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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全文免费阅读

发布时间:2022-04-20 02:30:51

① 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混血豺王
沈石溪 (当代)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四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身来, 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 “洛戛,快上! ”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中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草食动物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在追捕中永远也不会犯方向路线的错误,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掉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彷徨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 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 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勾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疾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唇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紧缩茸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成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茸毛,之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着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跛了一条前腿,仄仄歪歪跑得很慢。洛戛只需一个扑咬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的追击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就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跛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洛戛产生容易捕捉的错觉,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洛戛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叫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时,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给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果然,两只公豺见洛戛蹿到面前,呦——地怪嚣一声,分左右两头逃进草丛。
洛戛看都不朝那两只色厉内荏的公豺看一眼,狗尾巴平平地和脊梁形成一条直线,脚下生风,继续朝疲于奔命的母豺追去。
豺群的车轮战术破产了,又没有谁有勇气跳出来同体魄和狼不相上下的洛戛较量,都晓得这讨厌的狗有猎人和猎枪撑腰,谁惹得起呀。豺们一只只溜之大吉,整个豺群都逃远了,只抛下孤零零的一只母豺。
母豺继续顽强地奔逃着。
洛戛离母豺只有二十多步远了。突然,母豺一个左拐弯,朝一片红松树林跑去。洛戛很纳闷,红松树林稀稀拉拉,既没有灌木可以隐蔽,又没有洞穴可以躲藏,对正在逃避强敌追踪的母豺来说,无疑是条死路。难道这只母豺已逃得昏头昏脑糊里糊涂了?不,不可能。豺生性狡黠,不可能在危急关头犯傻的。母豺一定想搞什么鬼名堂了。洛戛警觉起来。瞧这母豺,一面奔逃还一面偏仄脑袋朝左侧窥探。洛戛顺着母豺的视线瞥了一眼,立刻识破了母豺的心计,母豺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哩。母豺假装往红松树林跑,其实真正的逃跑路线是左侧怒江江畔那块红土坡!母豺是想利用身上那层保护色来逃过劫难。
动物身上皮毛的色彩在进化过程中往往变得和周围的境非常协调。这有利于隐蔽自己,逃避天敌,求得生存。日曲卡山麓的豺多为红色或褐红色,因为这一带土质为红尤其是怒江两岸,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大块大块山坡,没有植被覆盖,裸露出褐红色的酸性土壤。豺一旦置身于怒江江畔的山坡,几乎与大地融为一色,即使以千里眼着称的金雕,也很难在一片炫目的红土中识别出豺的身影来。
一旦让母豺逃进那块红山坡,母豺就会像鱼游进水似的轻松自在。母豺随便跳到哪块土坷垃旁,突然弓起脊背静止不动,就得让它洛戛好一阵找,才能辨明哪几块是山土,哪一块是豺背。而母豺已小憩了一阵,喘过气缓过劲儿来,又飞也似的奔逃了。狗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视觉却相对来说要弱一些,和带有自然保护色的母豺在红山坡上周旋,就像闭上一只眼与猎物玩捉迷藏,当然对洛戛不利。
决不能让母豺的诡计得逞。
母豺果然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 眼看就要逃进红松树林了, 突然一个九十度的急拐弯,嗖的一声朝左侧那块红山坡蹿去。 幸亏洛戛早有准备, 不然的话, 准会被惯性带着朝前滑去,等返过身来,已贻误了时机,彼此拉大了距离,母豺就赢得充裕的时间逃进红山坡了。
就在母豺刚刚转身的瞬间,洛戛一甩狗尾,四爪腾空,紧跟着在空中完成了拐弯动作,不但没浪费时间,还争得了时间,把自己和母豺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半。
现在,一条黄毛大公狗和一只红毛小母豺已差不多首尾相衔,近在咫尺了。
洛戛暗中使劲,准备进行两级前扑。这是它捕猎的拿手好戏。狗的前扑和蹿跃是两码子事,虽然姿势有点雷同,都是两条后腿用力朝后蹬,两条前腿齐崭崭朝前挺举,但内在的差别却是很大的。前扑时脊梁先弓后挺,狗尾竖直,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狗头尽量朝前探伸,落地时四只狗爪做搂抱撕扯状;而蹿跃时狗身体的各个部位动作都很节制。一个蹿跃最多能跨出一米, 一个前扑却能达到两米开外。 蹿跃可以不间断地连续进行, 前扑却不行。
前扑时,所有的意念、勇气和力量都集中在狗爪狗牙上,准备落到猎物身上后立即和猎物扭成一团。假如前扑落空,一般的草狗锐气顿减,要好一阵儿才能缓过劲儿来;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猎狗,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已经散了形走了神,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前扑,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 能不停顿不间断地连续进行两次前扑的狗是十分罕见的。洛戛是狗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可说是独领风骚。它凭着极其灵敏的反应和极其协调的动作,一次前扑落空后,在四爪落地的一瞬间,散了形走了神的奔跑姿势会奇迹般地恢复原状,眨眼间身体又能像支箭朝前飞出去,简直比澳大利亚袋鼠还利落。它就凭这套两级前扑的技巧,捕捉了无数只极善奔跑的麂子和岩羊。
洛戛又跟在母豺后面追了几步,冷不防扑了起来。它没有吠叫,不叫的狗才善咬。
