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分悬赏】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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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的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他的后面。两条猎狗跟着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天气很好,一楼楼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千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是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地抚摸。
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十分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的脸面有了光彩,对他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者狗罐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他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它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的扔给一它个骨头,或者慈善的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到它就要拿点好吃的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念珠在它头上绕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神寨寨神保佑他永远平安。就连过去一贯欺负他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到他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到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而上,变成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都会诌媚的摇着尾巴,它本身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亮的护脖,更显仪表俊美,神气十足,站在狗群里,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最让它得意的是赢得了巫娘家那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的爱心。冰冰唇吻上翘,双眉细长,脖颈光滑风骚,身段丰满,尤其是臀部,滚圆如磐,包含刚刚成熟的雌性的韵味,用狗的标准来衡量算的上一条绝世美狗。冰冰青春年华,含苞欲放,寨子里很多公狗都对她垂诞三尺,黏黏乎乎的想贴上去占便宜。但冰冰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见到热情如火的公狗,便将那跟漂亮的白尾巴紧紧的盖在两跨之间,嘴脸冷如冰霜,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姿势。冰冰过去对白眉儿的态度也十分恶劣,监视囚犯似的那样监视它,如今却和它修好,有事没事陪伴在它身旁,态度乖巧的像只猫。俗话说,雌性是雄性的一面镜子,白眉儿从冰冰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魅力与风采。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他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假如没有主人的信赖和理解,他早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他试试怀有一种感恩图报心情。他一面跑,一面竖起耳朵耸动鼻翼,用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在静谧的山林间搜寻,希冀能发现有价值的猎物,让主人满载而归,让主人高高兴兴。登上一道山梁,突然,白眉儿看见前面林子里闪过一个红影子,好像是匹豺。主人视力也很好,也同时看见了,立即喝道:“白眉儿,是恶豺,快追!”主人的语调充满了对豺的厌恶和憎恨。白眉儿不敢怠慢,立即像股疾风朝前面那匹豺窜过去。
山林里飘着薄薄的雾岚,白眉儿只望得见前面那匹豺朦胧的身影,无法看清究竟是谁。但他很清楚,自己在追撵埃蒂斯红豺群中的某一个成员。它闻到的就是它十分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这一带是埃蒂斯红豺群的活动领地,不会有其它豺群的踪迹。
他并没有因为正在逃亡的猎物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员而放慢自己的速度,恰恰相反,他比平常的狩猎更加卖力,穷追猛撵,恨不得立刻就把前面的那匹豺扑倒咬翻。
它已决心做条好猎狗了,当然要和豺彻底决裂。对它来说,埃蒂斯红豺群里没有温馨的回忆,没有丝毫值得留念的地方。会想起过去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的生活,那简直就是一场黄连浸泡的噩梦。大冬天他被拆群驱赶出境,还差点被豺王夏索尔咬死。他和埃蒂斯红豺群之间有的只有仇恨。因此,猎杀埃蒂斯红豺群的成员,对它来说,没有任何感情上的障碍。人类温暖的火塘,主人亲切地抚摸,已经彻底改造了它豺的灵魂,塑造了全新狗的灵魂。它现在过得是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日子,要地位有地位,要荣誉有荣誉,要伙伴有伙伴,还有一位称心如意的好主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了。他十分满意现在的猎狗生活,这辈子不可能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做一匹豺了。他不在是豺,而是与豺没有任何瓜葛的猎狗。猎狗捉豺,天经地义,他没什么好犹豫的。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藏的异己分子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的态度对待他,总是对它毛尖上那层豺的红艳,吹毛求疵,总是对它身上残留的豺的气味,揪住不放,总把它视为豺的奸细,看做混血的怪胎。假如它当着老黑狗的面咬断一匹豺的颈椎,就可向老黑狗表明自己已同豺划清了界限,经历了血的洗礼,狗的灵魂也就定型了,再也不可逆转了。很快,白眉儿与豺的距离越缩越短,只差几步远了。 前面是一片早已凝固的泥石流,怪石嶙峋,是浴室之间的泥沙里长着一束束狗尾草,中 央部委有一条长长的雨裂沟。 那匹豺丧魂落魄,慌不择路,一头钻进雨裂沟去。 雨裂沟很窄,但有点深。 看来,这批被他追赶的豺生性愚钝,缺乏在紧要关头应变的能力。钻进雨裂沟,无疑是一条死路。雨裂沟没有第二个出口,再深也没有尽头。假如是虎或豹在追撵,躲进雨裂沟算是一种良策,因雨裂沟很窄,大型猛兽钻不进来。但用同样的办法对付狗就不灵了,狗的体形于豺大同小异,豺能钻的地方,狗也能钻。他白眉儿虽说身胚高大些,,但也不妨碍钻雨裂沟。豺惊慌地盯着它,准备应付最后的搏杀。 太阳冉冉升起,一束阳光把黑黝黝的雨裂沟照得通亮,把那张豺脸照得一清二楚。
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就像一只在黑泥里滚过的红浆果,下巴额豁了一个口子,成了兔嘴,不时有唾液从豁口流淌出来,像吊着一根白线。这是一张十分丑陋的豺脸,却也是白眉儿无法忘怀的豺脸。它可以毫无顾忌地咬死埃蒂斯红豺群中任何一匹豺,唯独眼前这匹母豺是例外。
这匹母豺因其生理上的明显缺陷,而取名叫兔嘴。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形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暗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豺的社会崇尚力量,也讲究美,兔嘴长相丑陋,很不讨公豺喜欢,在豺群里地位低卑,长到五岁了,仍孑然一身;其他母豺在这个年龄,至少也是生育过一至两胎的母亲;不是兔嘴有什么独身的怪癖,而是没那匹公豺愿意同兔嘴踩背交尾。
这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或许正因为如此,兔嘴与白眉儿有一段相依为命不同寻常的交往。可以这么说,要是没有兔嘴,它白眉儿极有可能活不到今天。
那是白眉儿还刚满半岁的时候,日曲卡山麓刮起了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北风怒号,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奇冷无比。其他幼豺都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度过漫长的冬夜。白眉儿没有母豺,也没有窝,只能钻在树叶下过夜。
半夜,它被冻醒了,四肢僵木,瑟瑟发抖。它还是只幼豺,身上没有多少热气,在这样煎熬下去,不等雪霁天晴,它就会冻成冰棍儿的。为了活命,它涎着脸,麻着胆,去钻别的豺窝。它只有钻进成年豺的怀里,才能免于被冻死。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鼻子。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
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
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猛然被惊醒了,从梦幻状态回到现实。它往后一跳,将自己的身体与兔嘴的身体脱离开。他是狗怎么能出卖原则丧失立场与豺勾勾搭搭呢。它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格外珍惜。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千万不能头脑发热,为了虚无飘渺的情感而损害了现实利益,毁掉锦绣前程。现实一点,别玩虚的,它告诫自己。它要不徇私情为主人咬死兔嘴,它想,它这样做绝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狗立场的坚定,狗觉悟的提高,狗意识的飞跃。就算兔嘴曾经给过它养娘的关怀与温暖,它也要大义灭亲。狗和豺的矛盾无法调和,狗和豺之间无法抹稀泥,它是代表人类对豺进行正义的审判!刹那间,它恢复了龇牙咧嘴的扑咬状。对不起了,兔嘴,你祷告吧。
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
挣扎也是白搭,反抗也是白搭,你算是死定了! 奇怪的是,感觉变味了。以往,它一旦叼住了猎物的喉管,便血液沸腾,产生一种如痴如醉的兴奋,但此刻,没有兴奋,倒觉得枯燥乏味,神经近乎麻痹了,仿佛不是叼着喉管而是叼着无生命的芦苇管。 不能跟着感觉走,它想,理性的选择高于感觉。它的行为是正义而崇高的,它不能动摇自己的信仰。它想合拢自己的嘴将利齿嵌进兔嘴脆嫩的喉管去,完成最后的噬咬动作,可是······可是······它怎么也咬不下去,嘴无法合拢,丧失了噬咬的力量。
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它无可奈何地松开了嘴。
兔嘴从它爪下钻出来,抖抖身上凌乱的豺毛,脸色相当平静,紧挨着白眉儿,那豺脖颈还黏黏糊糊地伸过来,企望与白眉儿交颈厮磨呢。 这大概是在对变节者进行安慰吧。雨裂沟外传来跫然足音,传来老黑狗嘶哑的犬吠声。
兔嘴意识到处境危险,又朝前跨了半步,几乎依偎到它白眉儿身上来了。白眉儿明白,兔嘴是想寻求保护,是想谋取生路。
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奶奶的,即使前面是个臭水坑,也只好闭着眼睛跳一回了。
白眉儿用脑袋顶着兔嘴的腰,把兔嘴顶进雨裂沟底端一条土坎后面,并示意兔嘴蹲下来。兔嘴很快领会了白眉儿的意思,闷声不响地藏了起来。
白眉儿立即回转身,蹿出雨裂沟。刚好,主人牵着老黑狗,顺着泥石流堆积成的缓坡爬了上来。白眉儿朝缓坡左侧一条幽深的小河沟犬吠个不停。那是在向主人传递信息,唔,那匹豺顺着小河沟逃跑了,主人,我们快追过去吧。那当然是假信息,白眉儿自从做了猎狗以后,还是第一次欺骗主人,心理惴惴不安。
阿蛮星什么也没察觉,转了个身,牵着老黑狗就准备顺着白眉儿指引的方向继续追撵。
白眉儿暗暗舒了口气,想不到诓骗人类那么容易。
突然间,节外生枝的事发生了。
老黑狗黑虎咆哮起来。
从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的嗅觉真是糟糕透了,近在咫尺的气味也闻不出破绽,空长了一条鼻梁两只鼻孔。但这事瞒得过阿蛮星的鼻子,却瞒不过老黑狗的鼻子。老黑狗虽然老态龙钟,但毕竟是狗,嗅觉比阿蛮星要灵敏得多,走过那条雨裂沟时,它闻到里头有股豺的气味,心里一惊,停了下来,站在雨裂沟前,使劲耸动鼻翼——嘿,里头果真有股新鲜的豺的气味,那气味还凝结成一团呢。不难判断,那匹逃亡的恶豺此刻正蜷缩在这条雨裂沟的某个角落。“汪汪”,它朝白眉儿提醒式地叫了两声,小子,你别搞错了,这豺明明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嘛!
