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的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他的后面。两条猎狗跟着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天气很好,一楼楼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千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是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地抚摸。
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十分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的脸面有了光彩,对他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者狗罐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他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它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的扔给一它个骨头,或者慈善的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到它就要拿点好吃的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念珠在它头上绕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神寨寨神保佑他永远平安。就连过去一贯欺负他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到他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到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而上,变成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都会诌媚的摇着尾巴,它本身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亮的护脖,更显仪表俊美,神气十足,站在狗群里,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最让它得意的是赢得了巫娘家那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的爱心。冰冰唇吻上翘,双眉细长,脖颈光滑风骚,身段丰满,尤其是臀部,滚圆如磐,包含刚刚成熟的雌性的韵味,用狗的标准来衡量算的上一条绝世美狗。冰冰青春年华,含苞欲放,寨子里很多公狗都对她垂诞三尺,黏黏乎乎的想贴上去占便宜。但冰冰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见到热情如火的公狗,便将那跟漂亮的白尾巴紧紧的盖在两跨之间,嘴脸冷如冰霜,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姿势。冰冰过去对白眉儿的态度也十分恶劣,监视囚犯似的那样监视它,如今却和它修好,有事没事陪伴在它身旁,态度乖巧的像只猫。俗话说,雌性是雄性的一面镜子,白眉儿从冰冰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魅力与风采。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他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假如没有主人的信赖和理解,他早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他试试怀有一种感恩图报心情。他一面跑,一面竖起耳朵耸动鼻翼,用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在静谧的山林间搜寻,希冀能发现有价值的猎物,让主人满载而归,让主人高高兴兴。登上一道山梁,突然,白眉儿看见前面林子里闪过一个红影子,好像是匹豺。主人视力也很好,也同时看见了,立即喝道:“白眉儿,是恶豺,快追!”主人的语调充满了对豺的厌恶和憎恨。白眉儿不敢怠慢,立即像股疾风朝前面那匹豺窜过去。
山林里飘着薄薄的雾岚,白眉儿只望得见前面那匹豺朦胧的身影,无法看清究竟是谁。但他很清楚,自己在追撵埃蒂斯红豺群中的某一个成员。它闻到的就是它十分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这一带是埃蒂斯红豺群的活动领地,不会有其它豺群的踪迹。
他并没有因为正在逃亡的猎物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员而放慢自己的速度,恰恰相反,他比平常的狩猎更加卖力,穷追猛撵,恨不得立刻就把前面的那匹豺扑倒咬翻。
它已决心做条好猎狗了,当然要和豺彻底决裂。对它来说,埃蒂斯红豺群里没有温馨的回忆,没有丝毫值得留念的地方。会想起过去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的生活,那简直就是一场黄连浸泡的噩梦。大冬天他被拆群驱赶出境,还差点被豺王夏索尔咬死。他和埃蒂斯红豺群之间有的只有仇恨。因此,猎杀埃蒂斯红豺群的成员,对它来说,没有任何感情上的障碍。人类温暖的火塘,主人亲切地抚摸,已经彻底改造了它豺的灵魂,塑造了全新狗的灵魂。它现在过得是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日子,要地位有地位,要荣誉有荣誉,要伙伴有伙伴,还有一位称心如意的好主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了。他十分满意现在的猎狗生活,这辈子不可能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做一匹豺了。他不在是豺,而是与豺没有任何瓜葛的猎狗。猎狗捉豺,天经地义,他没什么好犹豫的。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藏的异己分子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的态度对待他,总是对它毛尖上那层豺的红艳,吹毛求疵,总是对它身上残留的豺的气味,揪住不放,总把它视为豺的奸细,看做混血的怪胎。假如它当着老黑狗的面咬断一匹豺的颈椎,就可向老黑狗表明自己已同豺划清了界限,经历了血的洗礼,狗的灵魂也就定型了,再也不可逆转了。很快,白眉儿与豺的距离越缩越短,只差几步远了。 前面是一片早已凝固的泥石流,怪石嶙峋,是浴室之间的泥沙里长着一束束狗尾草,中 央部委有一条长长的雨裂沟。 那匹豺丧魂落魄,慌不择路,一头钻进雨裂沟去。 雨裂沟很窄,但有点深。 看来,这批被他追赶的豺生性愚钝,缺乏在紧要关头应变的能力。钻进雨裂沟,无疑是一条死路。雨裂沟没有第二个出口,再深也没有尽头。假如是虎或豹在追撵,躲进雨裂沟算是一种良策,因雨裂沟很窄,大型猛兽钻不进来。但用同样的办法对付狗就不灵了,狗的体形于豺大同小异,豺能钻的地方,狗也能钻。他白眉儿虽说身胚高大些,,但也不妨碍钻雨裂沟。豺惊慌地盯着它,准备应付最后的搏杀。 太阳冉冉升起,一束阳光把黑黝黝的雨裂沟照得通亮,把那张豺脸照得一清二楚。
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就像一只在黑泥里滚过的红浆果,下巴额豁了一个口子,成了兔嘴,不时有唾液从豁口流淌出来,像吊着一根白线。这是一张十分丑陋的豺脸,却也是白眉儿无法忘怀的豺脸。它可以毫无顾忌地咬死埃蒂斯红豺群中任何一匹豺,唯独眼前这匹母豺是例外。
这匹母豺因其生理上的明显缺陷,而取名叫兔嘴。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形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暗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豺的社会崇尚力量,也讲究美,兔嘴长相丑陋,很不讨公豺喜欢,在豺群里地位低卑,长到五岁了,仍孑然一身;其他母豺在这个年龄,至少也是生育过一至两胎的母亲;不是兔嘴有什么独身的怪癖,而是没那匹公豺愿意同兔嘴踩背交尾。
这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或许正因为如此,兔嘴与白眉儿有一段相依为命不同寻常的交往。可以这么说,要是没有兔嘴,它白眉儿极有可能活不到今天。
那是白眉儿还刚满半岁的时候,日曲卡山麓刮起了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北风怒号,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奇冷无比。其他幼豺都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度过漫长的冬夜。白眉儿没有母豺,也没有窝,只能钻在树叶下过夜。
半夜,它被冻醒了,四肢僵木,瑟瑟发抖。它还是只幼豺,身上没有多少热气,在这样煎熬下去,不等雪霁天晴,它就会冻成冰棍儿的。为了活命,它涎着脸,麻着胆,去钻别的豺窝。它只有钻进成年豺的怀里,才能免于被冻死。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鼻子。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
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
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猛然被惊醒了,从梦幻状态回到现实。它往后一跳,将自己的身体与兔嘴的身体脱离开。他是狗怎么能出卖原则丧失立场与豺勾勾搭搭呢。它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格外珍惜。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千万不能头脑发热,为了虚无飘渺的情感而损害了现实利益,毁掉锦绣前程。现实一点,别玩虚的,它告诫自己。它要不徇私情为主人咬死兔嘴,它想,它这样做绝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狗立场的坚定,狗觉悟的提高,狗意识的飞跃。就算兔嘴曾经给过它养娘的关怀与温暖,它也要大义灭亲。狗和豺的矛盾无法调和,狗和豺之间无法抹稀泥,它是代表人类对豺进行正义的审判!刹那间,它恢复了龇牙咧嘴的扑咬状。对不起了,兔嘴,你祷告吧。
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
挣扎也是白搭,反抗也是白搭,你算是死定了! 奇怪的是,感觉变味了。以往,它一旦叼住了猎物的喉管,便血液沸腾,产生一种如痴如醉的兴奋,但此刻,没有兴奋,倒觉得枯燥乏味,神经近乎麻痹了,仿佛不是叼着喉管而是叼着无生命的芦苇管。 不能跟着感觉走,它想,理性的选择高于感觉。它的行为是正义而崇高的,它不能动摇自己的信仰。它想合拢自己的嘴将利齿嵌进兔嘴脆嫩的喉管去,完成最后的噬咬动作,可是······可是······它怎么也咬不下去,嘴无法合拢,丧失了噬咬的力量。
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它无可奈何地松开了嘴。
兔嘴从它爪下钻出来,抖抖身上凌乱的豺毛,脸色相当平静,紧挨着白眉儿,那豺脖颈还黏黏糊糊地伸过来,企望与白眉儿交颈厮磨呢。 这大概是在对变节者进行安慰吧。雨裂沟外传来跫然足音,传来老黑狗嘶哑的犬吠声。
兔嘴意识到处境危险,又朝前跨了半步,几乎依偎到它白眉儿身上来了。白眉儿明白,兔嘴是想寻求保护,是想谋取生路。
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奶奶的,即使前面是个臭水坑,也只好闭着眼睛跳一回了。
白眉儿用脑袋顶着兔嘴的腰,把兔嘴顶进雨裂沟底端一条土坎后面,并示意兔嘴蹲下来。兔嘴很快领会了白眉儿的意思,闷声不响地藏了起来。
白眉儿立即回转身,蹿出雨裂沟。刚好,主人牵着老黑狗,顺着泥石流堆积成的缓坡爬了上来。白眉儿朝缓坡左侧一条幽深的小河沟犬吠个不停。那是在向主人传递信息,唔,那匹豺顺着小河沟逃跑了,主人,我们快追过去吧。那当然是假信息,白眉儿自从做了猎狗以后,还是第一次欺骗主人,心理惴惴不安。
阿蛮星什么也没察觉,转了个身,牵着老黑狗就准备顺着白眉儿指引的方向继续追撵。
白眉儿暗暗舒了口气,想不到诓骗人类那么容易。
突然间,节外生枝的事发生了。
老黑狗黑虎咆哮起来。
从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的嗅觉真是糟糕透了,近在咫尺的气味也闻不出破绽,空长了一条鼻梁两只鼻孔。但这事瞒得过阿蛮星的鼻子,却瞒不过老黑狗的鼻子。老黑狗虽然老态龙钟,但毕竟是狗,嗅觉比阿蛮星要灵敏得多,走过那条雨裂沟时,它闻到里头有股豺的气味,心里一惊,停了下来,站在雨裂沟前,使劲耸动鼻翼——嘿,里头果真有股新鲜的豺的气味,那气味还凝结成一团呢。不难判断,那匹逃亡的恶豺此刻正蜷缩在这条雨裂沟的某个角落。“汪汪”,它朝白眉儿提醒式地叫了两声,小子,你别搞错了,这豺明明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嘛!
