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朋友在手机厂上班顺手偷了两部手机价值3000左右,请问要拘留多久会怎么判刑
拘留十五天,情节不是太严重,给人家一次悔改自新的机会,不要一棍子打死,你说呢
2. 两部手机,一台电脑
现在的人一般都是两个手机,一个手机用来公用,一个手机用来私人用,另外一台电脑平时在家的时候用来学习,或者看电影之类的。
3. 未成年人偷别人大概1万元多元电脑和手机,用不用坐牢
你说的是正确的。
4. 我儿子偷了一个平板电脑和一个手机该判多长时间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数额较大(5百元至2千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5千元至2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5. 拿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要判刑吗
构成了盗窃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盗窃罪在中国刑法中的定义:
一、概念
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本罪的四个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即国家、集体所有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3、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 、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盗窃罪与一般盗窃行为的罪限。其区分有数额和次数两个可供选择的标准,只要具备了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
2、把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罪区别开来。这里所指的“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主要指偷窃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偷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物。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和非近亲属的财物不等于本人的财物,但又与非共同生活的其他人的财物有所区别。
四、本罪的刑事责任
1 、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下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有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6. 从计划生育“偷”着生,到开放二胎还不行,中国娃为什么生不动了
关于放开三胎的讨论,也热了起来。
我们国家的人不够了?
为了刺激生育,国家做了很多努力。
而现在我们能想到的,当时的学者们也能想到。新的人口决策呼声越来越大,终于,在1980年开始了计划生育。
不过,刹车只是权宜之计。
粗略计算,当时农村竟有3到4成的劳动力是剩余的,而这个人口绝对数,达到了恐怖的1.5亿。
如何解决过剩的农业人口的就业,才是真正的问题。
第一产业触及天花板,就需要迈进第二产业——工业。
而一旦迈入工业时代,出生率的变化,天翻地覆。
02
20世纪50年代,与农业合作化并行,另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改造也席卷着神州大地。
举国上下,都希望早日把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
从"一五"到"四五"计划,我国大力发展重工业,迅速形成了独立的、较完整的工业体系。
而这个工业化的进程究竟有多快呢?
1952年,我国的工业还只占GDP的30%,农业占64%;到了1975年,这个比率已经被完全颠倒过来了。
产业结构的变动,背后就是人口结构的变动。
劳动力从农业人口转向工业人口,大致分了两条,一条是宏观调控,一条是市场引导。
而农村招工,就构成了城市工业劳动力最初的主源。"收割农村、反哺城市",大批人口向非农业转移。
1952-1979年,工业部门平均每年向农村招工90万 —— 换言之,在这27年中,工业总共吸收了2520万农业劳动力,而这个数字,占到了当时工业劳动力总和的61%。
时间来到1978年,宏观的体制调控之外,又出现了一只"看不见的手"—— 改革开放继续推动着"农转非"的浮浮沉沉。
而如今看来,这是关乎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1990年代,借着小平南巡讲话的东风,赶上市场经济改革的南方,到处都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尤其是东南部沿海城市,出现了大量劳动力缺口。我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打工潮,当年就有4000多万农民工流入沿海城市去。
1994年,随着外商和我国港澳台直接投资的增加,农民工数量以迅猛之势跃到了6000万;而仅2年后,这个数字达到了8000万。
当时,一些人为了进厂甚至要交一两千块钱。但即使这样,人们依然挤破头想进去。民间有一首打油诗:"马路是银行 , 工厂是钱庄。两手空空来 , 回去盖楼房。"
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驻豫全国人大代表、被称为"农民工司令"的张全收,对上个世纪90年代汹涌的打工潮至今记忆犹新:年后,河南省上蔡县,十几辆发往广东的卧铺客车整装待发。
张全收清楚地记得,核定40人的车厢内,生生挤满了160多人。
北上广深这些先占据发展机会、财富资源的大城市,像抽水机一样,虹吸着外来人口。