母豺骤然间加快了速度,哧溜一下蹿到前面去了。这洛戛的意料之中。豺不可能像蠢笨的豪猪那样一次前扑就被扑倒的。洛戛刹那间又进行第二次前扑。母豺已经是竭尽全力在飞奔了,但速度还是比不上狗的前扑来得快。洛戛计算得十分准确,第二次前扑的落点正好是在母豺的脖颈上。它的两只前爪可以稳稳地搂住豺的脑壳,两只后爪踩住豺背,把豺蹬翻。
在豺惊慌挣扎之际咬住豺的颈窝。
洛戛犯了一个强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轻敌。它低估了母豺应付危机的能力。
被洛戛紧迫不放的母豺名叫达维娅,是埃蒂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单身雌性,今年刚满三岁。三岁是豺的黄金年龄,体力、精力和智力都处于鼎盛时期。达维娅曾跟猎狗打过两次交道,凭着豺聪慧的头脑,都是很容易就把猎狗甩脱掉的。它没想到这一次这条大黄狗却这么难以对付, 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智商似乎也特别高。 豺的拿手好戏诸如接力奔逃、车轮战术等等都骗不了它,简直像个无法摆脱的幽灵。当洛戛第一次前扑时,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阵狂奔,总算幸免于难。它以为大黄狗前扑落空后追击速度会减慢,它可以趁机拉大彼此间的距离,没想到讨厌的大黄狗能连续两次前扑。幸好它两只尖尖的豺耳贴在脑壳上,一面飞奔,一面谛听身后的动静。它听见尾后的空气再次被撕裂,一股刺鼻的狗气味再次从空中散播下来, 眼看四只狗爪就要像一张网罩住自己的身体了, 它急中生智, 猛然刹住脚步。
“嗖——” 大黄狗的身影掠过它的头顶飞到前面去了。 好险啊, 狗屁股竟坐在它的豺头上了。
这不大雅观,却是一个反咬一口的好机会,也让大黄狗尝尝豺的厉害!它闪电般地朝大黄狗的后腿咬去。
大黄狗的动作比它快捷,它的豺嘴还没来得及噬咬,大黄狗两条后腿猛地往后蹬踢,动作很像是马在尥蹶子。没有防备,被踢中下巴颏,身不由己朝后仰倒。它是沿着怒江旁的山脊线在奔逃,一个仰倒,咕咚咕咚顺着山坡朝怒江滚落下去。幸好坡势不太陡,又长着一层松软的狗尾巴草,没伤着筋骨。一直滚到江边,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这一跤跌得它晕头转向, 还没回过神来呢, 大黄狗已顺着斜坡居高临下气势汹汹地朝它压下来。 它没有其他选择,只好朝怒江逃去。
怒江正值汛期,凶猛的洪水夹带着大量红山土在落差很大的峡谷间暴跳如雷。水位涨得极高,把地势较低的树林和草地都浸没了。一层一层的浪互相扑击着噬咬着吐出一团团浑浊的红泡沫。
豺虽然会游水, 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 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里泅渡过去。
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杈繁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洛戛后悔自己不该冒冒失失跟着母豺跳到珍珠栗树上来。它求胜心切,以为母豺已被自己逼到绝境,只要跟着母豺跳上这棵躺在江边的珍珠栗树,就能在树梢的尽头把母豺咬翻逮住。
洛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着母豺跳上去后,刚才还稳稳当当停搁在江岸的珍珠栗树忽然间活动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珍珠栗树已载着它,还有那只该死的母豺,驶离了江岸,迅速漂向江心。
这事其实并不离奇。洪汛期,怒江两岸经常发生滑坡现象,整棵整棵的树被滑落的山坡带进怒江,顺着浩浩荡荡的江水漂流而去。这棵珍珠栗树就是从上游漂来,又被冲到岸边,刚巧一根弯曲的树枝挂住江边的一块礁石, 就像船被拴上桩一样, 停搁下来。 母豺跳上去后,那股冲力使本来就挂得不牢实的树枝从礁石上脱钩;洛戛紧跟着往上跳,就像一根无形的竹篙猛撑了一下,珍珠栗树便又顺流而下了。
母豺逃到树冠, 抱着一根丫形树枝; 洛戛趴在树根的一块老疙瘩上。 彼此相距约二十米。
开始,洛戛还想继续完成主人交代的追捕任务。母豺待在树冠,三面环水,无路可逃。
它伸开带钩的狗爪,抓住粗糙的树皮,朝前挪动。刚爬了两三米,珍珠栗树漂离了水面较为平静的浅水湾,进入湍急的江心。猛烈晃荡起来,它用狗嘴咬住伸出水面的细树枝,四只狗爪紧紧搂抱住树干,才勉强没被摇落江中。无穷无尽的水浪接踵而来,珍珠栗树猛烈地起伏颠簸,洛戛虽是杰出的猎狗,却从未经历过水上锻炼,很快就头昏脑涨了。连站也站不稳,还怎么扑咬呀,它不得不放弃继续向母豺攻击的念头。它想,反正母豺已是网中鱼,笼里鸟,陷阱里的麂子,就让它多活一会儿,等珍珠栗树漂回岸后再收拾也不迟。
但愿这棵珍珠栗树只是在同它洛戛开个小小的玩笑,在江心漂游玩耍一阵,就会靠岸停泊。
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 珍珠栗树漂进江心, 就像被穿了鼻绳的牛, 被激流牢牢地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太阳在乌云中若隐若现,日光由东边升至头顶,又向西边倾斜。
也不知是珍珠栗树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在悄悄下沉,还是水流改变了树干的位置,洛戛所处的树根部位一点点地被淹没到水下去了。起先江水漫到它的膝关节,又渐渐涨到它的颈部。它必须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方。它观察了一下,整棵珍珠栗树地势最高的地方当然是树冠,但细嫩的树枝摇晃得厉害,能否爬上去实在没把握。除了树冠,就属树干和树冠的分杈部位最理想了,隆出水面有半尺多高,几根茁壮的枝杈像个托盘,很稳当哩,还有不少树皮瘢节和树瘤,能踩稳抓牢。它艰难地抠住树皮,一寸一寸地往前爬,也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总算如愿以偿,爬到了树杈部位。
这时,珍珠栗树漂进地势峻峭的峡谷。惊涛拍岸,訇訇如雷。珍珠栗树越驶越快,不时被激流抛向空中,又跌落在江心的矶石上,树枝纷纷折断,树冠像被一把巨大的剪刀在不断地修枝剪叶,越来越小。
母豺达维娅也开始向树杈运动。
达维娅不是瞎子,当然看见洛戛正趴在树杈上。它再爬过去。显然是在向敌手靠拢。但它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已处在树冠的最前端,江水不断涌上来,把它泼得精湿。豺跟狗一样,是陆上走兽,不谙水性,也畏惧汹涌的江水。珍珠栗树顺着水浪摇晃,它已被摇得恶心呕吐。四只豺爪要死死抠住树皮,才勉强不被水浪卷进旋涡中去。时间一长,四只豺爪僵硬麻木,若再继续在树冠上待下去,坚持不了多久恐怕就会失足掉进江里。
动物同时面临两种以上的危险,会有一种避重就轻的本能,对达维娅来说,江水和洛戛都是它的死对头,但江水要比大黄狗凶恶多了。一旦掉进江去,来不及挣扎,就会被恶浪吞噬掉。大黄狗虽然也很厉害,但同咆哮的怒江比较起来,就要逊色得多,危险也小一些,对方真要扑咬,自己起码还可以作一番厮杀拼斗。 很快,母豺达维娅也爬到了树杈。豺和狗之间的身体距离只有半米远了。对洛戛来说,猎物近在咫尺,只须轻轻往前一跃,即可抓住母豺,但它似乎已失去了攻击的兴趣。它在漂流的树干上爬了十多米,从树根爬到树杈,比在陆地上奔跑两公里还累得慌,只觉得头昏眼花,四肢发软。现在顶要紧的是保全自己的性命,自己的命都快保不住了,还奢谈什么狩猎追捕。再说,珍珠栗树正在激流里起伏颠簸,也很难向母豺进行有效的扑咬,假如真的厮扭起来,怕是要一起滚进江里去的。它虽然对主人很忠诚,但还没有傻到要同猎物同归于尽的程度,主人不在眼前,这同归于尽的义举主人看不见,也就失去了意义。
对洛戛来说,只能违心地和母豺和平共处。
珍珠栗树还在无休止地漂流。
它们彼此只相隔半米,犬科动物灵敏的嗅觉无法不闻到对方身体的气味。嗅觉在哺乳类动物中扮演着魔术师的角色。陌生的气味会刺激敌对情绪,熟悉的气味会产生友善情感。慢慢地,洛戛对母豺的身体气味由陌生变得熟悉起来。对达维娅来说,大黄狗的气味似乎也不怎么令它讨厌了。
在共同的遭遇面前,敌对情绪自然而然地减弱下去。