白眉儿仿佛聋了似的,根本不理会老黑狗的提醒,还在阿蛮星面前蹿跳着,朝小河沟方向呜呜低声叫着,竭力怂恿主人快离开这里钻进小河沟去。
恶豺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白眉小子却执意要把主人引进小河沟,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老黑狗困惑地眨巴着眼睛,思忖道,是这白眉小子一时疏忽,没觉察到恶豺已逃进雨裂沟?不不,这不可能,再蠢笨的狗也不可能反应这般迟钝,连猎物逃跑的大方向也掌握不住;是这白眉小子嗅觉出了毛病?不不,也不可能,这家伙既没伤风感冒,也没鼻子堵塞,平时嗅觉比哪条狗都好,这条雨裂沟里冒出来的恶豺的气味那么浓烈那么新鲜,它黑虎这么大把年纪都一闻就闻出来了,白眉小子绝不可能闻不到的。那白眉小子为啥急不可耐地要把主人引向根本没有任何豺气味的小河沟去?这只有一种解释:白眉小子想包庇躲藏在雨裂沟的恶豺,有意要把主人引入歧途!突然间,老黑狗呼吸加快热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激动得浑身哆嗦。狗和豺自古以来就是敌对的两大阵营,正直的猎狗是绝不会去同情怜悯一匹豺的,只有豺才会帮豺。换句话说,白眉小子是豺,所以才会包庇豺的。看来,自己的怀疑是对的。它半年前第一眼看到白眉小子,就觉得这家伙气味不正,眼睛深处有一股豺的邪恶,就疑心它是豺娘养的种。它黑虎千方百计排斥它打击它,目的就是想要把异己分子清除出去,纯洁猎户寨的狗群。殊料这白眉小子狡诈无比,偷鸡被抓了现行,不仅没受到惩处,反而摇身一变,从酒鬼苦安子手里转到阿蛮星门下来了,七弄八弄,竟然成了猎户寨狗群的明星。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现在,主人手掌抚摸的不再是它黑虎而是白眉儿,主人结实的胸怀和有力的臂弯里也只有白眉儿才有资格钻进去享受。
有一次,白眉儿不在家,主人坐在火塘边的马扎上咕噜咕噜抽烟,它突然一阵冲动,想重温旧梦,想钻到主人怀里去,再一次享受被抚摸的幸福。可它刚挨近主人,主人就极不耐烦地瞪了它一眼,挥挥手作驱赶状:“去去,呆一边儿去。”它不相信主人真会撵它,它想主人也许是在跟它闹着玩呢。它涎着脸硬往主人的两膝间钻,主人抬起脚来,在它胸肋上踢了一脚,沉着脸提高声音喝道:“去,别来烦我。”它无法形容当时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觉得天旋地转,有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凭良心说,这一脚踢得并不重,轻飘飘软绵绵跟蹭痒差不多,胸肋并没任何疼痛的感觉,可它却觉得是在受酷刑。心灵的创伤和疼痛是无法估算的。对一条家犬来说,失去了主人的爱,活着还有多大意义呢。
更让它难受的是,过了一会儿,白眉儿从外面回来了,跨进木屋挨到主人身边,主人却让这豺娘养的蹲在他的两膝之间,亲密无间,共同享受火塘的温馨。它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真恨不得当场把白眉儿踩进地底下去,自己好去顶替白眉儿的位置。
想起这段往事,老黑狗气得要吐血。可以这么说,这白眉小子的发迹史,就是它黑虎的落难史;这白眉小子的每一次得意,就是它黑虎的每一次失落;这白眉小子是踩着它黑虎的身体爬山去的。
最让它不能忍受的是,主人把它戴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摘下来戴到白眉小子脖子上去了,这等于废黜了它狗群领袖的资格。这以后,日子像顺吃甘蔗,一节不如一节甜。原先对它恭恭敬敬的公狗,见着它不再朝它摇尾巴,也不再按它的眼色行事。有一次它好不容易从垃圾堆里找到一根还没啃干净的肉骨头,刚想吃,一条名叫驴蛋的大公狗冷不防从背后窜上来,把它撞出三尺远,一口抢走了肉骨头。原先抢着向它献媚的母狗,见着它不理不睬,连尾巴也懒得朝它摇一下。走在路上,再没有人会丢食物给它吃。唉,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虽说是阿蛮星摘去了它脖子上那副漂亮的护脖儿,但它是狗,阿蛮星是主人,狗是无权责备主人的;它理所当然把这笔仇恨记到白眉小子身上。它觉得自己和白眉儿前世有仇,天生的冤家对头。它是狗,无法把嫉妒升华到你好我比你更好这种现代境界,它的嫉妒只能处于我好不了也不能让你好这种原始水平。它把白眉儿恨到骨髓里去了。
它渴望着能报仇雪恨,当然,最绅士的做法,就是豁出老命和白眉儿决斗一场,把丢失的荣誉夺回来;可它虽然恨白眉儿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头晕目眩,却并没有丧失自知之明:这白眉小子年轻力壮,犬牙又尖又亮,爪子又细又长,能一口咬掉猞猁尾巴,实打实地硬拼,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它老了,也不可能重新长一身锦缎般闪亮的狗毛,重新长一口洁白如玉石般的犬牙,重新长一双清亮如井水般的狗眼,重新长四条奔跑如疾风的狗腿,驰骋山林,猎取很多珍贵的野兽,重塑自己的光辉形象,夺回主人的宠爱。没办法,它只好把委屈藏在心里,韬光养晦,潜伏爪牙忍受,寄希望于白眉小子自我暴露自我毁灭。它希望这家伙会得意忘形,尾巴翘到天上去,或者积习难改重犯偷鸡的毛病,或者仗势欺人去抢小孩手里的食物,或者恃强凌弱欺压其他猎狗,闹得天怨地怨人怨狗怨。遗憾的是,这家伙鬼的很,春风得意红得发紫了,也不翘尾巴,不但不偷鸡不抢小孩手里的东西不欺压别的猎狗,相反,愈发规矩愈发谦虚了,在寨子里无论见到谁都摇尾致意问候,对其他猎狗也客客气气彬彬有礼,给村民的印象越来越好,在狗群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它黑虎差不多对今生今世还能否报仇雪恨已经绝望了。可突然间,这白眉小子就要露出豺的真面目了。
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黑虎想,自己只要让主人看见雨裂沟里藏着一匹恶豺,聪明的主人就立刻会明白事情的真相,识破白眉儿豺的本性。它晓得,主人曾经养过一条名叫洛戛的猎狗,就是让豺给害死的,因此主人对豺恨之入骨,决不会轻饶了混进狗群混到身边来的豺,说不定一怒之下会一枪崩掉白眉儿的脑袋呢。
窝藏罪犯的自己就是罪犯;包庇猎物的自己也应该变成猎物。啊哈,除恶务尽,大快狗心。白眉儿还在引诱主人朝小河沟方向追。豺娘养的,想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呢,老黑狗狠狠剜了白眉儿一眼,有我黑虎在,谁也甭想把主人当傻瓜蛋耍!阿蛮星将手里的细麻绳朝小河沟方向牵拉着,示意老黑狗快走。老黑狗梗着脖子,不动弹。
“怎么啦,黑虎,走不动啦?唉,你老喽,体力不行喽,真不该带你进山来的。好吧,走不动就慢慢走,好歹算是给我带个路吧。”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老黑狗一个劲地犬叫。主人,您误会了,我不走不是我没力气撵山狩猎,而是恶豺就躲在面前这条雨裂沟里。您老明鉴,不信的话,就将您的枪管捅进雨裂沟去崩它一枪,保证会有一匹满脸血污的豺大口大口喘咳着从硝烟中跌滚出来。 可惜,阿蛮星虽然养了一辈子狗,仍听不懂狗的语言。 “你叫啥呀,豺都让你给吓跑了。”阿蛮星埋怨老黑狗道,“瞧白眉儿,从不大声嚷嚷,咬起来凶得像只猎豹。”
白眉儿意识到老黑狗已发现了蹊跷,心急如焚。得赶快让主人牵着老黑狗离开此地,再待下去,怕要露馅呢。它跑过来叼住主人的一只裤腿,朝小河沟方向拖拽。主人,别在这里无谓地逗留了,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快走吧,不然豺就逃远了。 阿蛮星拽紧细麻绳,强迫老黑狗朝小河沟方向走。 细麻绳勒住老黑狗的脖子,憋着它十分难受,但老黑狗顽强地伫立着,一动不动,嘴朝着雨裂沟,“汪——汪——”发出一声声喊冤似的长吠。 “老杂种,你叫魂啊!”阿蛮星訾骂道。
老黑狗发疯般地又蹦又跳,竭力想挣脱细麻绳的束缚,一个劲儿地做出雨裂沟扑击的姿势。无论如何,它也要让主人明了自己的用意。