白眉儿仿佛聋了似的,根本不理会老黑狗的提醒,还在阿蛮星面前蹿跳着,朝小河沟方向呜呜低声叫着,竭力怂恿主人快离开这里钻进小河沟去。
恶豺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白眉小子却执意要把主人引进小河沟,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老黑狗困惑地眨巴着眼睛,思忖道,是这白眉小子一时疏忽,没觉察到恶豺已逃进雨裂沟?不不,这不可能,再蠢笨的狗也不可能反应这般迟钝,连猎物逃跑的大方向也掌握不住;是这白眉小子嗅觉出了毛病?不不,也不可能,这家伙既没伤风感冒,也没鼻子堵塞,平时嗅觉比哪条狗都好,这条雨裂沟里冒出来的恶豺的气味那么浓烈那么新鲜,它黑虎这么大把年纪都一闻就闻出来了,白眉小子绝不可能闻不到的。那白眉小子为啥急不可耐地要把主人引向根本没有任何豺气味的小河沟去?这只有一种解释:白眉小子想包庇躲藏在雨裂沟的恶豺,有意要把主人引入歧途!突然间,老黑狗呼吸加快热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激动得浑身哆嗦。狗和豺自古以来就是敌对的两大阵营,正直的猎狗是绝不会去同情怜悯一匹豺的,只有豺才会帮豺。换句话说,白眉小子是豺,所以才会包庇豺的。看来,自己的怀疑是对的。它半年前第一眼看到白眉小子,就觉得这家伙气味不正,眼睛深处有一股豺的邪恶,就疑心它是豺娘养的种。它黑虎千方百计排斥它打击它,目的就是想要把异己分子清除出去,纯洁猎户寨的狗群。殊料这白眉小子狡诈无比,偷鸡被抓了现行,不仅没受到惩处,反而摇身一变,从酒鬼苦安子手里转到阿蛮星门下来了,七弄八弄,竟然成了猎户寨狗群的明星。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现在,主人手掌抚摸的不再是它黑虎而是白眉儿,主人结实的胸怀和有力的臂弯里也只有白眉儿才有资格钻进去享受。
有一次,白眉儿不在家,主人坐在火塘边的马扎上咕噜咕噜抽烟,它突然一阵冲动,想重温旧梦,想钻到主人怀里去,再一次享受被抚摸的幸福。可它刚挨近主人,主人就极不耐烦地瞪了它一眼,挥挥手作驱赶状:“去去,呆一边儿去。”它不相信主人真会撵它,它想主人也许是在跟它闹着玩呢。它涎着脸硬往主人的两膝间钻,主人抬起脚来,在它胸肋上踢了一脚,沉着脸提高声音喝道:“去,别来烦我。”它无法形容当时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觉得天旋地转,有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凭良心说,这一脚踢得并不重,轻飘飘软绵绵跟蹭痒差不多,胸肋并没任何疼痛的感觉,可它却觉得是在受酷刑。心灵的创伤和疼痛是无法估算的。对一条家犬来说,失去了主人的爱,活着还有多大意义呢。
更让它难受的是,过了一会儿,白眉儿从外面回来了,跨进木屋挨到主人身边,主人却让这豺娘养的蹲在他的两膝之间,亲密无间,共同享受火塘的温馨。它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真恨不得当场把白眉儿踩进地底下去,自己好去顶替白眉儿的位置。
想起这段往事,老黑狗气得要吐血。可以这么说,这白眉小子的发迹史,就是它黑虎的落难史;这白眉小子的每一次得意,就是它黑虎的每一次失落;这白眉小子是踩着它黑虎的身体爬山去的。
最让它不能忍受的是,主人把它戴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摘下来戴到白眉小子脖子上去了,这等于废黜了它狗群领袖的资格。这以后,日子像顺吃甘蔗,一节不如一节甜。原先对它恭恭敬敬的公狗,见着它不再朝它摇尾巴,也不再按它的眼色行事。有一次它好不容易从垃圾堆里找到一根还没啃干净的肉骨头,刚想吃,一条名叫驴蛋的大公狗冷不防从背后窜上来,把它撞出三尺远,一口抢走了肉骨头。原先抢着向它献媚的母狗,见着它不理不睬,连尾巴也懒得朝它摇一下。走在路上,再没有人会丢食物给它吃。唉,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虽说是阿蛮星摘去了它脖子上那副漂亮的护脖儿,但它是狗,阿蛮星是主人,狗是无权责备主人的;它理所当然把这笔仇恨记到白眉小子身上。它觉得自己和白眉儿前世有仇,天生的冤家对头。它是狗,无法把嫉妒升华到你好我比你更好这种现代境界,它的嫉妒只能处于我好不了也不能让你好这种原始水平。它把白眉儿恨到骨髓里去了。
它渴望着能报仇雪恨,当然,最绅士的做法,就是豁出老命和白眉儿决斗一场,把丢失的荣誉夺回来;可它虽然恨白眉儿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头晕目眩,却并没有丧失自知之明:这白眉小子年轻力壮,犬牙又尖又亮,爪子又细又长,能一口咬掉猞猁尾巴,实打实地硬拼,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它老了,也不可能重新长一身锦缎般闪亮的狗毛,重新长一口洁白如玉石般的犬牙,重新长一双清亮如井水般的狗眼,重新长四条奔跑如疾风的狗腿,驰骋山林,猎取很多珍贵的野兽,重塑自己的光辉形象,夺回主人的宠爱。没办法,它只好把委屈藏在心里,韬光养晦,潜伏爪牙忍受,寄希望于白眉小子自我暴露自我毁灭。它希望这家伙会得意忘形,尾巴翘到天上去,或者积习难改重犯偷鸡的毛病,或者仗势欺人去抢小孩手里的食物,或者恃强凌弱欺压其他猎狗,闹得天怨地怨人怨狗怨。遗憾的是,这家伙鬼的很,春风得意红得发紫了,也不翘尾巴,不但不偷鸡不抢小孩手里的东西不欺压别的猎狗,相反,愈发规矩愈发谦虚了,在寨子里无论见到谁都摇尾致意问候,对其他猎狗也客客气气彬彬有礼,给村民的印象越来越好,在狗群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它黑虎差不多对今生今世还能否报仇雪恨已经绝望了。可突然间,这白眉小子就要露出豺的真面目了。
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黑虎想,自己只要让主人看见雨裂沟里藏着一匹恶豺,聪明的主人就立刻会明白事情的真相,识破白眉儿豺的本性。它晓得,主人曾经养过一条名叫洛戛的猎狗,就是让豺给害死的,因此主人对豺恨之入骨,决不会轻饶了混进狗群混到身边来的豺,说不定一怒之下会一枪崩掉白眉儿的脑袋呢。
窝藏罪犯的自己就是罪犯;包庇猎物的自己也应该变成猎物。啊哈,除恶务尽,大快狗心。白眉儿还在引诱主人朝小河沟方向追。豺娘养的,想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呢,老黑狗狠狠剜了白眉儿一眼,有我黑虎在,谁也甭想把主人当傻瓜蛋耍!阿蛮星将手里的细麻绳朝小河沟方向牵拉着,示意老黑狗快走。老黑狗梗着脖子,不动弹。
“怎么啦,黑虎,走不动啦?唉,你老喽,体力不行喽,真不该带你进山来的。好吧,走不动就慢慢走,好歹算是给我带个路吧。”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老黑狗一个劲地犬叫。主人,您误会了,我不走不是我没力气撵山狩猎,而是恶豺就躲在面前这条雨裂沟里。您老明鉴,不信的话,就将您的枪管捅进雨裂沟去崩它一枪,保证会有一匹满脸血污的豺大口大口喘咳着从硝烟中跌滚出来。 可惜,阿蛮星虽然养了一辈子狗,仍听不懂狗的语言。 “你叫啥呀,豺都让你给吓跑了。”阿蛮星埋怨老黑狗道,“瞧白眉儿,从不大声嚷嚷,咬起来凶得像只猎豹。”
白眉儿意识到老黑狗已发现了蹊跷,心急如焚。得赶快让主人牵着老黑狗离开此地,再待下去,怕要露馅呢。它跑过来叼住主人的一只裤腿,朝小河沟方向拖拽。主人,别在这里无谓地逗留了,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快走吧,不然豺就逃远了。 阿蛮星拽紧细麻绳,强迫老黑狗朝小河沟方向走。 细麻绳勒住老黑狗的脖子,憋着它十分难受,但老黑狗顽强地伫立着,一动不动,嘴朝着雨裂沟,“汪——汪——”发出一声声喊冤似的长吠。 “老杂种,你叫魂啊!”阿蛮星訾骂道。
老黑狗发疯般地又蹦又跳,竭力想挣脱细麻绳的束缚,一个劲儿地做出雨裂沟扑击的姿势。无论如何,它也要让主人明了自己的用意。
“老家伙,你是在搞什么名堂。”阿蛮星稍稍松弛了一下细麻绳,老黑狗猛地往前一蹿,阿蛮星拽不住,踉跄了两步,被带到雨裂沟前。老黑狗更来劲了,狂跳乱颠,频频噬咬,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急不可耐想钻进雨裂沟去搏杀的心情。..............最后白眉儿为了救被抓住的小犲被猎人打死
③ 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内容如下:开篇的故事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四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身来, 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 “洛戛,快上! ”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中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草食动物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在追捕中永远也不会犯方向路线的错误,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弯毕耐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掉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彷徨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 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 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勾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疾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唇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紧缩茸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成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茸毛,之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着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跛了一条前腿,仄仄歪歪跑得很慢。洛戛只需一个扑咬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的追击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就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跛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洛戛产生容易捕捉的错觉,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洛戛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叫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它叼着母豺回到埋春阿蛮星身边时,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数链抚摸它的脊背,赏给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果然,两只公豺见洛戛蹿到面前,呦——地怪嚣一声,分左右两头逃进草丛。
