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推荐一些好的小说,最好是欧美的。
皇家魔女学院、银色十字梦、寻找前世之旅、吸血天使街、吸血鬼学院、古堡吸血烙情、蔷薇吸血鬼、捡回来的吸血王
Ⅱ 温馨小说,最好有孩子
《宝宝太嚣张》超宠,很好看!有小孩
Ⅲ 死亡手稿txt.全本
死亡手稿
作者:机动巴人
简介: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选择做法医。跟尸体打交道多了,人是会变的……
五年前我进入重案组,大大小小的案件参与了百余起。可是这些年我心中形成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因为总有一些案件,藏着你永远解释不了的真相!
“圆顶礼帽”、“猫脸色魔”、“食尸老太”……我不知道该如何去陈述这些被列为绝密的案件,但是如果再不说出来,我要疯了……
Ⅳ 求一些侦探推理小说的网址
【推理之门】http://www.tuili.com/web/index.asp
里面内容涵盖推理各个方面。
如你要的那种【每周谜题】,你也可以自己写谜题,一个星期的时间供读者回答,还有解谜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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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囚歌全文
《囚歌》
【作者】叶挺
【朝代】现代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走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我渴望着自由,但也深知道——人的躯体哪能由狗的洞子爬出!
我只能期待着,那一天——地下的烈火冲腾,
把这活棺材和我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和热血中得到永生。
(5)死亡手稿全文免费阅读扩展阅读:
这是一篇白话述志诗,分为上下两节。全诗明白晓畅,通俗易懂,不着一典 ,没有华丽的文字雕饰,更没有用一个典故,但音韵嘹亮,感情炽烈,气势豪迈,意境壮美,让人读后被作者那股凛然正气所震撼。这是诗人高尚情操的真实流露,让读者情不自禁地为诗中的那股凛然正气而震撼,为诗人的高尚人格而肃然起敬。
诗的上半节,作者以“人”与“狗”、“门”和“洞”作对比,鲜明的阐述了革命者对于人的气节的崇高追求。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曾有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之名句,表达出了人对自由的执着追求。
国民党反动派也正是想利用人的这种本能的渴望,来征服他们用酷刑所无法征服的革命者。然而,他们又怎会知道,他们所给予的“自由”和革命者渴望的“自由”之间有着何等的差别?这种诱惑在像诗人这样坚贞的革命者面前,起不了任何作用。
革命者正是因为要为更多的人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才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即使是身陷牢狱,也义无反顾。虽然失去了人身的自由,但如果失去这种“小自由”而能换来更多人的“大自由”,那有什么可以顾惜的呢!
古人说:“烈士之所以异于恒人,以其仗节以配谊也。”而诗人正是这样一位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堂堂正正的革命志士。
他写道:“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地知道——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所以当他面临着“自由”和“囚禁”的选择时,为了保持一个“人”的尊严,为了保持一个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他宁可选择“囚禁”。 诗人伟大的人格在这里得到了充分地体现。
诗的下半节,诗人以激昂的语气来回答了那个在外面高叫的声音,告诉了他们自己的选择,用激烈的话语表达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尚志向和无畏的气概。在诗中诗人用“活棺材”来比喻这座囚禁革命志士的人间炼狱,一方面,揭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在这里残酷迫害革命志士,屠杀共产党人的暴行。
另一方面,也以此来揭示国民党反动统治必将走向灭亡的最终结局。诗人坚信革命终会取得最后的胜利,他盼望着革命的烈火熊熊燃起,烧毁这人间的炼狱。
他愿为国家、为民族献出自己的热血和生命,让自己在血与火的斗争中体现生命的真正价值,而得到永生。我们仿佛看到,在熊熊燃烧的烈火中,一个顶天立地的共产党人的高大形象巍然屹立起来,光耀千秋。
Ⅵ 推荐好看的惊悚悬疑小说
如果你想看短篇小说经典,我给你推荐两本杂志:《胆小鬼》、《试胆》!
如果你想看长篇经典,我推荐那多的《百年诅咒》。
【《百年诅咒》创作背后】
那多创作的《百年诅咒》创作灵感来源于他的父亲——着名作家、《萌芽》杂志主编赵长天提供的材料:着名作家茨威格的自传《昨日的世界》。这部自传中以极大的篇幅记录了茨威格遭遇过的连环神秘死亡事件———出演过其剧本的演员竟无一幸免于难。后来,茨威格夫妇也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郊外的寓所自杀。 擅长悬疑写作的那多,以此为创作依据,完成了这部《百年诅咒》。
《百年诅咒》那多 着
一本自传引发的创作灵感,游走于历史缝隙的悬疑经典。
在那多创造的极具现实感的虚构世界里,我们难辨真假。
《收获》2007年度重磅全文刊载预热,2008年最值得期待的,中国反映弗洛伊德思想之文化悬疑经典!
《百年诅咒》中提到了弗洛伊德、茨威格、达利、卡蜜儿、阮玲玉等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你听说过或你没有听过的名字。你听说过的名字,但你不一定了解他的每一个细节;你没听过的名字背后就有可能隐藏了一段更加鲜为人知的传奇……
那多把你知道的东西原封不动的告诉你,但你不了解的东西在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进行有目的的虚构,这就给人很强的真实感了!
在真实与虚构,历史与戏说之中,我们难辨真假。
那多用自己的合理想象,窥探历史背后隐藏的秘密,并将其揭露出来。然后再把他们穿插在历史的缝隙之中,看起来浑然一体,天衣无缝!
【《百年诅咒》主要人物表】
费克群——男,知名中年演员,活跃在话剧和影视舞台上。
费城——男,刚从上海市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毕业,费城的侄子,自由演出经纪人。
夏绮文——女,当红影视明星。
韩裳——女,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毕业后正攻读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硕士。
【《百年诅咒》内容简介:】
《百年诅咒》根据奥地利着名作家茨威格、德语世界(非仅仅德国)的三大演艺巨星遭遇的真实诅咒为背景写就而成,文学史上最可怕的死亡阴云……
1942年,茨威格在巴西自杀。自杀之前,他用自传的形式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写出《昨日的世界》。在这本自传里,他用很大的篇幅,写下了自己遭遇到的连环神秘死亡事件,每一个跟他写作的剧本发生关系的演员,无一幸免没有逃脱死亡的厄运。
以上部分为小说的背景,《百年诅咒》以上海一位着名演员的死为开端,死者的侄子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份茨威格未公布的手稿,于是希望能将这部手稿搬上中国的舞台。就在他为此进行准备的时候,诅咒的阴影再次降临。为了破解诅咒,费城冒死进行了种种努力。一位心理学系女研究生则用科学的方式试图化解濒临诅咒边缘的危机。当与茨威格手稿有关的一位女演员神秘死亡之时,两人的努力似乎有了突破性地进展,费城意识到叔叔的死不是疾病而是情杀,刚刚死去的女演员竟被疑为谋杀者。连环谋杀案渐渐浮出水面,所谓的诅咒可能并不存在,但是韩裳却在这个时候,反而越发警醒地相信:诅咒的力量正在迅猛地滋生,可怕的阴云非但没有驱散,反而阴霾愈重了……
2006年10月19日。中国,上海。
费克群一直以温和谦逊的姿态出现在公众面前,私底下的性格却很有些自恋。他常常在网上搜索关于自己的新闻,以及网友们对自己演技的评价。由于形象一直都不错,所以大多是正面的消息,比如现在正在看的这条。
费克群脸上浮起一抹笑容。现在并没有镁光灯摄影机,他可以不加克制地自由表露心底里的情绪。
一个特殊的提示音响了起来,他看到某个网上的熟人上线了。很快,一个聊天窗口在屏幕下方闪动起来……
Ⅶ 大家知不知道有一个叫《死亡手稿》的小说啊,在下很想见识见识,请问在哪有啊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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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君珍重源自于一部叫“大菠萝”的游戏