“老家伙,你是在搞什么名堂。”阿蛮星稍稍松弛了一下细麻绳,老黑狗猛地往前一蹿,阿蛮星拽不住,踉跄了两步,被带到雨裂沟前。老黑狗更来劲了,狂跳乱颠,频频噬咬,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急不可耐想钻进雨裂沟去搏杀的心情。..............最后白眉儿为了救被抓住的小犲被猎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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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家破豺亡
真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灌木野草丛中,有一个口小腹大的椭圆形石洞,形状很像弥勒佛的肚子,相传明朝年间有个苦行僧曾在这里面壁十年颂经修行,因此这个石洞也叫大肚佛洞。
一只母豺,将小小的大肚佛窟占为巢穴,产下一雌一雄两只幼仔。也许是受神灵保佑,两只幼仔健康活泼,出生才五天就睁开了眼睛,第七天就会在石洞里蹒跚爬行。
豺是日曲卡雪山一带常见的中性走兽,当地山民称之为豺狗,因为体毛偏红,也有叫做红狼的。既名豺狗,又名红狼,可见豺的外貌特征介于狗和狼之间,体型比普通土狗大些,又比狼小得多。从动物分类上说,豺、狗、狼皆为哺乳纲犬科,但狗和狼为犬科犬属,也就是同科同属,彼此血缘关系较近,豺却另成一属,为犬科豺属,完全是另一种动物。
那只刚刚做了妈妈的母豺,体毛浓密,脊背、尾巴和爪子上的毛色泽艳红,走动起来,就像天边的云,因此,她的芳名就叫火烧云。
母豺火烧云今天运气不错,下午外出狩猎,刚到古纳河边,就碰到一只红颊獴与一条大青蛇生死搏斗。红颊獴锐利的牙齿咬住大青蛇的头颈,大青蛇两米多的身子勒着红颊獴的脖子,在河边沙滩上打滚。它不会去帮大青蛇,当然也不回去帮红颊獴,谁输谁赢与它没多大关系,它蹲在河边的一棵树桩上,免费看了一场獴蛇大战的好戏。过了一会儿,大青蛇的七寸被咬断了,蹦弹了几下,像根烂草绳一样瘫软在地。红颊獴筋疲力尽,趴在沙土上大口喘气。它从树桩上跳了下来,冲着红颊獴叫了数声。红颊獴本来就不是豺的对手,又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元气大伤,哪还敢接招,委屈的叫了几声,夹起尾巴逃之夭夭。它不费吹灰之力,就白得了一条大青蛇。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大自然中经常上演这样的悲喜剧。
对母豺火烧云来说,这是获得食物的最佳方式,不劳而获说起来虽然难听,享用起来却特别舒服。特别是对在哺乳期的母豺来说,再也没有比白捡一顿丰盛的食物更让它高兴了。对豺而言,除了老鼠、青蛙和小鸟,任何狩猎都有风险。即使捕捉雪兔,兔子逼急了还会反咬一口,捕捉羚羊的话,弄不好就会被羊角挑伤。哺乳期的母豺要是在狩猎重负了伤,不但自己倒霉,幼仔也跟着遭殃。因此,哺乳期的母豺狩猎时会格外小心谨慎,宁肯捡食已经腐烂的动物躯体,也不会去冒险打猎。现在好了,红颊獴替它宰杀了大青蛇,活宰活杀非常新鲜,没冒什么风险,也没损耗体力,就能吃到鲜美爽口、营养丰富的蛇肉,这等好事,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它叼着大青蛇拖回大肚佛窟。不在野外进餐,是有原因的。倘若在古纳河边当场厮杀大青蛇,血腥味很容易招来嗅觉灵敏的野犬、狼群和金猫等猛兽,从它嘴里将大青蛇抢了去。弱肉强食的大森林,到处都有想不劳而获的强盗胚子。就算侥幸没遇到抢掠食物的猛兽,成群结对的秃鹫和大嘴乌鸦也会来分一杯羹,闹得它没办法安安心心地进食。
小半条青蛇,就足够母豺火烧云饱餐一顿了。它将吃剩半条的大半截蛇藏在大肚佛窟石坎后,以备明后天再吃。两只幼仔出生才一个星期,毫无自我保护意识,也无自我防卫能力,哪怕闯进一只紫貂或黄鼬,都能将它们当点心给吃了。所以,母豺火烧云尽量减少外出狩猎的次数,压缩外出狩猎的时间,换句话说,尽量抽更多的时间呆在两只幼豺身边,以减少因它不在巢穴而发生意外的可能性。
日头偏西,斜斜照进大佛石窟,阴暗的是洞里一片灿烂。日曲卡雪山秋天的阳光,浓艳稠密,带着成熟野果子的香味。母豺火烧云躺在斑*如玫瑰花的阳光下,将一双小宝贝搂在自己怀里。鲜美的蛇肉吞进肚子,就好比作坊有了优质的原料,孺房胀鼓鼓的,蓄满了芬芳的乳汁,两只幼豺吃的满嘴溢香。大概是营养好的缘故,两个幼豺眼睛才睁开没几天就学会打闹了,你抓我一把,我啃你一口,在妈妈怀里滚来滚去,发出吱呀吱呀的叫声,在母豺的耳朵里,这是世界上最优美的小夜曲。
它已经储备好两天的食物,也就是说,明后两天,它可以寸步不离的陪伴在小宝贝的身边,不用外出奔波了。阳光很温暖,小宝贝很可爱,大肚佛窟很温馨,她温柔的舔吻着幼豺的小脸、额头、脊背、肚皮和四肢。对豺来说,母亲的舌头就是梳子和洗澡毛巾,它将两个小家伙浑身上下擦洗得干干净净,金黄的绒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做完这一切,它有点累了,伸了个懒腰,慵倦地闭上了眼,享受着难得的清静。灾难往往就是在最没有防备的时刻悄悄的降临。
突然,母豺火烧云觉得耳朵里钻进一丝不和谐的声音。“咔嚓咔嚓!”声音来自石洞外那片乱石滩,不像是山风吹动枯枝败叶摩擦地面,也不像是雀鸟抓刨沙子觅食小虫。“咔嚓咔嚓!”声音虽然微弱,但在一点儿一点儿放大,好像是什么东西在由远而近往大肚佛窟走过来。带崽的母豺警惕性是很高的,连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竖一只耳,对任何可疑的东西都高度敏感。它急忙睁开眼翻爬起来,透过洞口的蒿草望出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大肚佛窟外的乱石滩上,夕阳把一匹狼的影子拉得很长。 两只不懂事的幼豺还在打闹,吱呀吱呀叫唤,它赶紧将两个小家伙压在自己身体底下,用汝房堵住它们的小嘴,不让它们发出声音。 它目不转睛地盯着狼。石洞内幽暗,石洞外明亮,形成光线差;它在暗处,狼在明处,它能看见狼,狼暂时还看不见它。这是一匹全身紫黑皮毛的狼,高大健壮,俗称大灰狼。腹部吊着两排**,饱满得就像秋天树枝上成熟的野果子,哦,是匹哺乳期的母狼。它转动狡黠的眼珠子,东张西望,尖锥形的鼻吻在地面上嗅嗅闻闻,朝大肚佛窟走来。
母豺火烧云看出来了,大灰母狼所走的路线,就是刚才它叼着大青蛇回巢穴的路线。它猛然醒悟,自己叼大青蛇回家时,大青蛇很沉也很长,说是叼着走,其实是拖着走。那蛇头已被红颊獴咬烂,死蛇一路滴着血,肯定还在草根岩石上留下碎肉与内脏。大灰母狼就是发现蛇血和其他痕迹,搜索追踪而来的。它理应将大青蛇拖回大肚佛窟后,顺原路再走一遍,将蛇血和其他痕迹舔擦干净或刨些灰土掩埋起来的。可它没这么做,当时因为白捡了可供它饱餐三天的大青蛇而兴奋得忘乎所以了。它犯了一个错误,犯了一个引狼入室的愚蠢而又可怕的错误。在危机四伏的林莽中,任何一个微小的疏忽,都可能招致厄运与不幸。对豺这样处在大自然食物链中间环节的动物来说,任何时候都应该谨小慎微,什么时候都不能太得意了。可惜,它现在认识到这一点已经太晚了。 要是现在石洞外灌木丛里突然蹿出一只惊慌失措的野兔,吸引大灰母狼的注意力,把大灰母狼引开就好了。遗憾的是,灌木丛里静悄悄的,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替死鬼。要是老天爷突然下一场冰雹就好了,比鹅卵石更大的冰雹,砸在大灰母狼的脑壳上,就算不能把它砸得脑浆迸流,起码也能把它砸出脑震荡来。遗憾的是,万里晴空,别说大冰雹了,连雨点都不会落下一滴来。
大灰母狼用鼻子和眼睛搜索前行,恐怖的影子离大肚佛窟越来越近。 假如来的不是狼,而是其他食肉兽,例如猞猁或狗熊什么的,母豺火烧云也不会如此恐惧。猞猁虽然有“小老虎”的美名,比狼凶猛多了,但和豺并非水火不能相容。如果是猞猁找到大肚佛窟来,即使发现里头藏着一窝豺,也无非是想弄顿晚饭吃吃,它将吃剩下的大半截蛇扔出洞去,猞猁得到鲜美的食物,也就没有兴趣再在这里纠缠不休。狗熊虽然身体有五匹狼大,是森林里有名的大力士,熊掌能轻易撕裂野牛皮,但却比狼容易对付多了。狗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假如现在真是狗熊在石洞外徘徊的话,它可以蹿出洞去,装着受伤的样子,瘸起一条腿,朝别的方向逃窜,贪婪的狗熊肯定会上当,嚎叫着拔腿追撵。它只要控制好自己的速度,狗熊追得快时也逃得快,狗熊追得慢时也逃得慢,始终保持一个让追赶的狗熊充满希望却又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就能将危险引开。但狼就不同了,狼和豺同属于犬科动物,需要基本相同的生存环境和食物资源。大自然中,生存竞争的规律是:物种之间习性和食源越相同,关系就越紧张,竞争就越激烈。正因为这样,自古以来,豺和狼就是水火不能相容的竞争对手。狼天生就憎恶豺,豺也恨不得天底下所有的狼都害瘟疫死光。狼一旦发现豺的踪迹,就不会是弄顿晚饭这么简单了,即使火烧云将那条吃剩大半截的蛇扔出洞去,也是绝对没法将狼哄走的。狼会守在石洞口,先将送到嘴边的蛇肉吞食进肚,肚子塞饱有了力气后,再冲进石洞来收拾豺。尤其是母狼,已经在这块土地上产下狼仔,建立了狼家庭,是绝不会允许豺存在的,它会想方设法把自己的竞争对手赶尽杀绝。用假装受伤这种伎俩对付狼,一点儿用也没有。狼和豺同属犬科动物,许多行为模式大同小异,装伤的把戏骗不了狼。母豺火烧云晓得,自己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母狼绝不会掉头来追赶它的,只会朝它奔逃的背影投来鄙夷的一瞥,然后继续沿原先的路线嗅闻寻找,直到把石洞里的两只幼豺找到并咬死为止。 从某种意义上说,狼是豺的头号天敌,也是豺生存的最大威胁。 人类字典里爱把豺狼组成一个词,豺狼豺狼,好像豺和狼是要好得难分难舍的朋友,臭味相投互相勾结的伙伴,真是咄咄怪事。