洛戛看都不朝那两只色厉内荏的公豺看一眼,狗尾巴平平地和脊梁形成一条直线,脚下生风,继续朝疲于奔命的母豺追去。
豺群的车轮战术破产了,又没有谁有勇气跳出来同体魄和狼不相上下的洛戛较量,都晓得这讨厌的狗有猎人和猎枪撑腰,谁惹得起呀。豺们一只只溜之大吉,整个豺群都逃远了,只抛下孤零零的一只母豺。
母豺继续顽强地奔逃着。
洛戛离母豺只有二十多步远了。突然,母豺一个左拐弯,朝一片红松树林跑去。洛戛很纳闷,红松树林稀稀拉拉,既没有灌木可以隐蔽,又没有洞穴可以躲藏,对正在逃避强敌追踪的母豺来说,无疑是条死路。难道这只母豺已逃得昏头昏脑糊里糊涂了?不,不可能。豺生性狡黠,不可能在危急关头犯傻的。母豺一定想搞什么鬼名堂了。洛戛警觉起来。瞧这母豺,一面奔逃还一面偏仄脑袋朝左侧窥探。洛戛顺着母豺的视线瞥了一眼,立刻识破了母豺的心计,母豺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哩。母豺假装往红松树林跑,其实真正的逃跑路线是左侧怒江江畔那块红土坡!母豺是想利用身上那层保护色来逃过劫难。
动物身上皮毛的色彩在进化过程中往往变得和周围的境非常协调。这有利于隐蔽自己,逃避天敌,求得生存。日曲卡山麓的豺多为红色或褐红色,因为这一带土质为红尤其是怒江两岸,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大块大块山坡,没有植被覆盖,裸露出褐红色的酸性土壤。豺一旦置身于怒江江畔的山坡,几乎与大地融为一色,即使以千里眼着称的金雕,也很难在一片炫目的红土中识别出豺的身影来。
一旦让母豺逃进那块红山坡,母豺就会像鱼游进水似的轻松自在。母豺随便跳到哪块土坷垃旁,突然弓起脊背静止不动,就得让它洛戛好一阵找,才能辨明哪几块是山土,哪一块是豺背。而母豺已小憩了一阵,喘过气缓过劲儿来,又飞也似的奔逃了。狗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视觉却相对来说要弱一些,和带有自然保护色的母豺在红山坡上周旋,就像闭上一只眼与猎物玩捉迷藏,当然对洛戛不利。
决不能让母豺的诡计得逞。
母豺果然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 眼看就要逃进红松树林了, 突然一个九十度的急拐弯,嗖的一声朝左侧那块红山坡蹿去。 幸亏洛戛早有准备, 不然的话, 准会被惯性带着朝前滑去,等返过身来,已贻误了时机,彼此拉大了距离,母豺就赢得充裕的时间逃进红山坡了。
就在母豺刚刚转身的瞬间,洛戛一甩狗尾,四爪腾空,紧跟着在空中完成了拐弯动作,不但没浪费时间,还争得了时间,把自己和母豺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半。
现在,一条黄毛大公狗和一只红毛小母豺已差不多首尾相衔,近在咫尺了。
洛戛暗中使劲,准备进行两级前扑。这是它捕猎的拿手好戏。狗的前扑和蹿跃是两码子事,虽然姿势有点雷同,都是两条后腿用力朝后蹬,两条前腿齐崭崭朝前挺举,但内在的差别却是很大的。前扑时脊梁先弓后挺,狗尾竖直,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狗头尽量朝前探伸,落地时四只狗爪做搂抱撕扯状;而蹿跃时狗身体的各个部位动作都很节制。一个蹿跃最多能跨出一米, 一个前扑却能达到两米开外。 蹿跃可以不间断地连续进行, 前扑却不行。
前扑时,所有的意念、勇气和力量都集中在狗爪狗牙上,准备落到猎物身上后立即和猎物扭成一团。假如前扑落空,一般的草狗锐气顿减,要好一阵儿才能缓过劲儿来;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猎狗,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已经散了形走了神,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前扑,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 能不停顿不间断地连续进行两次前扑的狗是十分罕见的。洛戛是狗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可说是独领风骚。它凭着极其灵敏的反应和极其协调的动作,一次前扑落空后,在四爪落地的一瞬间,散了形走了神的奔跑姿势会奇迹般地恢复原状,眨眼间身体又能像支箭朝前飞出去,简直比澳大利亚袋鼠还利落。它就凭这套两级前扑的技巧,捕捉了无数只极善奔跑的麂子和岩羊。
洛戛又跟在母豺后面追了几步,冷不防扑了起来。它没有吠叫,不叫的狗才善咬。
母豺骤然间加快了速度,哧溜一下蹿到前面去了。这洛戛的意料之中。豺不可能像蠢笨的豪猪那样一次前扑就被扑倒的。洛戛刹那间又进行第二次前扑。母豺已经是竭尽全力在飞奔了,但速度还是比不上狗的前扑来得快。洛戛计算得十分准确,第二次前扑的落点正好是在母豺的脖颈上。它的两只前爪可以稳稳地搂住豺的脑壳,两只后爪踩住豺背,把豺蹬翻。
在豺惊慌挣扎之际咬住豺的颈窝。
洛戛犯了一个强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轻敌。它低估了母豺应付危机的能力。
被洛戛紧迫不放的母豺名叫达维娅,是埃蒂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单身雌性,今年刚满三岁。三岁是豺的黄金年龄,体力、精力和智力都处于鼎盛时期。达维娅曾跟猎狗打过两次交道,凭着豺聪慧的头脑,都是很容易就把猎狗甩脱掉的。它没想到这一次这条大黄狗却这么难以对付, 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智商似乎也特别高。 豺的拿手好戏诸如接力奔逃、车轮战术等等都骗不了它,简直像个无法摆脱的幽灵。当洛戛第一次前扑时,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阵狂奔,总算幸免于难。它以为大黄狗前扑落空后追击速度会减慢,它可以趁机拉大彼此间的距离,没想到讨厌的大黄狗能连续两次前扑。幸好它两只尖尖的豺耳贴在脑壳上,一面飞奔,一面谛听身后的动静。它听见尾后的空气再次被撕裂,一股刺鼻的狗气味再次从空中散播下来, 眼看四只狗爪就要像一张网罩住自己的身体了, 它急中生智, 猛然刹住脚步。
“嗖——” 大黄狗的身影掠过它的头顶飞到前面去了。 好险啊, 狗屁股竟坐在它的豺头上了。
这不大雅观,却是一个反咬一口的好机会,也让大黄狗尝尝豺的厉害!它闪电般地朝大黄狗的后腿咬去。
大黄狗的动作比它快捷,它的豺嘴还没来得及噬咬,大黄狗两条后腿猛地往后蹬踢,动作很像是马在尥蹶子。没有防备,被踢中下巴颏,身不由己朝后仰倒。它是沿着怒江旁的山脊线在奔逃,一个仰倒,咕咚咕咚顺着山坡朝怒江滚落下去。幸好坡势不太陡,又长着一层松软的狗尾巴草,没伤着筋骨。一直滚到江边,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这一跤跌得它晕头转向, 还没回过神来呢, 大黄狗已顺着斜坡居高临下气势汹汹地朝它压下来。 它没有其他选择,只好朝怒江逃去。
怒江正值汛期,凶猛的洪水夹带着大量红山土在落差很大的峡谷间暴跳如雷。水位涨得极高,把地势较低的树林和草地都浸没了。一层一层的浪互相扑击着噬咬着吐出一团团浑浊的红泡沫。
豺虽然会游水, 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 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里泅渡过去。
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杈繁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洛戛后悔自己不该冒冒失失跟着母豺跳到珍珠栗树上来。它求胜心切,以为母豺已被自己逼到绝境,只要跟着母豺跳上这棵躺在江边的珍珠栗树,就能在树梢的尽头把母豺咬翻逮住。
洛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着母豺跳上去后,刚才还稳稳当当停搁在江岸的珍珠栗树忽然间活动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珍珠栗树已载着它,还有那只该死的母豺,驶离了江岸,迅速漂向江心。
这事其实并不离奇。洪汛期,怒江两岸经常发生滑坡现象,整棵整棵的树被滑落的山坡带进怒江,顺着浩浩荡荡的江水漂流而去。这棵珍珠栗树就是从上游漂来,又被冲到岸边,刚巧一根弯曲的树枝挂住江边的一块礁石, 就像船被拴上桩一样, 停搁下来。 母豺跳上去后,那股冲力使本来就挂得不牢实的树枝从礁石上脱钩;洛戛紧跟着往上跳,就像一根无形的竹篙猛撑了一下,珍珠栗树便又顺流而下了。
母豺逃到树冠, 抱着一根丫形树枝; 洛戛趴在树根的一块老疙瘩上。 彼此相距约二十米。
开始,洛戛还想继续完成主人交代的追捕任务。母豺待在树冠,三面环水,无路可逃。
它伸开带钩的狗爪,抓住粗糙的树皮,朝前挪动。刚爬了两三米,珍珠栗树漂离了水面较为平静的浅水湾,进入湍急的江心。猛烈晃荡起来,它用狗嘴咬住伸出水面的细树枝,四只狗爪紧紧搂抱住树干,才勉强没被摇落江中。无穷无尽的水浪接踵而来,珍珠栗树猛烈地起伏颠簸,洛戛虽是杰出的猎狗,却从未经历过水上锻炼,很快就头昏脑涨了。连站也站不稳,还怎么扑咬呀,它不得不放弃继续向母豺攻击的念头。它想,反正母豺已是网中鱼,笼里鸟,陷阱里的麂子,就让它多活一会儿,等珍珠栗树漂回岸后再收拾也不迟。
但愿这棵珍珠栗树只是在同它洛戛开个小小的玩笑,在江心漂游玩耍一阵,就会靠岸停泊。