假如没有隐藏在水面下的那块暗礁,假如没有那次猛烈的碰撞,猎狗洛戛和母豺达维娅也许就这样面对面僵持着,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下保持着暂时的和平。一旦珍珠栗树靠岸,和平便自动结束,又恢复到生死对垒的状态。洪汛期波涛滚滚的怒江里不是没有过这方面的先例。 曾经在一块由几棵大树纠缠组合成的浮岛上, 一只雪豹和一头羚羊同在激流中漂了两天,彼此就像一起乘坐命运之舟的客人,没有仇恨的眼光,没有血腥的杀戮,雪豹甚至都没向羚羊发出一声恫吓的吼叫。可是两天后浮岛漂进一道 L 形河床,搁浅在沙滩上时,豹和羊之间的和平便被画上了句号,同患难的友谊也被一笔勾销。那只雪豹一跳上岸,就毫不犹豫地扑上去把羚羊撕成碎片。
猛烈的触礁发生在翌日清晨。
珍珠栗树在熹微晨光中漂过异常险峻的铜锣峡,驶入一段开阔的江面,水势相对来说平缓了许多。漂流了差不多一天一夜,洛戛已精疲力竭,特别是在过铜锣峡时,珍珠栗树在浪尖谷底箭也似的穿行,折磨得它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现在好了,珍珠栗树缓缓地浮在水面上, 脑袋不像刚才晕得那么厉害了, 它有一种紧张过后的松弛感。 它松开了抠住树皮的爪子,活动活动麻木的关节,半蹲起身子,舔舔腹部湿漉漉的绒毛,舔掉点水珠,不至于太难受了。
天边露出一抹玫瑰色与橘黄色混杂的霞光,天色也有点暗淡。就在这时,珍珠栗树触礁了。
那是一块暗礁,谁也看不见。珍珠栗树正正地一头撞上去, “砰”的一声,正在漂流的树突然间刹住了。公平地说,这碰撞并不算特别猛烈,但洛戛毫无思想准备,狗爪也没抠紧树皮,身体被一股强大的惯性夹带着,向前跌去,不偏不倚跌到母豺达维娅身上。达维娅是背朝着下游,也被这意外的触礁弄得仰面向后倒去,但有根很粗的树枝横在它背后,挡住了它。它背靠着树枝,两条后腿直立着,两只前爪在空中舞动。就在这时,洛戛朝它滚了过来。
假如洛戛还能掌握方向,是决不会朝母豺跌滚过去的。树杈又狭小又滑溜,它已失去了平衡。母豺只要用前肢踢蹬它一下,它就会被踢进江里去喂鱼。母豺这个站立姿势很容易用前肢踢蹬它的。当它跌滚进母豺怀中去的时候,嘴里发出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般的哀号。它闭上了狗眼,绝望地等待这致命的踢蹬。可是,它身体摇晃了几下后重新在树杈上站稳了,尖锐的豺爪也没落到它身上。它睁眼一看,母豺两条前肢朝外撑开,用柔软的胸腹阻止了它继续跌滚。母豺两条前肢似乎还朝内弯曲着做出搂抱状,扶稳了它东倒西歪的身体。它注意观察了母豺脸上的表情,唇吻耸动,眼睛瞪得老大,一副惊诧的表情,看不出有什么厌恶感,它还注意到母豺两只前爪锐利的爪钩还缩在爪鞘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友好的表示。
母豺达维娅其实已经把洛戛看做是同命相怜的伙伴,同舟共济的难友。达维娅是雌性动物,比较起来雌性动物更难忍受孤独。对达维娅来说,在随时都有可能葬身鱼腹的险境中,哪怕有一个对头在身边,总比独自在风浪中挣扎要好得多。
洛戛重新站稳后,往后退了一步。现在,这两个冤家对头彼此只相隔几寸远了,不仅身体靠近了,那遥远的心理距离,也大大缩短了。
这时,珍珠栗树漂出了水势相对平缓的江段,又漂进落差陡峭的峡谷。怒江从巨岩上奔流直下,江水像一条红色瀑布挂在石壁上。珍珠栗树垂直落下去, “轰”的一声巨响,残剩的一点树冠被砸得粉碎。母豺达维娅后半个身体靠近树冠,随着折断的树枝,两条后腿和整个臀部滑进江去,只有两只前爪还抠在树干上。它拼命挣扎,无奈水流湍急,树干圆溜溜,树皮长时间浸在水里,有点酥软,也有点滑腻,挣扎了半天也没能攀爬回树干上去,反而越挣扎越糟糕,身体渐渐往下滑,差不多整个儿都泡在水里了,只有豺头和豺脖还勉强露出水面。水的冲力太大,它支持不住了,呦呦怪叫着,求援的眼光投向大黄狗。
假如洛戛执意要把母豺置于死地,现在是最好的机会了。不用它动,只要扭过脸去装着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再等两三分钟,这只母豺在这个世界上就算玩完了。可是,它洛戛独自待在这棵珍珠栗树上,似乎也太孤单了。动物会有这么一种心理,有个伴儿共同承担风险,起码在感觉上风险就会小些。洛戛用后肢钩住树疙瘩,前爪深深抠进树皮,探出狗头, 一口叼住母豺的后颈窝。 刹那间, 猎狗生涯养成的习惯使洛戛产生了一种神秘的冲动:狗牙下是柔软的豺皮,豺皮下是滑动的血管,血管背后是硬邦邦的颈椎骨。洛戛最喜欢的杀戮方式就是咬碎猎物的颈椎骨。它曾经多次用这种手段结果了野兔和松鼠的生命。它此时已叼住了母豺的后颈窝,可谓天赐良机,它不用担心母豺会反咬一口,也不用太费事,只消用力将狗嘴闭合,就会传来豺颈断裂的脆响。它的肚皮早饿了,这要命的漂流还不知什么时候能结束呢。豺肉虽然没麂子肉可口,倒也能充饥果腹,可是,洛戛总觉得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迫使它放弃这猎杀的念头。假如刚才不是母豺挡了它一下,触礁时它恐怕早就跌进江里殒命了。罢罢罢,就算一只葫芦换两只瓢,谁也别亏了谁。它四条狗腿用力屈蹲,把母豺拉上树干来。
母豺达维娅被洛戛从水里叼上来后,蜷缩在洛戛身边。豺和狗紧紧贴在一起。两个身体贴在一起,互相支撑,互相取暖,互相依傍,才能抗得住这惊涛骇浪。说真的,整棵珍珠栗树就树杈中心部位最安全,而树杈的中心部位面积实在太小,容下一狗一豺而又要彼此保持一定的警戒距离,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达维娅靠在洛戛身上,豺眼里最后一点儿敌对的警惕与仇恨也消失了。它信赖地把脑袋枕在洛戛的腰际,仿佛洛戛已脱胎换骨变成一只可以生死相依的大公豺。
本来嘛,豺和狗就是同种异族的动物,并非像猫与鼠、檬与蛇那样是天敌。洛戛之所以把达维娅作为自己的捕猎对象,是因为豢养它的主人阿蛮星对豺感兴趣。现在主人被抛在遥远的地方了,这种兴趣也就变得模糊。而达维娅之所以对洛戛仇恨,完全是因为洛戛威胁到自己的生存,现在这种威胁已被同舟共济的命运化为乌有,仇恨也就自然地烟消云散了。再说, 洛戛把它从水中解救出来, 感激之心自然而然衍生出脉脉温情, 彻底取代了紧张和对峙。
其实,这世界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仇恨。
当天半夜,珍珠栗树终于泊岸了。在路过一段 S 形江湾时,一股激流把珍珠栗树冲出江心,冲进一条支流。支流的水和怒江的水从两面推搡着珍珠栗树,几下就把珍珠栗树抛到江边的砂砾上。
达维娅跟着洛戛摇摇晃晃爬上岸来。这完全是块陌生的世界,根本嗅不到一点儿它所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动物对陌生地界总怀有一种恐惧心理,它紧紧尾随着洛戛,不断地用舌头舔那条狗尾巴。这是犬科动物中弱者对强者祈求保护的特殊的身体语言。
刚上得岸来,漆黑的夜空突然电闪雷鸣,闪电像柄寒光闪闪的利剑,一次又一次挑破夜的胸膛,把大地照得一片惨白。惊雷仿佛就在头顶炸响,震得江隈微微颤抖。突然,天空飘下一只橘红色火球,钻进崖顶一棵突兀挺拔的松树里,静默了一会儿,松树进溅出一团耀眼的蓝光,惊天动地一声巨响,峡谷飘散起一股刺鼻的焦煳味。那棵根深叶茂的松树被从中间炸成两片,连同被炸裂的岩石,轰隆隆滚落进怒江里。
怒江短暂地喧嚣了一阵,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这是怒江峡谷十分厉害的球状闪电。
达维娅吓得心惊胆战。 那刺眼的闪电, 那震耳欲聋的惊雷, 都使它不停地发出呦呦怪嚣。
向同伴表达自己内心的极度恐惧。
洛戛虽然也天生畏惧闪电惊雷,但到底是雄性,在雌性面前不能太稀松太熊包了,就壮起胆子走在前头,冒着倾盆大雨在崎岖沤泥泞的山道上奋力攀登。
它们运气好,不一会儿就在离江岸不远的一座小山腰上找到一个石洞,钻进洞去,扑鼻而来一股草腥味和羊膻味。阿啰,原来是一头岩羊躲在洞里避雨呢。
雨声和雷声太响了,直到洛戛和达维娅钻进洞口,岩羊才发觉危险,勾起一对弯刀似的羊角拼命往洞外蹿。倘若只有洛戛或者只有达维娅,是休想把这头岩羊阻截住的。被困在洞里的岩羊有一种死里求生不顾一切的疯狂,那对角细长尖锐,无比坚硬,无论是豺皮还是狗皮都能捅出血窟窿来。和这样一对羊角正面硬顶是要吃大亏的。让岩羊蹿出洞去,那就更无法擒捉。洛戛和达维娅在怒江漂流了一天一夜多,筋骨都差不多泡酥软了,决无可能在漆黑的雨夜追上善于在陡崖上攀缘跳跃的岩羊。好在是一狗一豺,才没让岩羊从眼皮底下逃掉。
洛戛和达维娅配合得如此默契,简直神了,嗅到羊膻味后,洛戛扭腰闪在左侧的洞壁,达维娅轻轻一跳贴在右侧的洞壁。岩羊的脑壳刚刚蹿到洞口,洛戛一下扑到羊背上,岩羊直起身来想把洛戛甩下背去,达维娅已咬住了岩羊的一条后腿。倒霉的岩羊受不了这双重夹击,咕咚一声倒在地上。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万岁!