能让两只刚出生才半个月的幼豺躲过灾难的唯一办法,就是藏在原处不发出一点儿声响,蒙混过关。动物经常要用生命来玩躲猫猫的游戏。但愿这匹大灰母狼是个近视眼,是个聋子,是个鼻炎患者,看不明听不清也嗅不准,找不到被蒿草遮蔽的大肚佛窟。 但它很快就失望了,大灰母狼好像不是近视眼不是聋子也不是鼻炎患者,眼不花耳不聋鼻不堵,恰恰相反,眼明耳聪鼻灵,似乎已经发现大肚佛窟有一窝藏匿的豺,狼尾像根棍子一样平平举了起来,嘴巴微张,露出一口尖利的狼牙,白多黑少的眼珠子透出一股杀气。怪不得人类词典中有“白眼狼”这个贬义词,确实,狼眼看上去很凶恶,让“人”不寒而栗。 母豺火烧云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唉,要是公豺大鼻孔现在在它身边就好了,就不用这么害怕。公豺大鼻孔是它的夫君,也是两只幼豺的父亲。豺实行单偶制,雌雄共同抚养后代。大鼻孔是很优秀的公豺,忠诚勇敢,长得也一表“人”才,鼻吻又大又漂亮。因为鼻孔大所以嗅觉格外灵敏,因为嗅觉格外灵敏所以捕食成功率很高,日子过得很宽裕。公豺大鼻孔同它一起生活了近半年,就在它快要分娩时,发生了意外。在一次狩猎时,它追逐一只小羚羊,羚羊逃进沼泽地,公豺大鼻孔跟着追进沼泽地,倒是将小羚羊扑倒咬死了,但正值夏季多雨季节,潮湿的沼泽地里,山蚂蟥多得就像山上的野草一样。当公豺大鼻孔将小羚羊拖出沼泽地时,身上被叮了十多条蚂蟥。更不幸的是,有两只可恶的蚂蟥钻进它的大鼻孔里,怎么挖也挖不出来,越用爪子抠蚂蟥越往里头钻,拼命打喷嚏打响鼻也无济于事,豺社会又没有外科医生可以动手术,只能任由蚂蟥顺着大鼻孔钻进脑子里去,公豺大鼻孔几个小时后便昏迷死亡。一代豺杰,竟然死在蚂蟥这样小小的软体动物手里,母豺火烧云每想到这一点,便备感痛心。在这个世界上,它第一恨狼,第二恨的就是蚂蟥,要不是蚂蟥作怪,它心爱的公豺大鼻孔不会英年早逝。当然,鼻孔太大也是致命的原因,要是没长大鼻孔,而是长普通鼻孔,也许蚂蟥就钻不进去了。漂亮出众的大鼻孔,恰恰成了断送性命的原因,真让火烧云想不通。要是公豺大鼻孔没有死,也许就能化解眼前这场生存危机。大灰母狼虽然厉害,虽然单打独斗时豺不是狼的对手,但若两只成年豺齐心协力,并肩从大肚佛窟蹿出去扭住狼撕打,不说能成功消灭狼吧,起码可以咬个平手,守住洞口,保护两只幼豺免受伤害。 此时此刻,它想不出任何办法来化解这场生存危机。 大灰母狼离洞口只有二三十米了。在这节骨眼上,母豺火烧云又犯了一个错误。它太紧张了,生怕不懂事的幼豺会叫唤或发出响动,牢牢地将两只幼豺揽在怀里,也不管它们是否需要,将汝房塞进它们嘴里。
小雄豺大约是小嘴被汝头堵得太厉害,柔弱的爪子拼命在火烧云的胸口踢蹬,挣扎着想把小嘴从它的汝头上拔出来。它紧紧用爪子按住幼豺,宝贝,求求你别闹了,乖乖吃妈妈的奶,千万千万要忍耐!或许是将小雄豺的小嘴捂得太紧,影响了小雄豺呼吸,小家伙挣扎得愈发猛烈,小嘴还啃咬它的汝头。豺一生出来就有牙齿,虽然乳牙细小如碎玉,谈不上锋利,但汝头肉质细嫩,小家伙胡啃乱咬,就像大黄蜂或红头蚂蚁在叮蛰,它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小家伙趁机将嘴从汝头上拔了出来,咿呀发出一声抗议似的叫唤。它的心猛地往下一沉,刹那间脑子一片空白。另一只小雌豺也从它怀里挣脱出来,咿呀咿呀叫唤,就像开二重唱音乐会。 它们毕竟还小,出生才几天,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也不懂得什么叫弱肉强食。 大灰母狼停了下来,发出一声低嚎,绿荧荧的目光聚焦在大肚佛窟,狼毛耸立,狼腿曲蹲。在洞口草丛后面窥望的母豺火烧云晓得,大灰母狼已发现目标,准备厮杀了。它心一横,咬住小雌豺的后颈皮,蹿出石洞,拼命向荒野逃窜。 它不是面对强敌就会吓得屁滚尿流的胆小鬼,也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不惜牺牲儿女的自私鬼。假如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战胜对方,假如牺牲自己能换取两只幼豺的生命,它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同大灰母狼拼个你死我活。可问题是,豺的身体仅有狼的三分之二大,豺牙没有狼牙尖利,力量也弱得多,一只豺同一匹狼搏杀,绝无赢的希望。与狼拼斗,无疑自杀。它若被母狼咬死,两只幼豺也必死无疑,不是被母狼咬死,就是活活饿死,绝无活下去的可能。既然如此,最明智的做法,就是逃跑,或者说撤退。 它叼起一只幼豺逃窜,也是一种求生策略。将两只幼豺分开,至少可以避免被大灰母狼一锅端。它是这样设想的,要是大灰母狼不来追赶它,它带着小雌豺就可以狼口脱身,保住母女俩性命。要是大灰母狼来追赶它,它叼着幼豺拼命跑,七拐八弯尽量转得大灰母狼头晕眼花、迷失方向,即使最后它不得不扔下叼在嘴上的那只小雌豺,但大灰母狼也许找不到大肚佛窟了,石洞里的那只小雄豺就有存活下来的可能。
舍一保一,不失为一种机智的选择。 当它冲出大肚佛窟时,大灰母狼怔了怔,随即旋风般地在它背后衔尾猛追。 豺腿比狼腿短,豺本来就没有狼跑得快,再加上它又叼着一只幼豺,速度大受影响,才跑出几十米远,甚至还来不及拐个弯,狼嘴就触碰到豺屁股了。它不得不松开嘴,扔下宝贝幼豺。 大灰母狼停止追撵,扒开草丛,将还在打滚的小雌豺一口咬死。
母豺火烧云逃到一个安全的距离,登上小山丘,提心吊胆地注视着大灰母狼的举动。
大灰母狼又闻着气味,向大肚佛窟搜寻而去。 母豺火烧云看得很清楚,大灰母狼两排汝头胀鼓鼓的,肚子一点儿也不瘪,绝不是因为饥饿而来猎食的。它的意图很明显,是不愿让豺生活在这块土地上。 母豺火烧云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大灰母狼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大肚佛窟,扒开枯草钻了进去。不一会儿,它用舌头舔理着嘴角上的血丝,又从石洞里退了出来,朝密林深处跑去。大灰母狼脚步匆匆,也许是急着赶回狼窝去给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喂奶呢。 等大灰母狼走远了,母豺火烧云跑回大肚佛窟,小雄豺脖颈被咬断,早已气绝身亡了。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一个幸福的豺家庭就这样家破豺亡了。 对野生动物来说,命运叵测,经常会遭遇飞来横祸。 大灰母狼没有吃两只幼豺,只是将它们咬杀,然后将尸体丢弃在原地,它是在用这种残忍的方式警告母豺火烧云赶快离开。 母豺火烧云嗷嗷哀泣,泪眼汪汪,心如刀绞,却也无可奈何。
第二章 复仇成功
第二天上午,母豺火烧云拖着疲惫的身体在森林里独行,准备离开日曲卡雪山。这里有山有水有茂密的森林,食物丰盛,气候适宜,远离人类居住的村寨,确实是豺居家过日子的风水宝地。但有了狼,就没有豺的好日子过。再好的土地,也会变成豺的葬身坟场。惹不起狼,只有躲开狼。很窝囊,很憋气,却也没有办法。带着惨痛的记忆、破碎的美梦和丧子的悲恸,母豺火烧云沿着古纳河上流而上。一只瘸腿羊羔稀里糊涂撞到它身上来了,没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一顿丰盛的午餐,它拼命吞嚼肥嫩的羊肉,想用进食来忘却痛苦。肚子吃得胀鼓鼓的,悲伤却丝毫未减。又生出另一种烦恼:哺乳一个星期,正是乳汁分泌最旺盛的时候,塞了一肚子羊血羊肉,营养过剩,两排**胀得难受。幼豺被大灰母狼咬死了,没谁来孙吮吸奶汁,只好找块光滑点的石头摩擦,挤出些乳汁来,以减缓**的胀痛。