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 珍珠栗树漂进江心, 就像被穿了鼻绳的牛, 被激流牢牢地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太阳在乌云中若隐若现,日光由东边升至头顶,又向西边倾斜。
也不知是珍珠栗树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在悄悄下沉,还是水流改变了树干的位置,洛戛所处的树根部位一点点地被淹没到水下去了。起先江水漫到它的膝关节,又渐渐涨到它的颈部。它必须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方。它观察了一下,整棵珍珠栗树地势最高的地方当然是树冠,但细嫩的树枝摇晃得厉害,能否爬上去实在没把握。除了树冠,就属树干和树冠的分杈部位最理想了,隆出水面有半尺多高,几根茁壮的枝杈像个托盘,很稳当哩,还有不少树皮瘢节和树瘤,能踩稳抓牢。它艰难地抠住树皮,一寸一寸地往前爬,也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总算如愿以偿,爬到了树杈部位。
这时,珍珠栗树漂进地势峻峭的峡谷。惊涛拍岸,訇訇如雷。珍珠栗树越驶越快,不时被激流抛向空中,又跌落在江心的矶石上,树枝纷纷折断,树冠像被一把巨大的剪刀在不断地修枝剪叶,越来越小。
母豺达维娅也开始向树杈运动。
达维娅不是瞎子,当然看见洛戛正趴在树杈上。它再爬过去。显然是在向敌手靠拢。但它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已处在树冠的最前端,江水不断涌上来,把它泼得精湿。豺跟狗一样,是陆上走兽,不谙水性,也畏惧汹涌的江水。珍珠栗树顺着 楼主,还有的打不出来,超出字数了,你加我qq,我给你发过去!或者你到这个网址去看:http://www.beu.com/read-4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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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阅读存折——混血豺王
作文标题: 阅读存折——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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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存折——《混血豺王》
作者:吴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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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扬
【中国】
沈石溪
浙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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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阅读
内
容
简
介
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混血豺白眉儿。白眉儿不幸失去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的苦豺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几经磨难,又回到豺群。在豺群中它忍辱负重,在危难中挽救了豺群,从而当上了豺王。
作品以生动的情节、曲折的故事,表现了混血豺王白眉儿屈辱、苦难、奋斗的一生。它为种群的发展和恶劣的自然环境斗;为照顾孤老病残和种群的传统观念决裂;为挽救种群不被消灭和围追堵截的猎人浴血奋战。白眉儿是豺,是动物性的豺,然而它又是一只有思想、有灵魂的豺。它的屈辱,它的豁达,它的奋争,它为救旧时的主人,它为豺群的生存所表现的感情波澜,它那大无畏英勇献身的精神,无不震撼着读者的心弦。
好
词
大失所望 心如刀割 切肤之痛 哀毁骨立
悲天悯人 怒不可遏 怒形于色 怒火中烧
六神无主 七上梁氏八下 神魂颠倒 心神不定
心乱如麻 若有所失 惘然若失 长吁短叹
度日如年 如坐针毡 火烧碧渣信火燎 抓耳挠腮
局促不安 忐忑不安 方寸大乱 心烦意悔轮乱
心灰意懒 万念俱灰 自暴自弃 黯然销魂
忍无可忍 欢天喜地 欢欣鼓舞 喜从天降
大喜过望 兴高采烈 兴致勃勃 乐不可支
心花怒放 手舞足蹈 拍手称快 皆大欢喜
愁眉不展 愁眉苦脸 愁眉紧缩 忧心忡忡
忧心如焚 心急如火 郁郁寡欢 坐立不安
感激涕零 感恩戴德 谢天谢地 没齿不忘
感同身受 垂头丧气 灰心丧气 心灰意冷
容光焕发 精神抖擞 翻天覆地 落魄潦倒
含苞欲放 眉开眼笑 翻天覆地 落魄潦倒
服服帖帖 俯首称臣 相貌堂堂
穷追猛撵慌不择路 瑟瑟发抖 血痕累累
闻风丧胆 寒冷彻骨 袖手旁观 风雪凄迷
心急如焚 声嘶力竭 昂首挺胸 相依为命
铺天盖地 百年不遇 绰绰有余 虚无缥缈
龇牙裂嘴 闷声不响 惴惴不安 打击报复
山穷水尽 吃里扒外 专心致志 孤苦伶仃
插翅难逃 雾里看花 水中望月 背井离乡
张牙舞爪 毛骨悚然 容光焕发 精神抖擞
念念有词 服服帖帖 身躯高大 相貌堂堂
一表狗才 仪表俊美 神气十足 君临天下
鹅毛大雪 奇冷无比 瑟瑟发抖 懵懵懂懂
锦绣前程 大义灭亲 节外生枝 老态龙钟
跫然足音 韬光养晦
好
句
1、 天气很好,一缕缕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晨岗在树间袅绕。
2、 这是一个石钟乳洞,形如弯嘴葫芦,口小腹大,里头很宽敞,整个埃蒂斯红豺群钻进去,都不显得挤。
3、 它们历经艰辛、浴血奋战,终于赢得了保卫领地保卫家园的胜利。
4、 白眉儿耸动鼻翼闻了闻,兔嘴身上有一股它特别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唤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5、 它是猎狗,为了主人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是它做狗的信条。
6、 江面飘起一团黑色淤沙,淤沙间竖起两只三角形的豺耳朵……
7、 不知道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理智的觉醒。
8、 兔嘴的腿是为它瘸的,两只眼睛中有一只是为它而瞎的,对它来说,兔嘴恩重如山。
9、 她全身豺毛恣张,昂首挺胸,像朵正在燃烧的火焰,三条豺腿猛力一蹬,身体笔直地朝前飞弹过去。
10、 这是一个石钟乳洞,形如弯嘴葫芦,口小腹大,里头很宽敞,整个埃蒂斯红豺群钻进去 都不显得挤。
11、 那蓝幽幽的瞳仁里倒映着挺拔瑰丽的日曲卡雪峰。
12、 它们历经艰辛、浴血奋战,终于赢得了保卫领地保卫家园的胜利。
13、 冰冰过去对白眉儿的态度也十分恶劣,监视囚犯似的那样监视它,如今却和它修好,有事没事陪伴在它身旁,态度乖巧的像只猫。
14、 白眉儿不敢怠慢,立即像股疾风朝前前面那匹豺豺蹿过去。
15、 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形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喑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
16、 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与鼻子。
17、 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18、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
19、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儿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
20、 最让它不能忍受的是,主人把它戴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摘下来戴到白眉小子脖子上去了,这等于废黜了它狗群领袖的资格:这以后,日子像顺吃甘蔗,一节不如一节甜:原先对它恭恭敬敬的公狗,见着它不再朝它摇尾巴,也不再按它的眼色行事。
21、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22、 它老了,也不可能重新长一身锦缎般闪亮的狗毛,重新长一口洁白如玉石般的犬牙,重新长一双清亮如井水般的狗眼,重新长四条奔跑如疾风的狗腿,驰骋山林,猎取很多珍贵的野兽,重塑自己的光辉形象,夺回主人的宠爱。
我
的
感
悟
《混血豺王》读后感
当我在当当网的“书城”随意的查找一本精品好书时,我不经意的拿到了沈石溪的着作《混血豺王》——《双面猎犬》的续集。
这本大致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的豺狗。因为他的父亲是勇敢好战的猎狗洛戛,母亲是聪明伶俐的母豺达维亚,白眉儿的身体中留着狗血,也留着豺血。
有一次,它发现被“同伴”围困在树上的是曾经的主人阿蛮星,晚上,不惜咬死了伙伴,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很快找了邻村的猎人,准备歼灭豺群,白眉儿维了豺群的未来,不惜露出了自己的“另一面”,它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只尾巴,但换来的却是整个豺群的冷眼相待,最终,生命的路途结束在主人阿蛮星的枪下。
白眉儿是那么的无助,它身上有多少值得我们效仿的品质!它是那么的机智勇敢,但立场是那么的不坚定,它到死还分不清自己是豺还是狗,到头来害苦的还是自己。
我想,如果阿蛮星被困时白眉儿把自己当成豺,那它就可以和大公豺察迪一起歼灭阿蛮星,继续当它能享受豺们的尊敬、得到幸福的豺王。捕到猎物时它也能第一个把猎物最新鲜的心脏一举吃掉。它也能得到大家的崇敬,受到其他豺们的拥戴。如果当时豺群被剿灭时它可以装出狗的习性,站在人得立场,那么它将会跟着它的老主人阿蛮星回到它原来的狗窝,继续得到村民们的慈善微笑、爱戴称赞。而且每顿都能吃到荤腥,见到村民巫娘时还能得到一些好吃的,比如说:一只田鸡、半块馅饼......不可能一顿饥、一顿饱,这样就能安心的生活,在蜜罐里享福。可是白眉儿到死也不清楚自己是豺还是狗,死在了遗憾中......