我听说有一款游戏叫《生化危机》的,“她小心翼翼地说着,像小学生在严厉的老师面前一样战战兢兢,“杂志上评价说很好玩……”
“不许玩!”我吓她一跳地吼道。
她很委屈地低下头,然后默默地拉我的衣角。
“为什么?”她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刷得我心里好痒。
“因为太恐怖……”
她乖乖的“哦”了声,不再蹂躏我的衣角,继续舔她的冰激凌。
“少吃些冰激凌吧。对你的心脏不是很好。”
她乖乖的“哦”了声,很是不舍地将剩下的大半个香芋甜筒塞进路旁的垃圾桶里。
我油然产生出一种疼惜的感觉,忍不住冲她喊:
“你知道吗,奴奴,我喜欢你……”
她乖乖的“哦”了声,躲在我怀里偷偷地笑啊笑的……
(1)
如果不是她,我一定会死,而且是死得很难看,被大卸八块的那一种。不过我的体型比较庞大,被砍成三百六十块也绰绰有余——因为围着我的,是一群打不散,扁不烂,令我别有一番痛苦在心头的丛林矮人。
不要误会,我没说我是在聚众斗殴或是参与帮派火拼。我是和平主义者,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类型:怕死,见血头晕。虽然时常在别人面前夸口说我昨天砍了多少多少人——其实我是在玩游戏。
一款叫《DIBLO2》的游戏.中文名叫《暗黑破坏神2》,俗称“大菠萝”。
我不喜欢吃菠萝,因为一吃就会拉稀,每次都拉到面无人色,以致于朋友们居然能从我脸上看出我今天有没有吃菠萝。我曾问为什么,他们回答说只要我一吃菠萝,脸上就五彩缤纷得有如一道人工彩虹。
不过不吃菠萝,不代表就不玩“大菠萝”,就好象和尚不吃肉,却对颇存亲切感一样,为的是寻求一种心理平衡。
我选的是野蛮人,全为了体现我的男子气概。因为圣骑士没个性,亡灵法师又太阴毒,只有野蛮人那发达的肌肉能让没有肌肉的我,心里小小的满足一下。可惜,在局域网上我又常被人骂“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其实是天大的冤枉!我甚至敢说,在局域网上最有头脑的就是我——见容易就上,见困难就让,连我这一身黄金装备,都是从烈士身上拣回来的。所以我又有了个外号,叫“葬丁业者”。
这也是天大冤枉。因为“葬丁业者”还会替死者把尸体好生安葬,而我却不曾收埋过任何一具尸首,往往还会对着烂骨头唾弃:“呸,衰鬼!”
所以我被敌人围攻时,绝不敢大呼“HELP”。宁愿壮烈牺牲,也不愿被仇家得知赶来看热闹,顺便掺上一脚——不过打的不是敌人,而是我。我想书上形容“众叛亲离”和“过街老鼠”指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就像上一次,野蛮人遇上了丛林小矮人,和大象碰上老鼠差不多。根本无计可施,只有眼看红瓶子不断减少,身上也没带传送魔法卷轴,却死也不肯向别人求助。我自我安慰说我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其实内心早已被汪精卫的奴才气概折服,只差没奉李莲英为圣人先师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遇上了狐奴奴。
当时奴奴的箭很准确地让砍的最嚣张的一个矮人成了永远的哑巴——死人当然不会说话。我顿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兴奋得全身每一根汗毛都傲然耸立着,甚至连上次在朋友家欣赏PLAYBOY时,也没有如此兴奋。
复仇的怒火熊熊燃烧着.我起劲地挥舞着双斧,拼着将斧子砍卷刃的危险,在射箭的神秘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制造了一个人工湖泊。我还诗意地谓之“矮人的眼泪”。因为直接喊“矮人的鲜血”太过残忍。我是佛教徒——不信佛的教徒——见到尸体总会心痛。虽然造成心痛的祸首就是我自己。
成功地保住了一条命,我便大声喊了句:“兄弟,谢了!”
当时网吧里还有五个人,玩“大菠萝”的有三个。我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帮了我,但这么一喊,相信他应该能听到。
这时,我对面的一个女孩子开始偷偷地笑。笑得很欢快,也很轻巧。不知为什么,我居然会抬头望望天花板,心里在想会不会突然掉下一只大雁来。
当然不会有大雁掉下来,因为在动物濒临灭绝的今天,即使在马路上能拣到一根大雁的羽毛,也是以名留青史了。
那女孩八成是被网络上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的“霆锋”给逗笑的。我颇有些不是滋味的想。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讨厌聊天室的原因之一。不管是王老五还是猪八戒,在网上清一色全成了潘安,霆锋,莱昂纳多。而我的打字速度又极慢,打一句话的工夫足以让白痴把歌德巴赫猜想证明十遍。记得有一次与一个女孩在聊天室聊天,她嫌我速度慢便又与另外一个男孩讨论中国古代史。等我好不容易用全拼输入法拼出一句赞美的话,她已经与那男孩从先秦聊到了当代性开放,并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是拥护性开放的新新女性,同那男孩上宾馆实践去了。
也难怪,正所谓物以类聚,兔子和乌龟是勉强不到一起去的。
对面的女孩还在笑着,但没有看过来,何况这里并没有精彩的表演而我也不可爱,反而是救我一命的人在屏幕上现身了。
是一个漂亮的亚马逊战士,金黄的发辫在脑后摆动着。而且她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HUNUNU”。
虽然我的英文不好,但还是能看出这是汉语拼音,不过我猜不出是哪三个字。
古人有训:“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所以我从上前告诉她“今生无以为报,来世以身相许。”
可能是天底下的天鹅都一样高贵,无论是蛤蟆还是蛮牛都休想染指,她二话不说就给我一箭。我吓得转身开溜,她紧追不舍——情况有点像羚羊追大象,可怕的是这只羚羊还会射出致命的利箭。
她的箭越过我笨拙的身子点燃好几座火墙,让我无路可逃。然后她闲庭信步地踱到我跟前,嘴角噙着一抹阴狠的笑。
我的道具栏里只剩一瓶血瓶,硬拼不是办法。
“英雄啊,放过我吧!”
所以说我做不了文天祥,他的名句到我的嘴里一定变成“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得小命赚黄金”。
“Give me a reason that I needn`t kill you.(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看样子还有转机,我不假思索地大声说道: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
网吧里的人都开始笑,我对面的女孩更是笑得浑身直抖。
好在至尊宝的台词还是挺管用的,不但帮他从紫霞的剑下逃生,也帮了我从“HUNUNU”的箭下拣回小命。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古人的确有先见之明。“HUNUNU”没杀我,更丢给我五千大洋,然后飘然而去。
“兄弟,再一次感谢你!”
回头一箭,射得屏幕上的野蛮人尖叫,屏幕外的那个女孩窃笑。
我很纳闷,怎么这个女孩如此爱笑呢?
如果“笑一笑,十年少”这句话真的灵验的话,估计这女孩把她的祖父一辈也笑没了。
尽管打字很慢,我却仍然开了一个BBS。
昨天晚上发了几份帖子,有一封是谈“大菠萝”的。今儿个早上起床打开电脑,已经有人跟帖回应了。
回应人叫“狐奴奴” ,很精辟地延伸了我的观点,其见解之独到,用辞之贴切不禁让我叫绝。
因为桌子上放着一杯牛奶,所以才没有拍案。
咦?“狐奴奴”这个名字好熟……所幸我的记忆力并未退化,而且还在上高中平时小考时练就了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很快便想到了那个曾救过我的“HUNUNU”。
不敢肯定二者是同一个人,但显然眼前的这个“狐奴奴”挑起了我的激情,于是我热血沸腾地回帖道:“狐奴奴先生果然颇有慧黠,与在下志同道合,在下亦为先生的文章倾倒……”
早上起床本就低血压,加上热血燃烧是需要氧气的,导致我的大脑处于无氧状态,写出的文字也很古化。没有氧气,死板板的。
但发出去的帖子犹如嫁出去的女儿,虽然可以回娘家,但绝不想再嫁一次,所以我也就将就着把帖子发到了自己的BBS上。
下午没有课,我打算还是去网吧玩“大菠萝”。
出网吧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而且还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这一点从大街上女孩子们纷纷捂着裙子四处逃窜的情形就可以看出来。
偶尔也会有雷声响起,不过声音的发源地并非高空的云层,而是我的肚子。
估计马上会下一场暴雨,我开始考虑现在往家跑,半路上会不会突降大雨帮我洗澡。
正站在网吧门口举棋不定时,我看到了那个笑的可以让大雁掉下来的女孩在柜台结了帐后也走出来。
她看见我,轻轻笑着。
我茫然地抬头看天空,果然没见到月亮。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实在是古人遣词造句的一大杰作。
“我不是男生啦!”她没头没脑地突然冒出一句,笑着跑开了。
我莫名其妙地愣在原地,惋惜地目送她远去。
莫名其妙是因为她说的话实在够白痴。我当然知道她不是男生,相信也不会有人怀疑她的性别——但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莫非天妒红颜,让她的智商与她的美貌成反比?