② 《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 豺虽然会游水,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上泅渡过去。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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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混血豺王在线阅读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沈石溪写得系列动物小说之一《混血豺王》,读完后颇有感受。
本书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因为白眉儿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白眉儿的生活道路不可能是平平坦坦的。
在和主人阿蛮星的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白眉儿,白眉儿忍心咬杀曾经给过它温暖的兔嘴,于是把它偷偷放跑了。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作战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狼首,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可最后还是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白眉儿经历了灵魂撕裂般的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虽然白眉儿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但它经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虽然白眉儿最后被自己最心爱的主人杀死,但它那种坚持不懈、宁死不屈、全力以赴的精神还依然保留着。以后在新的学期中要学习白眉儿这种百折不挠、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④ 沈石溪《红豺》txt电子书链接或下载谁有

第一章 家破豺亡

真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灌木野草丛中,有一个口小腹大的椭圆形石洞,形状很像弥勒佛的肚子,相传明朝年间有个苦行僧曾在这里面壁十年颂经修行,因此这个石洞也叫大肚佛洞。

一只母豺,将小小的大肚佛窟占为巢穴,产下一雌一雄两只幼仔。也许是受神灵保佑,两只幼仔健康活泼,出生才五天就睁开了眼睛,第七天就会在石洞里蹒跚爬行。
豺是日曲卡雪山一带常见的中性走兽,当地山民称之为豺狗,因为体毛偏红,也有叫做红狼的。既名豺狗,又名红狼,可见豺的外貌特征介于狗和狼之间,体型比普通土狗大些,又比狼小得多。从动物分类上说,豺、狗、狼皆为哺乳纲犬科,但狗和狼为犬科犬属,也就是同科同属,彼此血缘关系较近,豺却另成一属,为犬科豺属,完全是另一种动物。
那只刚刚做了妈妈的母豺,体毛浓密,脊背、尾巴和爪子上的毛色泽艳红,走动起来,就像天边的云,因此,她的芳名就叫火烧云。
母豺火烧云今天运气不错,下午外出狩猎,刚到古纳河边,就碰到一只红颊獴与一条大青蛇生死搏斗。红颊獴锐利的牙齿咬住大青蛇的头颈,大青蛇两米多的身子勒着红颊獴的脖子,在河边沙滩上打滚。它不会去帮大青蛇,当然也不回去帮红颊獴,谁输谁赢与它没多大关系,它蹲在河边的一棵树桩上,免费看了一场獴蛇大战的好戏。过了一会儿,大青蛇的七寸被咬断了,蹦弹了几下,像根烂草绳一样瘫软在地。红颊獴筋疲力尽,趴在沙土上大口喘气。它从树桩上跳了下来,冲着红颊獴叫了数声。红颊獴本来就不是豺的对手,又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元气大伤,哪还敢接招,委屈的叫了几声,夹起尾巴逃之夭夭。它不费吹灰之力,就白得了一条大青蛇。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大自然中经常上演这样的悲喜剧。
对母豺火烧云来说,这是获得食物的最佳方式,不劳而获说起来虽然难听,享用起来却特别舒服。特别是对在哺乳期的母豺来说,再也没有比白捡一顿丰盛的食物更让它高兴了。对豺而言,除了老鼠、青蛙和小鸟,任何狩猎都有风险。即使捕捉雪兔,兔子逼急了还会反咬一口,捕捉羚羊的话,弄不好就会被羊角挑伤。哺乳期的母豺要是在狩猎重负了伤,不但自己倒霉,幼仔也跟着遭殃。因此,哺乳期的母豺狩猎时会格外小心谨慎,宁肯捡食已经腐烂的动物躯体,也不会去冒险打猎。现在好了,红颊獴替它宰杀了大青蛇,活宰活杀非常新鲜,没冒什么风险,也没损耗体力,就能吃到鲜美爽口、营养丰富的蛇肉,这等好事,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它叼着大青蛇拖回大肚佛窟。不在野外进餐,是有原因的。倘若在古纳河边当场厮杀大青蛇,血腥味很容易招来嗅觉灵敏的野犬、狼群和金猫等猛兽,从它嘴里将大青蛇抢了去。弱肉强食的大森林,到处都有想不劳而获的强盗胚子。就算侥幸没遇到抢掠食物的猛兽,成群结对的秃鹫和大嘴乌鸦也会来分一杯羹,闹得它没办法安安心心地进食。
小半条青蛇,就足够母豺火烧云饱餐一顿了。它将吃剩半条的大半截蛇藏在大肚佛窟石坎后,以备明后天再吃。两只幼仔出生才一个星期,毫无自我保护意识,也无自我防卫能力,哪怕闯进一只紫貂或黄鼬,都能将它们当点心给吃了。所以,母豺火烧云尽量减少外出狩猎的次数,压缩外出狩猎的时间,换句话说,尽量抽更多的时间呆在两只幼豺身边,以减少因它不在巢穴而发生意外的可能性。
日头偏西,斜斜照进大佛石窟,阴暗的是洞里一片灿烂。日曲卡雪山秋天的阳光,浓艳稠密,带着成熟野果子的香味。母豺火烧云躺在斑*如玫瑰花的阳光下,将一双小宝贝搂在自己怀里。鲜美的蛇肉吞进肚子,就好比作坊有了优质的原料,孺房胀鼓鼓的,蓄满了芬芳的乳汁,两只幼豺吃的满嘴溢香。大概是营养好的缘故,两个幼豺眼睛才睁开没几天就学会打闹了,你抓我一把,我啃你一口,在妈妈怀里滚来滚去,发出吱呀吱呀的叫声,在母豺的耳朵里,这是世界上最优美的小夜曲。
它已经储备好两天的食物,也就是说,明后两天,它可以寸步不离的陪伴在小宝贝的身边,不用外出奔波了。阳光很温暖,小宝贝很可爱,大肚佛窟很温馨,她温柔的舔吻着幼豺的小脸、额头、脊背、肚皮和四肢。对豺来说,母亲的舌头就是梳子和洗澡毛巾,它将两个小家伙浑身上下擦洗得干干净净,金黄的绒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做完这一切,它有点累了,伸了个懒腰,慵倦地闭上了眼,享受着难得的清静。灾难往往就是在最没有防备的时刻悄悄的降临。