看了《混血豺王》真本书,我泪流满面,手都在颤抖。白眉儿是用什么勇气战胜的自己,不选择生命,而选择的是......
阅读藏言
白眉儿的命运让我觉得悲伤,阿蛮星的可恨更让我觉得愤恨。
⑤ 混血豺王读书心得优秀范文5篇
《混血豺王》书中的白眉儿虽然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们去学习。下面我为大家带来混血豺王 读后感 ,供你参考!
混血豺王读后感1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一到晚上我坐在床上,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
但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做不成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
经过自己的努力,白眉儿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把看守阿蛮星的那只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危险。
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去学习。
混血豺王读后感2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枝差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
混血豺王读后感3
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
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猛唤皮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
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
混血豺王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一本着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这篇长篇小说是他写链隐的《双面猎犬》的续写,犹记得在《双面猎犬》中母豺达维娅和猎狗洛戛在生下白眉儿后不久就相继离开了世间。
白眉儿是狗和豺的结合,它重情重义,知恩图报,在一次跟主人阿蛮星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母豺“兔嘴”时,被主人的老黑狗认为是豺,遭到了老黑狗的报复,被迫离开了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做不成主人忠诚的猎狗了无奈之下又重新返回豺群,回到豺群白眉儿忍辱负重在狼豺大战中与狼王对敌打败狼王拯救了豺群从而受到众豺拥戴逼退豺王夏索尔做了新一代豺王。
白眉儿做了豺王后不但要照顾自己的再生母亲兔嘴还得服众,在一次饥荒中母豺兔嘴死后沦为众豺的食物,白眉儿与母豺蓝尾尖结合产下幼豺,为了自己一己私情放走被豺群围困的旧时主人阿蛮星,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却招来猎户对豺群进行报复性围剿,为了解救被猎户捉住的幼豺,白眉儿暴露狗性被豺群遗弃,最后死在旧时主人阿蛮星的猎枪下。
白眉儿豁达、奋斗、知恩图报;它苦难屈辱的一生,它那大无畏的精神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同时让我感受到这篇小说中体现人性的丑陋,动物的忠诚!
混血豺王读后感5
我喜欢看《皮皮鲁蒙冤记》,喜欢看描写昆虫世界的《昆虫记》,还喜欢看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可是我最喜欢看的书要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的《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的作者是沈石溪叔叔。这部动物小说描写了混血豺“白眉儿”从苦豺变成一只威猛的猎狗,很受人们喜爱,可是最后被老黑狗陷害,被迫离开了自己亲爱的主人,最后回到豺群当上豺王的 故事 。
当我看到白眉儿全心全意的为主人追捕猎物却被老黑狗陷害时,我为白眉儿而感到不平;当我看到蓝魂儿不断的努力让白眉儿喜爱,我为蓝魂儿捏了一把汗,白眉儿因喜爱免嘴,却对蓝魂儿很冷漠;当我看到免嘴为了白眉儿而牺牲自己时,我感受到了免嘴对白眉儿的爱意很深很浓。
再想想我自己,我是那么快乐啊。我在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下,无忧无虑的玩耍,还天天和同学们一起读书,可是白眉儿它们呢?天天堤防着同伴的攻击,很多时候都吃不饱。
怎么样,我这本书好看吧!建议你也买一本细细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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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求《混血豺王》全文在线阅读
本文继续上部《双面猎犬》。在上部,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混血豺白眉儿。后来,白眉儿又不幸地失去了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苦豺的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只好跟随了人类,成为了一只猎犬。后来,白眉儿豺的身份被揭穿,又几经磨难,又回到豺和液群。在豺群中它忍辱负重,在危难中拯救了豺群,从而当上了豺王。但是豺王也有烦恼,不仅要照顾自己的再生母亲兔嘴(残疾),还得服众。后来,白眉儿为了一己私情放走了被豺群围困的主人阿蛮星,招来猎户的报复性围剿,为了豺群孤身解救了被捉的小豺们,自己却被猎户捉住,最后,被他曾经的主人阿蛮星下令斩杀。
作品以生动的情节、纯局曲折的故事,表现了混血豺王白眉儿屈辱、苦难、奋斗的一生。它为种群的发展和恶劣的自然环境斗;为唤裤物照顾孤老病残和种群的传统观念决裂;为挽救种群不被消灭和围追堵截的猎人浴血奋战。白眉儿是豺,是动物性的豺,然而它又是一只有思想、有灵魂的豺。它的屈辱,它的豁达,它的奋争,它为救旧时的主人,它为豺群的生存所表现的感情波澜,它那大而无畏的精神,无不震撼着读者的心弦。
⑦ 混血豺王在线阅读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沈石溪写得系列动物小说之一《混血豺王》,读完后颇有感受。
本书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因为白眉儿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白眉儿的生活道路不可能是平平坦坦的。
在和主人阿蛮星的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白眉儿,白眉儿忍心咬杀曾经给过它温暖的兔嘴,于是把它偷偷放跑了。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作战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狼首,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可最后还是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白眉儿经历了灵魂撕裂般的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虽然白眉儿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但它经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虽然白眉儿最后被自己最心爱的主人杀死,但它那种坚持不懈、宁死不屈、全力以赴的精神还依然保留着。以后在新的学期中要学习白眉儿这种百折不挠、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⑧ 混血豺王重生续写作文
第一章 雨裂沟里的秘密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的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他的后面。两条猎狗跟着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天气很好,一楼楼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千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是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地抚摸。
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十分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的脸面有了光彩,对他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者狗罐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他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它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的扔给一它个骨头,或者慈善的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到它就要拿点好吃的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念珠在它头上绕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神寨寨神保佑他永远平安。就连过去一贯欺负他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到他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到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而上,变成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都会诌媚的摇着尾巴,它本身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亮的护脖,更显仪表俊美,神气十足,站在狗群里,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最让它得意的是赢得了巫娘家那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的爱心。冰冰唇吻上翘,双眉细长,脖颈光滑 *** ,身段丰满,尤其是臀部,滚圆如磐,包含刚刚成熟的雌性的韵味,用狗的标准来衡量算的上一条绝世美狗。冰冰青春年华,含苞欲放,寨子里很多公狗都对她垂诞三尺,黏黏乎乎的想贴上去占便宜。但冰冰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见到热情如火的公狗,便将那跟漂亮的白尾巴紧紧的盖在两跨之间,嘴脸冷如冰霜,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姿势。冰冰过去对白眉儿的态度也十分恶劣,监视囚犯似的那样监视它,如今却和它修好,有事没事陪伴在它身旁,态度乖巧的像只猫。俗话说唤颂,雌性是雄性的一面镜子,白眉儿从冰冰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宏行魅力与风采。
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假如没有主人的信赖和理解,它早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它时时怀有一种感恩图报的心情。它一面跑,一面竖起耳朵耸动鼻翼,用灵敏的听觉和嗅觉在静宓的山林间搜寻,希冀能发现有价值的猎物,让主人满载而归,让主人高高兴兴。
登上一道山梁,突然,白眉儿看见前面林和绝郑子里闪过一红影子,好像誉匹豺。主人的视力也很好,也同时看见了,立刻喝道:“白眉儿,是恶豺,快追!”
