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软件着作权具体如何确定
依照《 计算机软件 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 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独立开发。 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 软件着作权 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蔽基困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 着作权归属 。如果 没有书面合同 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着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着作权;但是,行使着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着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着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 无正当理由 的锋皮,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着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着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5)职务开发。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着作权由该法人或宏念者其他组织享有。(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⑵ 如何判断软件着作权归属权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的归属权的判定方式:一般情况下,软件着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迹谨。但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特殊规定判定。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
软件高返着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姿念基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九条
软件着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⑶ 软件着作权怎么查
本文介绍怎样袭碧运查询软件着作权的相关信息和真伪。⑷ 软件着作权的认定有哪些
软件着作权的认定方式:
1、无特殊情亏扰况的,软件着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软件着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约定;
3、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软件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无书面约定的,由受托人享有。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
软件着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键李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第十条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着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着作权;但是,行使着作权时销亮旦,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着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