突然,母豺火烧云觉得耳朵里钻进一丝不和谐的声音。“咔嚓咔嚓!”声音来自石洞外那片乱石滩,不像是山风吹动枯枝败叶摩擦地面,也不像是雀鸟抓刨沙子觅食小虫。“咔嚓咔嚓!”声音虽然微弱,但在一点儿一点儿放大,好像是什么东西在由远而近往大肚佛窟走过来。带崽的母豺警惕性是很高的,连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竖一只耳,对任何可疑的东西都高度敏感。它急忙睁开眼翻爬起来,透过洞口的蒿草望出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大肚佛窟外的乱石滩上,夕阳把一匹狼的影子拉得很长。 两只不懂事的幼豺还在打闹,吱呀吱呀叫唤,它赶紧将两个小家伙压在自己身体底下,用汝房堵住它们的小嘴,不让它们发出声音。 它目不转睛地盯着狼。石洞内幽暗,石洞外明亮,形成光线差;它在暗处,狼在明处,它能看见狼,狼暂时还看不见它。这是一匹全身紫黑皮毛的狼,高大健壮,俗称大灰狼。腹部吊着两排**,饱满得就像秋天树枝上成熟的野果子,哦,是匹哺乳期的母狼。它转动狡黠的眼珠子,东张西望,尖锥形的鼻吻在地面上嗅嗅闻闻,朝大肚佛窟走来。
母豺火烧云看出来了,大灰母狼所走的路线,就是刚才它叼着大青蛇回巢穴的路线。它猛然醒悟,自己叼大青蛇回家时,大青蛇很沉也很长,说是叼着走,其实是拖着走。那蛇头已被红颊獴咬烂,死蛇一路滴着血,肯定还在草根岩石上留下碎肉与内脏。大灰母狼就是发现蛇血和其他痕迹,搜索追踪而来的。它理应将大青蛇拖回大肚佛窟后,顺原路再走一遍,将蛇血和其他痕迹舔擦干净或刨些灰土掩埋起来的。可它没这么做,当时因为白捡了可供它饱餐三天的大青蛇而兴奋得忘乎所以了。它犯了一个错误,犯了一个引狼入室的愚蠢而又可怕的错误。在危机四伏的林莽中,任何一个微小的疏忽,都可能招致厄运与不幸。对豺这样处在大自然食物链中间环节的动物来说,任何时候都应该谨小慎微,什么时候都不能太得意了。可惜,它现在认识到这一点已经太晚了。 要是现在石洞外灌木丛里突然蹿出一只惊慌失措的野兔,吸引大灰母狼的注意力,把大灰母狼引开就好了。遗憾的是,灌木丛里静悄悄的,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替死鬼。要是老天爷突然下一场冰雹就好了,比鹅卵石更大的冰雹,砸在大灰母狼的脑壳上,就算不能把它砸得脑浆迸流,起码也能把它砸出脑震荡来。遗憾的是,万里晴空,别说大冰雹了,连雨点都不会落下一滴来。

大灰母狼用鼻子和眼睛搜索前行,恐怖的影子离大肚佛窟越来越近。 假如来的不是狼,而是其他食肉兽,例如猞猁或狗熊什么的,母豺火烧云也不会如此恐惧。猞猁虽然有“小老虎”的美名,比狼凶猛多了,但和豺并非水火不能相容。如果是猞猁找到大肚佛窟来,即使发现里头藏着一窝豺,也无非是想弄顿晚饭吃吃,它将吃剩下的大半截蛇扔出洞去,猞猁得到鲜美的食物,也就没有兴趣再在这里纠缠不休。狗熊虽然身体有五匹狼大,是森林里有名的大力士,熊掌能轻易撕裂野牛皮,但却比狼容易对付多了。狗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假如现在真是狗熊在石洞外徘徊的话,它可以蹿出洞去,装着受伤的样子,瘸起一条腿,朝别的方向逃窜,贪婪的狗熊肯定会上当,嚎叫着拔腿追撵。它只要控制好自己的速度,狗熊追得快时也逃得快,狗熊追得慢时也逃得慢,始终保持一个让追赶的狗熊充满希望却又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就能将危险引开。但狼就不同了,狼和豺同属于犬科动物,需要基本相同的生存环境和食物资源。大自然中,生存竞争的规律是:物种之间习性和食源越相同,关系就越紧张,竞争就越激烈。正因为这样,自古以来,豺和狼就是水火不能相容的竞争对手。狼天生就憎恶豺,豺也恨不得天底下所有的狼都害瘟疫死光。狼一旦发现豺的踪迹,就不会是弄顿晚饭这么简单了,即使火烧云将那条吃剩大半截的蛇扔出洞去,也是绝对没法将狼哄走的。狼会守在石洞口,先将送到嘴边的蛇肉吞食进肚,肚子塞饱有了力气后,再冲进石洞来收拾豺。尤其是母狼,已经在这块土地上产下狼仔,建立了狼家庭,是绝不会允许豺存在的,它会想方设法把自己的竞争对手赶尽杀绝。用假装受伤这种伎俩对付狼,一点儿用也没有。狼和豺同属犬科动物,许多行为模式大同小异,装伤的把戏骗不了狼。母豺火烧云晓得,自己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母狼绝不会掉头来追赶它的,只会朝它奔逃的背影投来鄙夷的一瞥,然后继续沿原先的路线嗅闻寻找,直到把石洞里的两只幼豺找到并咬死为止。 从某种意义上说,狼是豺的头号天敌,也是豺生存的最大威胁。 人类字典里爱把豺狼组成一个词,豺狼豺狼,好像豺和狼是要好得难分难舍的朋友,臭味相投互相勾结的伙伴,真是咄咄怪事。
能让两只刚出生才半个月的幼豺躲过灾难的唯一办法,就是藏在原处不发出一点儿声响,蒙混过关。动物经常要用生命来玩躲猫猫的游戏。但愿这匹大灰母狼是个近视眼,是个聋子,是个鼻炎患者,看不明听不清也嗅不准,找不到被蒿草遮蔽的大肚佛窟。 但它很快就失望了,大灰母狼好像不是近视眼不是聋子也不是鼻炎患者,眼不花耳不聋鼻不堵,恰恰相反,眼明耳聪鼻灵,似乎已经发现大肚佛窟有一窝藏匿的豺,狼尾像根棍子一样平平举了起来,嘴巴微张,露出一口尖利的狼牙,白多黑少的眼珠子透出一股杀气。怪不得人类词典中有“白眼狼”这个贬义词,确实,狼眼看上去很凶恶,让“人”不寒而栗。 母豺火烧云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唉,要是公豺大鼻孔现在在它身边就好了,就不用这么害怕。公豺大鼻孔是它的夫君,也是两只幼豺的父亲。豺实行单偶制,雌雄共同抚养后代。大鼻孔是很优秀的公豺,忠诚勇敢,长得也一表“人”才,鼻吻又大又漂亮。因为鼻孔大所以嗅觉格外灵敏,因为嗅觉格外灵敏所以捕食成功率很高,日子过得很宽裕。公豺大鼻孔同它一起生活了近半年,就在它快要分娩时,发生了意外。在一次狩猎时,它追逐一只小羚羊,羚羊逃进沼泽地,公豺大鼻孔跟着追进沼泽地,倒是将小羚羊扑倒咬死了,但正值夏季多雨季节,潮湿的沼泽地里,山蚂蟥多得就像山上的野草一样。当公豺大鼻孔将小羚羊拖出沼泽地时,身上被叮了十多条蚂蟥。更不幸的是,有两只可恶的蚂蟥钻进它的大鼻孔里,怎么挖也挖不出来,越用爪子抠蚂蟥越往里头钻,拼命打喷嚏打响鼻也无济于事,豺社会又没有外科医生可以动手术,只能任由蚂蟥顺着大鼻孔钻进脑子里去,公豺大鼻孔几个小时后便昏迷死亡。一代豺杰,竟然死在蚂蟥这样小小的软体动物手里,母豺火烧云每想到这一点,便备感痛心。在这个世界上,它第一恨狼,第二恨的就是蚂蟥,要不是蚂蟥作怪,它心爱的公豺大鼻孔不会英年早逝。当然,鼻孔太大也是致命的原因,要是没长大鼻孔,而是长普通鼻孔,也许蚂蟥就钻不进去了。漂亮出众的大鼻孔,恰恰成了断送性命的原因,真让火烧云想不通。要是公豺大鼻孔没有死,也许就能化解眼前这场生存危机。大灰母狼虽然厉害,虽然单打独斗时豺不是狼的对手,但若两只成年豺齐心协力,并肩从大肚佛窟蹿出去扭住狼撕打,不说能成功消灭狼吧,起码可以咬个平手,守住洞口,保护两只幼豺免受伤害。 此时此刻,它想不出任何办法来化解这场生存危机。 大灰母狼离洞口只有二三十米了。在这节骨眼上,母豺火烧云又犯了一个错误。它太紧张了,生怕不懂事的幼豺会叫唤或发出响动,牢牢地将两只幼豺揽在怀里,也不管它们是否需要,将汝房塞进它们嘴里。