主人的语调童充满了对豺的厌恶与憎恨。
白眉儿不敢怠慢,立即像股疾风朝前前面那匹豺豺蹿过去。
山林里飘着薄薄的雾岚,白眉儿只望得贶前面那匹豺朦胧的身影,无法看清究竟是谁。但它很清楚,自己正在追撵埃蒂斯红豺群中某一个成员。它闻到的就是它十分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这一带是埃蒂斯红豺群的活动领地,不会有其他豺群的踪迹。
今年六一儿童节,妈妈把沈石溪叔叔写的动物小说《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当礼物送给了我。我一直喜欢阅读,不过,这可是我第一次看动物小说,第一次阅读两百多页的小说呢,刚开始我还担心自己没有耐心看下去,后来,只读了第一页,就被沈叔叔的文字和内容迷住了。
《双面猎犬》主要是讲述一只优秀的大黄狗洛戛在捕猎中与一只叫达维娅的母豺生下了一只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混血儿,它叫白眉儿。当它的母亲达维娅产下它时因失血过多,感到自己快死了,所以必须给白眉儿找奶妈,可是奶妈不是那么好找的。白眉儿的母亲为了帮他找到合适的母豺把那只叫黑蝴蝶的母豺的孩子杀死了,让黑蝴蝶发出母性收养白眉儿。当收养一个月后,发现是白眉儿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很气愤,从此白眉儿就背上了罪名,成了苦豺,后来被主人阿蛮星收养了,生活才有所改变……
紧接着我又抽课外时间阅读了续集《混血豺王》,续集也写得很精彩,白眉儿和它主人阿蛮星在一次狩猎中,它为了救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被阿蛮星的老黑狗识破了豺的本性,它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狼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在惊心动魂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狼群,成为了新一代豺王。然而,白眉儿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经历了离奇的情感纠葛,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最后白眉儿送掉了自己的性命……
看了这两本书,我变得越来越懂事,我懂得了珍惜眼前的幸福,珍惜自己这个温暖的家,并且下决心好好学习,热爱生活,学习白眉儿那种百战不屈的精神,学习白眉儿那种慈善为怀的情怀。
尽量微笑地走进教室,我感到许多人都看着我,我不敢和他们的眼光相触。慢慢地收拾书包,边打量着教室里熟悉的一切……我拎起书包,也没有勇气向同学们说声再见,就在惋惜不已的目光中逃出了教室。
走出教室的那一刻,忽然有一股想哭的冲动。快步向前走几步,到了幽暗的楼道,终于落下泪来,泪珠"啪"地一下掉在地上,好响!暗骂自己没出息,都已决定退出了,还哭什么!
我是一个很极端、很矛盾的人。高度的自信与彻底的自卑同在,我不能容忍失败,也许是经不起失败,害怕自己落榜,所以干脆放弃!
也曾告诉过自己千百次,一次失败并不代表一切,还可以从头再来的!可仍无法面对那可怜惜的分数,也无法面对父母与老师。
刚才在进教师办公室前,一向与我为敌的竞争对手扇了我一记耳光,骂我是懦夫。懦夫?懦夫!心被狠狠地敲了一下,很疼!一直以为自己很坚强的!
却很感激那位"死对头",虽然平日里,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竞争,总是站在对立的一方,但刚才找我时,她哭了!我看得出来,这次退出,她是最伤心失望的一个。竞争对手也是朋友,不是么?
孔已乙续写
且说孔乙己最不风光、也是最后一次“走”出了咸亨酒店。 他听到了别人的欢笑声,但他早已是满心颓丧,满心悲凉。是什么支持他的身体?他不知道。他像具死尸一样麻木,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身体。
“听说了吗?小六子是…”不知是谁的声音这样大,这样尖锐.几乎将孔乙己吓懵了。“是谁,谁在说笑?他在说我么?”孔乙己想到这儿,浑身一激灵。 我与人无冤无仇,干吗要说我?那,那声音怎么如此之熟?难道,难道是……他?孔乙己想到自己被打断的双腿,心中的恐惧已是难以形容。他竟然能在又饥又冷的情况下,以惊人的速度“走”了好久。他慌了,乱了,脑海中一片空白,心中只有一个字:逃。 最终,他在一棵光秃秃的大树下靠直了身体。
风又大。孔乙己又黑又瘦的脸上总带着恐惧的神色。他很累,闭上双眼休息。忽然,他听到了马蹄的声音。 ——是马车,马车!他们,他们追来了! 孔乙己睁大双眼向前看去,隐约有马车过来的样子。孔乙己想逃,可哪有力气呢?他闭上了眼睛。 “啪!”孔乙己吓一大跳,努力睁开双眼。他看到一个蓝色的小口袋,也许是方才那驾车人掉下的吧1——里边是什么呢?钱吧,一定是钱。 孔乙己眼前顿时一亮。钱,可是好东西吗!于是他努力伸手去钩。钱!我欠掌柜的十九文大钱呢,说过要还的。不还,别人把我孔乙己当什么人?有钱了,该干什么?考举人。考上举人呢?打,打丁举人,丁举人……这时,他的眼睛瞪大了起来,说:“那还是我这个孔乙己干的么?我还是自己么?” 刹那间,他只觉得无数双丁举人的眼睛瞪着他,疯狂的、奸诈的、残忍的……他倒下了,紧紧蟋成一团。
第二天,有人从这儿经过,看见了一幅古怪的画面:一个怪人,紧蟋成一团。手边不远有另一个人的头骨,白森森、白森森。 别以为那是什么好画面,当时吓晕的就有一个人,外加一匹可怜的老马。
我想:这是孔乙己受到的惟—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最优厚的待遇。
我喜欢草房子中的杜小康,因为杜小康一直在班里学习很好,杜小康家很有钱,杜小康还给他们学校争得了好多的荣誉,比如学校需要用的东西,他经常从家里拿给学校用。
杜小康很善良,喜欢帮助别人,杜小康在上四年级的时候就有了一辆自行车了,那辆自行车是他舅舅的,油麻地小学没有一辆自行车,连将一轮老师也没有一辆自行车,平时只能走回家,杜小康刚开始骑自行车的时候也不会骑他的自行车,骑得也是东倒西歪。
杜小康骑自行车到学校,不管有人没人他都会按一下铃铛,有一次他们出去玩,桥断了他们回不去了,有的女生都哭了,因为到了晚上了,怕他们的家长着急,杜小康向欠他们家钱的那个人说:“你要是不接我们的话你就得还钱,那个人一听就把他们送了回去。
最后杜小康的爸爸生病了,他带着爸爸到处看病,等爸爸病好了,他和他的爸爸买了一群鸭子,到了个没有人住的小岛,在那里放鸭子,但是他还是喜欢上学。
龙风筝飞走后,皮皮鲁也回家了。
刚到家门口,皮威、鲁雁、鲁西西早从电视上知道了这件事,在门口等他了。 走到家里,鲁西西就迫不急待地问皮皮鲁:“龙在哪儿?”“被我放走了。”
皮皮鲁回答。鲁西西十分不高兴,她还想见见龙,虽然她见过不只一次(在《龙珠风波》中,鲁西西见过真龙)。
“我同意,”爸爸皮威说,“因为龙在大自然里并不多。”当他们正在议论龙的时候,龙又飞到了皮皮鲁的房间的窗户前敲窗户,还在叫皮皮鲁。
皮皮鲁和鲁西西听见了,一齐冲向窗户,一齐为龙开窗户。只听见“嗖”的一声,龙飞了进来。
随后,皮威和鲁雁也走了进来。 这时候,龙开口说话了:“请你们救救我,行吗?”“怎么了?”皮皮鲁和鲁西西异口同声道。
于是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出来:“皮皮鲁把我放了后,我就以为我自由了,可是我刚在天空中玩了一会儿,就发现了天空中有两架直升机拖着大网正在到处找我,幸好我发现得早,及时射躲进了山洞,不然我可能就被抓走了。” “然后,我闻到了一股香味儿从洞中传来,这时,我肚子也咕咕的叫起来,于是我顺着香味来到了一个坑前,我往里面一看,哇,全是一些油炸小鱼,我刚拿起一条小鱼,只听见哐铛一声,一个铁笼掉了下来,幸好我爪子长,才没被匡住,要知道,当时我只要再向前一分米,就会被铁笼关起来!” “最后,你逃到了我家来了,对吗?”皮皮鲁打断了他的话。
“是的。”龙回答。
“好,”皮威、鲁雁和鲁西西一齐说,“我们愿意帮你。”“可是我们怎么帮他呢?”皮皮鲁这一问,可把大家难倒了。
是呀,怎么帮他呢?外面满街的人都在抓他。 最后,鲁西西打破了沉默,说:“可以把龙放到大海里去,因为那儿有很多龙。
皮皮鲁,你的那双魔筷(见《皮皮鲁和魔筷》)还在吧》?”“对!可以用魔筷把龙变小,到了海边再把他变大。我的魔筷一直被我藏在衣柜的一个十分隐密的地方,我这就去拿。”
皮皮鲁叫道,冲向了衣柜。 魔筷已找到了,大家还为龙做了一个舒服的“房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第二天,大家吃完早饭后,用魔筷把龙变小,放在“房子”里,然后乘车去海边。来到了一个离海岸很远的地方,然后把龙放出来,用魔筷把他变大。
大家在龙走之前对他说:“祝你在海里生活愉快,再见。”龙也对大家说:“谢谢你们,再见。”
说完,就游进了深深的大海……。
《混血豺王》读后感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听了安恩的一席话后,围观的人都很震惊,都用惊讶的眼光望着安恩。
而那个让安恩气愤的人很内疚,后悔对安恩说了那些不礼貌的话,毕竟她是
个老人。他的脸羞得通红,然后快步走到老人面前,抱歉的说:“对不起啊,老婆婆,我实在不知道您是带奶牛来散心的,我真不该说那些话,让您生气了。没想到你是这么的爱这只奶牛。”说着,掏出了一些钱,“这些钱是给您的,请您原谅我!”安恩似乎轻松了许多,微笑的说:“我已经原谅你了,但我觉得自己与这奶牛生活得很快乐,所以我不能收你的钱,只希望你能用这些钱来帮助一些需要他的人。”顿时,周围想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接着 晚上回到家以后 牛竟然说话了 感谢了主人平日对他的照顾:谢谢你主人 ,感谢你这么多年来的照顾,每次都关心我,给我吃最好的草,给我住最好的牛棚……然后 安恩听了也感
⑨ 混血豺王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混血豺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肆辩液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是母亲,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
沈石溪的《混血豺王》诠释了什么是豺之间的母爱,就是__以母命换子命。
那一年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中寻找食物,有白眉儿带领的豺群,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的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食之物。结果找到了一个野猪窝,豺群找到了食物,可是野猪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就活不了了,唯一的办法就是选苦豺把野猪抓瞎了,再引出来,选苦豺就是在豺之中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做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情。