根据2000年的第5次人口普查,当时中国有14439万迁移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的11.6%,其中,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人口达到了49.7%。
工业,消化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我国的主要劳动人口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产业结构开始进一步优化升级。
而如此规模化的"农转非",正标志着中国开始从农业大国向制造业大国转变。
1978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由28:48:24,2000年这一比例变成了14.7:45.5:39.8,由"二一三"型结构变为"二三一"型。
10年之后,我国制造业的增加值占比,在2010年已经位居世界第一,全球第一制造业大国的地位,终于落定。
也正是在2011年,中国的城镇化率首次突破了50%,以51.27%对比解放初期的10.64%,这样的城市化发展速度,举世罕见 ——
这一进程,英国大约用了100年,美国用了80年,中国仅用了30多年的时间。
第一产业不再需要人口,第二产业释放出人口红利。这意味着,城镇工业从业者,开始成为生育的主力军。
但是,时代早已经天翻地覆。
随着19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式实施,以及义务教育普及,人口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少生、优生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所以,回顾2010年,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也正是在这一年,我国首次进入了少子化、老龄化阶段。
中国人口的净增曲线,正在验证人口学家的睿智预言 ——"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口增长不用控制也一定会放缓"。
然而,这个进程并没有停止,产业升级带来了进一步的生育率下降。
03
1994年4月20日,是被载入史册的一天,那天,中国通过美国Sprint公司连入一条64K的国际网络专线,成为全球第77个有网络的国家。
当时,谁也不会想到,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将会沿着这条宽带出发,一路高歌猛进。
次年5月,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布道者"张树新创立第一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瀛海威时空,普通的百姓通上了网,中国的第一波互联网科技浪潮,开始滚滚而来。但直到1997年,这代网民还只有区区62万人。
而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8.5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61.2%。
也就是说,短短22年间,中国网民数量飙升了1376倍。
中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宣告着中国信息服务产业的崛起。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势,互联网经济成为了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进而变革了整个市场竞争的格局。
2000年时,三大上市门户网站新浪、网易和搜狐成为互联网领域的"三座大山",但是很快,后来者就从别的赛道反超——网络、阿里和腾讯三家互联网公司分别从搜索、电商和社交出发,在各个领域的C端市场展开竞争,到2010年前后,BAT三巨头格局形成。
到2012年,手机网民已经超越了PC网民数量,O2O模式开始风靡全国,一轮又一轮的补贴大战你方唱罢我登场,团购服务、打车软件、共享租赁...各种互联网企业好不热闹。
广义上的第三产业,还包括了餐饮、娱乐、房地产、金融、保险、旅游、运输仓储等方面,而互联网几乎对上述所有产业带来一轮重塑。
新世纪以来,产业的变化再次提升了劳动力水平,产生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从网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到程序员、网络媒体人、时尚买手等,岗位愈加多元、复杂化。
比如电竞产业,我们从2000年几乎为0的状态,发展到2019年实现超1000亿的市场规模,提供相关就业数百万计。
2010年O2O概念提出之后,发展到今天,仅外卖员和快递员数量就超过1000万……
中国的互联网产业,用25年时间展现了"中国速度"。
从中国互联网元年至今,25年时间,中国GDP从7345.48亿(占世界2.3782%,1995) 指数级增长到了14.34万亿美元(占世界16.3550%,2019)。
—— 其中,2019年的数字经济总量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三分之一,达到36.2%。
而其实而早在2013年,第三产业的GDP占比就已经超过了第二产业,改革开放之初,两者差距一倍的格局被彻底扭转。
但在各项经济发展指标飞跃上升的同时,中国的人口增加率,却呈现“跌跌不休”之势。
2019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只有3.34%,全国出生人口创下近40年来的最低点,只有1465万人,比较1980年代高峰时期2500万人的出生人口,整整少了1000万。
而如果现在总和生育率已经跌破"高度敏感警戒线"的1.5来看,中国已经"低生育率陷阱"附近徘徊,未来还很有可能出现人口的负增长。
那么,如果经济已经发展得那么好,为什么年轻人不想生孩子了?
