供。Jabber许可证在源代码的复制、发行规定方面基本上和其他许可证没有什么特别,但有一些细节规定值得借鉴:◆ 可以将通过该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与其他类型的不受该许可证约束的代码结合,以新产品的形式发布,只要其中经该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能以与该许可证的要求类似的、符合OSI认证的其他开源软件许可证的方式发布。◆ 明确了需将源代码置于公众可以得到的状态的时间至少应为12个月。◆ 第三方对法定权利的声明。假如使用者发现通过本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应用程序接口中有一方拥有的知识产权,应单独在源码的发布时冠以“LEGAL”为抬头的声明,写明知识产权权利要求的细节,提请源代码的接受者知道自己获得了哪些知识产权的授权,让源码的接受者知道如何与知识产权权利人联系。◆ 细化了该许可证终止的情形,包括不按该许可证的要求发布和使用源代码、发生专利侵权诉讼。
协议对比
BSD开源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BSD 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着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 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MIT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MIT协议又称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最初由麻省理工学院开发。被授权人权利:1、被授权人有权利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散布、再授权及贩售软件及软件的副本。2、被授权人可根据程式的需要修改授权条款为适当的内容。被授权人义务: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
GNU GPL
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 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 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 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 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
GUN LGPL
LGPL 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 发布和销售。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 此LGPL协议的开源 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着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着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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