此时白眉儿跳上了最高的石头,它扫过了最老的母豺时,立刻把脸转了过去,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了老母豺,原来那只豺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中含着无奈。虽身为豺王的母亲,却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出于求生感,它缩了缩身子。它想:如果自已不死,它的儿子豺王就得死,身为母亲,它傲然地走到了洞口。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灶悔的怨恨。然后,它毅然地走进了洞里。
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让你脱险,母爱一一是最值得你珍惜的爱。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混血豺王》的书,里面故事情节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是豺非豺的豺狼—————白眉儿,它是狼狗和豺狼的混血儿,因双亲失去而被豺王赶出豺群。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惹怒了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主人还把它呆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摘下来戴到白眉儿脖子上去了。裂物最终,黑虎以豺习惯的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让主人阿蛮星把它赶走。
离开了主人阿蛮星,白眉儿为了返回豺群利用豺的专有技能帮助了豺王,取得了豺王的信任,但是豺王又在白眉儿身上闻到了猎狗的味道,兔嘴用自己的豺血遮掩着白眉儿身上的猎狗味,解救了白媚儿,就因为这样兔嘴成了一个跛脚豺。再后来的豺群生活中,因为白眉儿战胜了狼群的首领,因此它成了新的豺王。
故事的最后,在一次围捕猎物中它发现被“同伴”围住在
树上的是曾经的主人阿蛮星,为了报答主人昔日的恩情,不惜咬死了伙伴,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很快找了邻村的猎人,准备歼灭豺群,白眉儿为了豺群的未来,不惜牺牲自己,但换来的却是整个豺群的冷眼相待,最终,生命的路途结束在主人阿蛮星的枪下。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白眉儿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这些品质都值得我学习。
读了《双面猎犬》、《混血豺王》之后,我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首先,我被白眉儿有勇有谋的执着的精神多打动,同时又很憎恨它是墙头草,随风倒。当在豺群里它没有生存地位的时候,它就立即去当了猎狗;可是当它在被大黑狗诬陷后,竟然又跑回豺群里当了一头豺。
不过到了最后它为了救豺群的后代,而又不幸被人类抓住的时候,主人阿蛮星不计前嫌又想收留它,让它重新做狗的时候,它仿佛瞬间醒悟了,怎么也不肯再当变色龙了,于是它就被人类无情地打死了。白眉儿自幼孤苦伶仃,年幼时父母就双亡,它的父亲是阿蛮星的一只猎狗,它的母亲是一只正宗的红豺。天意让它们结合了,并生下了白眉儿。这样白眉儿的出生就决定了它的命运,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由于它自小得不到母亲的庇护,它沦落到了一只苦豺的地步。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白眉儿重情重义,它为了救母豺兔嘴,甘愿受到老黑狗的诬陷;它为了救豺群的下一代,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甚至不惜失去豺王的地位。还感觉白眉儿不管做什么都兢兢业业,比如做狗的时候,奋勇当先,为主人捕杀了很多猎物,并在危机的时候救了主人的性命。它在做豺王的时候,又机智勇敢地带领大家逃出猎狗的包围。白眉儿是一个不幸的角色,它生活在诬陷和中伤之中,但它依然努力做好自己,虽然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角色,但那都是生活所迫。其实,做人能做到白眉儿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人,他们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甚至恩将仇报,其实还不如白眉儿。
今天,我看了《混血豺王》这一本书,读后我为白眉儿那对事业,对家庭的那一份真挚的情感。是白眉儿的精神让我感动。精神概括准确。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白眉儿为了自己的母亲和自己的妻子孩子,不惜自己的身份暴露,也要救出他们。在主人和豺之间做出选则改为:选择,它毅然选则改为:选择了自己的妻子孩子,可它主人背信弃义,将他杀了。其中,我喜欢这一段。:“白眉儿打了个寒噤,突然醒悟过来是怎么还回事了。它们是要兔嘴做苦豺。这苦豺不同于以往的苦豺,以往的苦豺是试探虚实,用生命去冒险,现在没虚实可探,也没险可冒,很明显,这苦豺其实就是?它不敢往下想,舌尖上吓出一层冷冷的黏液。”这一段就写出了白眉儿,为了自己的母亲,心中有一丝担忧。
而我们都不会如此为了自己的母亲有担忧,而白眉儿是动物,我们是人类。动物都有如此深的感情,人类却不足于动物。白眉儿可以为母亲去死,但我们不会为母亲去死,这充分说明了人类比任何一种动物的感情世界都要差一些。通过感人情节的叙述,又通过对比,写出了白眉的无私和伟大。
我还喜欢这一段:“说到底,兔嘴是为了救他白眉儿才陷入要被大花狼咬断喉管的险境的。就算前面是龙潭虎穴,它白眉儿也要闯一闯了。”这一段就写出了白眉儿,为了自己的母亲,不管前面是龙潭虎穴,它也要闯一闯,写出了的白眉儿对兔嘴十分的不舍。大花狼咬断喉管的险境,如果白眉儿不让兔嘴替它掩护的话,兔嘴就不会有这样的险境了。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明白了:白眉儿为了自己的母亲和自己的妻子孩子,是用一种舍生忘死的情怀来对待的,这一种情怀是人类永远也达不到的。主题深刻,令人慨叹。
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所以,人们对豺恨之入骨。当遇到类似水牛这样的大型食草动物时,豺就会采取掏肠法。一旦遭豺掏肠,再强壮的牛也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牛肉,这大概是豺名声不好的一个原因。《混血豺王》就带我走入了一个豺的世界里。
这本书讲述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生活着一匹血管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豺,它就是白眉儿。出于嫉妒,豺王夏索尔将白眉儿赶出了红豺群。而后,老黑狗的报复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回到豺群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被迫之下选择了自我毁灭。
白眉儿有猎狗的忠诚与豺的气魄。当疯牛向主人阿蛮星冲去时,你第一想到的就是救主人。所有狗能想出的办法你都用尽了,可是都没有对疯牛造成威胁 。眼看疯牛就要顶向主人了。你不得不用豺的看家本领“掏肠法”。你用掏肠法制止了这头疯牛,救了阿蛮星。可是,阿蛮星却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因此与你亲昵时提高了警觉。阿蛮星没有像以前那样宠爱你,可是你依然对他百依百顺.你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忠诚的好狗.如果我是白眉儿的话,主人要是对我的血统起了疑心,那我就会抛弃他,再找一个宠爱我的主人。
一次豺狼大战,让你走上了豺王的宝座。在狼群的逼迫下,豺群不得不渡怒江。而你为了照顾兔嘴比其它豺落后许多。突然大花狼扑到了兔嘴身上,你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撕咬着大花狼。最终消灭了它。你真是一匹与众不同的豺,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唯独你却懂得知恩图报。在你小时候兔嘴曾给予你温暖,而在兔嘴遇到困难时,你拔刀相助救了它。
你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心中非常激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边为白眉儿死得悲壮而流泪,一边为阿蛮星的卑鄙而大吐口水。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半狗半豺,它身上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它的父亲是英勇的猎狗洛戛,母亲是聪明的豺达维亚。刚开始时,白眉儿因犯错被赶出了豺群,被猎人阿蛮星收养,当上了猎狗,在村里,白眉儿是只没用的狗,但由于后来每个任务都完成得相当出色,得到了民心,当上了狗王。可是在一次任务中,它救了曾对他恩重如山的母豺兔嘴,被老黑狗识破,于是老黑狗怀恨在心,在自己快要死时将自己杀死嫁祸给白眉儿。而主人也一直知道白眉儿会豺的看家本领,从而怀疑白眉儿,把白眉儿赶回了豺群。
白眉儿回到豺群,又因一次与狼群战斗击退了狼群,被众豺推举为王,但又在一次发现主人阿蛮星被困住时,不惜杀死伙伴相救,可阿蛮星忘恩负义找来许多猎人围攻豺群,白眉儿为了救小豺,牺牲了自己的尾巴和腿,但却被豺群无情地抛弃,最后死在了主人的枪下。
我不禁深深佩服白眉儿的机智、勇敢还有忠诚。它不管是当豺还是当狗,都尽心尽职,一往直前。所以我们就是要学习它这种优点,无论身处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不怕任何打击*谤,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纪录了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说它有情有义一点也不过分,它为了救“兔嘴”不惜牺牲自己,只因为兔嘴在它小的时候给过它温暖;说它有勇有谋,也不足为过,它用狗叫声,引走了猎人和猎狗,救了二三十只幼豺。
毫无疑问,上面大家应该也知道白眉儿豺王是什么样的豺王?是好豺还是坏豺?大家应该都知道啦。可就是因为白眉儿学狗叫引起了豺的注意。后来,白眉儿因为在狩猎中为了救豺群而断了两条腿和一条尾巴。回到豺群一看,惜日的好友已成宿敌,连最爱它的蓝尾尖也站在夏索儿那边,并成了它的王妃,前任豺王夏索儿复位了,它把豺群带走了。然后被它救的幼豺感谢它一翻后也走了。我不经想起白眉儿当初刚刚当上豺王是何等威风,而现在的白眉儿只觉得胸膛一阵发热,眼前的金色牧草和猎人、猎狗都在摇晃。
哦!忘了告诉你们,白眉儿被猎人赶出来回到豺群,当上了豺王,但因为猎狗的柔情而没有把原来首领夏索儿赶出豺群,在豺群里它享受了爱情的味道,享受了权力的至高,它是一只好豺却落得如此下场。
白眉儿身上有好几种人间最美好的感情,可正是这些感情使它有了牵绊。比如说它身上的柔情,使它放走了豺王夏索儿。白眉儿很善良,便没有得到好归宿,真是好人不长久啊!