惋惜则是因为她今天穿的是牛仔裤,而不是裙子。
雨,很快就下来了。
被太阳烤了一天的马路被雨水一浇,发出“哧哧”的声音,伴随着扬起的一层蒸汽,很有点像消防车的水龙头刚扑灭大火时的味道。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红楼梦》里的妙玉。
据说她每逢下雨,就会拿一个青瓷的瓮把雨水贮藏起来,留着慢慢泡茶喝。
可惜在今天,绝对不会有人敢这么做。因为城市的天空笼罩着厚厚的由工业废气构成的“污云”,所以降下的雨水也不会比老天爷的洗脚水纯净。
我在雨中奔跑着,剧烈运动产生的热能转化为汗水从毛孔里排泄出来,与打在我皮肤上的雨水一起同流合污。
我想我现在一定够得上资格成为资本家了,我现在的确是恩格斯所形容的“全身上下每个毛细孔里都流着肮脏的东西”的那种情况。
所幸在雨水把我的内裤也淋湿之前,我成功地冲到了一家小饭馆门口。
这是一家足以被送进博物馆供人缅怀瞻仰的饭馆。房子的建筑方式绝对会令国外的建筑师啧啧称奇:几块三合板和四面媲美比萨斜塔的土墙以令人匪夷所思的结构牢牢地拼在一起,完美体现了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力。
更引人注目的是,门口居然还装了茶色的玻璃门,推拉式。玻璃上用塑胶纸贴了“内设雅座”的字样。
我推开玻璃门,发出一阵如同日本和室纸门被推开时的哗啦声。
“欢迎光临。”
老板娘笑容满面地迎上来,一边用手上的抹布擦汗。
她的这种殷勤态度差点也使我卑躬屈膝地说一声“打扰了”。
无奈我是有尊严的,而且很有骨气,所以我的骨头气的不肯弯曲,难以形成日本人90度的鞠躬。
“里面坐,想吃点什么?”
老板娘从腋下抽出一张疑为点菜单的纸片,很有模有样地学着大饭店待应生的样子记录着。
我盯着她的脸,突然间勾起了本已消失的食欲。
“来一盘猪头肉……呃,再来一份炒青菜和一碗干饭。就这样。”
老板娘点点头——尽管她的下巴紧贴着她的胸,使得她点头的幅度很小——用不可思议的方法挤进了她身后那扇看上去比她小一半的门里去了。
老板娘一走,我才发现其实这个小饭馆的空间还是蛮大的。几张桌子排的整整齐齐,墙上还挂了台黑白电视,正播放着有气无力的足球赛。
如果阿朱在这里,他一定又会纠正我的形容词。
“足球赛怎么可以用‘有气无力’来形容呢?”
“因为我每次看,都会被气到无力,所以是‘有气’而‘无力’。”
阿朱者,我的一个损友。因为他姓朱,而且有一段时间电视台掀起《天龙八部》热,所以大家就干脆叫他“阿朱”。
还好我不是萧峰,否则掌劈易容成段正淳的阿朱的那一段,我的“降龙十八掌”一定会被他的皮下脂肪反弹回来,将自己震死。
几张桌子差不多都坐了人,看情形估计也都是进来躲雨的,因为不好意思占着茅坑不拉屎,所以每个人都要了一两样小菜,没精打采地吃着。
“喂,你可以坐这里。”
我又看到了那个可以让大雁掉下来的女孩,她依然笑着朝我打招呼,并示意我坐到她对面。
我的脚很积极地走过去,嘴里说着“不用了,那边还有位子”的同时,屁股已经与板凳生出了惺惺相惜的手足之情。
“很巧啊,呵呵。”我很努力地让自己笑的可称得上是灿烂。
“是啊。”
“外面在下雨,呵呵。”
“是啊。”
“听说王菲和谢霆峰在相恋呢,呵呵。”
“是啊。”
我很快便厌烦了这种无聊的寒暄,索性不再说话。而她也低下头去,很认真地看着什么。
她的表情庄重得像是在读《共产党宣言》,令我不由得肃然起敬。
“你在看什么?”
她给我看手上的一本比原装正版的《本草纲目》更破烂的书,并随着她的翻动,扇出阵阵比中药更难闻的气味。
“菜谱。”她轻轻地皱起眉头,“我不知道该点什么菜好。”
“让我来吧,”我接过菜谱,随便地用笔画了几个菜名,“你很少来这种地方吃饭吧?”
她收起愣愣的表情,相当乖巧地回答:“是的。”
如果不是暴雨,她绝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她那种纯净甜美的气质使得她只适合在香榭丽舍的林荫下邂逅,而不是这种蚊子与苍蝇齐飞,毛巾共抹布一色的小饭馆。
我把菜单递还给她:“这样可以吗?”
她似乎十分信任我,有些羞涩地点头:“随便你。”手却没有去接菜单,送饭菜来的老板娘一把将菜单抢了过去。
饭菜冒着热气,食物的香味让我几乎快疯了,但我却没有尽情地大块朵颐。在她面前,我有种说不出的拘束感。
刚准备说些什么,却一下子涌过来四五位女孩子。
“喝啤酒吗,选这种吧,口感很好!”
“我们的XX牌啤酒是新产品,驰名商标,驰名品牌!”
“喝酒有益身体健康,当然选我们厂的啤酒喽。”
这些是搞推销的女孩,厂家直销,她们可以从中提成,薪水与她们的业绩挂钩,而她们的业绩又与她们的殷勤度挂钩,最终她们的殷勤与我的钱包挂钩。
我和她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搞懵了。然后,她像看戏似的轻轻笑着。
虽然是我平生第一次被这么多女孩子簇拥,不过滋味并不算好。刺鼻的香水来自不同的牌子,更可怕的在于不同的香水味道混合在一起竟产生了类似杀虫剂的效果,熏得我头脑发昏。
头脑一发昏,思维顿时被搅乱了,我竟然要下了所有牌子的啤酒,一共八瓶!
“你喝得完?”她吃惊地问。
“当然——喝不完。”我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索性学起了美国人的洒脱,拎起几瓶酒往其他几张桌上一放。
“来,大家喝酒。我请客!”
豪爽的话语并未引来预期的效果。每个人都戒备地看着我,认为我别有用心。
她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表情,静静的坐在那里看我如何解除窘状。
我用牙咬开了一瓶啤酒的盖子,自己先灌了一口,故意用兴奋的语气大嚷:“为莱昂纳多的出色表现干杯!”