就在这时,它听到萧瑟秋风间夹杂着沉重的喘息,好像是狼的声音。再迎风而立耸动鼻翼嗅闻,果然闻到狼身上那股骚臭味。它吓得连滚带爬逃进灌木丛。恶狼怎么像幽灵,它走到哪儿跟到哪儿,躲都躲不开呀?过了一阵,身后没什么动静,似乎恶狼并没有追赶上来,它这才敢停下来喘气。狼的声音再度随风而来,“吭哧吭哧”,听得它心惊肉跳。它再次摆出逃窜的姿势,那可怕的声音时断时续,仔细倾听,那喘息声又像在呻吟。
好像还有狼崽的呜咽,这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恶狼遇到什么麻烦了?它也许可以绕到对面的小山包上去看一看,隔着山沟即使被狼发现,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强烈的好奇心,促使它大着胆子钻过灌木丛,登上小山包,往山沟窥探。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在小山沟里两丛灌木间的一块草地上,躺着一匹狼,紫灰皮毛,白多黑少的眼珠子,腹部上是鼓鼓囊囊的Rufang。哦,就是昨天咬杀它两只宝贝幼豺的兇手----------大灰母狼!不过,这匹恶狼已经完全没了昨日的威风,虽然还活着,却跟死了没什么差别。不不,比死了更难受一千倍,躺在地上永远爬不起来啦!虽然相隔有一段距离,但母豺火烧云视力极佳,看得清清楚楚,它不共戴天的仇敌,那匹千刀万剐的大灰母狼,被捕兽铁夹夹住了身体,旁边有一黑一黄两只还在哺乳期的小狼崽。
母豺火烧云虽未被捕兽夹夹过,但晓得捕兽铁架是怎么回事,并领教过捕兽铁夹的厉害。一年前有一天,它在孕玛尔草原上觅食,草丛里忽然蹿出一只公豺来,向它求爱。那只公豺有一把年纪了,胡须熏黑,牙齿泛黄,呼吸时嘴腔里冒出一股难闻的酸臭味,不是口腔溃疡就是牙齿有问题,背上还有一块体藓,看了令豺作呕。它当然不乐意与这等模样的老公豺交往,就将蓬松的大尾巴耷落下来,跳闪开去,用豺特有的身体语言谢绝对方。那老公豺不肯罢休,在它身边纠缠不清,还企图非礼它。它一面龇牙咧嘴啸叫,抵挡老公豺的非分之想,一面钻进茂密的小树林想退回自己的巢穴去。不要脸的老公豺仍然贼兮兮地跟在它身旁。走到一棵麻栗树下时,突然砰的一声巨响,好像地狱之门打开了,树下杂草丛中冲出一道光影和一股烟尘,刹那间,老公豺像被钉子钉住了一样,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发出凄厉的啸叫。
烟尘过后,它看见,一副长方形铁夹,用粗粗的铁链固定在麻栗树上,上下两根铁杆布满锯齿状三角铁,活像巨兽犬牙交错的嘴,紧紧咬住老公豺的一条后腿。它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奔逃。数天后,它又路过那片小树林,老公豺已经死了,满口豺牙崩裂,嘴腔堵着一团凝结的血沫,那条被捕兽夹咬住的豺腿皮皮卡肉绽,露出一大截白森森的腿骨。可以想象,老公豺临死前拼命挣扎过,腿上的皮肉撕裂了,仍无法挣脱捕兽铁夹,满口牙齿都咬碎了,仍无法咬断粗粗的铁链。假如当时它不是靠左行走,而是与老公豺交换位置,它在右边贴着那棵麻栗树行走,那么毫无疑问,一脚踩中藏在草皮下捕兽铁夹机关的就是它,地狱之门就为它敞开了。即使事情已过去几天,它仍后怕得浑身颤抖。没想到昨天杀害它一对宝贝幼豺的兇手,这么快就得到报应,落得如此下场。两足行走的人类是豺和狼共同的天敌,但此时此刻,母豺火烧云真想给设置这副捕兽铁夹的猎人磕三个响头。
谨慎起见,母豺火烧云再次瞪大眼睛观察,该死的大灰母狼确确实实被捕兽夹夹得动弹不了了。人类制作的捕兽铁夹威力无比,别说是蠢笨丑陋的狼了,就是一只以蛮力着称的大野猪,一旦被捕兽夹夹住,也休想挣断铁链或扳开铁夹逃脱出去。
它放心大胆地蹿下小山包,朝大灰木狼的出事地点走去。
哦,上下两根铁夹正好夹在狼腰上。狼是铜头麻杆腰,狼腰是狼身体的薄弱环节,铁杆上犬牙般的锯齿三角铁扎进狼的皮肉里,可以肯定,大灰母狼被夹断了脊梁。母豺火烧云来到与大灰母狼相隔仅三五米的一丛灌木背后,稍事停顿,再透过枝叶仔细看一遍。近在咫尺。一切都展现在眼前。瞧,狼尾下面屁股眼儿那儿一堆红黄黑三色物体,嘿,被捕兽夹夹出一泡狼屎和一坨血肉模糊的肠子。现在就算有神仙阿伯来帮忙砸断铁链或扳开铁夹,大灰母狼也必死无疑了。
一黑一黄两只小狼崽都还很小,估计也就出生十来天左右吧,刚刚学会蹒跚行走。出事地点左侧不远有一棵几围粗的大树,裸露在地面的树根布满青苔,树根间有一个宽敞的石洞。如果猜得不错的话,这个树洞就是大灰母狼的巢穴。母豺火烧云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但从现场情况不难推断,大灰母狼亲早起来,乳白色的云丝挂在瓦蓝的天空上,金色的阳光洒满绿草地,天气这么好,大灰母狼就把两只狼崽子带出树洞,到草地散步呼吸新鲜空气,洗个阳光浴,练练腿力什么的,有利于小狼崽成长。刚走到林中这块空地,突然平地一声惊雷,不小心踩中了捕兽铁夹。生死祸福,乃弹指一挥间啊。
两只小狼崽毕竟还小,不晓得大灰母狼已经危在旦夕,大概早晨起来还没吃过东西,肚子饿得慌,便拱到大灰母狼的腹下,想要吃奶。大灰母狼已经这个样子了,死神快把它收容去了,只剩下小半条性命,却仍关心小狼崽是不是肚子饿了,挣扎着给小狼崽喂奶。狼有十只**,大灰母狼腰肢被捕兽夹夹住,下腹部和中腹部六只**丧失了哺乳功能,但上腹部四只还可以喂奶。
大灰母狼敞开怀,让两只小狼崽吃奶。它大概知道这是今生今世最后一次给狼崽喂奶了,深情舔理小狼崽的背,抽泣般喘息。
母豺火烧云是不会被大灰母狼所表现出来的强烈母爱所感动的,大灰母狼咬杀了它一对宝贝幼豺,它现在心里只有刻毒的复仇火焰。
它大摇大摆地从灌木丛走了出来,幸灾乐祸地啸叫数声。
大灰母狼肯定已认出它来,眼里射出两道凶光,发出凄厉的嚎叫,身体拼命摇动,大概想从铁夹下挣脱出来同它搏杀,把捕兽铁夹摇得哗啦哗啦响,却无济于事。
别痴心妄想了,你休想再站起来了,再过一会儿,你就会变成捕兽铁夹下的死狼,你还神气什么呀!母豺火烧云闲庭信步地走到大灰母狼面前,相隔两米左右停下来————这是个绝对安全的距离————噗地打了个响鼻,将唾沫星子和鼻涕星子喷在狼脸上。这是一种轻蔑,这是一种嘲弄,这是一种侮辱,一向被你看不起一向遭你欺凌的豺碎了你一脸,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呢?你不过是一具活尸体,你吓唬不到我的!
大灰母狼的眼睛红得像火炭,看得出来,它心里翻腾着强烈的杀谬冲动。可惜,它想暴跳如雷都跳不起来,嘴巴一张一合做出狠命撕咬的架势,当然只能咬到一团空气而已,两只前爪刨着地面,当然只能撕碎一些野草而已。
⑶ 一篇火影的文
佐助——狼:造型是冷峻的,个性是超酷的,人气是很旺的,正邪是难分的。
鸣人——红豺:外表是醒目的,性格是倔强的,强敌是不怕的,团结是特长的。
小樱——红狐:容貌是妩媚的,外衣是鲜丽的,表面是娇柔的,内心是精明的。
宁次——雪豹:性格是孤傲的,外表是帅气的,身手是矫健的,出身是名门的。
小李——猎豹:特长是专一的,速度是无敌的,脾气是不错的,小牙是招牌的。
天天——云豹:外衣是俏丽的,个性是勇敢的,登场是不多的,兵刃是犀利的。
鹿丸——鬃狼:干劲是不大的,实力是隐瞒的,麻烦是不惹的,和平是欢迎的。
丁次——蜜獾:外表是憨厚的,嘴馋是特征的,胆量是很大的,拼命是强悍的。
井野——北极狐:容貌是美丽的,造型是迷人的,气质是魔幻的,生存是特长的。
志乃——隐肛狸:造型是神秘的,沉默是经常的,行踪是诡秘的,暗算是擅长的。
牙——澳洲野犬:牙齿是犀利的,性格是活跃的,野性是天生的,狗狗是同族的。
雏田——猞猁:感官是敏锐的,行动是轻盈的,外表是清秀的,个性是害羞的。
我爱罗:离群的少年雄狮,悲惨的命运,强大的王者……
手鞠:雌狮,俏丽勇悍的女中英杰。
卡卡西:黑美洲豹,首先是神秘,其次你们不都觉得它最完美吗?卡卡不是人气第一吗?
红:山狮,妩媚……
阿斯玛:花豹,非洲草原上的花豹,感觉很沧桑的……
阿凯:西瓦猎豹,其实不为什么,但是小李用了猎豹……
自来也:短面熊,外表粗糙,实力强悍,爱吃“荤”的大个子家伙。
纲手——北极熊:容颜是冰雪的,身材是丰满的,怪力是恐怖的,气质是帝王的。
君麻吕:传奇白虎“莫罕”,奇迹中的奇迹,绝美中的绝美,傲雪欺霜的惊世之才,最终却沦为比他更强大、更残酷力量的玩物。
最后:
鼬:叫什么饮血王的那只獒,无敌!超级无敌!!这里有君主有高手有奇才,但唯有此物堪称真正无敌!!!
佐助——蛔虫:外表是洁白的,骨头是超软的,用处是没有的,存在是公害的!