小雄豺大约是小嘴被汝头堵得太厉害,柔弱的爪子拼命在火烧云的胸口踢蹬,挣扎着想把小嘴从它的汝头上拔出来。它紧紧用爪子按住幼豺,宝贝,求求你别闹了,乖乖吃妈妈的奶,千万千万要忍耐!或许是将小雄豺的小嘴捂得太紧,影响了小雄豺呼吸,小家伙挣扎得愈发猛烈,小嘴还啃咬它的汝头。豺一生出来就有牙齿,虽然乳牙细小如碎玉,谈不上锋利,但汝头肉质细嫩,小家伙胡啃乱咬,就像大黄蜂或红头蚂蚁在叮蛰,它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小家伙趁机将嘴从汝头上拔了出来,咿呀发出一声抗议似的叫唤。它的心猛地往下一沉,刹那间脑子一片空白。另一只小雌豺也从它怀里挣脱出来,咿呀咿呀叫唤,就像开二重唱音乐会。 它们毕竟还小,出生才几天,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也不懂得什么叫弱肉强食。 大灰母狼停了下来,发出一声低嚎,绿荧荧的目光聚焦在大肚佛窟,狼毛耸立,狼腿曲蹲。在洞口草丛后面窥望的母豺火烧云晓得,大灰母狼已发现目标,准备厮杀了。它心一横,咬住小雌豺的后颈皮,蹿出石洞,拼命向荒野逃窜。 它不是面对强敌就会吓得屁滚尿流的胆小鬼,也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不惜牺牲儿女的自私鬼。假如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战胜对方,假如牺牲自己能换取两只幼豺的生命,它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同大灰母狼拼个你死我活。可问题是,豺的身体仅有狼的三分之二大,豺牙没有狼牙尖利,力量也弱得多,一只豺同一匹狼搏杀,绝无赢的希望。与狼拼斗,无疑自杀。它若被母狼咬死,两只幼豺也必死无疑,不是被母狼咬死,就是活活饿死,绝无活下去的可能。既然如此,最明智的做法,就是逃跑,或者说撤退。 它叼起一只幼豺逃窜,也是一种求生策略。将两只幼豺分开,至少可以避免被大灰母狼一锅端。它是这样设想的,要是大灰母狼不来追赶它,它带着小雌豺就可以狼口脱身,保住母女俩性命。要是大灰母狼来追赶它,它叼着幼豺拼命跑,七拐八弯尽量转得大灰母狼头晕眼花、迷失方向,即使最后它不得不扔下叼在嘴上的那只小雌豺,但大灰母狼也许找不到大肚佛窟了,石洞里的那只小雄豺就有存活下来的可能。
舍一保一,不失为一种机智的选择。 当它冲出大肚佛窟时,大灰母狼怔了怔,随即旋风般地在它背后衔尾猛追。 豺腿比狼腿短,豺本来就没有狼跑得快,再加上它又叼着一只幼豺,速度大受影响,才跑出几十米远,甚至还来不及拐个弯,狼嘴就触碰到豺屁股了。它不得不松开嘴,扔下宝贝幼豺。 大灰母狼停止追撵,扒开草丛,将还在打滚的小雌豺一口咬死。
母豺火烧云逃到一个安全的距离,登上小山丘,提心吊胆地注视着大灰母狼的举动。
大灰母狼又闻着气味,向大肚佛窟搜寻而去。 母豺火烧云看得很清楚,大灰母狼两排汝头胀鼓鼓的,肚子一点儿也不瘪,绝不是因为饥饿而来猎食的。它的意图很明显,是不愿让豺生活在这块土地上。 母豺火烧云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大灰母狼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大肚佛窟,扒开枯草钻了进去。不一会儿,它用舌头舔理着嘴角上的血丝,又从石洞里退了出来,朝密林深处跑去。大灰母狼脚步匆匆,也许是急着赶回狼窝去给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喂奶呢。 等大灰母狼走远了,母豺火烧云跑回大肚佛窟,小雄豺脖颈被咬断,早已气绝身亡了。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一个幸福的豺家庭就这样家破豺亡了。 对野生动物来说,命运叵测,经常会遭遇飞来横祸。 大灰母狼没有吃两只幼豺,只是将它们咬杀,然后将尸体丢弃在原地,它是在用这种残忍的方式警告母豺火烧云赶快离开。 母豺火烧云嗷嗷哀泣,泪眼汪汪,心如刀绞,却也无可奈何。
第二章 复仇成功
第二天上午,母豺火烧云拖着疲惫的身体在森林里独行,准备离开日曲卡雪山。这里有山有水有茂密的森林,食物丰盛,气候适宜,远离人类居住的村寨,确实是豺居家过日子的风水宝地。但有了狼,就没有豺的好日子过。再好的土地,也会变成豺的葬身坟场。惹不起狼,只有躲开狼。很窝囊,很憋气,却也没有办法。带着惨痛的记忆、破碎的美梦和丧子的悲恸,母豺火烧云沿着古纳河上流而上。一只瘸腿羊羔稀里糊涂撞到它身上来了,没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一顿丰盛的午餐,它拼命吞嚼肥嫩的羊肉,想用进食来忘却痛苦。肚子吃得胀鼓鼓的,悲伤却丝毫未减。又生出另一种烦恼:哺乳一个星期,正是乳汁分泌最旺盛的时候,塞了一肚子羊血羊肉,营养过剩,两排**胀得难受。幼豺被大灰母狼咬死了,没谁来孙吮吸奶汁,只好找块光滑点的石头摩擦,挤出些乳汁来,以减缓**的胀痛。

就在这时,它听到萧瑟秋风间夹杂着沉重的喘息,好像是狼的声音。再迎风而立耸动鼻翼嗅闻,果然闻到狼身上那股骚臭味。它吓得连滚带爬逃进灌木丛。恶狼怎么像幽灵,它走到哪儿跟到哪儿,躲都躲不开呀?过了一阵,身后没什么动静,似乎恶狼并没有追赶上来,它这才敢停下来喘气。狼的声音再度随风而来,“吭哧吭哧”,听得它心惊肉跳。它再次摆出逃窜的姿势,那可怕的声音时断时续,仔细倾听,那喘息声又像在呻吟。
好像还有狼崽的呜咽,这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恶狼遇到什么麻烦了?它也许可以绕到对面的小山包上去看一看,隔着山沟即使被狼发现,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强烈的好奇心,促使它大着胆子钻过灌木丛,登上小山包,往山沟窥探。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在小山沟里两丛灌木间的一块草地上,躺着一匹狼,紫灰皮毛,白多黑少的眼珠子,腹部上是鼓鼓囊囊的Rufang。哦,就是昨天咬杀它两只宝贝幼豺的兇手----------大灰母狼!不过,这匹恶狼已经完全没了昨日的威风,虽然还活着,却跟死了没什么差别。不不,比死了更难受一千倍,躺在地上永远爬不起来啦!虽然相隔有一段距离,但母豺火烧云视力极佳,看得清清楚楚,它不共戴天的仇敌,那匹千刀万剐的大灰母狼,被捕兽铁夹夹住了身体,旁边有一黑一黄两只还在哺乳期的小狼崽。