我的手指指的是电视屏幕上的一个正在欢呼吼叫的光头,感觉有点眼熟的说。
“是罗纳尔多吧?”她一针见血地刺破了我对足球的无知。
我无地自容。
“莱昂纳多是演《泰坦尼克号》的。”她很“好心”地为我扫盲,一边不顾形象地拊掌大笑。
尽管她的笑声像把利刃一样砍去了我的脸皮——让我没有面子,但我却很难不为她的笑所迷惑。她的笑的确是一把刀——李寻欢的风云一刀,虽致命却美得令人心醉。
风云一刀,也是完美一刀。
当时的我已经被她笑得惊心动魄了。
“惊心动魄”是我能想到的唯一最适当的形容词。我真的感觉到她的笑仿佛硫酸一样,渗入我的心脏里散发热量,并强烈地腐蚀我的魂魄。
“呵呵,开个玩笑,博君一笑乎。”我取过一支筷子,敲打着瓶身,高唱着不成调的曲子。
“回眸,回眸,美人休去矣。烽烟散尽,千金散尽,只为博君笑。”
她脸上的笑容未褪,开心地看我耍宝。
所以说美女的笑是比刀枪火炮核武器更厉害的东西。朱元璋花那么大力气打下来的江山,陈圆圆只是一笑就顷刻间烟消云散了。
不过朱元璋只是被子孙丢了江山,而我则是在丢脸。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我唱着,用饭碗倒了一碗酒送到她面前。
她居然接过酒碗,居然浅浅的抿了一口,居然被这度数极低的啤酒烧红了脸。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我呵呵笑着,不示弱地抓着瓶子猛灌一口。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
杜甫的这首豪放爽朗的诗,从她嘴里念出来竟有了李煜的缠绵。可惜现在不是白天,黑夜里纵酒放歌只会被附近的居民控告制造噪音。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缠绵也是会传染的,我不由自主变成了醉卧“花荫”的柳永。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我想要见月亮的话,至少先得离开她身边才行。
她将酒碗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放,大声念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好象有点不太对劲,怎么她吟的诗句越来越激烈了?
我连忙靠近她,故意邪邪地笑:
“玉盘大小乱珠迸。酒上汝面,花艳眉相并。”
她不理会我的轻浮,纤纤玉指指着门外。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知指杏花村。”
门外自然是没有杏花村的,她指的是对面一家名叫“杏花村”的不夜城。
所以说酒会误事。不知不觉我喝干了一瓶酒,虽然还不至于醉成烂泥,不过对于不胜酒力的我来说,脑子已开始麻痹了。于是我立刻从网上的一匹酷酷小狼变成了一匹姓江的狼,酒尽才也尽。
我开始唱“酒干倘卖无”。
“你在耍赖哦。”她嘻嘻笑着。
我不言语了,到底是究竟酒精在起作用,还是她的笑具有同样的醉人效果?为何我会觉得头晕目眩?
“你醉了。”她说。
“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乎……?”
“在乎……我也不知道。”
醉翁在乎的是她的笑颜,连刚才一切的耍宝都只是醉翁企图多看几眼她笑容的“贪婪”欲望在作祟。
“你心不在焉。”
“我是心不在焉,但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哦?”
“吃饭吧。”
最后一句话是老板娘插的嘴,她端了饭菜放到桌上。大概是怕自己会影响他人的食欲,又挤到后屋去了。
她很小心也很慢地开始吃饭,认真的像小学生第一次做作业。偶尔长法会从肩头滑落,她就会轻轻地向后一扫,动作优雅的像飘落水面的天鹅绒,纯洁而可爱。
即使刚才大唱大叫,其他人也没有把太多注意力投注在我身上,似乎电视上那个光头比我更帅似的。只是,他们终于开始喝我送的酒了。
一瓶啤酒下肚,倒也不是那么饿了,反而觉得胃涨涨的难受。于是我坐下来,不住地打嗝吐出胃里发酵产生的气,样子倒有些像武侠小说里写的修炼内功吞纳吐息。
九阳神功刚刚练到第四重天,她放下了筷子。
“我吃饱了。”
“你确定你真的吃饱了?”我问她。
“真的饱了。”
“唉——”我叹了气。
“你为什么要叹气?”
“因为我想叹气。”
她笑起来,肩膀一抖一抖的。
我陪着她笑,当然不会告诉她我叹气是因为我不想让她走。
现实往往是残酷的,不然也不会有“事与愿违”这个词。她从位子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
“今天谢谢你了。”她鞠了个躬。
90度的鞠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要让人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若不是她轻灵的气质,我会认为她是狂妄高傲的日本人。
“哦,不客气。”我受宠若惊地回答,尽管我想不出她该谢我什么。
然后她右手捂着嘴偷偷笑着,拉开会发出如同日本和室纸门一样的“哗啦”声的玻璃门,走了出去。
又的一阵“哗啦”声,门被关上,也隔断了我粘在她身上的视线。
同时我也反应过来一件事,雨停了。
难怪人们常形容见到美女“让人眼前为之一亮”。她走了以后,这间的灯光已经没有刚刚那么刺眼,带点恹恹欲睡的昏暗。
“老板娘,算帐。”
“两百三十块。”
我甚至怀疑老板娘是不是神仙姐姐,或是跟段誉学过“凌波微步”,不然她怎么有办法把她那硕大的身躯用轻盈的步伐移动到我面前?但我情愿是后者,因为让她当神仙姐姐实在太委屈段誉了。
“宰人啊?!两盘菜加上一碗饭连八瓶啤酒在内怎么也要不了两百三吧!”
“还有刚刚那位小姐的饭菜。”老板娘中气十足地回答,手上的菜刀滴着令人发怵的不知是什么血。
“今天谢谢你了。”她鞠了个躬。
90度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要让人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我猛地回味过来她临走时的道谢是什么意思了。她八成以为这顿饭是我请客。
我呆呆地站在那儿,僵的宛如自由女神像。
老板娘显然不懂得欣赏艺术,肥手一推把自由女神像变成了莫高窟的飞天,幸好我还算壮实,否则在老板娘这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神力面前,难保不会成为断臂的维纳斯。
更值得庆幸的是,我今天带了足够的钱出来,让我能够平安的走出这间小饭馆,而不用像大卫一样光着屁股。
荷包大出血,我的心更痛的像被八国联军抢劫过。一边哀悼着饿死的钱包,一边同情着即将饿死的自己,迈着和小美人鱼同样痛苦的步子,艰难地向家里走去。
“你怎么了?精神好象很恍惚。”
“错!不是‘好象’而是根本就很恍惚。”
“为什么呢?”
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企图用眼光杀死她,可惜我的眼睛不听大脑的使唤,硬是把目露凶光改成了含情脉脉。
她竟然没走,站在一棵树下等我。
“我不知道你今天没带钱。”我怨愤地说道,语气里充满了文人式的酸味。
“吓?”她没听懂是什么意思,愣住了。
“害我还专门帮你点了几样最贵的菜,你竟然都没怎么吃!太奢侈了!”越说越心痛,为什么刚刚不找个保鲜袋把剩菜带回家呢?失策啊失策。
她终于反应过来,脸一下子涨红了,红到足以嘲笑交通灯。
“不好意思,我,我不知道……以前人家都是这样的,请我吃饭时帮我点菜……因为你也帮我点菜,所以我以为……”
该说什么好呢?现在还能像她这样单纯的女孩子真的太少见了,少见到绝不会比大熊猫的数量多。
“罢了罢了,千金散去还复来嘛。”我大度地挥挥手,表示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
其实我还是赚了,古人说千金难买美人一笑。而我却仅凭一顿饭就换了她成堆的笑容。
话又说回来,要是她的笑能折现就更好了。
“真的不好意思。”她兀自喃喃地说,“害你花冤枉钱……”
“没关系,正好这两天我很敬佩颜回的高节,打算向他学习。”
据说古人颜回是一位痴汉子——白痴的汉子——平常生活很简朴,一箪食一瓢饮,最终落了个营养不良而死的下场。看来孔夫子的学生脑子都不怎么灵光,难怪他要对着自己的学生无奈地说:“三人行,必有我‘痴’焉。”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笑声听上去暖洋洋的,尤其在这种刚下过雨的夜里。
“不要太勉强哦。当心颜回没学成,你自己也成了‘古人’——作古的人。”她笑着,时而轻微地咳嗽。
“应该没问题吧。而且我也想顺便考证一下楚灵王所喜好的细腰究竟能细到什么程度。
“要不要再‘顺便’研究一下何为‘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非常“热心”地提议。
“不,我准备学赵飞燕在手掌心跳舞。”
她笑得弯下腰去捂着肚子。
可惜东施不在这里,不然她一定不会学西施捧心。眼前的美女捂肚子的姿态同样动人。
一阵风吹过,她微微地抖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上衣早被淋湿,在饭馆里可能是她坐在角落的缘故才没让我看出来。如今风一吹,她开始冷得颤颤的。
我不假思索地脱下外套,因为是防水的,所以外面虽湿,里头倒的被我捂得暖乎乎的。丢给她时,她又露出副呆呆的表情。
“穿上吧。”
“不用了……”
“叫你穿你就穿嘛!”