⑷ 双面猎犬全文免费阅读198页
《双面猎犬》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戛的公豺狗,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正值洪汛期间,怒江里漂浮着一棵棵从上游被洪水冲刷下来的大树。母豺达维娅慌不择路,跳进停浮在岸边的一棵珍珠栗树,猎狗洛戛也紧跟着跳了上去。就在这时,珍珠栗树飘离江岸,被急流推往江心。 狗和豺水性都很一般,不敢跳到波涛汹涌的怒江泅渡回岸,只好乘坐在珍珠栗树上随着滚滚洪涛流驶向下游。珍珠栗树在浪峰谷底穿行,为了活命,洛戛和达维娅只能紧紧相依靠在一起,以免被剧烈的颠簸抛进江去。 两天两夜后,珍珠栗树终于在远离日曲卡雪山的一个名叫野猴岭的地方再渡泊岸。 为了生存,猎狗洛戛与母豺达维娅只有互相依靠,互相协作,共同狩猎。它们战胜了诡计多端的群猴,建立起温馨的小家庭。不久,母材达维娅怀孕了。 就在临产前,猎狗洛戛的主人——猎户赛村长阿蛮星突然出现在野猴岭,隔着怒江呼唤洛戛。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戛立刻抛弃妻子,前往掉索桥与阿蛮星相会。 母豺达维娅恼羞成怒,趁洛戛与主人在摇晃的掉索桥上相会之际,突然从背后窜上来,将洛戛从桥上撞下浊浪翻滚的怒江。猎狗洛戛死于非命。母豺达维娅侥幸躲过猎枪子弹,回到阔别两个多月的埃蒂斯红豺群。半个月后,母豺达维娅产下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 达维娅产下白眉儿不久,便一病不起。为了能让出生半个月的白眉儿在自己死后仍能活下来,达维娅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所生的一双儿女害死,并将幼豺风笛的尸体塞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她用身体严严实实地盖住土坑,把谋杀小风笛的秘密掩埋在自己身体底下,瞒天过海,让蒙在鼓里的母豺黑蝴蝶心甘情愿地做了白眉儿的养母。 达维娅以为自己为白眉儿扫清了生存障碍,放心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不幸的是,半个月后,有“森林殡葬工”之称的秃鹫飞临埃蒂斯红豺群,啄食达维娅的尸体,就像突然打开了盖子一样,小风笛的残骸暴露出来,达维娅生前罪恶的谋杀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母豺黑蝴蝶立刻终止抚养白眉儿,整个豺群也都把白眉儿当作异己和罪孽。白眉儿受尽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的煎熬中一天天长大,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排序最末的“苦豺”。 白眉儿吃了上顿愁下顿,日子过得比黄莲还苦。为了活命,它无奈地接受了一位名叫苦安子的山民扔给它的食物,做了猎户赛的猎狗。它巧妙地掩饰自己身上豺的行为和特征,尽可能展示自己身上狗的特性,希望能做一条在猎场上纵横驰骋的好猎狗。但命运并未能成全它,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逼迫它去偷鸡,成了可耻的偷鸡贼。终于有一天,它在偷鸡时被愤怒的村民当场抓获。作为惩罚,它只得被主人牵到市场上,脖子上插上两根稻草当作菜狗出售。 就在白眉儿即将被狗贩子用枣木棍砸断鼻梁毙命时,猎户赛村长阿蛮星出手救了它。它换了主人,成立阿蛮星家的猎狗。成为阿蛮星的猎狗后,村中再次出现了丢鸡案,村民再次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白眉儿,白眉儿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它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狡猾的红狐,洗清了蒙在自己身上的冤屈。在一次狩猎中,它以灵敏的嗅觉、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和出色的狩猎技艺,技压群犬,独霸鳖头,猎获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为猎户赛最优秀的猎犬。 主人阿蛮星把象征着荣誉和地位的一副镶嵌着闪闪发亮铜钉的护勃儿从老黑狗的脖颈上解下来,戴在了白眉儿的脖颈上。白眉儿从此成为猎户塞猎狗群的首领。《双面猎犬》大致讲了些了这些,然后下面还有关于的一系列关于白眉的事是另一本书《混血豺王》我简要讲一下:在一次狩猎时,老黑狗发现在雨裂沟里的藏着白眉儿下时候的恩人——一条母材兔嘴,借助主人阿蛮星逼白眉儿杀死兔嘴,但是白眉儿无法对往日对自己有恩的兔嘴下手,假装失手放了兔嘴。因此老黑狗猜想到白眉儿是豺,可能会伤害阿蛮星,来黑狗为了自己主人的生命安全,故意激怒白眉儿用豺的方法杀死了自己,当阿蛮星目睹了老黑狗被白眉儿残忍杀害后,想要开枪打死白眉儿,却未得逞。白眉儿只好逃会来他原本生长的地方——埃蒂斯红豺群。。。。。。。。。。
⑸ 谁有沈石溪的‘豺狼情仇’的全文,急急急。。。。
豺狼情仇不是红豺,豺狼情仇主角叫洛洛,一匹豺和一匹狼同时爱上了洛洛.
⑹ 红豺 读后感 300字以上急需!!!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着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着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着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再见了,可鲁》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着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兇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⑺ 沈石溪 保姆蟒全文
保姆蟒 作者:沈石溪 儿子生在边远蛮荒的曼广弄寨子,寨子后面是夏洛山,前面是布朗山,都是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寨子里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大人上山干活了,比兔子还大的山老鼠从梁上翻下来,把睡在摇篮里的婴儿的鼻子和耳朵给咬掉了;一头母熊推开村长家的竹篱笆,一巴掌掴死了看家的狗,把村长刚满周岁的小孙孙抱走了;村长在老林子里找了五年,才在一个臭气熏天的熊窝里把小孙孙找回来。六岁的孩子了,不会说话,不会直立行走,只会像熊那样叫,只会四肢趴在地上像野兽似的爬行,成了一个地道的熊孩 我那时迷上了打猎,有时钻进深山老林追逐鹿群和象群,几天几夜都不回家。妻子挑水、种菜、洗衣服什么的,只好把还在吃奶的儿子独自反锁在家里。我们住的是到处有窟窿的破陋的茅草房,毒蛇、蝎子、野狗、山猫很容易钻进来,实在让人放心不下。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个保姆来带孩子,但我那时候收入微薄,养家糊口尚且不易,哪有闲钱去请保姆。我和妻子都是下放来的知青,也不可能让远在上海的亲人万里迢迢跑到边陲来替我们照看小孩。 就在我犯愁之际,寨子里一位名叫召彰的中年猎人说可以帮我找一个不用管饭也不要开工资的保姆。除非七仙女下凡、田螺姑娘再世,哪里去找这等便宜的事?我直摇头。召彰见我不相信,就说:“你们等着,我立马把保姆给你们带来。” 一袋烟的工夫,我家门前那条通往箐沟的荒草掩映的小路上便传来悠扬的笛声。又不是送新娘来,用得着音乐伴奏吗?我正纳闷,召彰已吹着笛子跨进门来。我注意看他的身后,并没发现有什么人影。他朝我狡黠地眨眨眼,一甩脑袋,金竹笛里飞出一串高亢的颤音,就像云雀鸣叫着飞上彩云,随着那串颤音,他身后倏地蹿立起一个“保姆”来。 我魂飞魄散,一股热热的液体顺着大腿流下来,把地都汪湿了一块。不好意思,我吓得尿裤子了。 妻子像只母鸡似地张开手臂,把儿子罩在自己的身体底下。 召彰用笛声给我们带来的保姆,是一条大蟒蛇! “快……快把蟒蛇弄走。召彰,你在开什么国际玩笑,弄条蛇来害我们!”妻子嗔怒道。 “我敢用猎手的名义担保,它是一个最尽心尽职的保姆。我的两个儿子,都是它帮着带大的。哦,假如它伤着你们小宝贝一根毫毛,我用我的两个儿子来赔你们。”召彰很认真地说。 “这……我一看到就恶心,饭也吃不下。” “先让它试十天吧,不合适,再退给我。”召彰说着,把蟒引到摇篮前,嘴里喃喃有词,在蟒蛇的头顶轻轻拍了三下。蟒蛇立刻像个卫兵似地伫立在摇篮边。 这时,我方看清,这是一条罕见的大蟒蛇,粗如龙竹,长约六米,淡褐色的身体上环绕着一圈圈一条条不规则的深褐色的斑纹,这些斑纹越近尾巴颜色越深,是典型的西双版纳黑尾蟒;在下腹部,还有两条长约三四寸退化了的后肢;一张国字型的小方脸,一条菱形黑纹从鼻洞贯穿额顶伸向脊背;两只玻璃球似的蓝眼睛像井水似的清澈温柔,微微启开的大嘴里,吐出一条叉形的信子,红得像片枫叶。整个形象并不给人一种凶恶的感觉,倒有几分温顺和慈祥。 或许,可以试十天的,我和妻子勉强答应下来。 十天下来,我算是服召彰了。我敢说,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条蟒蛇更称职的保姆了。假如保姆这个行当也可以评职称的话,这条蟒蛇绝对是一级保姆,就像一级教授或一级作家一样,它不分昼夜忠实地守候在我儿子的摇篮边。夏天蚊子奇多,我们虽然给摇篮搭了个小蚊帐,但儿子睡觉不老实,抡胳膊蹬腿的,不是把蚊帐蹬出一个缺口,让蚊子乘虚而入,就是胳膊或腿贴在蚊帐上,让尖嘴蚊子穿透蚊帐叮咬。几乎每天早晨起来,都会发现儿子嫩得像水豆腐似的身上隆起几个红色丘疱,让我心疼得恨不能自己立刻变成只大壁虎,把天底上所有的蚊子统统消灭光。