在沈石溪的笔下,有许许多多的动物,他们往往有与人类不同的想法。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走进了豺王白眉儿的内心,读懂得了豺王的心。
《混血豺王》中,原本是一条猎狗的白眉儿,被别的猎狗陷害。无奈下,只好回到小时候生活的豺群,竟然意外当上了新豺王。在故事中,白眉儿在与前任豺王的对决中击败了前任豺王,却没有像平常的王位争夺故事一样,把老豺王咬死,而是放过了老豺王,宽容的对待了老豺王。而且在白眉儿当豺王的时候,有一次为了救出小豺,白眉儿不惜暴露出猎狗的本性。虽然一番周折下小豺被救出了,但是白眉儿却被猎狗咬死了。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有宽容之心的人。
一次,我在周五放学后只顾着在外面玩,完全忘记了还有作业没写完。妈妈见我玩的有些久,便喊我回来写作业,我有些不耐烦,只喊了一声:“知道了,我再玩一会儿。”说完,我就没了影儿。
周六,我同样是在玩中度过的,只写了些比较简单的作业。可逍遥的日子没能疯狂多久,到了周日我可就不好过了。我累积的作业写到晚上八点竟然还没写完。我惭愧极了,本来以为妈妈要教育教育我的。谁知,妈妈竟然只说了句:“这次妈妈原谅你了,以后自己的作业要及时做完。”我乖乖认了错,满脸惭愧,手下的笔不禁又快了起来……
心胸宽广的白眉儿让我懂得了豁达之心,性情柔和的妈妈让我领略了宽容的魅力。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博大胸怀,这个胸怀的容量越大,人生的路会走得越长。
前几周,我读完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大概内容是,猎狗白眉儿因为杀死了主人的另外一条猎狗,被主人赶出家门后,它在外面流浪,最后选择回到豺群,他把身上的猎狗气味洗干净,再把狗叫改成豺的叫声,再把摇尾巴的方式改成豺式的摇尾巴,最后可以回豺群了。回到豺群发生的第一件事就是豺狼大战,故事讲的是,豺群住的地方来了八九只狼,狼每次都来抢豺的食物,因此豺和狼发生了战争。第一次战争豺群因为不懂狼的招式而失败了。第二次战争是发生在河边,当豺群正在河边喝水的时候,狼群
突然围上来,逼豺群过江,豺群不得不过江避难,可是一只母豺瞎了一只眼睛,瘸了一条腿,走的很慢,被狼群抓住了。这只母豺曾经像母亲一样抚养白眉儿长大。所以,白眉儿跳了上来,跟狼打架,不可思议的是白眉儿竟然占了上风,豺群看着狼群快要被打败了,也都全部冲了上来,把狼群打的落花流水,屁滚尿流的逃跑了,这一次战争是以豺群的胜利而告终。白眉儿最后当了豺王,率领豺群迁徙到野猪岭去的时候,中途遇到一场大雪,豺群在一个山洞里被困了几天几夜,没有食物,曾经抚养过白眉儿的这只母豺因为瘸了腿走的很慢,大家最后都想吃掉她,可是白眉儿不愿意,还拼命保护她的安全,最后这只母豺撞到石头上自杀了,她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身体献给豺群。
白眉儿报答了对它母亲的感谢之情,这一点让我很感动,我也要向白眉儿学习,长大后要好好孝顺爸爸妈妈,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我想这只母豺之所以撞在石头上自杀,应该是想给白眉儿吃的,母豺的母爱是很伟大的。但是,故事的结局是白眉儿死了,我觉得有点伤心。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走到书架前,我总毫不犹豫地抽出那本《混血豺王》,哪怕已看得都能倒背如流,但我依旧看得津津有味。
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是我最敬佩作家之一。《混血豺王》里,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自古有云,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可每次看到“白眉儿”的枉死,我都有哭的冲动。“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在白眉儿身上,我看到了一种领袖精神。我们身为人类,更应多学习它身上珍贵品质。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混血豺王?混血婴儿都少见,豺怎么可能是混血的.呢?不信,看看不就知道了。
上本书中《双面猎犬》讲到主“人”公白眉儿是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的。后来,白眉儿又不幸地失去了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苦豺的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只好跟随了人类,成为了一只猎犬。
这本书中讲到: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只名叫兔嘴的残疾老母豺。兔嘴曾在他饥寒交迫的童年帮助过自己,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偷偷的放跑了它,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黑虎的眼睛,他识破了白眉儿豺的本性,于是老黑狗蓄意报复,让白眉儿在主人阿蛮星面前原形毕露,暴露出豺的本性,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不久,在一场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天,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他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是它的身上也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品质。
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
此书的作者是着名文学家——沈石溪先生。书中主要介绍有着混血血统的豺——白眉儿一生传奇、坎坷、波折的生存经历。白眉儿生来是一匹流淌豺、狼、狗三族血液的孤豺,被豺王欺凌,被驱逐出豺群。孤独的白眉儿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无法生存,迫不得已,只有把自己伪装成猎犬和主人阿蛮星开始打猎生涯。为了营救主人阿蛮星于危难之中,白眉儿挺而走险暴露了豺的特性,失去了主人的信任和当猎犬的资格。白眉儿无奈之下重新回归豺群。凭借着强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正直、善良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在一次人类的围剿中,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不慎暴露了狗的特性,在旧豺王的怂恿下,重伤断腿的白眉儿再次被豺群驱逐,最终,善良的白眉儿悲惨的死于人类和豺群之手。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当白眉儿还是猎犬时,一次守猎行动中,白眉儿意外遇见的曾有恩于它的母豺“兔嘴”,看着那熟悉的“Y”字型嘴唇,回想起童年时“兔嘴”给予的温暖怀抱,白眉儿迟疑了:是杀死她隐藏自己身份,还是冒着生命威胁放走她?白眉儿必须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当然,答案是肯定的,白眉儿选择了后者,掩护“兔嘴”逃离了危境。后来,老猎犬黑虎发现了白眉儿的秘密。虽然白眉儿巧妙的化解了这场危机,但在老猎犬面前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为日后的猎狗生涯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从这一段,我深深的被白眉儿的感恩之心和善良之举打动。
作者把动物的行为,心理完美的拟人化,优美的语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为我们展现了动物界的奇妙和乐趣。好书伴我行,我以后还会读更多的好书,来增长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领略好书的风情和美妙。
这是一本好书,我看见了这本书,它就深深的吸引着我,它就是——《混血豺王》 !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双重性格的人物,这也让他既做过猎狗,又当上了豺群里的豺王,他就是白眉儿。艰难的童年让他有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让他有了奇特的一生 ......
这书本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例如:他在帮助主人赶黄牛的时候把自己的性
命都快搭了进去,但还是拼死救了主人。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在他做上了犲王的宝座后还不忘帮助童年时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在群豺缺少过冬食物,其他豺要吃了残疾的兔嘴的时候他立刻站了出来帮助兔嘴解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帮助过自己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还出卖了自己的双重性格,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小豺们,小豺得救了,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地上长眠了。
面对白眉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耿耿的,并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现在社会长大的我们,大家好像都变得很自私,哪怕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我遇到了困难,那个人恐怕不一定会来帮助我。有些人好像只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却不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样下去,我想没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了。那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很自私很冷漠。妈妈常说他们小时候的人都很诚实,很淳朴,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我也想生活在妈妈小时候那样的社会。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的,我现在只有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像白眉儿一样不自私,会关心帮助别人的人。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里面的豺,让我觉得就在我的眼前。让我喜欢上了它们的个性。
故事主要讲了,一条豺、狗结合的豺狗以自己的超强本领,当上了“豺王”,但上一任“豺王”总是想夺回王位,而对他怀恨在心,但这条“豺”,曾经也当过“猎犬”。因不忍伤害曾经的主人,被枪打的奄奄一息后,还被“猎犬”撕成碎片。
我从中体会到“白眉儿”那条豺的名字,做事的诚恳和坚持,当它做“猎犬”时,对主人的忠诚。它做“豺”的时候对“豺群”的百依百顺,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让人去学习它的优良品质。
我觉得,我就要学习它。
我有一个坏习惯——爱拖拉、半途而废,我不喜欢的事,会拖。不想干的事,会想半途而废,但“白眉儿”不会,它会按照自己对的思想去做。就像我去游泳,我刚开始过去的时候,不会偷懒,而是一心一意地游。但时间长了,不免会有些烦躁,那时,我会游完那一圈后,便停下步伐开始嬉戏、玩耍:一会儿钻到水底下;一会儿在水面上蹦来蹦去;一会儿又在水里说一些火星语……
而且我还很会拖拉,我写作业时,总会去找一些东西放在桌上,一边玩,一边写着作业。又是因为不想写作业,所以一拖“拖到千里之外”。
我的这些坏习惯一定要改掉,并且还要换成“白眉儿”的那些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