也许是我的声音大了点,她吓了一跳地退了一步,然后很乖巧地“哦”了声,小心翼翼地穿上我的外套拉好拉链。
我没想到她其实是纤细的,相对于我的高大来说,她看上去弱不禁风。穿上的外套,更是大的出奇,使得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小熊,行动笨拙憨态可掬。
“哈——”我笑出声。
“你——你笑什么?”她小心地问。
“你的样子……唔,很可爱……”我实话实说。
她小脸一红,把脑袋缩进领子里,不好意思地偷偷笑着。
“我,该回家了。”她说。
“我送你?”
“不用了。”她连忙摆手,又似乎觉得哪里不对劲,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
“那你自己回去吧,路上小心。”
“其实……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蛮危险的……”她小声的说着,头也不抬。
“我走了……我家就离这儿不远……”她重又放开声音,用我听得见的音量说。
然后,她深深地弯下腰,再一次鞠了个90度的躬。
“今天,真的谢谢你。”
她向前跑了几步,像又想起什么,转身迟疑地问:
“这衣服……”
“下次碰见我再还我不就得了。”我大声说。
她郑重其事地点着头,仿佛在承诺一件不得了的大事似的:“我会把它洗干净的……”
于是,她在我的目光里踩着自己的影子跑远了。
上身只剩一件背心的我也觉得确实有点冷,下意识地想掏根烟出来抽,可摸遍全身也没找到我的烟盒和打火机,这才记起烟与打火机全放在外套的口袋里了。
无奈地耸耸肩,仗着一丝酒意,我慢慢地朝家的方向走,街边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拖得好长……
这是第一部后面自己看
Ⅷ 谁有以尼玛神地全文啊!
第一章 图门滩的呼唤
(一)
她身上隐隐散发着水生植物的幽香,清冽而悠远,缠缠绵绵地沁入四周。我深深吸了口
气,一阵眩晕。
“去图门滩吧,你该去了。”她的嗓音轻柔,若烟似雾,充盈着我的耳,幽幽地往我心底
去。
听见“图门滩”这几个字,我的心突然像被人揪了一把。
她从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中国地理大全》,翻开其中的一页,递过来,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们,一起去吧。”
我默默从她手中接过书,细细看着书页上古代神殿的摄影图片。我的呼吸急促起来。这神殿,似曾相识。我似乎什么时候去过那里?而那记忆久远得几近虚幻。
“我,去过这里!”我指着图片,脱口而出。
“哦?”她拿回了《中国地理大全》,轻而缓慢地说,“图门滩,是最近才对游客开放的。你确定去过?”她的眼神深邃而迷离,我看着她的眼,思绪坠入她黑色的眼眸中。
我不能确定,头有点儿晕。重新拿过《中国地理大全》,我凑近了看图。如此熟悉!如此熟悉!我的心又一次被揪紧了,眼前模糊起来,一股无以名状的哀伤袭上心来。
“我们去吧,一起去。”我合上书页,肯定地说。
“嗯。”
她叫江离。三天前我与她在书店里重逢。
当时,我正在书店翻看着一本关于心灵感应的书。我太想念父亲了。他是位历史学家,十年前,在我八岁时,他在赴以尼玛沙漠考古途中失踪。我从不相信他已离去。我总觉得他还在某个地方,我所未知的地方,等着我。我从未放弃找寻一切可以与他沟通的渠道。我查阅了许许多多灵媒方面的书籍,每天晚上,我都祈祷着他能入梦。可这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我做过许许多多离奇古怪的梦,但在梦中,始终没有他。
就在那天,在书店里,一袭白衣的江离,突然走到我的面前,轻声对我说:“那些书,怎么能信?”她静静地看着我,对我笑了笑。
“我们许久不见了。”她看了眼我胸前的迦陵频伽护身符,抬起眼,对我说着,她的话语仿佛来自遥远的另一个时空。我陷入困惑之中。
“你忘了吗,很久以前,我们就认识了。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是江离。”
我苦苦思索,江离、江离……她的眉目、她的声音、她的气息,是如此熟悉,她是我的熟人吗?老熟人?
我的脑子一片混沌。
我时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在父亲离开后,那些梦境出现得更加频繁。
我时常梦见一位白衣女子,我竭力想看清楚她,可她的面容却模糊难辨。她教会我识别某种古老的文字,文字的诉说令我豪情澎湃又忧伤不已。在梦中,我居然知道自己在做梦,我提醒着自己:记住,记住,记住这一切。但是,当我醒来后,梦中所读的文字,却像云雾般从记忆中逃逸,杳无踪影。
我还曾无数次地梦见一位征战沙场的白衣将军。我梦见血色斜阳残照,战场上一片荒凉寂寥,尸陈遍野,荒草摇曳风中,尘土迷蒙。白衣将军浑身是血,孤身一人,骑上马,狂吼一声,拖着长戟,杀入敌阵,数十只长矛从四面八方刺向他的身躯,血溅四野……梦境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现。
我时常分不清梦境与现实。是梦境严重干扰了我对现实的记忆?还是我在梦中重现我所遗忘的记忆?
“兰馨……这是薛老师的。”她递给我一沓边沿泛黄的手稿,用棉线装订。
以尼玛神地探秘》。是父亲的手稿!怎么在她手里?
“前一阵子,研究所扩建翻修,翻出了几十箱旧资料。薛老师十几年前的旧资料也给翻了出来。原本都要清理掉的,我把老师的这份手稿要了过来,四处打听,才和你母亲联系上。你们搬家了……”
“你是?小离姐姐!”
“嗯。”
我记起了!她曾是父亲工作过的考古研究所里的助手。如今的她还是那么美丽,岁月飞逝,只给她的眼眸添上几抹深邃与沉静。父亲失踪后,她还陪着母亲去了趟图门滩,后来彼此就便断了联系。
夜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难眠。身上的迦陵频伽护身符,时不时磕碰着我的胸口。这是父亲留给我的,一直在我的脖上挂着。它似木非木,有着金属般森冷的光泽,散发着木的芬芳。
墙上的时钟指针不屈不挠地前行,滴答……滴答……滴答……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我索性起身,从床头书架上抽出父亲最后的手稿《以尼玛神地探秘》。
“可以确认的是,图门滩与传说中的以尼玛神地联系紧密。传说中,以尼玛神地是离神最近的地方,它的主人是木雅人。木雅族是个神秘的民族,有着自己的文字,曾经创造了极高的文明。在北方漠狼族入侵后不到二十年,木雅人神秘消失。一同消失的,还有木雅人的璀璨文明和繁华的以尼玛城。”
一阵困意袭来。文字模糊起来……
蒙胧中,文字快速转化为《中国地理大全》图门滩的照片,夕阳余晖映照下荒废的神殿、图门江水无动于衷地蜿蜒穿越荒凉的图门滩、图门滩白衣老人若有所思的凝视……我似乎被魇住了。
“归来……归来……归来。”我能感应到图门滩神秘而不可抗拒的呼唤。我长吁了口气,仿佛早已知晓。我向梦幻中的图片伸出手去,却仿佛真的触摸到了图门滩上粗糙的沙砾。一束耀眼的光线从头顶罩下,令人眩目,我闭上眼。我听见了一只鸟儿高鸣,清越的鸟鸣曼妙如歌,却又透着渗人肺腑的悲凉。
“记住了吗?记住……”有隐秘的耳语声。
……
我惊醒过来。原来是一场梦。日光穿过窗帘缝,亮晃晃地落在我的脸上。父亲的《以尼玛神地探秘》滑落床下。我转头,躲开晨光的照射。梦中的鸟鸣是如此真切,那悲鸣声烙在我的心上,令我惆怅不已。
我将《以尼玛神地探秘》放入行李包里。
临行前,我给母亲去了个电话。
“我要出门走走。”
“你是去……图门滩吧?”电话那头,母亲的口气平静得让我吃惊,“江离找过我了。”
我吸了吸鼻子,长吁了口气,江离告诉母亲了?