母豺火烧云虽未被捕兽夹夹过,但晓得捕兽铁架是怎么回事,并领教过捕兽铁夹的厉害。一年前有一天,它在孕玛尔草原上觅食,草丛里忽然蹿出一只公豺来,向它求爱。那只公豺有一把年纪了,胡须熏黑,牙齿泛黄,呼吸时嘴腔里冒出一股难闻的酸臭味,不是口腔溃疡就是牙齿有问题,背上还有一块体藓,看了令豺作呕。它当然不乐意与这等模样的老公豺交往,就将蓬松的大尾巴耷落下来,跳闪开去,用豺特有的身体语言谢绝对方。那老公豺不肯罢休,在它身边纠缠不清,还企图非礼它。它一面龇牙咧嘴啸叫,抵挡老公豺的非分之想,一面钻进茂密的小树林想退回自己的巢穴去。不要脸的老公豺仍然贼兮兮地跟在它身旁。走到一棵麻栗树下时,突然砰的一声巨响,好像地狱之门打开了,树下杂草丛中冲出一道光影和一股烟尘,刹那间,老公豺像被钉子钉住了一样,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发出凄厉的啸叫。
烟尘过后,它看见,一副长方形铁夹,用粗粗的铁链固定在麻栗树上,上下两根铁杆布满锯齿状三角铁,活像巨兽犬牙交错的嘴,紧紧咬住老公豺的一条后腿。它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奔逃。数天后,它又路过那片小树林,老公豺已经死了,满口豺牙崩裂,嘴腔堵着一团凝结的血沫,那条被捕兽夹咬住的豺腿皮皮卡肉绽,露出一大截白森森的腿骨。可以想象,老公豺临死前拼命挣扎过,腿上的皮肉撕裂了,仍无法挣脱捕兽铁夹,满口牙齿都咬碎了,仍无法咬断粗粗的铁链。假如当时它不是靠左行走,而是与老公豺交换位置,它在右边贴着那棵麻栗树行走,那么毫无疑问,一脚踩中藏在草皮下捕兽铁夹机关的就是它,地狱之门就为它敞开了。即使事情已过去几天,它仍后怕得浑身颤抖。没想到昨天杀害它一对宝贝幼豺的兇手,这么快就得到报应,落得如此下场。两足行走的人类是豺和狼共同的天敌,但此时此刻,母豺火烧云真想给设置这副捕兽铁夹的猎人磕三个响头。

谨慎起见,母豺火烧云再次瞪大眼睛观察,该死的大灰母狼确确实实被捕兽夹夹得动弹不了了。人类制作的捕兽铁夹威力无比,别说是蠢笨丑陋的狼了,就是一只以蛮力着称的大野猪,一旦被捕兽夹夹住,也休想挣断铁链或扳开铁夹逃脱出去。

它放心大胆地蹿下小山包,朝大灰木狼的出事地点走去。
哦,上下两根铁夹正好夹在狼腰上。狼是铜头麻杆腰,狼腰是狼身体的薄弱环节,铁杆上犬牙般的锯齿三角铁扎进狼的皮肉里,可以肯定,大灰母狼被夹断了脊梁。母豺火烧云来到与大灰母狼相隔仅三五米的一丛灌木背后,稍事停顿,再透过枝叶仔细看一遍。近在咫尺。一切都展现在眼前。瞧,狼尾下面屁股眼儿那儿一堆红黄黑三色物体,嘿,被捕兽夹夹出一泡狼屎和一坨血肉模糊的肠子。现在就算有神仙阿伯来帮忙砸断铁链或扳开铁夹,大灰母狼也必死无疑了。
一黑一黄两只小狼崽都还很小,估计也就出生十来天左右吧,刚刚学会蹒跚行走。出事地点左侧不远有一棵几围粗的大树,裸露在地面的树根布满青苔,树根间有一个宽敞的石洞。如果猜得不错的话,这个树洞就是大灰母狼的巢穴。母豺火烧云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但从现场情况不难推断,大灰母狼亲早起来,乳白色的云丝挂在瓦蓝的天空上,金色的阳光洒满绿草地,天气这么好,大灰母狼就把两只狼崽子带出树洞,到草地散步呼吸新鲜空气,洗个阳光浴,练练腿力什么的,有利于小狼崽成长。刚走到林中这块空地,突然平地一声惊雷,不小心踩中了捕兽铁夹。生死祸福,乃弹指一挥间啊。

两只小狼崽毕竟还小,不晓得大灰母狼已经危在旦夕,大概早晨起来还没吃过东西,肚子饿得慌,便拱到大灰母狼的腹下,想要吃奶。大灰母狼已经这个样子了,死神快把它收容去了,只剩下小半条性命,却仍关心小狼崽是不是肚子饿了,挣扎着给小狼崽喂奶。狼有十只**,大灰母狼腰肢被捕兽夹夹住,下腹部和中腹部六只**丧失了哺乳功能,但上腹部四只还可以喂奶。

大灰母狼敞开怀,让两只小狼崽吃奶。它大概知道这是今生今世最后一次给狼崽喂奶了,深情舔理小狼崽的背,抽泣般喘息。
母豺火烧云是不会被大灰母狼所表现出来的强烈母爱所感动的,大灰母狼咬杀了它一对宝贝幼豺,它现在心里只有刻毒的复仇火焰。
它大摇大摆地从灌木丛走了出来,幸灾乐祸地啸叫数声。
大灰母狼肯定已认出它来,眼里射出两道凶光,发出凄厉的嚎叫,身体拼命摇动,大概想从铁夹下挣脱出来同它搏杀,把捕兽铁夹摇得哗啦哗啦响,却无济于事。

别痴心妄想了,你休想再站起来了,再过一会儿,你就会变成捕兽铁夹下的死狼,你还神气什么呀!母豺火烧云闲庭信步地走到大灰母狼面前,相隔两米左右停下来————这是个绝对安全的距离————噗地打了个响鼻,将唾沫星子和鼻涕星子喷在狼脸上。这是一种轻蔑,这是一种嘲弄,这是一种侮辱,一向被你看不起一向遭你欺凌的豺碎了你一脸,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呢?你不过是一具活尸体,你吓唬不到我的!

大灰母狼的眼睛红得像火炭,看得出来,它心里翻腾着强烈的杀谬冲动。可惜,它想暴跳如雷都跳不起来,嘴巴一张一合做出狠命撕咬的架势,当然只能咬到一团空气而已,两只前爪刨着地面,当然只能撕碎一些野草而已。

⑤ 红豺 读后感 300字以上急需!!!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着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着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着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再见了,可鲁》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着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兇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⑥ 红豺读后感要一篇。

寒假到来了,课外阅读的时间也增加了。我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读了好多有名作家的书,其中,有一本名为《红豺》的书,作家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红豺》一书主要讲,一匹大灰母狼杀害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但是火烧云却抚养着大灰母狼的孩子甜点心。它为了甜点心,大胆去人类村庄抓鸡,为了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配偶;为了它,火烧云与猛兽多次夺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她失去了自己的前腿;在生命的最后,它为甜点心消灭了后顾之忧.......赞扬了高尚的母爱。

这本书,我看到,动物真挚的情感,母爱是无私的,虽说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母爱还是存在的。火烧云养着甜点心,为它宁肯付出自己的生命,是被一种强大的母爱支撑着。母爱是最高尚的情感,一切奇迹都源于母性,这是一种高贵的、动人的、美丽的、最强大的信念。

我们现实中也有这样无私的母爱:母爱就是妈妈那一声声叮嘱;母爱就是在下雪时送你去上特长时的双脚;母爱就是对你的那一声夸奖!