本质上,这还是一个供求问题。
而这也和产业升级有关系 —— 发展高新技术业,需要的是高端的技术人才,与之相应的是,大量的基础性岗位会被机器人取代。
与第三产业的飞速发展同时的是,第一、第二产业的自动化水平也在继续提升,低价值的劳动力正在被进一步淘洗。
2018年,利用北斗导航技术,无人收割机、无人插秧机等开进农田,启动了我国无人农场的建设,一个人一天就能收割一百亩地。
也正是在这一年,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富士康大刀阔斧改革,为提升生产车间自动化,当年即裁员34万人。此举无疑放出了一个信号:即使是像富士康这样以廉价劳动力为标签的集团,也正在从制造业转型智能产业。
的确,低端轻工业的人口需求量,越来越少了,越来越多的人被《摩登时代》式的机械流水线作业释放,仅以2017年的深圳为例,依赖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来料加工贸易仅占出口额0.4%,与1993年相比,下降了多达47.7个百分点。
而中国城镇化率从2000年的36%,到2019年达到60.6%,几乎完成了翻倍式增长。
在产业都在升级的情况下,市场对于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有人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大家都坐在影院里看电影,本来大家都在坐着,突然前排的人站起来,后排的人为了看到电影也只能跟着站,大家的座位票都白买了。
—— 这种竞争压力大,但又暂时无法升级到另外一高级模式的状态,就是"内卷"。
如今,应届生不仅面临毕业之后可能找不到对口工作的窘境,"毕业即失业"的学生也俯仰皆是。
于是,越来越多人选择提升学历,从小镇做题家到"清华卷王",焦虑正在学校中蔓延。
而校园之外,社会是一场更大的内卷戏台。岗位名额不够多,蛋糕不够大,不够所有人分,就必然导致内卷。
但是,这并不是说,产业升级不好。
这只能表示,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还无法创造出等量的工作岗位,去容纳相应的人才。
现在要考虑的,是怎么把影院的设备提升,比如要不要把银幕升级下巨幕?比如再怎么把影厅扩充下空间? —— 只有这样,才能让电影院的人都坐下来,所有的参与者才会舒服安定。
换句话说,产业升级,还升的不够。
中国需要更更多高端的产业,来容纳更多的人口。只有让更多人口衣食无忧,生育率才会回来。
7. 请问不在同一局域网如何实现一台电脑操控多部手机,具体如何操作
方法/步骤
1、需要一台电脑主机、一块显示屏和多部手机,当然还需要数据线和手机架.
2、电脑和手机需要重新写入微领控软件及系统,可以自行在网络搜索。
3、先把系统重新写入手机,电脑通过系统进行配置。
4、把这些完成之后,将手机连接上电脑,放到架子上,接下来就要实际的操作了。
5、启动电脑端程序,我们就可以看到控制面板,也就是微领控引导器,上边有领控、发朋友圈、控制器、看朋友圈、屏幕开关、输入法、重启手机、清理缓存、刷新设备等按钮!
6、首先,我们先点击刷新设备,这时候下边就会出现具体连接的手机数量,成功连接的手机数量,失败连接的手机数量显示的一清二楚,如果发现哪个手机没有连接上,就把那个手机拔下来重新连接一下;如果还不行就打开手机设置,进入手机开发模式,把USB调试打开,再重新插上数据线就ok了。
7、等把手机全部链接上之后,打开控制器,就可以在电脑屏幕上看到所有的手机屏幕了,而且个个都很清晰;然后点击领控按钮,调出来控制器,就可以实现批量控制所有连接上的手机了。
8、接下来我们可以点击领控上的各个按钮,后退、挂机、主屏、解锁等,还可以直接在屏幕上统一操作,通过操作很容易统一进入朋友圈界面。
9、然后可以用电脑键盘进行打字、聊天,方便管理。可以一键关闭手机屏幕或者重启手机。
10、手机上所有的功能都可以在电脑上操作。我用着还挺流畅!