“是的。”我豁出去了,“那地方不去,我心里那道坎儿过不去。”
那头,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我知道,迟早的事。”母亲的冷静,反倒令我心疼。
“妈,如果,你实在不愿意我去,我会再……考虑一下的。”我心软了。
“去吧。拦不住你的,迟早的事……”母亲幽幽地叹了口气,挂断电话。
嘟嘟嘟……我手持电话,久久放不下。听筒里的忙音一下下撞击着我的耳膜,我的心抽搐着,碎成一片片。
与江离相约机场见,我提前到了。
机场的旋转门入口处,一群群提着行李的旅人走出,又一群群旅人进入。旋转门周而复始地旋转着,无动于衷,无始无终。
我坐着,茫然地看着旋转的门,看着人群涌进涌出,忽然有股异样的感觉。这莽莽红尘,人来人往,谁在一旁冷眼观看?想到此,我的心咯噔了一下。
百般聊赖,我从行李包里掏出了父亲的手稿。
“图门滩神殿的发现,纯属偶然。农民在垦荒时,无意中碰到一块硬物,往下深挖时居然出现了类似建筑物的墙体轮廓。当地人不敢贸然再往下挖掘了。我匆匆离开在医院待产的妻,专程赶去。挖掘的结果令人惊叹。这是一座崩塌的古代神殿遗址。神殿毁坏严重,仅留下断壁残垣。殿内壁画保留完好,色彩斑斓、精美绝伦,可一见天光,那壁画的色彩立刻褪色剥落。
“挖掘出的文物中,最吸引人的,是迦陵频伽黑木匣子,匣子正面所绘的迦陵频伽,袒胸露臂,羽毛绚丽,头戴如意宝冠,背上两翼舒展,栩栩如生。迦陵频伽的形象最早出现在北魏的石刻上,唐代敦煌壁画以及铜镜也多见其造型。它与神殿有什么联系吗?我与助手小离小心翼翼地打开木匣。一股奇异的芬芳自匣内传出,奇香入骨,可定睛一看,匣内却空无一物!
“木匣底部也镌刻着彩绘迦陵频伽,色彩鲜艳。随着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变长,迦陵频伽的图纹色彩迅速褪色、淡去、消逝,当它的双翼、头部、胸部轮廓相继隐褪时,剩下尚未隐褪的纹路组合成一组奇异的图案,图纹以奇怪的规律排列着,似隐匿着某种文字,却辨认不清。不出几秒,那奇异的纹路消逝,如同荒漠中的水汽蒸发,幸好,我将它拍了下来……”
我取出手稿内夹着的两张照片。一张是迦陵频伽黑木匣,那人首鸟的造型与我胸前的木坠儿一个样。另一张,是匣底所绘的迦陵频伽。并没发现图纹照片。
我看着这两张照片,异样的感觉突然传遍全身。我正发着愣,江离来了,她在阳光下,眯起眼望着我,眼睛的色泽在阳光下淡成了眼眸却明媚清澈如同少年。
我在火中旋转,上升,火舌舔噬着我的身躯,剧痛难忍,我发出凄历的鸣叫,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火的翅膀,火的身躯。
“雷!”我的心狠狠疼了一下。
他渐行渐远。
我看着他,长吸口气,移开目光,眼望长空。在那里,千年前,我曾展翅翱翔。而现在,我将重新生出羽翅,无牵无绊,在遗忘之后。
我的灵魂在火中,轻轻飘起,身下,那具人的躯壳在火中,消失。热焰炽烤着我的灵魂,我能感觉到灵魂被新成型的人首鸟身所禁锢,心也在渐渐坚硬。留在心底那颗泪,若徒劳等待了千年的花儿般渐渐枯萎、枯萎.....
雷,让我再最后感受一下你灵魂的温暖。我竭尽全力地靠近他,靠近他,接近他的灵魂。
“我会让这一切结束的,彻底,了结......”
我触碰到他的灵魂了,深沉而炽热,坦荡而执着。我心底的那颗泪,滴落火中,“嗞”地一声,再无踪影。
我在火中舞蹈,我的心在火中渐渐坚硬,我的双翅,在火中渐渐丰满,我张开喉咙歌唱着,有着非人间的妙音......
我看见神山上一袭雪色长裳的以尼玛神,看着我,哀伤而孤寂。
我毅然展翅向神山更高远的天域飞去、飞去......! 以尼玛神地
十几年前,父亲在考察以尼玛神地时失踪。十几年后,“我”被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来到以尼玛神地,原来“我”的身上蕴含着惊天的秘密,“我”就是以尼玛神地复兴的关键。。。。。
第二章 迦陵频伽
(一)
我是谁?
谁在呼唤我?
我是人?是鸟?是神?
我是兰馨?是兰若?
似是而非。
现在,我分明是只迦陵频伽。是的,长着翅膀,有着人的身体与面容的神鸟。
我是木雅国都城以尼玛神地的迦陵频伽,神赐给以尼玛的保护者。我来自神山雪域,生命无始无终。我的心湿身山上寒冰凝成的,无情亦无欲。
我守护着以尼玛神地。那儿,天蓝水清,云缠雾绕,群山叠翠、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水生薄荷、睡莲叶的清香。源自神山雪域的元河,贯穿其间。
元河边,有座巍峨的白色宫殿,这就是木雅王宫殿。
那天,神山血狼想偷盗雪兰,被以尼玛神子,雷,一箭射落,坠入人间。雷一路从神山追逐到以尼玛。雷被以尼玛迷住了,居然不想再回神山。
“雷,你不属于这里,回去。没有以尼玛神的应许,不得擅自离开神山。否则会受惩罚的。”我警告他。
“不,我要留下来。”
我皱起眉。我不知道,等待的雷,将是怎样的惩罚。
“雷,如果你非要留下,你的遵守人神的规则。”
“明白。”
“你是神之子,不能用神力干涉人间之事。能做到吗?”
“能。”
“如果你干涉人间之事,你将给人间引来大灾难,你也再不能为神。” “我不会的。”
“你将在人类的躯壳内待上百年。百年后,你才能离开。”
我看见,泪花身为一个婴儿酣睡在花篮中,顺着元河而下。
木雅王宫的仕女们,将花篮捞了起来,将花篮里的雷,交给木雅王美丽的次妃萧夫人。
“大王,这是神赐我们的儿子。给他取个名吧。”
“他从元河而来,就叫他元河吧。”木雅王得贤说。
“嗯。”
雷皱了皱眉,挥动粉嫩粉嫩的小手,哭了几声,表示抗议。
“雷,接受吧,现在你是人,应该有人的名字。”我隐身在木雅王头顶的梁上,嘎嘎笑着对他说。
雷听从了我的话,接受了他的新名字。从此以后,他将作为木雅王的养子,在以尼玛成长。
萧夫人收养雷后不久,便有了身孕。一年后,兰若出生。兰若出生时,通体异香,以尼玛全城上下,突然飘起淡淡的兰草幽香。
“这位公主,能给以尼玛带来芳香啊。”
从此,兰若也被木雅人称为“以尼玛芬芳”。木雅王次妃萧夫人,本是中原女子,精通汉文,擅观天相,有异能。当时,所有从西域传来的典籍经文,必经以尼玛,在至汉人之地。萧妃建议木雅人应该有自己的藏书,自己的文字。木雅王得贤接受了萧妃的建议,依照汉字,创造了木雅文。木雅王设置专司 将来自西域的大量经文翻译为木雅文,同时,组织学士,为木雅修史编书。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木雅大典》。
十五年过去了。元河和兰若都已长大。
元河和兰若,再萧夫人的精心指导下,学习木雅文,熟悉汉典、音律,渐渐长大。
“元河、兰若,知道为什么木雅人要有自己的文字吗?”