豺和狼本是天敌,

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

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

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

可读的复仇火焰花成了柔情万段的舔犊情深。

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

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

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

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配偶;

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

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⑦ 红豺读后感450字

红豺读后感500字
红豺讲述的是母豺火烧云含辛茹苦的养育狼的遗孤,狼崽甜点心。豺和狼本是天敌,但是母爱战胜了一切,她犹豫过,悔恨过,它很难超越种族之间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甜点心的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被母爱净化成了柔情万端的爱。它爱甜点心,它为了挽救甜点心,与猛兽周旋,九死一生。它为了心中神圣的母爱,为了实现自己当母亲的价值,它用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一切,为狼崽甜点心撑起了一片爱宁的天......
它曾经精心挑选的伴侣黑尾巴公豺因为发现火烧云养育了狼崽而要离开,在最后一刻,火烧云明白,如果选择伴侣,甜点心必死无疑,但若选择甜点心,它又要抛弃自己真爱的伴侣。在最后一刻,母爱战胜了爱情,它选择了甜点心......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的震撼住了,弱肉强食的大自然竟然还有这般情感,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动物世界虽然残忍,但不代表它们就没有真挚的情感。火烧云用生命延续了延续了母爱之梦。母爱实在是太伟大了!读了这本书,谁都会不由自主的感叹道,母爱不求回报,母爱是最无私的,母爱是最真挚的,母爱是最伟大的,母爱是用词汇无法表达的。 母爱是一种无私的力量,它像春天的甘霖,洒落在我们的心中,虽然它悄无声息,却滋润着一棵棵生命的幼苗成长。人的一生,在世界上一切的光荣和骄傲,都来自于母爱,母爱就是神圣的,它有时在我们最困难时给予我们力量,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人们就在一腔诚意的血液溶进母亲的每一根血管,幸福地投入了母爱的怀抱,一股当家作主的豪情在胸中回荡。当母爱腾飞,奉献出一颗热爱的赤子之心。
让我们歌颂母爱,尊重母爱吧!
寒假到来了,课外阅读的时间也增加了。我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读了好多有名作家的书,其中,有一本名为《红豺》的书,作家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红豺》一书主要讲,一匹大灰母狼杀害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但是火烧云却抚养着大灰母狼的孩子甜点心。它为了甜点心,大胆去人类村庄抓鸡,为了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配偶;为了它,火烧云与猛兽多次夺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她失去了自己的前腿;在生命的最后,它为甜点心消灭了后顾之忧.......赞扬了高尚的母爱。
这本书,我看到,动物真挚的情感,母爱是无私的,虽说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母爱还是存在的。火烧云养着甜点心,为它宁肯付出自己的生命,是被一种强大的母爱支撑着。母爱是最高尚的情感,一切奇迹都源于母性,这是一种高贵的、动人的、美丽的、最强大的信念。
我们现实中也有这样无私的母爱:母爱就是妈妈那一声声叮嘱;母爱就是在下雪时送你去上特长时的双脚;母爱就是对你的那一声夸奖!
豺和狼本是天敌,
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
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
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
可读的复仇火焰花成了柔情万段的舔犊情深。
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
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
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
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配偶;
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
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⑧ 谁有沈石溪的‘豺狼情仇’的全文,急急急。。。。

豺狼情仇不是红豺,豺狼情仇主角叫洛洛,一匹豺和一匹狼同时爱上了洛洛.

⑨ 双面猎犬全文免费阅读198页

《双面猎犬》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戛的公豺狗,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正值洪汛期间,怒江里漂浮着一棵棵从上游被洪水冲刷下来的大树。母豺达维娅慌不择路,跳进停浮在岸边的一棵珍珠栗树,猎狗洛戛也紧跟着跳了上去。就在这时,珍珠栗树飘离江岸,被急流推往江心。 狗和豺水性都很一般,不敢跳到波涛汹涌的怒江泅渡回岸,只好乘坐在珍珠栗树上随着滚滚洪涛流驶向下游。珍珠栗树在浪峰谷底穿行,为了活命,洛戛和达维娅只能紧紧相依靠在一起,以免被剧烈的颠簸抛进江去。 两天两夜后,珍珠栗树终于在远离日曲卡雪山的一个名叫野猴岭的地方再渡泊岸。 为了生存,猎狗洛戛与母豺达维娅只有互相依靠,互相协作,共同狩猎。它们战胜了诡计多端的群猴,建立起温馨的小家庭。不久,母材达维娅怀孕了。 就在临产前,猎狗洛戛的主人——猎户赛村长阿蛮星突然出现在野猴岭,隔着怒江呼唤洛戛。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戛立刻抛弃妻子,前往掉索桥与阿蛮星相会。 母豺达维娅恼羞成怒,趁洛戛与主人在摇晃的掉索桥上相会之际,突然从背后窜上来,将洛戛从桥上撞下浊浪翻滚的怒江。猎狗洛戛死于非命。母豺达维娅侥幸躲过猎枪子弹,回到阔别两个多月的埃蒂斯红豺群。半个月后,母豺达维娅产下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 达维娅产下白眉儿不久,便一病不起。为了能让出生半个月的白眉儿在自己死后仍能活下来,达维娅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所生的一双儿女害死,并将幼豺风笛的尸体塞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她用身体严严实实地盖住土坑,把谋杀小风笛的秘密掩埋在自己身体底下,瞒天过海,让蒙在鼓里的母豺黑蝴蝶心甘情愿地做了白眉儿的养母。 达维娅以为自己为白眉儿扫清了生存障碍,放心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不幸的是,半个月后,有“森林殡葬工”之称的秃鹫飞临埃蒂斯红豺群,啄食达维娅的尸体,就像突然打开了盖子一样,小风笛的残骸暴露出来,达维娅生前罪恶的谋杀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母豺黑蝴蝶立刻终止抚养白眉儿,整个豺群也都把白眉儿当作异己和罪孽。白眉儿受尽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的煎熬中一天天长大,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排序最末的“苦豺”。 白眉儿吃了上顿愁下顿,日子过得比黄莲还苦。为了活命,它无奈地接受了一位名叫苦安子的山民扔给它的食物,做了猎户赛的猎狗。它巧妙地掩饰自己身上豺的行为和特征,尽可能展示自己身上狗的特性,希望能做一条在猎场上纵横驰骋的好猎狗。但命运并未能成全它,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逼迫它去偷鸡,成了可耻的偷鸡贼。终于有一天,它在偷鸡时被愤怒的村民当场抓获。作为惩罚,它只得被主人牵到市场上,脖子上插上两根稻草当作菜狗出售。 就在白眉儿即将被狗贩子用枣木棍砸断鼻梁毙命时,猎户赛村长阿蛮星出手救了它。它换了主人,成立阿蛮星家的猎狗。成为阿蛮星的猎狗后,村中再次出现了丢鸡案,村民再次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白眉儿,白眉儿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它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狡猾的红狐,洗清了蒙在自己身上的冤屈。在一次狩猎中,它以灵敏的嗅觉、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和出色的狩猎技艺,技压群犬,独霸鳖头,猎获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为猎户赛最优秀的猎犬。 主人阿蛮星把象征着荣誉和地位的一副镶嵌着闪闪发亮铜钉的护勃儿从老黑狗的脖颈上解下来,戴在了白眉儿的脖颈上。白眉儿从此成为猎户塞猎狗群的首领。《双面猎犬》大致讲了些了这些,然后下面还有关于的一系列关于白眉的事是另一本书《混血豺王》我简要讲一下:在一次狩猎时,老黑狗发现在雨裂沟里的藏着白眉儿下时候的恩人——一条母材兔嘴,借助主人阿蛮星逼白眉儿杀死兔嘴,但是白眉儿无法对往日对自己有恩的兔嘴下手,假装失手放了兔嘴。因此老黑狗猜想到白眉儿是豺,可能会伤害阿蛮星,来黑狗为了自己主人的生命安全,故意激怒白眉儿用豺的方法杀死了自己,当阿蛮星目睹了老黑狗被白眉儿残忍杀害后,想要开枪打死白眉儿,却未得逞。白眉儿只好逃会来他原本生长的地方——埃蒂斯红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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