但自从这条蟒蛇来了后,可恶的蚊子再也无法接近我儿子了,那条叉形的蛇信子,像一台最灵敏的雷达跟踪仪,又像是效率极高的捕蚊器,摇篮周围只要一有飞蚊的嗡嗡声,它就会闪电般地朝空中窜去,那只倒霉的蚊子就从世界上消失了。过去只要一下雨,免不了会有竹叶青或龟壳花蛇溜进我家来躲雨。有一次我上床睡觉,脚伸进被窝、怎么凉嗖嗖滑腻腻的像踩在一条冰冻鱼上,掀开被子一看,是一条剧毒的眼镜蛇,盘踞在我的脚跟……这条蟒蛇住进我家的第二天,老天爷就下了一场瓢泼大雨,我亲眼看见有好几条花里胡哨的毒蛇窜到我家的房檐下,在墙洞外探头探脑,但一感觉到蟒蛇的存在,立刻就返身仓皇逃走了。至于老鼠,过去大白天都敢在我家的房梁上打架,一入夜背光的墙角就会传来吱吱鼠叫声。但自打我们请了保姆蟒,嘿,老鼠自觉搬家了,请也请不回来。 第八天黄昏,我到一位猎人朋友家去贺新房子,妻子在家逗儿子玩。突然,寨子里有个女人要生小孩,叫我妻子去帮忙,她就把儿子放进摇篮,交给了保姆蟒。晚上我回家推开门,就闻到一股扑鼻的血腥味,点亮马灯一看,差一点魂都吓掉了,只看见保姆蟒长长的身体裹住一匹红豺,蛇头高昂着,嘶嘶有声;被它裹住的那匹豺双眼圆睁着,像要从眼眶里滚出来,豺嘴大张着,嘴洞里含着大口血沫;我用手指碰碰豺眼,毫无反应,豺已被活活勒死了。我急忙奔到摇篮边,可爱的儿子正睡得香,大概梦见了什么好吃的,红扑扑粉嘟嘟的小脸蛋上漾着一对小酒窝。我这才放心,将马灯举到死豺头上仔细看,绛红色的豺毛乱得像被秋风扫荡过的树叶,豺牙稀稀疏疏,脱落了好几颗,哦,原来是匹上了年纪的老豺。不难想象,这匹老豺年老体衰,追不上兔子,也咬不破牛犊的皮,实在饿极了,便铤而走险,从森林里溜到村寨来偷食婴儿;老豺既残忍又狡猾,估计早就躲在附近的草丛里窥探了我家的情况,见两个大人都出门走了,就用爪子刨了个墙洞钻进来;老豺刚进到屋内,保姆蟒就一口咬住豺脖子,并立刻把老豺紧紧缠住;老豺又撕又咬,但无济于事。 等妻子回来了,我俩哄劝了半天,保姆蟒才松开身体,早已僵硬了的老豺咕咚摔下地来。我们仔细查看了一下,保姆蟒脖子和背上被豺爪撕开了好几条口子,漫流出浓浓的血,靠近尾巴的地方还被叼走一块蛇肉。妻子感动得热泪盈眶。平时她一向节俭,这时也毫不犹豫地到鸡笼捉了一只大公鸡,犒劳保姆蟒。 十天的试用期很快结束了,还有什么说的,保姆蟒理所当然地成了我家的正式成员。请蟒蛇当保姆还有一个很实惠的好处,不用喂食,肚子饿了它会从我家厨房的小窗口翻出去到箐沟自己觅食。又忠诚又可靠又不用破费,这样的保姆,你打着灯笼也难找哇。 一转眼,儿子开始学走路了,不用我们费心,保姆蟒自觉担当起教儿子学走路的角色。它弓起脖子,高度正好在儿子的小手摸得到的地方,像个活动扶手,随着儿子的行走速度,慢慢朝前蠕动;儿子走累了,随时可以伏在保姆蟒脖子上休息,这时候,保姆蟒便一动不动,像一条结实的栏杆。小孩子学走路,免不了会跌倒,保姆蟒似乎特别留心注意少让儿子摔跤。每当儿子踉踉跄跄要倒要倒时,它就会吱溜贴着地面窜过去,蛇头很巧妙地往上一耸,扶稳儿子;即使儿子仍摔倒了,它也像柔软的毡子,垫在儿子的身体底下,不让儿子摔疼。 嘿,整个就是一架设计精良的学走路的机器。 光阴荏苒,儿子一点点长大,没想到,我们和保姆蟒之间渐渐产生了矛盾,儿子三岁多了,理应与同龄小伙伴扎堆玩耍,但这么大一条蟒蛇守在儿子身边,小孩子见了都躲得远远的,儿子就显得冷清孤单;好不容易有几个胆子特大的小孩跑来与儿子玩踢皮球,保姆蟒守在一边,只要皮球不在儿子脚下,它就会朝着其他小孩张开那张可以吞食麂子的大嘴,吐出鲜红的蛇信子,进行恫吓;孩子们心惊胆颤,扔下皮球就逃,儿子不费吹灰之力,就踢赢了球赛。这样的事重复了几次以后,谁也没有兴趣再来找我儿子玩了。 渐渐地,妻子也开始对保姆蟒生出许多不满来。三岁左右的小孩是最可爱最好玩的年龄阶段,对父母充满了依恋,似懂非懂,憨态可掬。妻子喜欢将儿子紧紧搂在怀里,在他粉嫩的小脸上亲个够。每逢这个时候,保姆蟒就会竖起脖子,波浪似的摇晃蛇头,表现得异常痛苦。“去去,快走开,我亲我自己的儿子,你痛苦个屁呀!”妻子暂停亲吻,朝保姆蟒挥手跺脚进行驱赶,但平时十分听话的保姆蟒这时候却桀骜不驯,嘴里呼呼吐着粗气,不但不离去,还在地上扭曲打滚,直到儿子离开了妻子的怀抱,它才会安静下来。“它嫉妒我和儿子亲热,”妻子忧心忡忡地对我说,“它的目光阴沉沉的,完全是童话里巫婆的眼睛。” 虽然保姆蟒从未对妻子粗暴过,但身边有一双充满恶意的眼光盯着,母子间的亲昵无疑会大打折扣。 很快,我也对保姆蟒反感起来。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晚上,儿子吃了好几块巧克力,临睡前,我让他刷牙。不知道为什么,儿子对刷牙一点不感兴趣,我叫了几次,他都装着没有听见。白天我上山打一头岩羊,追了整整一天,流了好几身臭汗,还把一葫芦火药都用完了,也没能把那头该死的岩羊猎到,肚子里憋了一股窝囊气没处发泄,这时算找到出气筒了,撩起一巴掌,重重打在儿子屁股上,大声吼道:“小赤佬,你敢不听老子的话!”小儿无赖,躺在地上哭闹打滚。我更是火上加油,冲上去就想在儿子已经有五条手指印的屁股蛋上来个锦上添花。我像个凶神恶煞举着巴掌刚赶到儿子面前,保姆蟒冷不防从儿子身后窜出来,瞪着眼,弓着脖子,拦住了我。妈的,我教训我自己的儿子,关你保姆蟒什么屁事嘛?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东西,充其量一个保姆,一个下人,有什么资格来干涉主人的家政?我一怒之下,喝了声,“滚!”飞起一脚朝蛇腹踢去,不幸的是,平时看起来行动很迟缓的保姆蟒,这时候却表现得十分灵活,身体朝左一闪,我踢了个空;蛇脖子像弓似的一弹,那只方方的蛇头就像一柄流星锤,击中我的胸口,我四仰八叉跌倒在地。我的模样一定很狼狈也很好笑,像只被翻转身的甲鱼。板着脸的妻子忍俊不禁噗哧笑出声来,儿子也破涕为笑,拍着小手叫:“打爸爸!打爸爸!” 保姆打主人,岂不是犯上作乱?我以后在儿子面前还有什么父亲的威信?我恼羞成怒,恨不得立刻掐断保姆蟒的脖子,我气急败坏地爬起来,还没站稳,蛇头流星锤又咚的一声把我搡倒在地;不让我站起来,我就趴在地上不起来了,看你的蛇头流星锤还能奈何我!我匍匐前进,想迂回到墙角去拿扫把收拾保姆蟒,还没爬到墙角,可恶的保姆蟒刷的一声窜过来,蛇头一钩,先把我的双臂连同身体一起缠住,然后蛇尾一撩,将我的双腿也绕住了。我还是第一次被大蛇纠缠,那滋味和被绳子五花大绑不大一样,皮肉并不觉得疼,只是胸口被勒得发闷,有一种缺氧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整个骨架似乎也要被勒散了。我大声叫唤咒骂,保姆蟒就是不松劲。渐渐地,我像得了急性肠胃炎,忍不住要上吐下泄了。妻子看我脸上像涂了层石灰似的发白,吓坏了,喝令儿子把保姆蟒拉开,小儿淘气,嚷嚷道:“爸爸不打我,我就叫蟒蟒松开。”我无计可施,只好缴械投降:“爸爸不打你了,爸爸错了……”儿子面露胜利的微笑,跑上来摸摸保姆蟒的头,保姆蟒立刻柔顺地松开了身体…… 就在我动脑筋想把保姆蟒辞退的时候,我的知青生涯结束了,全家调到西双版纳州的首府——允景洪去工作。城市不比山野村寨,家里养着一条大蟒蛇,邻居吓破胆不说,警察不来找麻烦才怪呢。再说,城里有幼儿园,儿子也不需要保姆了,正好趁此机会把已惹得我和妻子十分反感了的保姆蟒甩脱掉。那天,我们打整好行李,等保姆蟒从我们厨房的窗口滑进箐沟去觅食时,逃也似地坐上寨子里的马车,扬长而去。 两个月后,我在街上遇见到允景洪来购买农药的召彰,他告诉我说,我们走后,保姆蟒咬着我儿子穿旧的一件小汗衫,待在我们废弃的那间茅草房里,喂它什么它都不吃,召彰用笛声想把它引走,它也不走。半个月后,它活活饿死了,死的时候嘴里还咬着我儿子那件小汗衫。
⑻ 混血豺王在线阅读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沈石溪写得系列动物小说之一《混血豺王》,读完后颇有感受。
本书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因为白眉儿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白眉儿的生活道路不可能是平平坦坦的。
在和主人阿蛮星的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白眉儿,白眉儿忍心咬杀曾经给过它温暖的兔嘴,于是把它偷偷放跑了。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作战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狼首,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可最后还是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白眉儿经历了灵魂撕裂般的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虽然白眉儿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但它经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虽然白眉儿最后被自己最心爱的主人杀死,但它那种坚持不懈、宁死不屈、全力以赴的精神还依然保留着。以后在新的学期中要学习白眉儿这种百折不挠、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⑼ 混血豺王全文 跪求 答得好 还可以再加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果然,两只公豺见洛戛蹿到面前,呦——地怪嚣一声,分左右两头逃进草丛。
洛戛看都不朝两只色厉内荏的公豺看一眼,狗尾巴平平地和脊梁形成一条直线,脚下生风,继续朝疲于奔命的母豺追去。
豺群的车轮战术破产了,又没有勇气跳出来同体魄和狼不相上下的洛戛较量;都晓得这讨厌的狗有猎人和猎枪撑腰,谁惹得起呀!豺们一只只溜之大吉,整个豺群都逃远了,只抛下孤零零的一只母豺。
母豺继续顽强地奔逃着。