“不知道。”
“文字,承载着一族人的精神气脉。有了自己的文字、典籍,即使木雅人消亡了,精神力量依旧能传承下去。木雅人离神最近,远有比他族更优越的天赋。只要木雅人的精神气脉不绝,必有一天,木雅人将一统天下。”
萧夫人为编篡木雅藏书,耗尽心血,在完成《木雅大典》后不久,便突然患病,缠绵病榻。
“《木雅大典》内含天机。天极泄露,我此番难逃一死。木雅国不久必有大难。恳请大王务必依从我的心愿,将我葬于以尼玛与神山的交界处,远离木雅王陵。将《木雅大典》千册随我下葬。”
木雅王一一依从,同时下葬的,还有数不胜数的木雅宝藏。
小妇人所言果真应验,西方漠狼族新王天极,嗜血凶残,即位不到两年,便开始征战,矛头直指木雅国。
(二)
“迦陵频伽,漠狼王天极,是神山血狼化身,凶狠残暴。
他逃不了的,我要亲手宰了他。”身着盔甲,英姿勃勃的雷对我说。嗬,我又忘了,我的雷,现在是木雅王的养子元河,木雅国最英勇的武将。
他也忘了,这是在人间。在人间,不如愿事十之八九啊。我笑了,将目光穿越尘世,探入天外的盘古天,我再看见了那即将来临的一幕。但是我不能将结果说出来。
我只能提醒他:“雷,兰若公主将有喜事了。别离开她。”
“是吗?”他开怀地笑了,“我不会离开她的。”
蓝若是多美好的女子啊。他的双眸,清澈纯净;她的笑容,温柔美丽,足以融化深山上最冷的寒冰。她的美貌和聪慧,闻明远近。我多么希望,这么美好的女子,永远都能远离凶恶残暴,远离阴险与黑暗。
“元河哥哥,你还不快去。父王找你呢。你在这儿,看着顶上的梁做什么?”一袭白衣的兰若莫名其妙地抬眼看了看宫殿顶上的梁。我嘎嘎偷笑着。她看不见我,他们,全都看不见我。凡人,怎么能看得见我呢?我朝雷眨了眨眼,他却没看见。兰若来了,他的眼里就只有她了。嘿!这个家伙!我随雷到了王宫殿前,盘旋在兰若公主头上。
就在那儿,雷将被木雅王得贤封为统领三军的大将军,带领木雅勇士们抵抗漠狼入侵。
“我的王,我将永远忠于您,终于以尼玛神地。”雷对木雅王说,目光却深情地凝视着得贤王身旁的兰若公主。
雷的身后,威风凛凛的白衣木雅骑兵列队,齐刷刷一致跪倒齐声高呼,震撼天地:
“神赐圣土,富饶之邦,
与神同在,赐我刚强,
以我身躯,慰我家园。”
我不想听了,扑棱着只帮赶紧飞走。
这些鲜活勇敢的人,在战争结束后,还能回来吗?
(三)
“得离开了。”雷有点沮丧。
“嗯,你得走了。”我吸了吸鼻子,他得征战,“这次战役,将异常惨烈,记住,雷,你只能作为人间的元河将军去打仗,不能用神力!”我再次警告他。
“嗯,知道。”雷心不在焉,低着头噼啪压着粗大的指关节,突然抬起眼,看着我,“我不怕死,我也死不了。但我舍不得离开兰若。你说,他会不会出事?我心里怎么这么不安呢。”雷局促不安地问我。
“她会有喜事的。”我肯定地说。
“迦陵频伽,我喜欢她呢。”雷赧然一笑。
“什么是。。。。喜欢?”我歪着脑袋,苦思冥想。
“哦,我忘了,你是迦陵频伽,你的心是神山上的冰,你没有感情。”他笑了。
我吸了吸鼻子。当我想不明白时,我只能吸吸鼻子。
“好吧,既然你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她呢。现在就去,告诉她。”
“我。。。说不出口。”
我看着雷,又吸了吸鼻子。
雷把自己关进屋里一天一夜。
出来时,他面色苍白,手握着一枚迦陵频伽护身符。看着他毫无血色的脸,我明白了,他耗费了大半的神力雕出了这枚护身符。带着这枚护身符,兰若对死亡的耐受力,将超出常人十倍,但反过来说,如果兰若真遇到不测,也得经历十倍于常人的痛苦,才会结束生命。
“雷!失去神力,将在不能恢复!”我提醒他。
“我愿意,他不是别人,她是我的兰若。”雷虚弱地说。
“你这么做,对兰若未必好呢。”我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他不听我的,拖着虚弱的步伐走开了。
雷为兰若带上了迦陵频伽护身符。
“我走了,你自己小心点儿。”雷满含忧伤地看着兰若,欲言又止,犹豫了一下,毅然转身离开。
“元河哥哥,你也要,保重。好好地。。。”兰若追上前去,伸出双臂从背后轻轻环住雷,将脸紧紧贴在雷厚实温热的背上,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
“嗯。”
兰若抬起泪眼迷蒙的双眸,最后看了雷,松了手,转身,哭泣这掩面而去。
说啊,雷,追上她,告诉她!我隐身在雷的肩上,用翅膀拍打着他的脑袋。
勒紧抿双唇,捏紧拳,转过身,看着兰若远去的背影,伫立良久。
“等我打了胜仗回来,再告诉她。”他对我说。
我叹了口气,扑棱着翅膀,飞上云霄。雷率领三万军队拼死对抗着漠狼龙天大将的十万大军。战事极为惨烈。而木雅国首府以尼玛,也危机重重。漠狼王亲自挂帅,围城三月。天降大雨,河水暴涨,漠狼人筑拦河坝引河水灌城,城内百姓被淹,情况紧急。又过了一个月,因河水久灌,城墙即将溃塌。
漠狼王派木雅裔将军木海招降。他带来了漠狼王的口信。
“漠狼王已仰慕兰若公主已久,如果木雅王愿向漠狼称臣,将兰若公主许配给漠狼王做次妃,漠狼人将立刻撤兵。”
“岂有此理!堂堂木雅国公主,下嫁到漠狼蛮子为次妃?天极欺人太甚!”木雅王暴怒。
城内百姓的号哭声像针戳进兰若的心里。兰若低首沉思片刻,便做出自己的决定。
抹香膏,披霓裳,戴金冠,兰若公主在漠狼国美髯将军木海的守护下缓步迈出宫门。
即将出城门,兰若突然止步,久久凝望远方茫茫黄沙的尽头。
时辰已到,漠狼国美髯将军木海催促再三。
“公主请。。。”木海将军示意兰若上车。
兰若茫然回望。木雅王掩面转身。兰若最年幼的弟弟愿贤公子抱住她的腿不让她走。送行的仕女跪地,哭声一片。
她毅然转身,蒙上雪白的面纱,乘舆绝尘而去。
(四)
雷回来了。三万大军,仅余十分之一,而漠狼十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雷胜利归来,得到的却是兰若公主和亲,木雅对漠狼俯首称臣的消息。
以尼玛物是人非。
“我无能,保护不了木雅,连兰若,都保护不了。。。。。”
“雷,这是天意。你无能为力。”我对他说。
雷沉默着。
“雷,别这样。。。”他这副样子,连石头人看了都要难过吧。可我不知道,什么是难过。我是来自雪域的迦陵频伽,我会唱最美的歌,跳最美的舞,可我却不知道,什么是难过。
雷突然拿起手中的短剑,狠狠向自己心口戳去。他的胸口,立刻殷红一片,鲜血从创口涌出,染红了木枝。可瞬间,那创口便自行复合。雷痛苦地将剑拔出,再狠狠地扎入。创口更深,我看见,创口深处,鲜红的心已破碎。接着,窗口迅速复原,雷的身体,完好无损。
“雷!冷静点。你死不了的,你是神!你得在人的躯壳里待足百年。”我木然地看着他。
他发出一声悲号,仰望天空。
木雅王德贤,忧思过度,不久便去世了。新王愿恭继位。愿恭是兰若的同父异母兄长,天性懦弱无能。他听信谗言,排挤贤良,重用奸人,木雅国元气大伤,慢慢地走向衰败。
元河大将军牢记自己对先王德贤的承诺,一心辅佐愿恭。但愿恭嫉妒雷的勇猛与才干,反倒有意疏远他。
在漠狼国的兰若备受漠狼王宠爱,次年产下王子莫也。木雅王德贤死后,漠狼王见新王昏庸,木雅国力衰退,便时常借机挑衅。与此同时,漠狼人相继攻破南方炎火族、南方高阳族,并将两族人悉数灭绝。
漠狼王天极野心勃勃,找了个莫须有的借口,撕毁与木雅的不战协议,再次将屠刀指向木雅人。
“大王言而无信。不是说好了,不再出兵以尼玛吗?”兰若面色苍白,闯上殿堂。
“夫人!”美髯将军木海急忙上前,挡住兰若。兰若目光冰冷地瞥了他一眼。木海尴尬地回避她的目光。
“大王!恳请信守承诺!”兰若屹立不动。
“兰若,你现在的身份是漠狼王妃!应以漠狼为重!木雅王愿恭懦弱无能,可惜了木雅国的大好疆土。木雅归于漠狼,这是天意,谁也阻挡不了!兰若,下去。”漠狼王天极尽量克制住怒火,蹙着眉,看着他最宠爱的王妃兰若。
“大王,恳请,下令退兵。”兰若的唇颤抖着,倔犟地直视天极。
“如果,我不答应呢?”