11、接下来就是发朋友圈了,先把朋友圈内容编辑好放入系统,设置好时间,点发朋友圈on按钮,所有手机的朋友圈将会自动发送,系统就会自动处理朋友圈内容,人眼看着发的朋友圈一模一样,其实是不一样的,预防躺枪。
8. 我的朋友偷了一部破手机,他曾经有过前苛,现在已刑事拘留.不知道他能判多少年
价值超过一千,就可以定罪判刑的。你说的前科,如果构成累犯,要从重的。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 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的前提,也是本罪与抢劫、抢夺、诈骗等侵犯产罪区别的关键。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用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经手发觉的方法,暗中将他人财物取走的行为。这里应注意两点:
(1)秘密并非必须事实上不为人知,而主要是行为人自以为的秘密。因此,事实上不为人知,或者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已发觉但行为人以为没被发觉,或者在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不知的情况下,行为人当着其他的面公开拿走财物,都属于秘密窃取;(2)秘密窃取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有两类其一,一般类型,即常见的入户盗窃、扒窃、顺手牵羊等,其特点是被盗财物在空间上发生置移动;其二,特殊类型,如利用计算机盗窃、盗用他人电信码号等,其特点是被盗财物在间上并不发生移动。
2 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无形财物;可以是合法财物,也可以是禁品或者被非法占有的财物。不动产本身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但从不动产上拆卸或者分离来的物品,如房屋上的门窗、砖瓦等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盗窃刑法单列罪名的特定对象的,不定盗窃罪,而应定相关犯罪。
3 本罪的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误将他人物当成自己的财物拿走的,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本罪。悄悄拿走他人用或者保管中的自己财物的,原则上不构成本罪。但将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收缴的本人财物走的,应定本罪。
4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但对于单位有关人员为牟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的盗窃,情节严重,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 构成本罪以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窃3次以上。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认定盗窃罪与非罪界限的主要标准,司法实践中适用该标准,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盗窃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这里应注意三点:其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际窃取的财物的价值数额。盗窃信用并使用的,其盗窃数额应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其二,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了当地执行标准的,在当地应当执行当地的标准;其三,盗窃数额以人民币计算。盗窃外汇的,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2 上述数额标准只是一个原则界限,虽未达到但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盗窃罪:(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同时,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作为盗窃罪处理:(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脏、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3 对于下列发生在特定场合或者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盗窃,司法解释规定有专门的数额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铁路运输过程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2)盗窃增殖税专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的标准。
4 盗窃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第四条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
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
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8、不属于馆藏三级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
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
1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
(二)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
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评判、有价票证,如果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如果票面价值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不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三)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四)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五)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的,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确定原被盗物品的价值。
(六)失主以明显低于被盗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当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计算。
(七)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八)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
(十)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
(十一)残次品,按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废品,按物资回收利用部门的收购价格计算;假、劣物品,有价值的,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以实际价值计算。
(十二)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十三)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的情节。
第六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一)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七条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二)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三)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八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第九条 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位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第十条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使用的数额认定。
9. 我买到了一部别人偷来的手机!我完全不知情!涉及金额是1500我算犯法了吗
不知道是偷来的手机而购买的不犯法,赃物归原主所有。具体详情遵循公安机关的协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
(9)上蔡偷两部手机及电脑扩展阅读
防止买到赃物的措施:
1、要防止购赃物,关键是要弄清物品的来历。如查对发票、生产许可证、厂家证明等。
2、自行车一类交通工具,要看有无车牌号、执照,证号是否相符,从车锁等处看有无撬压痕迹等。
3、如属转卖物品,首先要弄清转卖人或介绍人的身份。
4、如需购买自行车(旧车),应到国营开办的委托商行或旧品拍卖处去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5、手机被盗抢后,大都通过二手手机市场或进行翻新后再次销售。赃物
6、如需购买手机(二手手机),应向商家索取正规、合法的发票凭证。
7、如怀疑购买的手机来历不明的翻新机,应及时报警或举报。
8、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法律制度。
9、车辆购买也需注意,查清楚价格低的原因。
10. 我在上海头偷了一部手机被抓,被抓时,在浙江偷的两部手机一起被发现了,然后被警察扣押在派出所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在上海偷了一部手机被抓,被抓时,在浙江偷了两部手机一起被发现了。被关了三个月,现在出来了,手机不能去派出所要,因为这些手机不是你的东西,也是偷来的,需要归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