洛戛离母豺只有20多步远了。突然,母豺一个左拐弯,朝一片红松树林跑去。洛戛很纳闷,红松树林稀稀落落,既没有灌木可以隐蔽,又没有洞穴可以躲藏,对正在逃避强敌追踪的母豺来说,相当不利,无疑是条死路。难道这只母豺已逃得昏头昏脑糊里糊涂了?不,不可能。豺生性狡黠,不可能在危急关头犯傻的。母豺一定想搞什么鬼名堂了,洛戛想,心里便警觉起来。瞧这母豺,一面奔逃还一面偏斜脑袋偷偷朝左侧窥探。洛戛顺着母豺的视线瞥了一眼,立刻识破了母豺的诡计,母豺假装往红松树林跑,其实真正的逃跑路线是左侧怒江江畔那块红土坡!母豺是想利用身上那层保护色来逃过劫难。
动物身上皮毛的色彩在进化过程中往往变得和周围的环境非常协调,这有利于隐蔽自己,逃避天敌,求得生存。日曲卡山麓的豺多为红色,因为这一带土质为红色,尤其是怒江两岸,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大块大块山坡没有植被覆盖,裸露着褐红色的酸性土壤。豺背脊上的毛也为褐红色,进入怒江畔的山坡,几乎与大地融为一色,即使以千里目着称的金雕,也很难在一片炫目的红土中识别出豺的身影来。
一旦让母豺逃进那块红山坡,母豺就会像鱼游进水中似的轻松自在。母豺随便跳到哪块土圪塔旁,突然弓起脊背静止不动,就要让它洛戛好一阵找,才能辨明哪几块是山土,哪一块是豺背,而母豺已小憩了一阵,喘过气缓过劲来,又飞也似的奔逃了。狗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视觉却相对来说要弱一些。和带有自然保护色的母豺在红山坡上周旋,就像只睁开一只狗眼在扑敌,当然对洛戛不利。
决不能让母豺的诡计得逞。
母豺果然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眼看就要逃进红松树林了,突然一个90度的急拐弯,嗖的一声朝左侧那块红山坡蹿去。幸亏洛戛早有准备,不然的话,准会被惯性带着朝前滑去,等返过身来,已贻误了时机,彼此拉大了距离,母豺就赢得充裕的时间逃进红山坡了。
母豺刚刚转身,洛戛一甩狗尾,四爪腾空,紧跟着在空中完成了拐弯动作,不但没浪费时间,还节省了时间,把自己和母豺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半。
现在,一条黄毛大公狗和一只红毛小母豺已差不多首尾相衔,近在咫尺了。
洛戛暗中使劲,准备进行两级前扑。这是它捕猎的拿手好戏。狗的前扑和蹿跃是两码子事,虽然姿势有点雷同,都是两条后腿用力朝后蹬,两条前腿齐崭崭朝前挺举,但内在的差别却是很大的。前扑时脊梁先弓耸后挺拔,狗尾竖直,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狗头尽量朝前探伸,落地时四只狗爪作搂抱撕扯状,而蹿跃时狗身体的各个部位动作都很节制。一个蹿跃最多能跨出一米,一个前扑却能达到两米开外。蹿跃可以不间断地连续进行,前扑却不行,前扑时,所有的意念、勇气和力量都集中在狗爪狗牙上,准备落到猎物身上后立即和猎物扭成一团。假如前扑落空,一般的草狗锐气顿减,要好一阵才能缓过劲来;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猎狗,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已经散了形走了神,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前扑,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能不停顿不间断地连续进行两次前扑的狗是十分罕见的。洛戛是狗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可说是独领风骚。它凭着极其灵敏的反应和极其协调的动作,一次前扑落空后,在四爪落地的一瞬间,散了形走了神的奔跑姿势会奇迹般地恢复原状,眨眼间身体又能像支利箭朝前飞出去,简直比澳大利亚袋鼠还利落。它就凭这套两级前扑的技巧,捕捉了无数只极善奔跑的麂子和岩羊。
洛戛又跟在母豺后面追了几步,冷不防扑了起来。它没有吠叫,不叫的狗才善咬。
母豺骤然间加快了速度,吱溜一下蹿到前面去了。这在洛戛的意料之中,豺不可能像蠢笨的豪猪那样一次前扑就扑倒的。它刹那间又进行第二次前扑。母豺己经是竭尽全力在飞奔了,但速度还是比不上狗的前抒来得快。洛戛计算得十分准确,第二次前扑的落点正好是在母豺的脖颈上,它的两只前爪可以稳稳地搂住豺的脑壳,两只后爪踩住豺背, 把豺蹬翻,在豺惊慌挣扎之际咬住豺的颈窝。
洛戛犯了一个强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轻敌。它低估了母豺应付危机的能力。
被洛戛紧追不放的母豺名叫达维娅,是埃蒂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单身雌性,今年刚满三岁。三岁是豺的黄金年龄,体力、精力和智力都处于鼎盛时期。达维娅曾跟猎狗打过两次交道,凭着豺聪慧的头脑,都是很容易就把猎狗甩脱掉了。它没想到这一次这条大黄狗却这么难以对付,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智商似乎也特别高,豺的拿手好戏诸如接力奔逃、车轮战术等等都骗不了它,简直像个无法摆脱的幽灵。当洛戛第一次前扑时,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阵狂奔,总算幸免于难。它以为大黄狗前扑落空后追击速度会减慢,它趁机可拉大彼此间的距离。它没想到讨厌的大黄狗能连续两次前扑。幸好它两只尖尖的豺耳贴在脑壳上,一面飞奔,一面谛听身后的动静,它听见尾后的空气再次被撕裂,一股刺鼻的狗气味再次从空中散播下来,眼看四只狗爪就要像张网罩住自己身体了,它急中生智,戛然刹住脚步。嗖——大黄狗的身影掠过它的头顶飞到前面去了。好险哪,狗屁股就坐在它的豺头上了。这不大雅观,却是一个反咬一口的好机会,也让大黄狗尝尝豺的厉害吧,它闪电般地朝大黄狗的后腿咬去。
大黄狗的动作比它快捷,它的豺嘴还没来得及撕咬,大黄狗两条后腿猛地往后蹬踢,动作很像是马在尥蹶子。它没有防备,被踢中下巴颏,身不由已朝后仰倒。它是沿着怒江旁的山脊线在奔逃的,一个仰倒,咕咚咕咚顺着山坡朝怒江滚落下去。幸好坡势不太陡,又长着一层松软的狗尾巴草,没伤着筋骨。一直滚到江边,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 这一跤跌得晕头转向,还没回过神来呢,大黄狗已顺着斜坡居高临下气势汹汹朝它压了下来。它没其它选择,只好朝怒江逃去。
怒江正值汛期,凶猛的洪水挟带着大量红山土在落差很高的峡谷间暴跳如雷。水位涨得极高,把地势较低的树林和草地都浸没了。一层一层的浪互相扑击着撕咬着吐出一团团浑浊的红泡沫。
豺虽然会游水,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上泅渡过去。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杈繁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 2)
洛戛后悔自己不该冒冒失失跟着母豺跳到珍珠栗树上来的。它求胜心切,以为母豺已被自己逼到绝境,只要:跟着母豺跳上这棵躺在江边的珍珠栗树,就能在树梢的尽头把母豺咬翻逮住。
洛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着母豺跳上去后,刚才还稳稳当当停搁在江岸上的珍珠栗树忽然间活动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珍珠栗树已载着它,还有那只该死的母豺,驶离了江岸,迅速漂向江心。
开始,洛戛还想继续完成主人交待的追捕任务。母豺待在树冠上,三面环水,无路可逃。它伸开带钩的狗爪,抓住粗糙的树皮,朝前挪动。刚爬了两三米,珍珠栗树漂离了水面较为平静的浅水湾,进入湍急的江心,猛烈晃荡起来,它用狗嘴咬住伸出水面的细树枝,四只狗爪紧紧搂抱住树干,才勉强没被摇落进江去。无穷无尽的水浪接踵而来,珍珠栗树猛烈地起伏颠簸。洛戛虽是杰出的猎狗,却从未经历过水上锻炼,很快就头昏脑涨了。连站也站不稳,还怎么扑咬呀,它不得不放弃继续向母豺追击的念头。它想,反正母豺已是网中鱼,笼里鸟,陷阱里的麂子,就让其多活一会儿,等珍珠栗树漂回岸后再收拾也不迟。
但愿这棵珍珠栗树只是在同它洛戛开个小小的玩笑,在江心漂游玩耍一阵,就会靠岸停泊。
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珍珠栗树漂进江心,像被穿了鼻绳的牛,被激流牢牢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太阳在乌云中若隐若现,日光由东边升至当顶,又向西边倾斜。
也不知是珍珠栗树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在悄悄下沉,还是水流改变了树干的位置, 洛戛所在的树根部位一点点地被淹没到水下去了。起先江水漫到它的腿关节,又渐渐涨到它的颈部。它必须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方。它观察了一下,整棵珍珠栗树上地势最高的当然是树冠,但细嫩的树枝摇晃得厉害,能否爬上去实在没把握。除了树冠,就树干和树冠的分叉部位最理想了,隆出水面有半尺多高,几根茁壮的枝权像个托盘,很稳当哩,还有不少树皮瘢节和树瘤,能踩稳狗爪。它艰难地抠住树皮,一寸一寸地往前爬,也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总算如愿以偿爬到了树杈部位。
这时,珍珠栗树漂进地势峻峭的峡谷。惊涛拍岸,訇訇如雷。珍珠栗树越驶越快,不时被激流冲入空中,又跌落在江心的矶石上,树枝纷纷折断,树冠像被—把巨大的剪刀在不断地修枝剪叶,越缩越小。
母豺达维娅也开始向树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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