“离开以尼玛前,父王曾吩咐兰若,木雅与漠狼,自此为一家,同室不操戈,兰若当为两国安定而献身。如今大王执意出兵,兰若却无力阻拦,愧对父王。唯有一死。”
天极看着兰若,目光锐利而冰冷。
兰若长吸口气,面如冰霜,缓缓从怀中掏出一并短剑。
兰若闭眼,将剑往脖上一横。兰若脖上的迦陵频伽护身符,泛着幽冷神秘的光。
“兰若!”
从护身符上闪出一道幽冷的青光,挡住了剑刃,兰若手上的剑只在脖上划了道浅口子。兰若看着天极,决绝而倔犟。
天极面色铁青,再也不看兰若一眼,离席而去。
漠狼王挥师东征,攻占木雅国。
(五)
漠狼王有备而来,兵马粮草充足,而木雅周边的临国均已被漠狼所灭,如瓮中之鳖。
木雅国丧失半数之地。愿恭王心惊胆颤。木雅元河将军在前方苦苦抵抗,而后方黑河将军、白河将军守护的城池,却频频失守。木雅首府以尼玛危在旦夕。元河将军被召回师,守卫以尼玛,将与漠狼决一死战。
“降吧?”
“降!”愿恭身边的白河将军、黑河将军异口同声。
“不能降!大王,漠狼族,嗜血凶残,所经之处,枯骨遍地。西方流沙族、南方炎火族、东方高阳族,降了之后,无一不全族覆没于漠狼的屠刀之下。如今,还未到弹尽粮绝的境地!拼死一搏,尚有希望,岂能就此放下武器,束手就擒?大王!您忘了,先王遗训?! ‘神赐木雅,誓死守卫,存亡与共!’”元河将军眼含热泪,直视愿恭。
白河将军、黑河将军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愿恭王犹豫地支持了元河将军。以尼玛危险!愿恭王派出信使,给远在漠狼国的兰若捎去口信,恳求援助。
“雷,知道愿恭王让兰若做什么吗?”
“不知道。”
“他命兰若毒杀漠狼王天极!”
“迦陵频伽!你看得到结果,告诉我!兰若会做吗?”
“会的。”我犹豫良久,吐出天机。
“结果如何!”
我闭上眼。我不能再多说了。
“迦陵频伽!说吧,迦陵频伽!就求你这一回了!说吧!兰若会后危险吗?”
“如果我说了,你发誓,顺应天意,不得用神力改变人间的事!”
“我发誓。”
“你自己看吧。。。。”我把天幕借给他,让他自己看盘古田里的映像。
我看见类的脸色渐渐刷白,呼吸急促,他的拳紧紧握紧,痛苦地发出号叫。
“不!不能这样!不能!”他跨上坐骑,飞驰而去。
“雷,你想做什么?记住神山的禁忌!不得干涉人间事!雷!醒醒!你是神山的雷!你发过誓的!”
雷毫不理会,疯狂而绝望地策马往前狂奔。守城的卫士目瞪口呆地看着主帅骑马往漠狼的营地狂奔而去。漠狼人还没反应过来,他便已从漠狼人的重重包围杀出一条血路,越过营地,一路前往漠狼国王宫的方向奔去。
他疯了吗!
“雷!停下来!”我惊慌失措。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一条从天而至的滔滔大河。
“我要救兰若。”他喃喃地说,茫然地看着前方出现的大河。
“雷!我的儿子!停下!”河水咆哮着说。以尼玛神幻化成大河,阻止雷的疯狂行为,“擅自滞留人间,你已经错了,将神力借与兰若,令她忍受超出十倍的痛苦后才能解脱。这又是一错。神的宽容是有限度的,立刻回头!”
“不!父亲!”雷红着眼,痛苦地擂击着自己的头部,颓然跪地长号,“不!父亲!我怎么忍心!”
“该发生的,必如此发生。”
“为什么,是兰若?”
“不许试探神意!”
雷颓然下马,双腿一软,跪在地上。
我飞到他的胸前,想安慰他。
一滴豆大的泪珠,“啪嗒”从他的脸上滚落,恰巧落在我的胸口,渗入我的心底。他的泪沉甸甸的,打湿了我的冰心。
我吸了吸鼻子。
一阵难以忍受的痛感撕扯着我的心,比肉体的疼痛更甚。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能感应类所感受的,这就是,所谓的难过吗?
(六)
我看到了那一幕。
漠狼王天极寝宫,一片狼藉。
天极七窍流血,怒目圆瞪,面色乌青地倒毙在地。地上,碧玉酒杯碎片四散,血红的残酒四溅。
兰若面无表情地端坐床前,束手就擒。
天极之死未能消除以尼玛的劫难。天极之弟天杲大权在握,逼迫天极正妃交出玉玺,篡位为王。天极死在木雅族兰若妃手里,天杲借口为王兄复仇,发誓“流尽木雅血,杀尽木雅人”。至于兰若,天杲王将她关入地牢,炮烙、断筋、断肢。。。。用尽酷刑折磨,却不让她死。
“她得活着,亲眼看我灭了木雅国!”
兰若生不如死。
漠狼王几十万大军逼近,木雅守军誓死抵抗。
攻占木雅白河城的是木雅裔的漠狼木海将军。白河城城主是兰若幼弟愿贤。白河将军临阵脱逃,副将木川临危受命,帅兵护城,木川是木海将军的同宗兄弟。木海将军亲自劝降。木川誓死不降,直至城破牺牲。白河城主,九岁的愿贤,宁死不降,当着木海的面,一头撞死在城墙前。穆海将军大受震撼,不忍杀城内百姓,顶着违抗王命的罪责,私自将城内百姓放出城去。自此,木海在无心滥杀木雅人,消极应战。
Ⅸ 《扶路遥上山》的全文是什么
看看是不是
http://book.sina.com.cn/nzt/history/his/swly/10.shtml
Ⅹ 小说天眼盒子中装的什么山寨中的奸细是谁
盒子中装的是佘家祖先手稿和崔振阳写的风云三百年。小说一直没写完,不知有没实体书,没有奸细的介绍。按脉络去看,应该是崔二胯子精神压力太大,形成梦游,梦中杀人。
崔振阳---崔大胯子之子,崔二胯子侄子。疑似作者让其穿越了,穿越到了明崇祯末年,见证了袁崇焕的抗清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